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湿地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

2022-08-31 09:16李金成马德平
国土绿化 2022年7期
关键词:漳河荆门市荆门

李金成 马德平 刘 琼

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是具有独立特殊功能的生态系统,与森林和海洋共同被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的生态功能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湿地及其生态系统的保护日益关注。

湖北省荆门市境内河流、湖泊纵横交错,泉眼水库星罗棋布,湿地资源丰富。全市湿地总面积9.39 万公顷,建有荆门漳河、京山惠亭湖、钟祥莫愁湖、沙洋潘集湖、东宝仙居河等5 个国家湿地公园,东宝钱河、东宝象河、掇刀官冲等6 个省级湿地公园和沙洋长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京山吴岭、京山石龙、掇刀三青等8 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小区。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被列入《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京山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2022年被确定为省级重要湿地;东宝区、钟祥市先后被授予2014年、2015年全国湿地保护先进县。荆门市有野生植物180 科、804 属、1832 种,有对节白蜡、银杏、刺楸、垂枝侧柏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50 余种;有陆生野生动物400 余种,其中鸟类300 余种,有红腹锦鸡、小灵猫、猫头鹰、灰鹤、白尾鹞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0 余种。

一、主要工作

高位推动,压实湿地保护责任。荆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湿地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统筹抓好全市湿地系统的保护利用规划,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独具魅力的生态之城。2016年1月,中共荆门市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将湿地保护建设纳入了决定;2017年11月,出台了《中共荆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荆门市政府出台《荆门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目前,荆门市湿地保护面积达4.16 万公顷,保护率为44.41%。2017年,荆门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由荆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担任河湖长,严格落实市、县、乡三级河长制,落实河湖库长795 人、联系部门182 个,同步建立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河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2年,荆门市政府印发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

荆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和关心关注湿地保护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各级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检查和视察等多种方式,为湿地保护工作保驾护航。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湿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审议意见,反馈市政府办理;组成视察组实地视察漳河、莫愁湖、惠亭湖、潘集湖、长湖、钱河、沙滩河、龙王滩水质情况和沿岸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并提出保护发展意见。同时,各级人大每年将涉及湿地的人大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荆门市政府将湿地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部分,在湖北省率先组建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在全省首次就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含湿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同时,为保护漳河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环境,荆门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

规划驱动,建立湿地保护体系。将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工作作为荆门市“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全市综合规划体系,与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绿满荆门行动和“中国农谷”“大柴湖振兴”两大省级战略等统筹结合、整体推进。一是先后申报并建立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地,其中国家湿地公园5 个,省级湿地公园6 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小区8 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 个。二是出台了《漳河水库“三圈”保护规划》,划定漳河水库水体蓝线保护圈、湿地保护圈、生态旅游圈“三圈”范围线。全市累计投入超过20 亿元,依法关闭一批污染违法企业,取消和停建一批工业项目。2016年11月,荆门市启动了对长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拆围整治工作,对长湖市102处围湖、98.864 万米围网、6.675 万亩围养面积全部拆除。2019年5月,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12 家餐饮业农庄关停。三是将湿地周边森林纳入重点公益林保护范围,8.55 万公顷生态公益林(国家级6.61 万公顷,省级1.94 万公顷)、21.91 万公顷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落实了保护补助政策。四是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十三五”期间,以绿满荆门、精准灭荒、长江防护林等造林工程为重点,全市共完成造林 2.843 万公顷,治理沙化土地面积3673 公顷,关闭矿山150 多家,复绿面积544 公顷;建成76.88公里的三环线生态防护林带、26.28 公里的荆钟大道绿色生态廊道、30 公里的引江济汉沙洋段防护林带、35 公里长的五洋公路生态景观林带等。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湿地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预防和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十三五”期间,全市立各类森林案件 3928 起,查破 3868 起,综合查处率为 98.6%,其中破坏湿地生态建设案件769 起。

项目带动,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十三五”期间,全市共争取国家级、省级湿地保护项目资金2340 万元,用于荆门市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生态恢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湿地保护能力建设水平。2021年,先后在京山惠亭湖、东宝仙居河、沙洋潘集湖3 个国家湿地公园和京山石龙、钟祥石门湖2 个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实施了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科研示范、科普宣教等一批湿地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为切实加强漳河库区生态保护,荆门市制定了《漳河库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和《荆门市漳河库区生态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年底正式实施。

宣传推动,营造湿地保护氛围。荆门市从科普宣教设施、旅游服务管理入手,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湿地科普馆,在湿地保护区内添设湿地知识牌、植物解说牌、景点简介牌、服务引导牌、观鸟台等设施。共建立湿地科普馆6 家,设湿地知识牌1500 多个,观鸟台40 个,发放湿地保护宣传资料10 万份。近年来,荆门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与市教育局、共青团市委联合发文,推动生态道德教育工作,在全市设立78 所“湿地学校”。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作用,在高校、中小学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科普宣传活动。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会长孙治斌被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评选为“2020年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漳河镇中心小学和宏图学校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同时,全市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特定活动日,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知识讲座及文明观鸟、万人签名、专家咨询等互动宣传活动。荆门市先后承办了2016年第七届亚洲赏鸟博览会、2016 漳河·亚洲自然保育论坛、2018 第五届湖北生态文化论坛等多个高端生态文化论坛。

二、存在问题

湿地保护的意识较弱。虽然荆门市在湿地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湿地保护工作是近年来兴起的一项新兴事业,大多数人对湿地概念还很陌生,没有意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同时,在怎样保护和开发上还未完全达成共识。个别地方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存在“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不良现象。

湿地保护管理体制不顺。湿地保护工作涉及林业、水利、农业(水产)、环保、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湿地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和分工不明确,不同部门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缺乏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共识与合力。同时,存在着个别湿地类型保护地有牌子无管理机构、无编制、无经费现象。

湿地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前几年,荆门市因围网养殖、水系隔断、过度开发、湿地污染等造成湖泊面积减少、生物多样性衰退和水质恶化,导致湿地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改变和破坏,降低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有序性。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资金投入不足导致荆门市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湿地生态修复、科研监测以及能力建设等难以正常开展。近几年,国家和省林业部门虽然加大了湿地保护生态补偿经费和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的投入,但这些资金多是非常规性、非年度性投入,多用于国家级、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与建设,荆门市各级地方财政均没有将湿地保护的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足额保障,远不能适应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

人才严重匮乏。荆门市各级管理部门和湿地自然保护地机构均没有湿地专业人才,湿地保护和管理人员大多是从其他业务口调剂来的。同时,人才匮乏导致无法对湿地资源开展研究,成果较少。

三、发展对策

荆门市湿地保护和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法制建设、管理体制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荆门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野生动植物日”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培训自然体验师、媒体宣传、设立湿地保护宣教馆等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社会功能,提高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充分发挥湿地公园在生态保护、科普教育、休闲康养等方面价值,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的湿地生态红利。

同时,继续将湿地保护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从工作体系、政策措施、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领导,为湿地保护创造最优发展条件。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工作的综合管理体制,优化和完善各级湿地公园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在湿地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湿地保护水平。

做好项目对接。抓住中央和湖北省实施长江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投入的有利机遇,积极谋划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漳河国家湿地公园 袁昌新摄

漳河国家湿地公园 袁昌新摄

加强保护利用。遵循“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探索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模式,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的目标。

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加快引进人才,制定切实可行的引进人才政策,引进合适的人才并做好合理安排,使其能够与本土人才有效结合,形成团队、组成合力。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老中青梯队建设,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发挥各类人才优势。通过项目合作,使青年人才快速成长与发展。三是用好人才,积极营造适宜人才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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