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剑峰, 袁 玲, 陈媛媛, 刘宏涛,3*
(1.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中国科学院水生植物与流域生态重点实验室, 武汉 430074;2.中国科学院核心植物园, 武汉 430074; 3.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49)
近年来,在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中,城市对植物资源的收集保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植物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展示和植物开发利用越来越重视,再加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的具体要求,从一线城市到广大的二、三线城市普遍出现了植物园、植物专类公园以及城市公园的植物专类主题区的建设热潮.然而,作为植物园、植物专类公园和城市公园植物专类主题区的关键内容,植物专类园的规划设计却缺乏专业指导和质量控制标准,规划设计呈现出与一般公园普遍雷同,尤其是这种认识和理解的不到位使植物园失去了最主要和最本质的特征.鉴于这种情况,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和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自2016年起牵头开展《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和湖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协助编制,2020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9月1日由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此标准也是中国科学院核心植物园筹建期的考核成果之一,是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长期从事植物园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经验与成果的总结.笔者作为此标准编制工作的组织者和主要编写者之一,在此对标准中的若干内容进行进一步探讨,希望帮助规划设计人员进一步理解植物专类园,在设计工作中更好地使用《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为提升植物专类园设计质量提供技术参考,并更广泛地吸引规划设计人员和植物专类园运行管理者共同来完善此标准.
《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是湖北省地方标准,从地方标准的适用范围来界定,此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各类植物专类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然而,湖北省是行政区划,对于植物而言,要概括其在一定区域内的相似性时,通常从植物区系的角度来分析.植物区系的主要环境背景包括地形地貌、气候、生物、土壤、水文等,植物区系的形成是植物界在一定的自然历史环境中发展演化和时空分布的综合反映.一个特定区域的植物区系,不仅反映了植物与环境的因果关系,也反映了植物区系在地质历史时期中的演化脉络,可为植物资源开发、物种引种、植物多样性保护以及远景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湖北省分属两个植物区系,西部属于华中植物区系,东部属于华东植物区系.因此,就植物而言,《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对华中、华东植物区系范围内各地区设计植物专类园均有直接的参考价值,两个植物区系包含范围包括湖北全部、重庆全部、甘肃东南部、四川东部、贵州北部和东部、云南东北部、陕西南部、河南南部、湖南大部、广西东北部、安徽大部、江苏大部、山东东南部、浙江大部、上海全部、江西大部、福建北部[1].
此外,植物专类园既可以是植物园、植物专类公园或城市公园中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成为一个专类植物园或植物专类公园.借鉴《欧盟植物园行动计划》(2000),植物园、植物专类公园或城市公园的植物专类主题区可包括11种类型:“经典”多用途植物园(‘classic’ multipurpose gardens)、观赏花园(ornamental gardens)、历史园林(historical gardens)、保育园(conservation gardens)、大学植物园(university gardens)、动植物园(combined botanical and zoological gardens)、农业植物和种质资源收集园(agro-botanical and germplasm collection gardens)、高山或山地花园(alpine or mountain gardens)、天然或野生植物园(natural or wild gardens)、园艺花园(horticultural gardens)、主题花园(thematic gardens).在开展这些园林的规划设计时,都会涉及植物专类园的设计工作.
国内最早关于“专类花园”的定义出现在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上[2],而“植物专类园”的定义直到21世纪才出现.汤珏等[3]将其定义为“具有特定的主题内容,以具有相同特质类型(种类、科属、生态习性、观赏特性、利用价值等)的植物为主要构景元素,植物搜集、展示、观赏为主,兼顾生产、研究的植物主题园”,胡永红[4]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上将植物专类园的定义修改为“有特定的主题内容,以具相同特质类型(种类、科属、生态习性、观赏特性、利用价值等)的植物为主要构景元素,并以植物收集、研究、展示、观赏为主,兼顾生产的植物园或园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研究”与“生产”在植物专类园功能中的关系上.臧德奎等[5]将“植物专类园”定义为“根据地域特点,专门收集同一个‘种’内的不同品种或同一个‘属’内的若干种和品种的著名树木和花卉,运用园林配置艺术,按照科学性、生态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构成的观赏游览、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场所.植物专类园也可以是把同一‘科’甚至不同‘科’,但生物学特性和生态习性相近的种类布置在一起”.2020年6月1日实施的《植物园设计标准》CJJ/T 300—2019对“专类园”给出的定义是“收集、展示相同特质植物,且具有园林景观形态的植物主题园”[6],这一定义将上述定义做了简化,并略去了对专类园的功能的表述,目的是从行业标准的角度保证其在行业内的普适性.
