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研究生实践能力提升途径初探

2022-07-24 23:04文丹李介男王楚东姜伯玮扎拉嘎白乙拉
大学教育 2022年5期
关键词:法医学研究生培养实践能力

文丹 李介男 王楚东 姜伯玮 扎拉嘎白乙拉

[摘 要]我国对高水平实践型法医学人才的需求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得更加迫切,而传统的法医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存在重科研轻实践的现象,无法达到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因此,文章在分析法医学研究生培养现状和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增设实践课程、延长实习时间、丰富实践教学方式、建设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以及实施双导师制等途径来提升其实践能力,期望实现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研究生培养;实践能力;法医学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2)05-0246-03

教育是百年大计、立国之本,是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指出,目前我们迫切需要高等教育,强烈渴求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息息相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有利于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也有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和生物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来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学科,其主要分支学科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学以及法医精神病学[1]。李生斌等人曾界定法医学是一门集知识和实践于一体的学科,其学生的邏辑思维水平和实践能力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提高。而目前我国法医学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培养学术型研究生,无法满足国家对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法医学研究生人才的需求。现行培养模式下,法医学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明显与国家和社会的需求不吻合,因此对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课程理论学家威廉·派纳也曾提到社会结构好的发展一部分依赖于课程改革将认知技能代替原有的学术性知识。本文通过分析法医学研究生的培养现状和不足,初步提出增设实践课程、延长实习时间、丰富实践教学方式、建设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以及实施双导师制等提升法医学研究生实践能力的途径,期望能够达到国家对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一、法医学研究生的培养现状和不足

20世纪30年代,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于北平大学开设法医学教研室并创办杂志《法医月刊》,奠定了中国法医学的现代转型和现代培养基础。1951年至1956年间,国家开设法医学高级师资培训班,培养了大批法医高级师资人才,为以后多个高等医学院校开展法医学教育打下基础。1978年,我国法制建设逐步恢复,法医学的人才培养逐渐受到重视。1979年,中山医学院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开启了中国法医学研究生培养的进程。1982年,中国医科大学也开始招收法医学硕士研究生。1983年,国家多个相关部门在山西太原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晋祠会议,明确了中国法医学高等教育的方针和路线,旨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医学教育体系;同年,成都、武汉、上海、西安等地的医学院校开始招收法医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中山医学院和中国医科大学设立法医学博士点,开始培养法医学博士研究生。1990年,华西医学院和同济医学院也陆续成立法医学博士点。1999年,法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以学士、硕士和博士学历教育为主,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的特色。此后,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已有30多家高等医学院校开展法医学研究生教育,培养了大批法医学高水平人才。

法医学研究生教育主要包含硕士和博士的研究生教育,主要是采用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大多数高校的法医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研究生在培养期间主要是完成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开展课题研究、撰写论文以及参加毕业答辩,普遍缺少实践培养这一重要环节。以中南大学法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为例,目前仍采用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分制,研究生只需修完一定学分和发表达标的SCI论文即可达到毕业要求。法医学研究生教育目前所设置的课程类别主要包含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及社会实践,并未设置专业实践课程。同时,高校导师大都毕业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缺乏在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从事法医工作的经历,而且学校和院系给予其较大的科研压力,这些因素使高校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而不够重视其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导致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得不到足够锻炼,甚至可能影响研究生毕业后胜任相关工作。

二、提升法医学研究生实践能力的主要途径

(一)增设实践课程和延长实习时间

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要求学生在实践中加深理解理论、学以致用,做到理论、实践与科研有机结合。而目前法医学教育资源存在分配不均的现象,以至于很多高校无法提供配套的实训平台,缺少相关实训资源。此外,大部分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学研究生的实践课程主要集中在实验室内开展,缺乏实验室外的实践环节,这就不利于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法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该借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重新制定统一规范的实践指导大纲,增设专业实践课程;在优化已有专业学位课程的基础上,强调重视专业实践类课程;将学术型人才培养目标逐步调整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其实践类课程应该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学以及法医精神病学等法医学主要分支学科的实践类内容,使研究生通过专业实践课程熟练掌握法医各个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为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并开展基础验证性、开放设计性、项目创新性、实习性实践,促进多学科内容的交叉融合;还可采用小班教学和小组训练的形式,保证每位研究生都有充足的实践训练机会。学位论文应结合专业实践提出科学问题并探索解决途径,毕业考核也应设计专业基础技能考核。法医学所涉及的知识面较广,需掌握的技能较多,而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提升。因此,高校应在保证研究生能够完成学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给予其更长的实习时间,直至研究生熟练掌握主要的实践技能,并能独立完成相关司法鉴定工作。

(二)丰富实践教学方式

法医学研究生来源多样化,其中,部分研究生毕业于法医学本科专业,部分研究生毕业于非法医学本科的其他医学专业,甚至还有少部分研究生毕业于非医学专业,他们的法医学专业知识水平相差较大。法医学本科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对法医学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如果实践内容过于简单就无法达到提升其实践能力的效果;而非法医学本科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因缺乏法医学专业理论知识,可能无法理解实践内容而达不到实践训练的目标。因此,法医学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应该采取灵活的分组教学方式,即按照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划分为不同的实践小组并设计合适的实践内容来进行实践教学。例如:针对法医学本科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可以简明扼要地讲解法医学专业知识与理论,强化课后思考和自主训练,提升其法医学实践能力;而针对非法医学本科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应该详细讲解法医学专业知识与理论和耐心指导其进行相关实践操作,以达到预期的实践教学效果。采取灵活的分组实践教学方式基本可以实现根据不同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进行施教,从而达到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目的。

