景观照明与乡村公共空间活力的关系研究

2022-06-22 03:58刘春月孙振帮
艺术科技 2022年5期

刘春月 孙振帮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断推动着农村地区的建设,公共空间活力成为考量乡村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为响应美丽乡村建设,拓展乡村公共空间活力研究的角度,文章研究既往文献,梳理乡村地区公共空间特征和农村居民活动特征,发现人工照明对于重塑乡村景观、激活乡村活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从行为活动、感知体验、文化内涵、经济活力四个角度分析景观照明对激发乡村公共空间活力的作用,最后提出乡村景观照明的营造方法。

关键词:景观照明;乡村公共空间;活动特征;空间活力

中图分类号:TU113.6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05-0-03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对我国乡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发展模式已逐渐由传统的新农村建设向环境优化、文化延续、产业带动相结合的可持续生态发展模式转变。加之城市工业化快速发展,居住与生活空间环境日益恶化,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刺激了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乡村地区的建设。

乡村公共空间作为村民开展娱乐社交活动、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空间媒介,是当前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凯文·林奇将“活力”作为评价城市空间形态质量的首要指标。目前,对于乡村地区公共空间活力的研究较少,但受到“24小时城市”概念的影响,并结合乡村地区空间特征和村民行为特征,对乡村地区公共空间活力的研究视角由白天转向夜晚。景观照明作为乡村必需的基础设施,不仅可以为村民安全出行提供视觉保障,还起到装饰、美化、标识等重要的造景作用,因此进一步研究景观照明与乡村公共空间活力的关系具有现实意义。

1 景观照明与公共空间活力的相关概述

照明是亮化环境、重塑夜景形象的必要措施,景观照明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2019年10月,中国照明网印发的《村镇照明标准》正式实施,规定村镇照明是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总称[1]。早期,照明最先出现在交通领域,其主要目的是满足机动车驾驶者的视觉识别需求,即功能性照明。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视觉舒适性和清晰度在照明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照明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照明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功能性照明,而且在环境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居民心理和生理健康等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空间活力是指使用者心理、行为与空间环境之间互动关系的活跃程度[2]。扬·盖尔认为公共空间活力由人的活动决定,空间是使用者发生复杂多样活动的物质载体,使用者与空间是构成空间活力的两大主体。因此在研究公共空间活力时,应注重使用者在空间中的感受与体验,同时还要强调空间功能与场所价值。公共空间内物理条件缺乏人性化设计将导致使用者对空间的认同感被削弱进而影响空间活力[3]。人工照明作为空间环境中的微观景观要素,对空间塑造尤其是夜间景观重塑起着重要作用,其以灯光为创造主体,以灯具为主要创作媒介,并充分结合空间中景观设计要素的艺术形象创造光环境,增强人们的空间使用感,使人流连忘返。

2 乡村地区公共空间的特点与村民活动特征

当前乡村地区景观照明建设多盲目模仿城市,出现一味追求亮度、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然而乡村地区空间特征与城市地区大不相同,在研究景观照明与乡村公共空间活力关系时应梳理乡村公共空间特点和村民行为特征。

2.1 乡村公共空间特点

中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大,造就了不同的村落布局形态和空间特征。虽然村落的布局形态大有不同,但是乡村中的公共空间具有一系列普遍性特点。

2.1.1 形态

自然形成且规模小、布局分散。村落在形成之初缺少系统性规划,主要由村民聚居形成,并且受到地理条件和农业生产需要的限制,村落中缺少大型活动场地,内部公共空间规模较小,布局分散。

2.1.2 使用功能

复杂性和重叠性。乡村公共空间有限,在满足村民基本使用需求的基础上,还要兼顾娱乐、集会、文化宣传等多种活动需求,这就使有限的公共空间同时扮演着多种角色。

2.1.3 社会功能

公开性和参与性。乡村旅游业不断发展,乡村公共空间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不仅向当地村民开放,也向外来游客开放,一方面为当地村民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场所,增强当地居民间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也為对外交流、促进当地发展创造了条件。

