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鲜为人知的铸币计划

2022-07-15 05:46赵志丹
中国收藏 2022年7期
关键词:国民政府金银金币

赵志丹

在1949年十一二月间,成都曾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大陆时期最后的停留地,当地彼时所执行的金融政策尤为引研究者关注。而与金融密切相关的民间银楼金号,对金融政策或重大历史事件极为敏感,常常跟随潮流以此类主题制作商品来吸引客户,成都天成亨金号所制的“纪念金圆”金币便是其中的典型实例之一。而随着笔者对该金币探究的不断深入,当年国民政府“金圆券”币制改革背后一次鲜为人知的铸币计划竟意外被揭开。

1945年“八·一五”以后,法币已较发行初期大幅贬值。随着内战的爆发,国民政府通过不断增加法币的发行量来满足巨额的军费开支,导致法币进一步贬值至临近崩溃的边缘。为挽救经济,国民政府不得不进行币制改革。

对市场风向嗅觉敏感的民间银楼金号,常常以金融政策和重大历史事件为主题制作产品,以此吸引客户。例如重庆老凤祥银楼就曾发行纪念“抗战胜利”主题的金币。成都在当时拥有众多银楼金号,最多时达200余家,集中于提督街、总府街、东大街、鼓楼街一带,具有良好的金融基础。那么,在这些银楼金号中,是否曾发行过与金融政策或重大事件有关的制品呢?

目前,随着一枚“ 纪念金圆”金币的出现,足以证明成都银楼金号曾以金融政策为主题制作过此类产品。该金币重15. 6克,实测成色为99.14 %,正面中心带有字体硕大的“ 纪念金圆”字样,外圈带有“ 成都天成亨金号”“ 赤金”“ 重量500 ”等字样;背面中心采用狮耳三足香炉图案,外圈为金号对应的英文名称。其中,“成都天成亨金号”代表金号名称。该金号于1905年以前在成都城守东大街开业,属于陕西帮,实力雄厚,并在成都春熙路及西安的东大街分别开设有分号,其在民国末期与成都“天一福”金号一起,被当地公认为黄金成色最好的金号。

该“纪念金圆”金币中的“金圆”,与国民政府发行的“金圆券”称谓一致,这是否意味着该金币为金号纪念“金圆券”的发行而推出的特制品呢?为解答这一问题,需从金圆券发行的目的来分析。

为解决经济严重通胀,国民政府决定实施“金圆券”代替法币的货币改革方案。1948年8月19日晚,《财政经济紧急令》《金圆券发行办法》及《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发布,规定“自即日起以金圓券为本位币,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圆券,发行总额定为2 0亿元,采用十足准备,限11月20日前以法币300万元折合金圆券1元、东北流通券30万元折合金圆券1元的比率收兑法币及东北流通券;并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外汇,凡私人持有者限于9月30日前兑换成金圆券,以1美元兑4金圆、1两黄金兑200金圆、1银元换2金圆、1两白银兑3金圆的标准进行兑换,违者没收。”同时,国民政府为控制物价上涨,要求物价稳定在当天的价格,史称“八·一九防线”。

在金圆券发行的初期,大部分民众皆服从政令,商品价格暂时回落到限价之前,金圆券取得了短暂的成功。但随着9月30日的临近,限定物价政策使得市面商品有价无售,黄金、外汇等黑市交易却异常繁荣,整个社会开始陷入混乱。未及限定的11月20日,国民政府被迫于11月1日、11日分别颁布《改善经济管制补充办法》《修改金圆券发行办法》等一系列办法,不仅宣布放弃限价政策、准许持有金银外币,还规定金圆券可以兑换金银,但将金圆券与金银的兑换比率一律提高5倍,并要求在兑换黄金时需额外存有与兑换等额的金圆券。此政策等同于将金圆券贬值5倍。为防止金圆券进一步贬值,各地民众存兑金银者趋之若鹜,以至于出现黄金短缺、需要凭票领取的现象。

