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模式效率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例

2022-06-29 09:31张梅杨洒颜华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经纪人劳动力集体

张梅,杨洒,颜华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2019 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小农户生产托管促进工程。农业生产托管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1],还有利于实现农业的专业化与规模化经营,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中发挥着促进作用[2]。农业生产托管的生产技术效率反映了不同托管组织有效利用现有生产资源的能力,是影响农产品产量的关键,而农产品产量又与粮食安全、农户的农业收入水平等息息相关。当前存在多种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如村集体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模式等,在农业生产托管多种模式并存的当下,不同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之间是否存在生产技术效率差异、生产技术效率的差异性有多大、造成不同模式生产技术效率差异的原因有哪些,解答好这些问题有利于各个托管模式之间相互借鉴,实现共同发展,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整体水平。

对农业生产托管的已有研究较为广泛,主要有对农业生产托管的兴起原因和定义内涵的研究[3-5],对农业生产托管实践模式、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的分析[6-8],对农业生产托管成效的积极评价[9-11]。对农业生产托管效率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参与农业生产托管与未托管农户的效率进行比较。谭晓婷等[12]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法证明了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玉米种植户平均技术效率高于未托管种植户;李静等[13]运用回归模型证明了农业生产托管有助于提高农户的农业投资效率;也有学者认为农业生产托管可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粮食产出水平[14],还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15]。二是对农业生产托管与土地流转进行效率比较。于海龙和张振[16]基于风险收益的视角,论证了农业生产托管相比于土地流转具有更高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曾起艳等[17]基于农户选择视角对比农业生产托管与土地流转的投入产出比,得出托管农户经营效率更高的结论;而武舜臣等[18]基于地区案例的比较,认为农业生产托管和土地流转之间仅存在适用性差别,并不存在绝对优劣之分。三是对于农业生产托管环节的效率研究。孙小燕和刘雍[19]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验证了全托管比半托管更能带动农户绿色生产;曾红萍[20]基于生产要素配置理论分析得出全托管和半托管都有利于提高农户技术转化效率,但是两种托管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农户;也有学者侧重于研究农业生产托管中的具体环节,如张梅等[21]运用DEA-PSM 方法测算分析了单个托管环节对农户生产效率的影响,陈哲等[22]通过构建随机前沿函数和回归模型证实了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托管比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托管更能提高农户的生产效率。

可以看出,农业生产托管的相关研究较为广泛,包括托管的定义内涵、运行机制、作用机理、出现的问题和托管案例分析等,多以理论研究为主;对于农业生产托管效率的研究侧重与农户自种、土地流转以及不同托管环节生产效率的比较,多基于农户或单个农业生产托管主体视角。鉴于此,本文将研究视角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需求方转向供给方,即以农业生产托管组织作为研究视角,利用黑龙江省实地调研数据,运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测度不同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的生产技术效率,对比不同模式的效率差异,进而结合技术效率损失模型探究技术效率差异的影响因素,以期为农业生产托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方向,也为政府对各种托管模式的政策扶持提供决策参考。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农业生产托管在实践中形成了多种模式,可以按照主体[23]、服务环节[24]、实现形式[25]等标准进行划分。本研究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按照产权从属分为村集体主导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两种。在村集体主导模式中,服务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是一种付费公共资源,其盈利归村集体所有,发起人对于服务盈利不具有完全的产权;而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托管服务的盈利具有完全的产权,主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等。

农业生产托管的生产技术效率反映托管组织对现有生产资源有效利用的能力,通过投入产出加以反映。由于产权特点和运营机制不同,村集体主导模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在交易成本、托管规模和自给劳动力方面存在差异,相应地会影响农业生产托管中土地、资本和劳动力投入要素成本,进而导致两种托管模式在生产技术效率上存在差异(图1)。

图1 不同托管模式技术效率差异的机理分析Fig. 1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t mechanisms of the technical efficiency of different outsourcing modes

