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促进内蒙古科技创新

2022-06-23 09:22海琴
北方经济 2022年5期
关键词:科技创新内蒙古

摘  要: 制度健全的市场环境能够给科技创新提供足够的市场预期和强劲的发展动力,当前在科技创新要素融通方面尚存壁垒,而《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作出明确部署。内蒙古必须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拓展深化科技开放合作,建设全域成果转化平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吸引更多创新要素汇聚,杜绝破除壁垒后的“虹吸效应”,孕育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优化自身区域创新生态,以支撑驱动内蒙古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关键词:内蒙古     全国统一大市场     科技创新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發《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完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的体制机制,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

制度健全的市场环境能够给科技创新提供足够的市场预期和强劲的发展动力,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最大的激励和最优渥的土壤,因此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具有重大意义。既是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的重要依托。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立破并举是未来进一步提升经济畅通循环水平的关键。其中“立”是相对于“破”而言的,“统一”是相对于“保护”和“分割”而言的。从空间和行政的角度,要破的是“地方保护”;从行业和供需的角度,要破的是市场分割和要素资源的不融通。变则通,通则达,达则兼济天下,目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最大的难点还是在于如何破除壁垒和堵点,但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其中既有人为的缺少大局意识,不善于统筹“两个大局”考虑问题的原因,也存在自身制度的过时或缺失问题。在融通创新要素方面也有具体表现:例如在市场分割制约科技创新方面,存在科研设备仪器开放共享程度低、跨区域科技创新券通兑通用受限、跨区域质量认证和职业资格互认互用效力弱、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不畅、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跨地区市场主体纠纷解决难、跨区域物流车辆费用高、市场监管跨区域协作机制不健全等普遍问题。比如在无序竞争制约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存在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平台企业数据垄断、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受损、地区建立自我小循环的封锁保护等突出问题。

本质上,科技创新和壁垒破除建立统一市场二者存在着相互作用的正向反馈。以近几年发展快速的平台经济为例,最突出的特征就是通过技术创新改变原有的供给和需求模式,打破了区域间的障碍和壁垒。特别是物流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让商品和服务实现了更快速度和更大范围的流通,这意味着科技创新能够大力助推形成统一大市场。但与此同时也伴随着一些新生的问题,如资本无序扩张、市场垄断、不公平竞争、分配不均衡、监管不严格等一系列问题,这必然需要有为政府完善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不断健全和落实反垄断制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推动市场良性发展。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有某些行业和某些区域经历一定的波动和阵痛,但打破痛点即是蜕变,是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必经过程。现实中实现这种正反馈作用并非易事,关键要把握好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去实现“协同”创新和“整体”升级这一基本目标。这就意味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必须突破行业视域、产业视域、区域视域,既要有针对性施策,也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政策协调。未来在《意见》的指导下,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细分制度,各地区也必须把握统一大市场机遇,在科技创新浪潮中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吸引更为丰富高效的创新要素集聚以提升区域创新水平。

对于内蒙古而言,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是制约高质量发展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短板。当前内蒙古存在着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与来源单一并存,高水平创新平台匮乏与高层次科技人才紧缺并存,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偏少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并存,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不深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并存,体制机制不活与营商环境不优并存等突出问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循环不畅通受到堵塞,全国超大规模市场对内蒙古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特别是协同创新和推动内蒙古产业升级的成效并不明显。为迎头赶上、解决难题,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就必须深刻理解把握《意见》实质,进一步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并提供制度保障,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优化自身区域创新生态,吸引更多创新要素汇聚内蒙古,杜绝破除壁垒后的“虹吸效应”,找准发力点提升内蒙古科技创新水平。

全面融入国家创新布局,拓展深化科技开放合作

一方面积极融入国内科技区域合作的新格局。大力推进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建立深度融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互利合作共同体,落实京蒙、粤蒙等更高层次的科技合作行动。进一步巩固科技兴蒙“4+8+N”长效合作机制,完善内外联动、统筹协调的推进机制。加强与国家部委和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的全方位、深层次科技合作,在联合攻关科研项目、推动成果转移转化、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探索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科技需求为重点的科技合作新模式,吸引区内外更大范围的合作主体加入科技兴蒙行动。另一方面探索强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积极同俄罗斯、蒙古国、以色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科技合作。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联合研究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合作科技园等平台。加大力度支持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等载体。

