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彩礼的农村男人:婚姻变成一纸“交易”

2022-07-06 09:15汪徐秋林
华声文萃 2022年7期
关键词:婚宴红娘彩礼

汪徐秋林

作为男女娶嫁的古老民俗,彩礼在中国乡村已盛行两千多年。但近十年来,在一些省份特别是农村地区,彩礼金额快速上涨,达到30万元甚至更高,男女双方因彩礼返还而诉诸法院的纠纷也呈上升之势。

民法典支持彩礼返还

尽管从1950年制定的婚姻法开始,中国便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实际上,近年因彩礼纠纷衍生出的官司层出不穷。

记者用“彩礼”“返还”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2014年以来,每年此类判决书公布的数量均有万余。根据企查查平台数据显示,当前因彩礼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数也达11181人。

多位律师解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会对如下几种情况支持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至于男女双方的过错是否影响彩礼返还比例,则需要考量案件的实际情况。

来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律师杨妍志向记者提起她代理过的两起案件:第一起案件中,男方婚前给付了九万元左右的现金彩礼,尽管双方没有举办婚宴,但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相处3天后,女方搬回娘家。鉴于此,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男方60%的彩礼。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男女双方举办了传统意义上的婚宴,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了一年半时间。在此期间,男方常在外地工作,女方作为护士时常昼夜颠倒,双方感情走向破裂,多次调解无果后,男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女方返还80%的彩礼。

收中介费的农村红娘

在部分彩礼金额较高的农村地区,男性若想结婚,一个共同的渠道就是婚姻中介。

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的红娘纵姐称,自己每撮合成功一对恋人,即双方确定恋爱关系,男方需要给红娘2000元,女方不用给钱。同样居住在该市的红娘朱乃红说,通过红娘介绍的婚姻,男女双方结婚时的彩礼通常会由男方的家庭条件和地域共同决定:市区和矿区的男性找对象,在有房有车的前提下,就是八万八千元或九万九千元;到了农村,即便男方有自建房,也会要求男方有一套商品房,此外还需要准备三十万元左右的彩礼。“即便二婚的女性,最少也都要二三十万元(彩礼),而且我这里登记的离过婚的女性比没结过婚的还要多”。

“这样的婚姻没有爱情,全是金钱交易。”她向记者抱怨。

为何不愿退彩礼

在四年多的民事诉讼代理中,杨妍志看到很多男性在咨询时,仍停留于“骗婚”的概念上。“在他们的理解中,给女方支付彩礼,也办了婚宴,但不跟他生活,那就是‘骗婚。”

不过,“骗婚”确实存在。来自湖北省黄冈市的律师王楼代理过多起利用婚姻骗取钱财的刑事案件,他向记者分析,法院在甄别案件究竟属于“彩礼纠纷”还是“骗婚”时,主要会从证据角度,甄别对方的目的。“比如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你确实只有这一次婚姻,一般不會定为婚姻诈骗,但如果连续多次结婚、频繁索要财物,或者有其他恶习,就有类似可能。”

在地方习俗中,男女双方无论是否登记结婚,只要是办了婚宴,便被认为已经结婚。至于女方为何不愿返还彩礼,安徽省合肥市的律师余智明分析,这通常是女方父母认为双方确实举行了习俗意义上的婚姻,村里的亲朋好友都知道女方出嫁的事实,这对女方再婚产生了影响,所以彩礼更像是“对女方家庭未来的名誉或者身心上的补偿”。

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学者、原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李慧英向记者分析,农村地区彩礼纠纷的根源,还是在于农村地区本身的社会结构极其不平衡。男方觉得自己吃亏,女方也觉得自己吃亏,大家算的都是物质账,好像得到了钱,心理就能平衡。“无论女方的父母还是男方,甚至是女方自己,都会把自己商品化。”

(摘自《南方周末》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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