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存在差异会表现在托管的交易成本上,进而影响生产技术效率投入要素中的土地成本。农业生产托管的交易成本产生于托管土地的整合中,主要包括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等过程中产生的时间、资金等成本以及为降低土地细碎化程度付出的成本。村集体因自身所具有的社会网络,在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协商提高土地连片程度时,产生的交易成本低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因为村集体一方面本身作为土地发包方,对农户的土地位置、范围等较为了解,对于一些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户而言,村集体甚至比他们更清楚土地的情况。在村集体主导模式中,村集体固有的(组、队、屯等)组织结构会降低农业生产托管初期的宣传成本,村民对村集体的归属感也会进一步降低双方达成协议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降低意味着托管中土地成本的降低,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如托管地块中有一户未托管,为了提高土地连片程度,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土地纠纷,需要与该农户进行协商,这种情况下,农户很有可能提出降低托管费用或者有偿换地等要求,此时谈判对方是村集体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产生不同的交易费用和结果。

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存在差异也会表现在托管规模上,进而影响生产技术效率投入要素中的资本投入成本。村落本身就是由人们的集聚行为产生的,大部分根据地理位置按区域划分,通常一个村庄的土地位置相连或相近,与其他村庄的土地相隔较远,在土地面积位居全国第六的黑龙江省更是如此。因此在村集体主导模式中,农业生产托管大多在本村范围内,很大程度上受到村域范围的限制。但是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特别是农业企业这种主体,不像村集体那样与某一个特定村庄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对托管范围的选择更多出于对低成本高产量的追求,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受到村域范围的限制相对较小。而托管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农资等市场资源的购买价格。如在农资价格谈判时,规模越大越有优势,这也是农业生产托管的主要盈利途径。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更容易将规模优势转化为农资等价格谈判优势,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农资投入成本。农资等市场资源成本下降带来的农业资本投入降低,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效率。

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存在差异还会表现在自给劳动力上,这种差异直接影响生产技术效率投入要素中的劳动力成本。服务组织的自给劳动力与市场雇佣劳动力相比通常成本更低,而且有利于降低监督、管理等成本。对于村集体主导模式而言,其主体是集三方于一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在自给劳动力上可能有明显优势,特别是相关决策的制定,往往是经过了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对比之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给劳动力就少一些,特别是家庭农场经营主体,以家庭成员作为主要的农业劳动力来源,在自给劳动力数量上存在明显劣势。村集体主导模式中劳动力大多来自于村集体成员,基于农村人情社会的特征以及其组织成员的身份,雇佣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基于市场化运作,托管组织自给劳动力数量较少,劳动力多来自于正式雇佣,甚至需要专业培训,劳动力投入成本必然增加,但是这种情况下劳动力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对农业产出有正向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村集体主导模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之间存在技术效率差异。

2 研究方法

2.1 模型设定

1)随机前沿生产函数(SFA)模型。测算效率常用的是数据包络分析法和随机前沿面分析法,随机前沿面分析法相对于数据包络分析法来说能够进行传统简便的假设检验,同时在效率计算中考虑到了噪声的影响,而农业生产活动必须考虑外界自然环境这一随机影响因素,因此本文选用随机前沿面分析法测算不同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的生产技术效率。Aigner 等[26],Meeusen 和van Den Broeck[27]提出了随机前沿面生产函数,其表达式为:

应用随机前沿面分析法需要为生产函数指定一个函数形式,通常包括C-D 生产函数和超越对数生产函数,C-D 生产函数形式较为简洁,而超越对数生产函数的设定形式较为灵活,无须限定各要素替代弹性完全相同或者要素替代弹性之和为1,并且允许生产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综合考虑后,本文选取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来构造随机生产前沿面。以农业生产托管单位面积土地的产量作为因变量,投入要素包括单位面积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具体的模型形式为:

其中,Y 是托管服务组织的托管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X1是托管服务组织在生产过程中的托管土地单位面积资本投入,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费用以及农机具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费用;X2是托管服务组织生产过程中劳动力单位面积投入费用,β0~β5均为待估参数,vi是随机误差项,ui是非负误差项。