建设全域成果转化平台,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科研成果在内蒙古落地生根

一方面,结合内蒙古战略定位和产业体系,聚焦内蒙古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特别是围绕能源、农畜产品加工、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关键技术领域,抓紧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提供有效科技创新供给,并探索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示范平台,并在全国超大规模市场上寻找更为丰富的应用场景,放大创新收益。另一方面要重点搭建能够吸引国内国际科研成果来内蒙古转化的平台。选择部分重点园区,以促进成果转化为导向,完善园区体制机制,配齐创投资本、风险投资等各类生产要素,健全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探索“研发在北上广、转化在内蒙古”模式,促使更多区外科研成果在园区顺利转化落地。尽快建立“中国(呼和浩特)低碳技术交易市场”,打造低碳技术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的交易平台、低碳技术孵化平台、资本并购低碳技术的高效平台、低碳技术论坛的常设平台和低碳技术国际交流平台。

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孕育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并优化创新环境

当前,内蒙古科技创新环境仍需改善,体制机制相对僵化死板,很多创新领域还处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阶段,创新政策还存在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内蒙古靠硬拼硬抢创新资源尚处劣势,只能依靠灵活宽松的制度去吸引创新要素快速高效集聚形成“科技洼地”。积极向国家争取在内蒙古建立科技政策创新示范区(试点),比照发达地区甚至松于其他地区出台有力政策支持。率先探索职务发明所有权和收益权完全归个人所有、赋予法人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借鉴深圳模式对专家型人才实施25%的个税封顶,在更好激发本土人才创新积极性的同时发挥政策扩散效应和虹吸效应,吸引外来人才到内蒙古创业就业。挖掘环渤海、沿黄经济带等经济圈甚至中蒙俄经济走廊、“一带一路”上的创新合作伙伴建立飞地科研机构,特别是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创新资源较为发达的地区建立跨空间的科创联盟,借鉴江浙“周末工程师”模式,运用高铁便利以更为灵活机动的方式,柔性引进外部智力,进而以创新合作和人才流动推动区域间的产业合作和要素融通。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资金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紧密衔接深度融合

目前内蒙古已经开始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在加大政府刚性投入的同时积极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但横向对比无论投入总量还是强度仍然存在鸿沟。2020年内蒙古R&D经费投入总量161.0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0.6%,位列24位,是广东的4.6%,北京的6.9%,陕西的25%,山西的76%。内蒙古研发投入强度为0.93%,位列全国第25位,对比北京的6.44%和上海的4.17%相差甚遠,对比陕西的2.42%和山西的1.2%也有所差距。事实上,研发投入多年未增加与内蒙古产业结构转型不到位有着密切关系,仅有的投入总量分布在采矿等初级产业的投入强度普遍高于全国水平,而分布在电力、化工、通信、汽车、运输、医药等制造业的投入强度低于全国水平,产业结构的“四多四少”同样反映在研发投入结构中。因此,未来要把有限的研发投入有的放矢地分布在内蒙古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主推产业,通过增加研发投入和优化投入结构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在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倒逼研发投入增加。

把握“数字化”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要条件,数据将成为落实产权和竞争层面改革,以及破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要素

大力发展内蒙古大数据产业,积极融入构建“数字友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利用内蒙古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先天优势,率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全国互通、城乡互通的智能化物流基础设施和数字贸易体系,以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和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标准统一,进而引导市场产能动态供需平衡。此外,优化内蒙古营商环境,提高市场化水平,运用市场手段破除行政壁垒,在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加速公共资源数字化和互操性,加速内蒙古数据资产的价值形成机制。

以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是当前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改革的基础和保障是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归根到底在于执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意味着在科技创新领域会向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更近一步,也意味着无论从中央还是地方、从市场主体还是行业组织、从科研机构还是金融体系,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都要统筹协调参与进来,依靠“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这两个关键因素真正让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地见效,从而支撑驱动内蒙古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参考文献:

[1]王小霞. 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协同”创新和“整体”升级[N]. 中国经济时报,2022-04-19.

[2]杨勇. 以全球化视野构建“数字友好全国统一大市场”[N]. 澎湃新闻,2022-5-12.

[3]刘坤. 立破并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N]. 光明日报,2022-4-28.

[4]安蓓,潘洁.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筑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N]. 人民日报,2022-4-11.

[5]郭启光,杨宏杰,海琴. 内蒙古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路径研究[J]. 前沿,2021,(05).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基地)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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