总的来说,上述学者对植物专类园的定义体现了当时学界对植物专类园的理解和国内植物专类园的发展状况.为了提高从业者对《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中“植物专类园”的更准确理解,此标准将“植物专类园”定义为“具有开展植物专类种质资源收集、迁地保护、科学研究、展示、科普教育、园林游赏等功能的植物保育园区”,一方面指出植物专类园的主要功能,另一方面指出植物专类园的性质应该是“植物保育园区”,植物专类园的设计首先应该为植物保育提供服务,这是开展相关设计工作根本出发点.
随着植物科学的不断发展和社会需求的逐步丰富,植物专类园的设置类型呈现逐步多样的趋势.16世纪建立的世界上第一所大学植物园——帕多瓦植物园(The Botanical Garden(Orto Botanico),Padua)被看作是现代植物园的开端,园内仅有一个植物专类园——药用植物专类园,它是药用植物教学的实习基地.18世纪,卡尔·冯·林奈(Carl von Linné,1707—1778年)利用自己发明的植物命名法开启了现代植物分类系统和分类学研究的大门,在乌普萨拉植物园(Uppsala Botanic Garden)的重建过程中对园区规划和植物配置严格采用了自己提出的分类系统,于是世界上开始有了基于现代植物分类系统的植物专类园.19世纪,植物地理学发展起来,柏林大莱植物园(Dahlem Botanic Garden)建造了基于植物地理学的植物专类园.到了今天,植物专类园的设置类型已经获得了极大丰富,有的是为科研服务,有的是为科普教育服务,有的是为成果推广服务,而有的则直接为观光游览服务.想将植物专类园的类型全面完整的阐述清楚难度极大.因此,在编制《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时,在吸取前人的相关经验论述[3-7],及对国内外主要植物园的植物专类园类型设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当前国内外植物园和植物公园里八种常见的植物专类园类型(见表1).从业人员在规划设计时可参照但不限于这八种类型.
当然,表1中列举的是单一类型的植物专类园,今天的植物专类园已出现大量复合型植物专类园,即单一植物专类园可以设计成多种类型的复合叠加.例如,上海辰山植物园的岩石和药用植物园是将植物原生生境和植物药用用途两种类型结合运用,以岩石园的基底种植展示药用植物.
表1 常见植物专类园类型
《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对植物专类园的面积规模进行了规定,划分了大型植物专类园、中型植物专类园、小型植物专类园的面积范围,既为建设方提供面积规模参考,也为设计人员提供数据支持.同时,植物专类园的面积规模对内部道路的设计也提出了要求和限定.然而,对于植物专类园的重要功能——植物收集保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来说,仅有面积规模未能完整体现植物专类园的规模情况,如果能包含进植物收集数量规模划分指标则能更好更完整的衡量植物专类园的规模.在此标准征求意见阶段,一部分专家也对这一内容也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曾提出按“物种收集规模”将植物专类园划分三种类型:全面型植物专类园、重点型植物专类园和简约型植物专类园.但是,经过编写团队的反复讨论,征求意见稿最终只保留了“面积规模”的划分.原因在于,植物专类园的物种收集规模主要是指园内收集某一类植物的物种类型数量占此类植物物种类型总数的比例.但是,不同专类的植物不仅物种数差异大,收集难度也各不相同,还受大量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不管是以专类植物物种数的绝对值来要求,还是以相对比例来要求,都难以在把所有专类植物放到统一的尺度内进行衡量.例如,对以植物分类系统及植物分类学为依据设计的同科、同属或同种植物的专类园,植物的收集与分布范围、科属总物种数、窄域种、品种数等因素密切相关,植物之间存在千差万别,难以建立广泛适用的规模要求.为了不束缚植物专类园设计的发展和创新,此标准没有对植物专类园“物种收集规模”提出要求.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8],植物专类园归于“公园绿地”类别的“专类公园”一类.然而,植物专类园存在有别于普通公园绿地的重要特征,即植物专类园承担了植物资源迁地保育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这也赋予了植物专类园设计具有自身特色.
首先,植物专类园设计在植物设计方面与公园设计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来说,植物专类园和公园都要求选择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适生植物以及避免有害物种入侵这两项基本设计原则,但在植物的来源和植物展示物种数量两个方面,二者存在明显差异.在植物的来源方面,公园设计要求“应以乡土植物为主,慎用外来物种”,“应调查区域环境特点,选择抗逆性强的植物”[9],而植物专类园设计则不强调以乡土植物为主,而是依据植物分类系统、植物资源自然分布特征、园艺发展水平、开发利用的效益、公众教育的主题和景观展示的吸引力等方面的内容,经过综合研究之后确定植物收集展示清单.在植物物种数量方面,植物专类园选定的植物种类远远超过公园里的景观植物种类.以武汉植物园为例,竹专类园里的竹子有64种(含品种),荷花睡莲展示园里的荷花有269种(含品种),睡莲有95种(含品种).在有限面积内展示种类丰富的植物,必须科学地解决好不同种植物共同和谐生长的问题.因此,植物专类园的植物设计需要分析和处理的因素比公园设计要更多和更复杂,植物专类园设计应站在自己的角度综合解决好植物设计的相关内容.《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将为植物塑造优质立地条件作为更优先考虑的设计要求,通过水分环境设计、光照环境设计、温度环境设计、土壤环境设计和植保设计5个方面的设计工作,为植物创造更好的生长环境,让引种来此的植物能够健康生长,并展示出更好的景观表现.
