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7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科技金融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山西将通过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补助、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以及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等方式,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山西明确规定,对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上一年度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贴。而且,优先支持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尤其是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同时,对向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代偿补偿。其中,对商业银行向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制定专属信贷金融产品授信上年度首次达到1亿元规模的,给予20万元奖励;以后年度在上年基础上授信总规模每增加1亿再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一法人机构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此外,按照公开征集、自愿参与、政府搭台、双向选择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有一定金融服务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并从中择优遴选,确定一批科技金融服務机构。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上一年度开展科技金融精准对接、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投融资辅导以及相关创新创业活动,按照活动内容以及次数等予以不同额度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