1948 年12月24日,位于上海的中国银行门口发生“ 黄金挤兑惨案”,导致国民政府宣布暂时停兑黄金;次年1月4日复兑,又于16日正式停兑。此后,随着金圆券不断贬值,市面开始出现拒用金圆券、代以银元进行流通的现象。

1949年7月3日,李宗仁颁布《银元及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并发行“银圆券”,同时宣布“金圆券”停止流通。由以上可知,金圆券流通于1948年8月19日至1949年7月3日之间,其发行的目的主要是回收民间的金银及美元;在发行初期,为保证兑换政策被严格执行,当局甚至向各大城市派遣经济督导员进行监督,包括银楼金号库存金银在内,均在回收之列。此时,银楼金号先把黄金制成金币后再兑换成金圆券,显然有悖于常理。由此确定,该“纪念金圆”金币并非为纪念“金圆券”的发行而制。

那么,该金币所纪念的“金圆”究竟指的是什么?笔者查询国民政府有关的金融政策资料,最终在1948年11月19日公布的《中央银行办理存款兑换通则》中找到有关“金圆”的信息。该通则第三条规定:“ 存款定期满一年以上者,除按周息二分计息,并于到期时以金圆券偿付本息外,存款人得于存款时以与存款同额之金圆券兑换金圆。在金圆未铸成前,得按规定比率兑取黄金或者银币”;第五条规定:“兑换之黄金,其重量单位为五钱、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种。存款数额达到相当于黄金重量五钱之价款者,一律兑换黄金,不兑银币。其不足相当于黄金五钱之价款者,按照比率折合银币兑给之”;第十一条规定:“无论存款或者兑换金圆、黄金、银币,一律收取金圆券现钞,不得收受任何票据”。该《通则》同时还规定:“兑换金圆、黄金、银币的业务分两批执行,第一批从1948年11月22日开始,在上海、南京、汉口、重庆、广州、北平、天津等七个大都市的中央银行及各指定银行开始办理;第二批从12月1日起,在成都、兰州、青岛、西安、兰州等19个城市的中央银行开始办理。”由此可知,“金圆”是用于金圓券存款兑换的一种黄金铸币,在“金圆”未铸成前,黄金以厂条形式支付。然而,存款兑换业务开展仅两个月,1949年1月16日公布的《发行黄金公债》废止黄金兑换,此时金圆券存款尚未满一年,因此并未有“金圆”实物被兑换出来。

既然“金圆”铸币并未真正发行及兑出,那么成都天成亨金号发行“纪念金圆”金币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据笔者推测,其与随后的金融政策密切相关。

在金圆券停兑黄金以后,国民政府又于19 4 9年2月2 5日颁布了《财政金融改革方案》,准许金银自由买卖,并规定金银与金圆券之间无固定的兑换比率。此方案一出,无形当中加剧了金圆券的贬值,导致民众争相购买黄金以求保值,同时还加剧了银楼金号同业间的竞争。而银楼金号为吸引更多的客户,纷纷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或推出样式新颖的制品来增加销量。其中,成都天成亨金号鉴于前期国民政府在金圆券兑换中对“金圆”的宣传,充分利用民众未见其铸币实物的好奇心理,以“纪念金圆”为噱头制售金币,以达到吸引客户、扩大宣传、获得更多利润的目的。

此外,“金圆”作为国民政府曾计划投放市场的一种黄金铸币,其真实的模样如何?笔者查询了国民政府在《中央银行办理存款兑换通则》发布前后的金融货币资料,发现在1949年7月“银圆券”币制改革中所设计的“纪重”系列金币,极有可能与“金圆”铸币有关联。该“纪重”系列金币在其显著位置均带有硕大的“金”字,并以代表国民政府时期“国花”的梅花进行装饰,再结合其圆形的外观,不禁让人联想到“金圆”这一称谓。由此笔者大胆推测,“金圆”铸币极有可能是该系列“纪重”金币的原型。

金圆券作为国民政府时期发行量最大的钱币,其流通时间虽不足一年,却为国民党掠夺了大量的金银及外币,使得国民政府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关系破裂,最终成为导致国民政府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该金币的出现,为我们深入研究当年国民政府最为失败的金圆券币值改革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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