2)技术效率损失模型。该模型用于解释各种因素对农业生产托管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通过理论框架的分析,设定技术效率损失模型为:

式中,mi为第i 个农业生产托管组织生产技术无效率项,Zji为解释变量,δj为待估参数,δ0为常数项。

2.2 变量选取

在技术效率损失模型解释变量的选取中,由于本研究侧重不同托管模式之间的效率差异,因此在核心解释变量的选择上依赖对两种模式生产投入上的总体差异。考虑到理论分析框架中两种托管模式在土地成本、资本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上的差异,选取平均地块面积和是否设置农业经纪人两个变量来解释两种托管模式在土地成本方面对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选取农业生产托管规模作为资本成本对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选取托管组织自给劳动力人数来解释劳动力成本对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其中,已有学者在效率的相关研究中选取土地规模和土地细碎化程度作为解释变量[28-29],本文结合调研实际情况增加是否设置农业经纪人和自给劳动力人数两个变量(表1)。

1)平均地块面积。平均地块面积即托管总面积与托管地块的比值,反映的是托管土地的细碎化程度[30]。农业生产托管依托机械化作业,土地细碎化提高了机械化作业的难度,影响机械化作业的质量,在油耗等方面提高了托管投入成本。正如前文所说,托管组织为达到土地连片目的,在整合土地时难免产生额外的交易成本,比如与不托管农户进行换地等,也是为了扩大平均地块面积,降低托管土地细碎化程度。

2)设置农业经纪人。托管组织与农户之间通过农业经纪人来推进托管活动,一方面经纪人的酬劳增加了托管的投入成本,进而降低了技术效率;另一方面,经纪人的存在便捷了托管组织的工作,对于同一个托管组织而言,如果农业经纪人的报酬低于该组织直接对接农户的所需成本,那么经纪人的存在无疑提高了托管组织的技术效率。

3)托管规模。农业生产托管规模用托管土地总面积来表示。一方面,规模扩大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在科技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根据规模经济理论,生产规模的扩大,降低了平均成本,从而实现了生产技术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农业的生产规模与技术的传播速度呈正相关,在一定程度上,规模越大,技术采用率越高,生产技术效率也越高。

表1 变量说明Table 1 Variable description

4)自给劳动力人数。托管组织自给劳动力人数是指托管组织成员充当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数量。托管组织自给劳动力人数主要从劳动力购买价格和劳动力管理成本两个方面影响农业劳动力成本。托管组织考虑到自给劳动力作为托管组织成员的身份和收益问题,雇佣价格一般低于市场雇佣价格。同时,对于托管组织自给劳动力而言,产权配置状况产生的激励作用也会降低劳动力道德风险,减少管理成本。

2.3 数据来源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土地资源丰富且多以平原为主,为农业生产托管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自黑龙江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实践以来,多种托管模式稳步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总面积达267 万hm2,已成为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机械化的有效途径。本文所用数据来自2021 年3 月至2021 年10 月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依安县、龙江县、绥化市兰西县、北林区的实地和电话调研。所选县区都是黑龙江省最早一批进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项目县,具有较强代表性。调研对象为提供玉米生产全程托管的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共发放问卷120 份,包括实地调研问卷93 份,电话调研问卷27 份,剔除无效问卷17 份,最终得到有效问卷103 份,问卷有效率为85.83%。其中,村集体主导模式33 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70 家(表2)。

3 结果与分析

3.1 不同托管模式技术效率差异分析

利用Frontier4.1 程序对超越对数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进行估计,结果见表3。从估计结果可以看出,LR 统计值为45.71,说明模型结果总体效果良好,表明模型运行得到的托管组织技术效率值是有效的。伽马值为0.912 0 且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Τ 检验,说明复合误差项中有91.2%是由技术无效率项造成的。

表2 农业生产托管组织调查样本分布情况Table 2 Distribution of survey sampl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outsourcing organizations