其次,植物专类园往往比公园承载了更丰富的科学内涵,它的科学内涵可以来自于植物资源分布、植物分类系统、植物基础生物学、植物资源发掘与利用等方面的科学背景.由于植物专类园的设计可以构建一个更系统、更深刻且更让公众觉得新鲜有趣的科学知识体系,这使得植物专类园在科普教育方面比公园具有更突出的优势和效益,是大众更广泛的了解和认识生态环境、深入体验自然文化、树立良好的生态意识、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的绝佳场所.2017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将自然教育和户外课堂作为中小学课堂教育之外的重要内容,自然教育与课堂教育并重,使自然教育功能与现代城市园林绿化更紧密的融合成为未来城市园林发展的大趋势,植物专类园设计与建设必然成为这一趋势的重要担当者.因此,将“科普设计”作为《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对科普配套设施提出设计要求,充分发挥植物专类园在科普教育特色优势.
对于其他配套设计方面,《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更多是参照和依据《公园设计规范》,实现植物专类园在游憩功能、景观功能、应急避险功能等方面达到普通公园绿地的设计要求即可.
在植物园、植物专类公园、公园的植物专类主题区及各类园艺博览园里,展览温室都是常见的生态旅游和科普教育设施.那么,展览温室是植物专类园吗?展览温室设计是否也可以遵循植物专类园设计的标准呢?
在行业标准《植物园设计标准》里,标准编制者在功能分区、竖向设计和种植设计里有意将“展览温室”与“露地专类园”区分表述,这表明编制者认为展览温室与露地专类园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要准确分辨展览温室与植物专类园的关系,首先应该从展览温室的建设出发点着手.展览温室的建设意图有很多种,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收集和保育来自环境气候与温室所在地有差异的异域植物,兼顾科学研究、科普教育、生态休闲,这一类的展览温室的内部植物布局或展示逻辑以植物科学为依据,这种展览温室属于一种室内植物专类园.例如,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的棕榈屋(Palm House)集中展示棕榈科和苏铁科的高大植物共974种,其中非洲植物收集区收集非洲起源的棕榈科植物,美洲植物收集区收集来自加勒比的棕榈科植物,大洋洲植物收集区收集大洋洲和临近太平洋地区的棕榈科植物[10].邱园温带气候室(temperate house)则集中展示了全球暖温带和亚热带植物1 500种,分别以亚洲温带植物、南地中海和非洲植物、澳大利亚和太平洋岛屿植物、南非石楠属植物和山龙眼科植物、高大亚热带树木和棕榈植物.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景观温室群中的沙漠植物室,温室分为亚洲沙漠植物区、非洲沙漠植物区、美洲沙漠植物区和澳洲沙漠植物区共四个区,每个区内都力求将该区最有代表性的植物进行收集展示,总共收集代表植物300余种(不含品种).另一种是为休闲游憩服务,植物只是用来营造主题氛围,不追求科学逻辑,不开展植物的系统性收集和保育,笔者认为这种展览温室不属于室内植物专类园,例如新加坡滨海湾花园(Gardens by the Bay)的花穹(flower dome)和云雾林(cloud forest)属于这一类.
简单来说,参照常见植物专类园的类型,展览温室内部整体或内部部分分区符合植物专类园类型设计的方式,这样的展览温室就可以将其看作是植物专类园,否则就不是.
植物专类园已经深受大众喜爱,它们不但解决了市民日常生活环境向美、向好的需求,并在塑造城市个性景观风貌,改变中国既往“千城一面”的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城市形象与个性展示的重要窗口,同时还在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方面展现了特殊意义,而这些园地的主体都离不开植物专类园.可以说,植物专类园在新时代的城市园林建设上将发挥更大作用.正因为如此,社会对植物专类园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的制订希望能够做到“四个兼顾”,即兼顾适用性和针对性,兼顾多样性和科学性,兼顾特色化和可持续性,兼顾专业性和大众性.本文对《植物专类园设计规范》编制中的若干内容进行说明和探讨,希望为设计从业者、园地管理者和相关主管单位提供一个现阶段开展建设和监督的指导,同时也希望在社会发展中,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及实践人员共同关注植物专类园的发展需求和设计方法,共同完善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