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增加家庭单位申报设想

2022-07-08 00:47段晶晶
支点 2022年7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家庭

段晶晶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主要的税种之一,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201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进行了重大改革,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但是关于纳税单位并没有进行改革。本文通过对个人申报和家庭申报对比,以及对国外部分国家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分析,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强调我国增加家庭单位申报形式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家庭

1980年我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在稳定我国经济和调节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个人所得税并没有充分发挥自身收入分配调节作用,而且暴露出许多问题。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差距11020元。2021年城市居民的人均支配收入约为4.35万元,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69万元,差距2.66万元。从2008年到2021年,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都在不断增长。这九年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75%,农村居民收入增长254%。尽管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远超城镇居民,但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城镇与农村收入差距不断增大,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并没有显现出来。从基尼系数上来看,我国2020年基尼系数大约在0.465。基尼系数越大,说明收入差距越大。我国基尼系数在世界范围内处在较高行列,收入分配差距过大。

同时,我国个人所得税增长率大于税收收入增长率,但是在占比上并没有优势。我国一直以来就是采用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模式。1997年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总计占税收总额的64.2%,个人所得税只占 3.16%。202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13993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8.10%。经过二十多年发展,间接税占比优势有所下降,但仍处在主要位置,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仍处在较低位置。而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却远远超过这一比值。澳大利亚和美国都是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他们的个税占据总税收收入的50%左右。荷兰和加拿大,个税占总税收收入30%左右。除了发达国家,部分发展中国家,例如南非个税占比35.9%,同样高于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比重过低,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增长潜力巨大,未来我国还需进一步提高个税在整个税收体制中的位置。

201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第七次大修改,这是1980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从过去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改革为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但关于纳税单位并没有很大改变。纳税单位对个人所得税整个纳税体系有着重大意义。纳税单位的选择影响起征点、税率、减征、扣除费用、纳税方式等许多方面。纳税单位是个人所得税征缴的重点工作,因此也是我国个税改革中的重点。

最新改革后的个税,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方式。其中子女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以及2022年新增的婴儿照护费,都可以在夫妻间选择扣除。这说明我国已经看到了家庭单位的重要性,但是我国个税申报单位仍旧以个人为单位。基于以上研究,本文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需要增加以家庭为单位申报。

第一种为个人形式。以个人为纳税单位是指以独立的自然人在规定可扣费用之后,按照比例税率或者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种方式不考虑家庭的扣除费用,只考虑个人形式的费用。此模式监管成本低,税务部门较容易监控每个人收入能力。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坚持单身主义,不想要迈入婚姻,此类模式可以很好地保护这部分人群利益。但这种模式会造成税收的横向不公平,忽视家庭所有成员的税负能力。总收入相同的家庭,由于成员间的不同收入,可能会缴纳不同数额的个人所得税;还会促使一些高收入家庭成员为逃避缴税,把个人收入转移给低收入家庭成员,造成税收流失。

第二种为家庭形式。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是指以整个家庭成员的总收入扣除家庭必须费用后,再计算应纳税额。以家庭为单位课税模式符合我们终究要回归家庭的传统伦理观念,且许多国家都急需解决老龄化问题,提高结婚率,提升出生率,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形式正符合此需求。此形式还可减轻家庭负担,参与家庭经济调节,减少税收横向不公平。但是这种貌似和谐的模式也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如今人们十分重视隐私问题,哪怕是朝夕相处的家庭成员,也不愿把个人所有财产和收入开诚布公地展示在对方面前。因此这种十分透明的纳税模式,是很多注重隐私的家庭不能接受的。

美国是典型的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国家。美国把申报形式分为:单身、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分别申报、户主和寡妇。不同的申报方式采取不同的税率、扣除标准。特朗普税改前,不同纳税人结合年龄具有不同的免税额。特朗普税改后,把个人免税额取消,标准扣除额变成双倍。单身人士标准扣除额是12000美元,夫妻联合申报标准扣除额是24000美元。

美国对个税纳税人身份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划分,且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形式,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原则。美国税务部门也可根据此纳税形式,全面了解纳税人的经济负担。

印度是发展中国家最早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之一。印度是在采用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下,以个人课税为主,联合家庭课税为辅的形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所得不能简单划分为个人时,便采用家庭课税形式。联合家庭不同于美国的家庭申报形式,这种联合家庭包括一个祖先延续的所有后代,同时纳税范围更加广泛,包括祖先遗产和家庭共同经营所得等。

