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创造性视角下如何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

2022-07-04 23:40甘雨鹭孟腾张岩李晓惠
科学与财富 2022年8期

甘雨鹭 孟腾 张岩 李晓惠

摘 要:本文针对专利审查创造性评判中的焦点问题,探讨了如何区分和把握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与“不具备创造力”的两大特性,并通过典型的案例的方式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有的相关能力进行了分析和总结,针对如何更加准確的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评判创造性是否显而易见进行了具体论述。

关键词:本领域技术人员 ; 现有技术; 思维视角 ; 逻辑能力

一.引言

准确、客观的创造性评判是专利授权和确权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创造性评判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专利审查指南》[1]中设定了“本领域技术人员”这样一个虚拟的概念,该假设的“人”是知晓申请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用该日期之前常规试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备创造能力;如果解决的技术问题能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申请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试验手段的能力。此外,《指南》中对于创造性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中记载,如果发明是所述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根据前述记载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仅具备本领域或通用领域中普通技术知识、常规试验手段这些静态的认知,还具有合乎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试验这样动态的分析能力,但其思维的方式是受时间约束的,其仅能利用现有技术的相关技术和知识进行组合、分析,不具备创造能力。而发明人是发明创造产生的主体,他同样知晓现有技术,能发现技术问题,从而寻找相应的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同时也具备一定的试验能力,其与本领域技术人员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在于发明人是具备创造力的,他的思维是不受时间所限制的,他善于挖掘不同、勤于钻研、勇于突破。明晰发明人和本领域技术人员之间能力的界限,是我们准确站位本领域的首要前提。我们常说在理解发明的时候要把握发明构思,要基于发明构思的角度去评价创造性,在此过程中,我们往往容易跨越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界限,代入对发明申请技术方案的主观评价,造成事后诸葛亮的情况。因此,如何把握好本领域技术人员具备一定的动态思维能力和不具备创造力之间的细微差别,给予专利申请客观、公正的评价,是评判创造性中重难点之一。本文笔者将从正反两个方面来探讨下,如何准确认知本领域技术人员有且仅有的相关能力。

二.如何区分“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与“不具备创造力”

在实际审查的过程中,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普通技术知识和能力水平上的把握,往往是判定案件走向的焦点所在。而要想真正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获知相关现有技术和普通技术知识的基础上能达到何种技术水平,养成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思维模式是关键。在《通信领域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培训教案-以创造性为例》(2017年版)[2]中对于如何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待技术启示的过程中记载了如下内容:“技术启示的判断是基于事实认定进行分析判断的思维过程。所谓思维过程,就是特定的人通过特定的思维模式对现有的概念进行解析和判断的过程,因此,思维过程所得出的结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点:一是思维视角,即思维的主体以怎样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二是思维逻辑,即基于怎样的准则去判断,利用该准则进行判断时应当参考哪些因素”。笔者将通过以下典型案例,探讨如何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思维视角和逻辑上,有效区分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与“不具备创造力”的两大特性。

案例1:可移动式电动汽车充电机的模拟检测负载

本申请相对于固定试验站中的定电流步长电阻柜体积庞大不能

满足现场移动检测的需求的技术问题,提出了一种具体由500%RN、375%RN 、250%RN、200%RN 、150%RN 、100%RN 、75%RN 、50%RN八种负载并联而成的定阻值负载来完成充电机的测试,使电阻的体积和功率大大减小,便于实现现场的检测。而以上八个电阻值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基于对于充电机进行检测的基本原理可知,在进行不同类别的测试过程中其测试方式具体为通过调节相应的电阻值来控制电压/电流的输出,看其输出的对应的电流/电压与预设的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其未公开与本申请相同的技术问题,仅公开了与本申请相同的通过采用若干电阻并联接入电路的测试负载结构,并且测试过程中通过计算机软件精确计算出与给定电阻值适应的组合方式后将对应的电阻值接入测试的技术方案,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精确的提供测试过程中电阻的输出。

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其同样未明确公开与本申请

相同的技术问题,而是具体公开了与本申请完全相同的对于充电机进行测试的各项测试内容,以及各项测试内容测试的基本原理。此外,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对于电压、电流在选定过程中的一些必测点,并且还记载了根据实际测试需要可以适应的增加测试点的数量。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中实际上公开了电阻值的相应获取方式,可参见下表:

而根据上述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和2实质上均未明确公开与本申请相同的技术问题,也未明确公开与本申请相同的核心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对比文件的基础上得到本申请呢?首先,我们应当看现有技术中是否大量存在与本申请所要解决的相同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问题是否是在日常检测操作过程中客观存在且易于发现,这样本领域技术人员才有动机对于对比文件1中的电阻结构进行进一步改进。而经检索发现,现有技术中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很多要针对充电机提出便携性的测试设备的问题,而对于其负载小型化的问题其大多手段是直接采用了小型的电子负载仪或小型模拟电阻,并未公开与本申请相同的仅采用固定的八个电阻值来进行测试的手段。

在该技术问题在现有技术普遍存在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有动机对于对比文件1中的模拟负载结构进行进一步小型化的改进的。因此,本案的焦点就在于这八个阻值的选取来得到适应的小型化负载是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得到的?

