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为女儿上学被骗3.5亿元

2022-07-19 23:47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28期
关键词:发放贷款银行行长滨州市

“我姨父是高校副校长,并且和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路子广得很,可以安排孩子上个好大学……”受赵某河这句并不高明的谎言蛊惑,心忧女儿学业的某银行行长李某先后二十多次上当受骗,成了一名可怜的受害者,并一步步从一名领导干部蜕变成了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的“蛀虫”。

超千万元的天价运作

2020年7月19日,山東省滨州市某银行行长李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在证据面前,李某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然而,高达数亿元的涉案款却不翼而飞。这笔巨额钱款究竟去了何处?

带着疑问,办案人员对李某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筛查,发现李某近5年来有大笔款项分别转入北京、内蒙古等地账户,赵某河诈骗的犯罪事实随之浮出水面。2020年7月24日,滨州市公安机关将赵某河抓获归案。

2014年底的一天,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赵某河,在受邀到高中同学家中做客时,认识了时任滨州市某银行行长的李某,闲聊中得知2015年3月李某的女儿准备参加高考艺术类考试,但成绩不够理想。赵某河对李某说“这事不难办”,声称自己的姨父霍某担任内蒙古某高校副校长,并且与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可以帮着问问,让孩子上个好大学。

2015年3月10日,在李某一家的期盼中,赵某河开始了“安排”行动。“上大学首先需要选号,这是必须的上学流程。”赵某河声称,已经委托自己的姨父霍某帮忙牵线搭桥,但必须要先付一笔活动经费。对此,李某不加怀疑,先后向赵某河转账100余万元。两个月后,赵某河再次找到李某,谎称需要办理北京某学院的艺考合格证,并安排李某之女进入该学校就读,但活动经费明显不够。又迅速向赵某河追加活动经费,前后将近300万元。6月下旬,赵某河又以缴纳保证金及提档需要担保金为由,向李某索要665万元。

冒充反贪局长屡骗不爽

2015年7月,李某的女儿进入北京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然而,这还远远没到骗局终结的时候。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在短短一年时间里,赵某河又先后编织了“向学校缴纳担保费”“更改高考分数”“开启数据库费用”“购买教育基金”等多个借口,先后8次骗取李某1.5亿余元。

2016年11月,赵某河给李某打来电话,说教育部的“郭部长”和自己的姨父因为违纪插手帮助购买教育基金,已经引起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注意,要他千万当心,并称“为保证前期购买的教育基金安全,必须再转入一笔保证金”。于是,李某再次向赵某河指定的账户转入4100万元。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这段时间内,赵某河前后共向李某实施诈骗9次,多次冒充反贪局长,以教育基金被冻结、需要制作虚假流水账目应付检查等借口,先后向李某索要钱财共2亿余元。 2018年10月,逐渐发现情况不对的李某如梦方醒,得知自己被骗的真相后,他多次催促赵某河归还钱款,却被对方再三拖延。

“活动经费”竟是银行贷款

超过亿元的活动经费,对一般家庭而言可谓天文数字。办案人员经过查证,发现李某利用担任银行行长的职务之便,借助贷款投放和信贷管理等经营职责,一次次将手伸向银行贷款。为侵吞银行贷款,李某伙同小舅子孙某某、某公司总经理张某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孙某某、张某制作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虚假贷款资料,然后违反规定发放贷款,形成了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资金转移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等三人又想出了借新还旧、还后再贷、冒用他人名义等多种贷款花样,导致银行贷款屡屡流失而不被察觉。

今年4月29日,经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被法院以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摘自《检察日报》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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