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协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新范式

2022-07-26 15:18列,姚
高教学刊 2022年21期
关键词:书院协同学院

罗 列,姚 溱

(1.汕头大学 创业学院,广东 汕头 515000;2.汕头大学 团委,广东 汕头 515000)

一、问题提出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提出“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是实现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构建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有助于优化高等教育供给、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创业意识。为适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需要,不少高校成立创业学院,将其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专职机构,该机构统筹与协调全校的创新创业工作,承担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实践甚至孵化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创业学院在组织与人员上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力量。

当前,书院制改革已经成为了高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一种重要趋势。不少高校引入书院制的理念,积极探索学院与书院相互融合的双院协同育人模式。在双院协同育人模式下,学院与书院围绕人才培养进行合理分工与合作,学院致力于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与技能,书院负责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如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旨在培养学生的通识能力与综合素质。

在高校书院制改革背景下,创新创业工作深入推进,对学院与书院二元管理体系提出了挑战。学院与书院主要集中在高校内部的科研与教学资源上,同创新创业相关的资本、市场等校外资源相对不足,创新创业工作缺乏夯实的资源基础。另外,学院与书院工作所依赖的专业教师与辅导员队伍,他们往往缺乏创业方面的资源与经验,这也对学院与书院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供给带来一定的压力。在这一情况下,实现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的三院协同,充分发挥创业学院在资本、市场与创业师资方面的资源优势,是应对创新创业工作压力与困境的有效路径。

因此,本文尝试提出了三院协同的概念,以新的范式探索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三院协同指的是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分工与协作的教育模式。该模式致力于明确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各自的定位与分工,并引导三方在人才培养目标导向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三院协同价值

(一)强化教育的创新创业导向

当前,创业学院已经成为各高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最重要的载体。在三院协同模式下,创业学院参与有助于推动教育资源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聚集,为创新创业工作提供充分的资源支撑。创业学院参与到学校的课程建设与学生管理之中,使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与要求更为学院与书院所认同,促进学院与书院的资源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转移,夯实工作资源基础。创业学院通过加强与学院、书院的协同合作,还能够增加对相关单位工作的认知与了解,在他们的工作中寻求协同育人机会,并将创新创业理念渗透到相关工作之中,在更大范围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另外,在三院协同的模式下,创业学院与学院、书院进行工作沟通与协作,有助于增进学院与书院对创新创业工作的认识与了解。这有助于学院与书院认识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将创新创业工作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

(二)实现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

创业学院是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组织基础,具有良好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条件。学院掌握创新创业工作的教学与科研资源,书院在动员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如何实现不同主体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整合,改变资源的零散化状态,是提升创新创业工作成效的关键。三院协同模式建立,实现了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的相互协作,推动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可以围绕育人目标,整合师资、科研、学生与社会资源,避免因为资源孤岛而增加创新创业教育成本。

(三)拓展社会资源渠道

学院、书院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上,更多依赖于传统的校内教育资源,如专业教师、实验室、第二课堂活动等。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不仅有赖于学校教育资源,而且需要社会资源的支持。因此,学院与书院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上,往往面临社会资源方面的瓶颈。三院协同的建立,推动创业学院与学院、书院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上的合作,有助于发挥创业学院的社会资源优势。

创业学院在政府职能部门、风险投资机构、产业园区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资源。创业学院的引入,可以帮助突破学院与书院在社会资源方面的瓶颈,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更有力的资源支持。学院与书院可以以创业学院为纽带,推动专创融合,加强与社会企业和行业组织的联动,为专业人才培养注入更丰富的社会资源。

三、三院协同路径

(一)目标融合:统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

在学院与书院协同的过程中,以学习结果为导向是促进合作,形成教育合力的关键措施。实现三院协同,要求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统一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以结果为导向,进行准确的定位,并充分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三方可以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与牵头下,结合学校发展战略与人才培养目标,就学校创新创业具体人才目标进行沟通与协商,形成一个统一的人才培养目标,以此作为指引三方工作的方向。

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三方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履行自身的职能。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在知识目标方面,创业学院与学院依托第一课堂,帮助学生构建创新创业知识体系。创业学院与学院可以依托专业师资队伍,开展产品设计、市场营销、企业财务、战略管理等相关理论知识,引导学生建构完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体系。在能力目标方面,创业学院以高校创业孵化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竞赛与创新创业项目实践为抓手,训练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院通过专业实践与学科竞赛,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书院依托第二课堂活动,营造积极的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创业意识。在素质能力方面,创业学院引导学生立足社会发展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企业家精神,书院则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二)资源融合:发挥各主体资源优势

创新创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高校要根据把握协同共生性原则,推动创业教育生态各组成要素的积极联动,实现教育资源价值增值。在三院协同模式下,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要围绕创新创业育人目标,加强协同,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优化创新创业教育供给。

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有赖于丰富的资源基础。创业学院拥有市场与资本方面的优势,可以帮助创新创业项目对接行业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帮助项目突破资源与资金瓶颈。学院拥有专业技术与设备,能够为项目应对专业困境提供软硬件支持,提升项目创新性。书院拥有发动与组织学生方面的优势,以第二课堂为载体,厚植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机。书院可以通过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营造积极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学生产生创意。

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相互协同,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形成了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的闭环。学院可以依托专业教师与实验室,在创意基础上形成创新项目。对于一些具有商业潜力的创新项目,创业学院可以对接市场与资本,推动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项目乃至创业企业。创业项目与创业企业可以在运营中产生新的创意,并在三院协同的模式下建立新的循环,建立“创意-创新-创业”的教育闭环。