美国的纳税申报形式是可以选择的,法国的纳税形式则规定必须以夫妻联合申报,除例外情况。法国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额度需要家庭系数来确定。成年大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家庭系数为1,孩子家庭系数为0.5。系数越大,应纳税所得额越多。这种形式避免了忽略家庭赡养人口不同导致的税收不公平,充分体现了照顾弱势群体和维护社会公正原则。

美国文化特点之一是个人主义,采取的却是家庭课税模式;相反我国传统价值观是要回归家庭、成家立业,采取的却是个人课税模式。那么到底应该选择哪种纳税单位申报呢?纳税单位形式的选取需要综合考虑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征管水平、纳税人纳税意识、法律道德和社会伦理等多方面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充分考虑本国国情,选取适合我国的纳税模式。

现代社会,人们由于家庭成员数量、经济情况、儿童教育消费和老人身体状况的差异承担着不同的家庭负担,因此纳税负担也应有所不同。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若个人所得税模式中增加家庭联合申报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促进社会公平稳定。

增加纳税申报形式是具有必要性和时代性的。通过家庭申报形式,可以有效缓解我国税收不公平问题,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个人所得税成为切实考虑纳税人利益的有效税收。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约有4.9亿户家庭,平均每个家庭户为2.62人,这种小型化家庭人口结构以及中国传统家庭观念都为增加家庭纳税申报形式提供了条件。同时我国传统观念也一直是家庭为重,夫妻二人共同决定生活开支,一起赡养父母,一起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甚至家庭成员的个人职业教育培训支出,其实都是站在一个家庭的角度来考慮的,因此个人所得税增加家庭为单位申报,也符合我国的传统观念,体现“以人为本”的民生政策。

家庭纳税形式可能会带来侵犯家庭成员隐私、降低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积极性等问题。我们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让纳税人自由选择家庭和个人两种申报形式。

(一)确定家庭定义

个人所得税增加家庭为单位的申报形式,必然意味着我们必须先确定何为“家庭”?我们国家有着比较完善且稳定的户籍制度,户籍信息是全国联网的,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户籍为单位进行申报。运用这一方式,便于相关部门的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国虽然是小型化家庭模式,但其实浅层次也存在“大家庭”。子女成年结婚后,一般会选择把户口迁出去,成立一个新的家庭,但是小家庭的日常开支中仍存在着赡养父母等支出。如果从赡养父母来看,其实就不再依据户口为家庭申报了。现行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只能扣除本人父母,不可以扣除岳父、岳母、公公和婆婆的赡养费用。但其实我国家庭观念比较重,夫妻间赡养老人的费用是算在一个小家庭中,并不是完全割裂的。我国现在经济发展形势快,流动人口多,比如2020年人口普查中还存在11897万为集体户口,那这部分人是否还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呢?流动人口不应该被忽略。因此我们家庭申报的形式也应该多样化。除了以户籍为单位进行申报,还应增加结婚证、经常居住地为依据进行申报。

(二)构建数据化信息平台

个人所得税增加家庭单位申报的改革完善,对税务机关信息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建立一个可以汇集纳税人所有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就十分必要。征管机构可利用平台信息化技术完成各项数据收集、计算、分析、储存提取等功能,与第三方机构信息共享,减少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要改变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政情况,提高信息沟通顺畅性,提升税务部门准确及时获取涉税信息方便性。信息化技术还可为税务部门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同时受益。诚信评级低的纳税人应重点关注,诚信评级高的纳税人应给予奖励。依托此信息平台,对不同诚信评级纳税人,分阶层监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三)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是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是建立双向申报制度。该制度要求从两个方向(纳税人方向和扣缴义务人方向)同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税务信息,通过对比寻找差异。双向申报制度对同一笔交易获得两份信息,数据更准确,更有利于税务部门监控税源。二是加强惩罚机制。我国税务违法成本低,惩罚机制对纳税人并不能形成威慑作用,而且罚款量刑范围宽,纳税人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建议国家加强税收违法惩罚力度,一旦查出绝不姑息,情节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与个人信用挂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贷款、乘坐高铁、高档消费、报考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经济活动。我国现行稽查一般只针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其实更需要税务部门稽查审计。针对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稽查手段,改变现行单一的稽查方式和手段。三是提高稽查频率和范围,全方位多角度审计,对纳税人形成震慑效果。提高税务人员素质要从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两方面做起。定期为税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实时掌握个税最新政策,确保业务操作熟练度。设立内部惩治与鼓励政策,对业务精湛从业人员给予经济鼓励,对为税务形象抹黑从业人员进行严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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