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发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用的探索

2022-07-13 20:52郭昌欣
领导科学论坛 2022年6期
关键词:考核评价从严治党

摘要: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在督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发挥着“指挥棒”的重要作用,如何更好实现其功能、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一直是党建实践工作中的难题。当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面临着“失范”与“失效”两大难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在具体工作中建立起科学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

关键词: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

作者简介:郭昌欣,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6-0099-03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指导下,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制度创新,是新形势下推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最后一公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整体工作部署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发挥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既是加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更是我们党加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必要环节。

一、“失范”与“失效”: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面临的难题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对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目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仍存在着一些不健全与不适应实际工作与形势变化发展要求的方面,导致具体党建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失范”,且对于考核结果的运用也多停留在文件中的强调而缺乏具体实践的措施,导致考核结果“失效”。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失范”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依赖于一套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具体可分为:责任清单制度、责任落实制度、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考核机制、问责机制五个部分[1]。责任考核机制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其内容与另外四个制度安排的强相关性,容易忽略将其作为一项独立完整的工作并为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使其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出现“失范”现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核内容不明确,表现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不健全与考核事项可操作性低;二是考核主体不全面,群众考核在考核过程中缺位;三是考核程序不灵活,限制考核对象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四是考核方式不丰富,“痕迹”考核仍然为主要考核方式,难以破解“痕迹主义”难题。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失效”

构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是为了得出更具科学性、准确性的考核结果,其终极目的是更好发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实践指导作用,是为了盘点工作搞好总结以利再战,倘若一考了之,将考核结果束之高阁,那就失去奖优罚劣、激励担当的作用,容易让干部萌生“闯关”心态[2]。当前对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仍然存在不充分、不具体、不够有效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为考核结果对于如何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意义不强,难以释放其作为“指挥棒”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中的生命力;另一方面表现为未能有效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挫伤干部积极性。

二、新形势下构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

应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置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工作格局之中,特别是要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其他制度安排衔接,彼此呼应以增强整体功能。要完善考核评价内容、拓展考核评价主体、规范考核评价程序、创新考核评价方式,构建起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

(一)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统一,完善考核评价内容

厘清考核评价内容是高效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首要前提。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党组织工作内容的差异性必定导致其考核评价内容的差异性。因此,对于考核评价内容的制定需遵循着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的原则。具体来说,需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遵从整体性原则。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新形势下突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的整体性需要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文件精神指导下,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展開;围绕党委(党组)主体、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等责任主体为考核对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对应中央顶层设计,二级指标规定考核项目,三级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并按照以政治性为核心标准兼顾价值性的原则合理分配分值。二是要注重考核评价内容的针对性,这一点突出体现于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时对于三级指标的可操作性要求上。提高三级指标的可操作性需要在根据党中央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其精神指导下聚焦问题、突出特点,按照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以实践为导向提高考核评价的实践性。

(二)权威性与多样性相统一,拓展考核评价主体

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制考准考实,防止“灯下黑”,必须做到考核评价主体权威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具体来说,以主体为依据划分考核方式主要有上级领导部门考核,同级党委成员、党员代表考核,群众考核三类。但在实际考核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强调上级领导部门考核、敷衍同级部门考核、忽略群众考核的情况。真实准确的考核结果依赖于三类考核主体的共同作用。上级领导部门作为被考核主体的直接领导者,需要在考核完成后为考核对象开出“处方药”,占据权威主体地位。此外,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内部应组建一支熟悉党建工作规律、熟知党内法规制度、拥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考核小组,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报告,作为最终考核结果的重要构成部分。我们党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在上级党组织考评与本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应通过完善党员群众参与考核评议机制,构建起多元的考核评价主体体系,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重点出发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发挥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三)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规范考核评价程序

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程序以提高考核过程严肃性,是构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也是目的,更是我们制度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学者认为,随着当前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全球性的避责时代已经来临[3]。责任考核机制作为问责机制的前置环节,“规定动作”过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使其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应从制度设计上赋予其考核程序灵活性。首先,在设置考核负面清单时应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充满干劲的干部撑腰鼓劲。其次,对于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设立特别预案,调整考核内容中各项分值比重,为表现优异、能力突出的领导干部在考核结果予以更高等级的考核评价。

(四)传统考核方式与现代考核载体相统一,创新考核评价方式

制度本身是静态的概念,只有形成制度化的实施过程,制度才有现实价值[4]。各级各部门党组织经过近几年对考核方式的探索与创新,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方式体系,具体可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六种考核方式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除了采取科学的考核方式还需要选择合适的考核载体予以技术上的支持,以“智慧党建”为主要代表的现代考核载体为传统考核方式突破“痕迹主义”难题提供思路,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新媒体等新兴技术手段助力新形势下党建考核评价方式的创新。

三、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助力党建高质量发展

对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是发挥党建工作责任制“指挥棒”作用的关键,是从根本上扭转领导干部“闯关”心态的关键。为山九仞,功亏一篑。为避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陷入“空转”,必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助力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考核结果的及时反馈性与长期指导性

构建科学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在保证考核结果准确性、真实性基础上为提高考核结果的及时反馈性提供可能。强调考核结果的及时反馈性,是为了被考核责任主体在保持清醒的党建工作思路基础上趁热打铁制定下一年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部署、改进工作方式,避免考核工作战线拉得太长继而影响其他工作开展。

加强考核结果的长期指导性是考核结果运用的重点也是难点,是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与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嵌合的关键举措。发挥出考核结果的长期指导性,一方面,需要从制度上对“考核报告”内容作出规定,以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考核结果等级为划分依据,提高考核报告的针对性。对于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被考核主体,在考核报告中肯定其目前的工作、对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提出表扬并将其成功经验提炼总结以便后期推广,同时对其接下来工作中的重点与方向予以指导;对于考核等级为良好的被考核主体,肯定其优点,指出其不足,明确其整改方向以优化现有工作;对于考核等级为一般和较差的考核主体,首先区分不同情形,对出现重大失误与违纪违法的责任主体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其次为该被考核主体制定整改清单,其主要内容包括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并在下一年的考核工作中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考核。另一方面,要完善谈心谈话制度。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当前,部分党建工作者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习惯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将谈心谈话制度引入考核结果的运用是我们党发挥思想建党的优势所在,要坚持书记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尤其要发挥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善用谈话、巧用谈话,防微杜渐,提高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主体意识。

(二)发挥考核结果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辩证统一的导向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旨在激励干部清廉担当有为、促进事业健康发展[5]。建立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是发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激励作用的重要途径。目前,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主要表现为三种方式,即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干部提拔晉升,其中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干部选任挂钩的机制,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在实际党建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发挥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必须保证正向激励的各项举措落地实施,及时兑现奖励,尤其是要落实考核结果应用于干部提拔任用。

负向激励作为党内激励机制的另一方面,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强调,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属于能力不足的,就要加强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就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属于不作为的,就要严肃批评教育,认真执纪问责。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应对结果较差的党组织与主要负责人及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适度惩处。只有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切实发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督促作用。

参考文献:

[1]唐皇凤,刘志鑫.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与优化路径[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1(3).

[2]毛月霞.党建考核不能“闯关”[N].中国组织人事报,2021-01-08(6).

[3]倪星,王锐.从邀功到避责:基层政府官员行为变化研究[J].政治学研究,2017(2).

[4]吴海红.用制度利器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N].解放日报,2016-11-08(14).

[5]刘红凛,刘莹.党内激励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用与调适[J].山东社会科学,2021(10).

责任编辑:罗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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