(三)活动融合:实现多元主体联合育人

构建三院协同教育模式,可以多个主体联合举办活动,实现活动融合,提升活动教育实效性。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三者可以两两甚至三方联合举办活动,增强活动育人成效。创业学院可以联合学院举办专创融合活动,充分发挥各自在创新创业与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创业学院也可以联合书院举办创新创业服务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利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社会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也可以联合举办“挑战杯”、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校级选拔赛,联合打磨创新创业项目,在竞赛中提升项目质量。

(四)考核融合:建立统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评估模式

考核可以对学生成长与发展发挥导向性的作用,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构建相应的人才考核体系,可以实现学生努力与教育资源向教育目标聚焦。三院协同建立了从人才培养到人才评估的教育闭环,这就要求三方不仅应在目标、资源与活动上实现协同,而且也应该在学生考核评估上进行融合,建立统一的创新创业结果评估模式。在传统教育模式中,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各自拥有人才评估模式,不同的人才评估模式因评估单位职能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标准。创业学院重于竞赛成绩与创业企业的运营情况,学院重视学生在学科创新竞赛中的成绩,书院关注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的表现。不同的人才评估模式,割裂了不同教育主体之间的联系,未能够有效形成创新创业的合理。

因此,为了推动三院协同,应该建立统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评估模式。三院协同可以引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实现第二课堂资源互通互补,并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人才培养模式相互结合的重要方式。在三院协同模式下,可以建立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对学生创新创业素质进行综合评估,用于检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效。

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可以同第一课堂考核评估实现互补,对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竞赛与创业企业运营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可以联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综合评价。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可以同学生个人评价挂钩,强化学生对成绩单的关注。另外,成绩单还可以作为各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绩效评估依据,充分发挥成绩单在各单位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四、三院协同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完善系统的组织运营机制是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三院协同机制的建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建立科学与系统的组织架构,能够为三院协同提供坚定的工作保障,为创新创业工作落实到实处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三院协同的工作要求,组织架构可以由学校领导牵头,成立涵盖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等相关负责人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三院协同的组织机构,用于加强三者的沟通与合作。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可以在学校领导的牵头与组织下,进行沟通联系与互动,制定共同工作目标。通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目标与工作思路,可以为三者的工作提供方向性的指引,实现三者工作的协同,整合各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与此同时,工作领导小组应该定期举行会议。通过工作会议,加强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之间的信息交流,加强不同教育主体的信息交流。这可以避免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利用成效。另外,通过定期的工作会议,还可以加强对其他主体工作的了解,这有助于两两甚至三方的融合与联动,从而形成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保障:建立教师与学生的激励制度

三院协同需要建立坚实的制度基础,通过构建系统的制度,为三院协同顺利实施提供支撑。立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三院协同模式,重点需要建立教师与学生激励制度。

一方面,完善教师激励制度,为协同育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传统高校教师的激励制度主要集中在教师的科研业绩,这使得教师在发展过程中,更多关注自己的课题与论文,不愿意在创新创业工作方面进行投入与付出。因此,为了适应三院协同工作的需要,应该完善教师的激励制度,强化教师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动机。高校可以将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辅导创新创业项目、帮助创业企业对接社会资源等相关内容纳入到教师的激励考核之中,将创新创业工作绩效同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进行挂钩,激发教师积极性。通过优化教师的激励制度,推动教师将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工作之中,为三院协同育人提供专业与资源支持。

另一方面,构建学生的激励制度,激发学生的内生动力。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是学生,三院协同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也是学生。为更好发挥三院协同作用,应该构建学生的激励制度,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动机。学校可以设置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竞赛、创业企业运营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还可以增加创新创业表现在学生评优评先、保研方面的占比情况,引导学生积极融入三院协同,不断提升自身创新创业能力。

(三)师资保障:整合与优化创新创业师资资源

三院协同育人的推进有赖于专业力量的支持,坚实的师资基础是保证三院协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推进三院协同,需要根据创新创业工作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师资保障。创业学院、学院与书院需要整合与优化师资资源,为三院协同育人提供智力支持与专业支撑。

一方面,整合师资资源,建立思政老师、专业教师与创业导师“三位一体”的师资队伍。创业学院能够依托丰富的企业资源网络,聘请优秀的企业家与行业专家担任创业导师,建立一支专业的创业导师队伍。创业导师不仅可以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辅导,而且还可以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社会与市场资源支持,助力项目成长。学院具有丰富的专业教师资源,能够在专业辅导方面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指导。教师可以帮助学生解决专业难题,提升项目的创新性与专业性。书院工作队伍以辅导员为主体,其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具有专业与经验优势,能够为学生进行价值引领。辅导员参与创新创业工作,可以贯彻立德树人理念,在指导中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与人生观。因此,推进三院协同,可以发挥三者在师资资源方面的优势,建立思政老师、专业教师与创业导师“三位一体”的师资队伍,在思想教育、专业辅导与资源对接等方面,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另一方面,优化师资资源,加强创新创业师资培训。专业教师与辅导员分别是学院与书院的教育主力,其能力与素质直接关系教育的成效。创新创业工作对参与教师能力与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不少专业教师与辅导员,对创新创业缺少相应的了解,这制约他们参与到三院协同工作之中。因此,需要加强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增强专业教师与辅导员胜任创新创业工作的能力。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帮助专业教师与辅导员掌握相关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并促使他们将所学内容迁移到本职工作之中,实现创新创业工作与本职工作积极联动。这可以为实现三院协同,服务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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