此外,针对综合性强的法医毒理学和法医毒物分析学的实践课程,周洁等人认为可以通过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PBL教学模式来增强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PBL教学模式是指以科学问题为主的实验教学法,主要涉及基础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始终围绕提出问题、建立假设和验证假设这一流程展开。为了提升法医学研究生的实践能力,胡利平等人提出了TBL教学方式 [3]。而针对动手能力要求高的法医病理学和法医物证学课程,王岩发现使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升授课效果 [4],冯佩佩等人表明在法医物证学实验教学中运用模拟现场的综合性实验教学模式能够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5],李姗姗等人表明“现场重建与情景再现”有利于法医病理学教学的开展[6],刘泉提出了“案例-學导教学法” [7],夏水秀等人提出了虚拟仿真教学方式 [8]。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的开设,可以生动地重现复杂的犯罪现场,节约昂贵的实验仪器和耗材,避免造成实验室污染,同时保证每位研究生都能亲自参与尸体解剖、亲子鉴定和毒物分析等多项实践内容,有助于提高研究生实践的质量和效率。

(三)建设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

为了解决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与高等院校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强调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9-10]。目前,高等医学院校的法医学教育师资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而校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公安机关拥有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从业者和先进的仪器设备,因此建设联合培养基地对高校、校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公安机关以及法医学研究生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高校而言,可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缓解高校教育资源短缺困难,实现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于校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公安机关而言,可以加强科研能力,应用学科前沿理论和技术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对于法医学研究生而言,可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增强就业竞争力,从而实现多赢。而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基地和高校分工不明确、双方合作不深入、行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避免和解决需要依靠国家、政府、校外司法鉴定机构、公安机关及高校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人力物力投入。首先,高校、校外司法鉴定机构及法医学研究生需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划分培养责任,确定培养目标和方案;然后围绕培养目标制定完善的联合培养制度,以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保障联合培养基地得以长期有效运行,比如指导研究生的实践活动,保障研究生的人身安全,明确科研成果的归属等。其次,校内外合作双方应该确立合作项目,鼓励校内外导师和研究生积极申报联合培养项目,积极围绕申报成功的合作项目开展工作,而对于申报失败的项目仍需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最后,联合培养基地应给研究生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和良好的学习生活资源,以保障其能够按照联合培养要求来开展科研实践。

(四)实施双导师制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要采用双导师制来培养研究生。双导师制在临床和公共卫生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的实施,表明其既可以提升研究生的理论水平也可以提高其实践水平,符合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法医学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是指法医学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由两位导师联合培养,其中一位是校内科研导师,主要负责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基础知识学习、科研选题以及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另一位是校外实践导师,一般要求有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法医工作经历,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和实践能力培养, 并需要指导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实践部分。法医学研究生双导师制的实施可以同步培养法医学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从而使其达到实践型法医人才要求。双导师制的实施依赖于高校、导师、研究生以及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同合作。高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双导师制的有效实施;设立有效的监督管理部门,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建立相应的交流平台,让导师及时掌握研究生学习生活动态,以保证指导工作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构建科学的导师遴选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导师教学水平,明确研究生考核和毕业标准,提升研究生自主学习意识。双导师在考察研究生的个性特征和职业取向后,为其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以实现因材施教;明确自身的培养责任,从而更好地指导研究生的思考和研究科研问题以及开展实践工作;也应提升自身的沟通能力,以便能够及时了解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和在学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于研究生来说,应增强专业认同感,提升知识汲取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提高学习质量。

三、结语

增设实践课程、延长实习时间、丰富实践教学方式、建设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以及实施双导师制等促进法医学研究生实践能力提升途径的有效实施,有利于缓解法医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国家社会发展需求间的矛盾,也有利于弥补现行法医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不足,有利于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法医学高级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学科的创新发展和提升学科的社会服务能力。

[ 参 考 文 献 ]

[1] 陈康颐.现代法医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3-6.

[2] 周洁,金薇,樊妙娟.法医毒物分析课程PBL教学模式的应用与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20(34):243-244.

[3] 胡利平,张秀峰,钟树荣,等.以TBL教学为契入点全面推进《法医物证学》自主学习[J].科技创新导报,2016(25):142-143.

[4] 王岩.案例教学法在法医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社区医师,2019(35):195-196.

[5] 冯佩佩,陈玲,邱平明,等.模拟现场在法医物证学实验教学中的应用[J].南方医学教育,2019(1):36-38.

[6] 李姗姗,赵春明,王立平,等.法医病理教学法“现场重建与情景再现”初探[J].中国实用医药,2012(18):273-274.

[7] 刘泉.“案例-学导教学法”在公安法医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6(6):116-121.

[8] 夏水秀,顾芝亚,李永生.虚拟现实技术在法医物证实验教学中的应用[J].法医学杂志,2019(6):759-761.

[9]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1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庞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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