2.2 乡村居民活动特征

当前大部分乡村依然以农业生产为主,受到活动场地和农业生产方式的限制,乡村地区居民的休闲活动具有独特性。

2.2.1 活动地点

在公共空间特点的影响下,村民的休闲娱乐活动多在自家庭院附近或村落内一些具有标识性质的构筑物旁展开。这些场所开敞且可达性较强,视线通透,容易产生人流聚集。

2.2.2 活动类型

传统的居家交流活动占据村民休闲活动的主导地位。同时,受网络的影响,村民的思想观念发生转变,散步、跑步等户外健身型休闲活动逐步受到村民喜爱。另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们产生了旅游休闲的意识。

2.2.3 活动时间

从时间维度上分析村民活动特征时应考虑到人群的差异。老年人、儿童为乡村公共空间的主要使用者,这类人群的活动时间充裕且灵活;而中青年群体多在节假日到访公共空间,延长了公共空间使用的时间跨度。

3 景观照明对乡村公共空间活力的影响

景观照明在为村民提供必要的照明功能的同时可以引导、促发村民的户外活动,此外,还可以借助人工照明的极大能动性营造独特的乡村夜景,创造环境氛围,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感知体验。同时文化基因对于乡村活力来说也是无法忽视的重要因子,荣浩磊对景观照明质量的评价中强调了经济效益,经济活力正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景观照明以其独有的特质可以对乡村公共空间活力产生重要影响,下文分别从行为活动、感知体验、文化内涵、经济活力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3.1 行为活动

从行为促进的角度来看,良好的照明环境能够满足村民出行或开展户外活动的安全需求,成为促进村民活动的激励因素。研究表明,公共照明设施对道路安全、预防犯罪有积极影响,因为高能见度和清晰的人脸识别对于道路使用者的交互至关重要[4]。有学者提出,通过增加照明、窗户等自然监视威慑犯罪,创造安全的环境,可有效减轻居民出行恐惧和焦虑,促进居民出行。例如,林中晓在研究中发现,村民散步行为的发生与公共空间中照明条件具有显著的相关性,其影响程度在诸多要素中占比高达54%[5]。

从活动时间延长的角度來看,良好的人工照明使已有景观在空间和时间上得以延伸。与城市不同的是,农村地区的商业化程度较低,缺少夜间娱乐性场所,影响乡村公共空间夜间活力的活动以延续性活动为主,即日间活动的延续行为。夜景是日景的延续,景观照明可以实现对夜间景观的重塑,层次分明、光照过渡合理的照明设计可以使村民产生良好的空间使用感,延长活动时间。从弗蒂奥进行的户外照明对情绪判断和注视方向的影响实验中可以得出,亮度、灯具类型以及环境刺激可以潜在地促进或改善使用者在公共空间内的活动质量。另外,不同的光照条件会对使用者的出行行为、移动速度以及人际接近度产生影响,比如光线减弱会导致行人步行速度加快,反之则会减缓行进速度,延续居民户外活动[6]。

3.2 感知体验

在感知体验方面,景观照明在乡村公共空间中对使用者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形式层面与感官层面上。形式层面作为感知最基础的层次,展现空间中的形态、色彩和尺度等视觉结构;感官层次是指外部环境能够刺激人体感官并产生一定的反应和认知。无论是日间还是夜间,光都作为使用者视觉感知环境的媒介,为空间使用者开展活动提供感受空间的必要信息,利用人工照明能动地消除或显露环境中的可视信息,由此产生各种行为和情绪上的反应。

在形式层面,照明设施作为乡村必需的基础设施通常以小品的形式出现,通过对灯具本身,如其形态、材质、颜色等进行艺术性设计,并与其他景观要素相协调,可创造出富有活力的活动空间。在感观层面,灯光是景观照明最重要的因素,通过合理设计其照明方式、色光选择、照度亮度等,创造舒适的光环境,使村民获得良好的感知体验,进而提升活动频率与延长活动时间。薛莲对室外光影进行研究,指出光影的明暗对人们的心理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明亮的光影环境能够让人们将空间中各要素尽收眼底,使人在心理上获得亲近感;而幽暗的环境无法满足人们视觉探索环境信息的需求,因此产生距离感,甚至产生恐慌或者畏惧。从感官层面使人们获得良好的心理感受,能够进一步提升发生各类活动的概率。

3.3 文化内涵

文化内涵作为人们不断追求精神层面享受的体现,是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使用者感官感受要求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产生的,丰富公共空间的精神文化内涵,对提升公共空间活力起着重要作用。