在生产函数的投入变量中,资本与劳动力两项投入的系数均为正,表明当前资本与劳动投入增加时,托管产出也相应增加。但是与劳动力投入相比,资本投入对托管产出水平的影响更大,符合我国农业现代化从劳动集约型向资本集约型发展的特点。

为了更清晰地显示不同托管模式之间的效率差异,统计分析了总样本及两种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的技术效率分布情况,其中,技术效率值用百分数表示,越接近于100%表明技术效率越高。分析结果显示,总样本在各技术效率水平分布较为均匀,但是两种托管模式的技术效率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村集体主导模式中有半数以上的样本效率值在90%~100%,80%以上的样本效率值在80%以上(表4)。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样本效率值分布更接近总样本的效率值分布,在四个效率水平上分布较为均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中0~70%这一效率水平上样本最多,其次是效率值在80%~90%的样本。两种模式对比来看,村集体主导模式整体处于较高的技术效率水平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整体水平倾向并不显著。结合调研实际情况分析,主要是因为村集体主导模式中各组织的同质性较高,运行模式也较为相似,整体发展比较稳定;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因为各组织在经营主体、运营模式等方面同质性较低,情况复杂,技术效率差异大。

表3 随机前沿生产函数估计结果Table 3 Stochastic frontier production function estimation results

结合样本的效率值统计可以发现,虽然农业生产托管总体技术效率水平较高,其均值可达81.34%(表4),但是两种托管模式的技术效率值存在明显差异:村集体主导模式的技术效率均值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的均值高了7.79 个百分点,且整体技术效率值波动相对较小,技术效率值主要集中在80%以上的较高水平上,样本标准差仅为10.03%。总样本的极值均来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中的样本,其中效率最大值为98%,最小值仅为53%,两者相差45 个百分点,同时这种模式下样本的技术效率分布有“两极化”趋势,样本标准差也比较大,其值为13.10%。综上,村集体主导模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技术效率不论从数值还是分布上都存在明显差异。

表4 不同农业生产托管模式技术效率值与分布Table 4 Technical efficiency value and distribution of different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outsourcing modes

3.2 农业生产托管技术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实证分析中包括对技术效率损失影响因素的估计,系数符号为正,则表明此变量与技术效率损失之间为正相关关系,即与技术效率之间是负相关关系;系数符号为负,则表明此变量对于技术效率损失的影响是负向的,即与技术效率之间是正相关 关系。

估计结果表明,平均地块面积与生产技术效率损失呈显著负相关(表5),即平均地块面积越大生产技术效率损失越小,生产技术效率越高。由于平均地块面积反映的是托管土地的细碎化程度,因此可得土地细碎化程度与生产技术效率显著负相关,即土地细碎化程度越高,生产技术效率越低,这一结果与张海鑫和杨钢桥[28]的研究结果相一致。其原因是农业生产托管中机械化程度较高,土地平均地块面积越小、细碎化程度越高,机械化作业的难度越大、质量越低,在油耗等方面相应地提高了托管的成本,进而降低了技术效率。农业经纪人的存在有助于提高技术效率,结合有经纪人的样本进行分析,这些服务组织大多服务范围广,平均地块面积较大即土地细碎化程度较低,因此可以推测,尽管设置农业经纪人增加了一部分投入成本,但是这部分成本低于农业经纪人为托管组织节约的成本。

表5 技术效率损失模型的实证结果Table 5 Empirical results of the technical efficiency loss model

托管规模对托管服务组织的生产技术效率均有正向影响且通过了在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表5),即农业生产托管规模越大,生产技术效率越高,已有研究也证实过效率与规模之间的正相关性[29]。托管规模越大,越有利于托管服务组织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农资等市场资源,进而降低了农业资本投入,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效率。托管组织自给劳动力人数在10%水平上与技术效率损失负相关,即与生产技术效率正相关,这是因为自给劳动力人数越多,越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托管中的劳动力成本,进而提高生产技术效率。