此时,我们就应基于我们所了解到的现有技术相关内容,站在对比文件1这一最接近现有技术的起点上,纵观现有技术开始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合乎逻辑分析推理”之旅。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技术上,要进一步实现负载的小型化,现有的通常能选择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选用本申请就具备小型、便携特性的电子式负载仪,直接将其负载部分替换成电子式的负载仪;另一种则是将现有的并联电阻构成的模拟负载电阻尽可能的精简化。也就是说现有技术实际上已经指明了两种改进路线。

本领域技术人员依照第二条路径进行负载小型化改造的过程中,是需要依赖本领域的常规技术知识来进行改造的,对于电阻阻值的取舍必然需要依赖其本身需要服务的测试对象的测试原理和思路来进行。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来看,可以明确电阻的取值是与测试过程中对应的电压电流值是直接关联的。在此基础上,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中,不仅提及了与本申请/对比文件1均相同的通过调节与输出电压/电流对应的电阻值后,检测对应的电流/电压值是否符合规定的测试原理,并且其还公开了在电阻的选择过程中存在一些必测点,而这些必测点与本申请中得到相应阻值的电压和电流的点值是相同的,只是由于对比文件2中为了能更加精确的实现充电机的测试除了利用与本申请相同的电压电流的监测点作为必测的点之外,还采用了其它电压电流值进行测试,而其它的电压电流则对应需要于本申请不同的其它的电阻值,从而导致对比文件2中的电阻会多于本申请中的电阻。在此基础上,基于对于充电机检测过程的基本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明确的了解到测试过程中,选择的电压/电流检测点越多,需要调节的电阻值也就越多,所需的电阻数量就越大,测试的结论也就越精确;选择的检测点越少,其对应组合的匹配的电阻值也就越少,所需要的电阻的数量也就越小,测试精确度也会降低。然而在对比文件2中明确公开了测试过程中存在必测点和辅助测试点的基础上,在依照第二条路径精简电路结构时,有动机仅采用其公开的必测点的值来作为负载结构,在舍弃一定测试精度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测试结果的正确性。在此基础上,通过简单的欧姆定律就能得到本申请负载中具体的8个阻值。

正向来看,在评价创造性的过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思维视角是停留在申请日或优先权之日的位置来看获取和看待现有的问题、手段、效果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关联性,从最接近现有技术出发,一步一步的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判断过程中应尽可能全面的了解现有技术,基于现有技术整体来进行判断,并不仅仅是局限于对比文件文字公开的内容。而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思维逻辑则应是在以上思维视角下对于问题、手段以及相应的效果在现有技术的指引下进行组合和变换,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了解某一证据的技术方案并且加以运用时,不会仅仅局限于证据中给出的具体实施范围,而是可以根据现有技术发展状况和认知能力来对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或改造。对于本案而言,在第二条路径的指引下,对比文件2已经明确公开了与能获得与本申请相同的八个阻值所需的电压电流值,并且方案中将其称之为“必测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可以知晓必测点实际上就能粗略的反应充电机的各项功能是否完好,而在其必测点基础上新增加的其它测试点则是为了进一步确保测试的精度。在此基础上,在存在减小负载体积的客观需求时,本领域技术人员首先能想到的必然是保留最核心的测试点部分,适当省略掉辅助测试点部分,这样才能在舍弃一定的测试精度的基础上,仍然能确保结果的正确性。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测试和改造时基于的待解决问题的客观需求和合乎常理的逻辑思维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因此并不足以证明其仅采用8个阻值得到体积较小负载的创造性。

反向来看,若现有技术中未明确提出要解决充电机测试装置/负载小型化的技术问题,又或者对比文件2中没有明确公开测试过程中存在必测点和其它辅助测点之分,那本申请的创造性又应当如何考量呢?笔者认为,如果缺失了技术问题的提出或者是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必测点的指引,则难以评价本申请的创造性。仅在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技术上,是很难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的。其两者结合的过程以及对于具体电阻值的选取,都是依赖现有技术的相关指引才能一步一步走向本发明。若技术问题在现有技术中根本未提出,或者从未有人朝这个方向进行研究,本领域技术人员就难以提出新的技术问题,除非该技术问题是基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知识和生活常识客观上就能意识到的。此外,若对比文件2未公开与本申请相同的必测点,即使所述领域现有技术中存在相应的技术问题,而对于具体电阻值的选取,在不存在任何指引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知晓哪些点更具有代表性,因此很难有动机筛选出与本申请相同的电阻值。

三、小结

本领域技术人员虽是一种假设的“人”,但其依然是具备相应的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并且该逻辑思维是建立在知晓现有常规技术知识以及试验手段等之上的。所谓“逻辑思维”是指正确、合理思考的能力,通过总结归纳以往知识和经验,并根据以往经验推知未发生事情的过程,包括对现有的内容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的能力。本领域技术人员虽然所知晓知识和试验手段受到了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时间上的约束,但其依然具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和有限试验的能力,能在现有技术中存在确定的逻辑指引情况下,有预期地对现有技术中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或改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基于最接近的現有技术进行组合或改造的过程中,其每改变一步,均是需要能从现有技术中获得相应指引的,而不能凭空想象,领域的远近、问题的产生、问题与手段之间的关联性、以及达到的效果能否预期,还原得到本发明的过程应当是严谨、缜密的。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判断发明是否显而易见的过程应按照以上原则在现有技术的逻辑指引下进行分析、推理,不得凭空产生与现有技术完全不同的作用和手段,只有遵循以上原则,守好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底线,在能真正实现创造性客观、公正、严谨、准确的评判。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