视觉是人们感受空间的首要方式,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非物质性存在,必须设计和呈现物质性的景观要素,使其作为物质性载体,直观展示非物质性的历史和文化形式。景观照明在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与安全需求的基础上更强调自身的装饰性功能,照明灯具是景观照明设计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手段,其设计和创作不仅是当地社会综合发展的静态映像,还是当地历史文化的表现载体,体现出当地村民对历史与文化的尊重和依恋,其作为景观小品,自然成为传播文化的物质载体。不同尺度的景观灯具在空间中起着环境营造、视觉引导、空间分割等功能性作用,同时其本身作为照明的物质载体,在设计与布局时,充分考虑到其科学性、艺术性以及地域性,与空间内其他景观要素相结合,实现功能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共同承载地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诉求。营造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照明环境,以强烈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吸引人流、增强空间活力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3.4 经济活力

乡村景观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乡村夜景的建设推动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因此夜景设计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学者李农等人在研究中指出,人们对于照明环境的需求同样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并揭示了人们对照明的需求开始朝着最高层次发展,即价值需求。景观照明经过了数十载的发展,已由成长期向成熟期迈进,并已达到了审美层次的高度,当前的照明设计致力于追求景观照明的附加价值。乡村旅游业迅速发展,民宿是乡村旅游中的重点内容,独具地域特色的乡村夜景成为延长游客滞留时间的亮点内容。景观照明建设不仅能够塑造和提升乡村夜间景观,还可以引导夜晚观光和休闲娱乐等活动,丰富村民的夜晚生活,同时还可以促进营商环境的建设,推动乡村夜晚经济的发展。

4 乡村公共空间景观照明营造策略

景观照明作为乡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景观要素,它在行为活动、感知体验、文化内涵、促进经济等方面作用于村民的生活,通过景观照明设计激发乡村活力。

第一,景观照明的首要任务是提供基础照明,为村民夜间出行创造良好条件,设计景观照明时,不应仅考虑照明灯具的安全性,还应关注照明环境的舒适性与照明范围的连续性。如从村民实际的功能需求出发,优化景观照明的布局、提升照明品质、加强区域间联系,避免出现灰色空间、延伸活动空间等,进而引导并促进村民在乡村公共空间中发生活动并延长活动时间,提升空间夜间利用率。

第二,乡村景观照明设计可以结合景观灯具本身与灯光两方面设计,通过对灯具的造型、材质、尺度等与灯光的色光、亮度等进行艺术性设计,形成独具乡土特色的日间、夜间景观,在感官上刺激村民对空间环境产生认知,获得感官上的愉悦感,强化村民对乡村生活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第三,不同村落独具区域文化内涵与文化背景,在尊重区域文化的同时充分在当地乡村传统文化元素中提取景观照明设计的文化素材,以满足日益丰富的社会文化的需求,使文化作为乡村发展的经脉支撑区域的发展。

5 结语

在乡村振兴政策的推动下,充分利用乡村公共空间提升空间活力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景观照明作为乡村基础设施中不可或缺的物质要素,是乡村建设中极具潜力的重要力量。文章以乡村公共空间特征和村民行为特征为出发点,从行为、感知、文化、经济等多角度研究二者关系,并提出营造策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乡村建设。

参考文献:

[1] 村镇照明标准:T/CIES018-2019[S]. 2019-08-16.

[2] 王向彬,朱铨,白鸥.乡村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与分析:以浙江省三类村落为例[J].小城镇建设,2021,39(6):40-49.

[3] 司圣玥.城市活力视角下商业步行街外部空间改造研究:以常熟方塔东街为例[J].建筑与文化,2021(8):154-156.

[4] 佩恩特.街道照明的改善对犯罪、恐惧和天黑后行人使用街道的影响[J].景观和城市规划,1996,35(2):193-201.

[5] 林中晓,王南希.促进乡村居民散步行为的开放空间特征[J].中国城市林业,2020,18(5):71-76.

[6] 弗蒂奥.户外照明对情绪和目光方向判断的影响[J].照明研究与技术,2013(47):301-315.

作者简介:刘春月(1997—),女,河北廊坊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主动健康景观设计、乡村振兴策略。

孙振帮(1979—),男,吉林四平人,博士,教授,系本文通讯作者,研究方向:主动健康景观设计、乡村振兴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