3.3 不同托管模式效率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技术效率损失模型的结果可以看出,依据两种模式投入成本差异选取的变量都能显著影响生产技术效率,因此可以根据两种托管模式在这些变量上的差异探究两种模式在生产技术效率上的差异 原因。

通过表6 可以发现,两种模式的劳动力自给人数存在明显差异,村集体主导模式均值约为28人,而另一模式均值仅为5.3 人。村集体主导模式中的服务组织都没有设置经纪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在“设置农业经纪人”这一变量的均值也不高,仅为0.19。在托管规模上和土地细碎化程度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均高于村集体主导模式,而在变量分析中这两种因素的影响作用是相反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中托管规模的均值为448.23 hm2,而标准差高达608.45,说明该模式中样本之间的托管规模差异较大,相对于村集体主导模式并不具有完全的规模 优势。

表6 不同托管模式效率差异影响因素对比Table 6 Comparison of different influencing factors on the efficiency of two outsourcing modes

结合表5 和表6 的内容来看,村集体主导模式在平均地块面积与自给劳动力人数方面具有优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在农业经纪人和托管规模方面具有优势。但是从表4 可看出,村集体主导模式平均生产技术效率高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且其标准差也更低,这就需要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农业经纪人和托管规模两个因素上找原因。

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各技术效率水平上的托管组织平均规模和农业经纪人的设置率(表7),可以看出各托管组织之间托管规模差距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在0~70%、70%~80%和80%~90%生产技术效率水平上的平均托管规模分别为223.1、259.93 和307.40 hm2,均低于村集体主导模式的规模平均值,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没有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农业经纪人的设置率也很低,生产技术效率在90%以上的托管组织中农业经纪人设置率为43.75%,其他效率水平上农业经纪人的设置率普遍较低。因此可以得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并没有充分发挥规模与农业经纪人的优势,只有少数托管组织充分发挥了不受服务半径制约的优势,并设置农业经纪人,这种不均衡的发展状况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技术效率分布“两极化”的原因。

表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效率区间影响因素分布Table 7 Distribution of influencing factors in the efficiency interval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y-led mode

4 结论与对策建议

4.1 结论

研究表明,村集体主导模式整体处于较高的技术效率水平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整体水平倾向并不显著,村集体主导模式的平均技术效率值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高7.79%,村集体主导模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之间存在技术效率差异。

托管土地细碎化程度、设置农业经纪人、农业生产托管规模、托管组织自给劳动力人数这四个因素都能显著影响农业生产托管的技术效率。其中,农业生产规模和自给劳动力人数都与技术效率显著正相关,土地细碎化程度与技术效率负相关,农业经纪人的设置有利于提高技术效率。村集体主导模式技术效率均值高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主要原因是村集体主导模式中土地细碎化程度较低且自给劳动力人数多,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没有充分发挥规模和农业经纪人的优势。因此,在两种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中,注重发挥各模式本身的优势,同时补齐自己的短板,可以有效提升两种托管模式的生产技术效率。

4.2 对策建议

1)积极鼓励发展村集体主导模式。为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发展,鉴于当前村集体主导模式整体技术效率水平较高,要积极鼓励发展村集体主导模式,充分发挥村集体在降低土地细碎化程度、减少交易成本方面的优势。这就需要调动村集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激发村干部对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热情,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村集体凝聚力,做好农业生产托管面向小农户的宣传者与服务者。

2)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托管规模。由于托管规模与生产技术效率显著正相关,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托管规模上有很大潜力,因此要进一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托管规模。在信贷等方面的补贴力度与规模相挂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扩大托管规模时的资金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农业生产托管稳步推进。

3)培育农业经纪人队伍,打造专业团队。要通过组织学习、树立优秀典型等方式,促进农业经纪人在农业生产托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及优势。加大财政投入,保证农业经纪人的培训条件,加强农业经纪人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还应该逐步建立健全农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制度,保证农业经纪人队伍的质量,提高农业经纪人职业的含金量,同时建立配套的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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