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头胎儿童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的相关分析

2022-09-03 01:41伍思琪曹晓君姜美茹唐冬梅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8期
关键词:头胎家庭成员同胞

伍思琪,曹晓君,姜美茹,唐冬梅

(1.西昌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四川西昌 615000;2.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四川南充 637000;3.邛崃市西街小学,四川邛崃 611530;4.宜宾学院教育学部,四川宜宾 644000)

一、问题提出

我国二孩、三孩政策的开放,使得众多家庭迎来新的成员,随着成员人数增多,家庭结构复杂化,儿童人际交往的对象也趋于多样化。过去,多子女家庭的研究缺少现实意义,使之内容薄弱,如今,多子女家庭的研究成为儿童社会性发展不可忽视的内容。家庭成员早期的接纳与友好成为教育者关切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年长的儿童,弟弟妹妹的到来,家庭活动的变化,父母注意对象的转移等,是否会影响他们与弟弟妹妹的交往?基于此,本文从年长儿童的视角调查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水平的相关性。

头胎儿童通常是指多子女家庭中,父母双方生育的第一个孩子,即多孩家庭中年长的儿童。在弟弟妹妹出生后,头胎儿童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冲击与不适,其不同的心理经历会使这一群体的儿童产生诸多心理变化。一种观点认为,二胎儿童的出生会为家庭和头胎儿童带来心理压力,这可能会造成家庭成员的消极情绪以及问题行为[1],另一种观点认为,二胎儿童的到来能帮助头胎儿童的语言发展[2]、自我照料能力、更高的集体自我描述[3]和更少的心理痛苦和问题行为[4],后者从积极的角度出发,认为二胎儿童的到来会促进头胎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本研究认为,两个理论分别解释了二胎儿童为家庭成员带来的消极影响及积极影响,其实际影响与儿童的个体因素,所处的家庭因素、同胞关系、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

家庭规则(Family ritual)最早被Bossard 系统阐述,Bossard 通过对被试日记,访谈和家庭纪念品地详细分析,认为家庭规则是家庭传递价值观、态度、目标的媒介,它作为一种规定性的程序,由家庭成员的互动产生,且具有指向目的性的行为模式[5]。家庭规则与家庭生活紧密联系,集中体现在节假日,家庭规模越大,家庭规则会越丰富。Fiese 曾经制定过家庭规则自我报告量表,并一直致力于家庭规则的影响因素及其相关性因素的探索[6-9],他认为,家庭规则是家庭成员约定俗成的重复性行为,是当代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每个家庭都有独有的惯例与规则,家庭规则与文化、子女的更变、婚姻满意度、孩子的自尊与焦虑都有相关关系。国内学者陈一心指出,家庭规则是家庭成员人格互动的产物,与成员的行为息息相关[10]。徐辉认为,家庭规则分为外显的家庭规则与内隐的家庭规则,其中内隐的家庭规则通过暗示形成,带有家族文化的性质;而外显的家庭规则更多根治于文化中,它教导人们尊老爱幼,帮助我们稳固家庭,促进和睦[11]。张帆在对儿童自主性和家庭规则的关系研究中提出对家庭规则的理解,即家庭规则是家庭互动中反复的固定规范或行为规则[12]32。张帆发现家庭规则与4 岁儿童的自主性呈正相关,而自主性包含了自我控制的维度。还有研究表明,家庭规则与幼儿亲社会行为正相关,情感投入预测幼儿的亲社会行为[13]37。Ruiz 认为家庭规则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系统理论,U Bronfenbrenner 将影响个体的环境形容成一个嵌套结构,从外到内分为宏观系统、外层系统、中间系统和微观系统,个体与外界直接交互的就是微观系统,家庭规则就作为一个里层环境,时刻作用于家庭成员,而家庭成员通过影响规则、遵守规则达成成员间的新旧互动与交流[14]35。

同胞关系质量源于同胞关系及互动状态。首先,同胞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分享感知、感情、态度的个体之间相互作用(身体、语言和非语言交流)的总和,同胞关系是伴随个体时间最长的人际关系,对个体的影响也是终身的。同胞关系分为五种类型,全同胞(拥有共同基因以及法律地位)、半同胞(基因部分共同且没有共同的法律地位)、继亲同胞、收养同胞以及寄养同胞[15]3。不同的基因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同胞关系。从亲缘选择理论来说,个体会与有更多共同基因的个体产生合作[16]137。在国内的研究中,我们更多的采用同胞关系这一名词来进行研究,而近年来为了研究同胞关系的发展与变化[17]165,更多的使用同胞关系质量来描述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同胞关系个体的情况与水平。本研究的同胞关系质量是指以全同胞关系的头胎儿童的视角,考察头胎儿童与弟弟/妹妹通过语言或非语言的交流来分享知识、观点、感受的互动。

有研究表明,同胞关系质量与家庭因素息息相关,与家庭教养方式、家庭分工相关[18],并且同胞关系与家庭中出现问题的解决行为也具有相关性[19]。家庭规则作为家庭成员约定俗成的互动模式与行为,包含了亲子互动等家庭成员地互动,同时也包含了家庭分工的内容。同胞关系质量与家庭规则的关系似乎呼之欲出,然而目前为止国内外还没有研究直接证实同胞关系质量与家庭规则的关系。

总之,已有研究从家庭出发,寻找头胎儿童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的关系,以求开拓多孩家庭中头胎儿童社会性发展的理论,从而为教育实践提供建议。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选取西南地区5 所幼儿园4~6 岁150 名头胎儿童,4 岁组50 人(女25 人、男25 人)、5岁 组50 人(女25 人、男25 人),6 岁组50 人(女25 人、男25 人)。均为智力正常、交流正常的全同胞头胎儿童。向被试儿童的的父母或者祖辈发放家庭规则问卷、同胞关系质量问卷,请家长以日常中对头胎儿童的观察进行问卷填写。

(二)研究工具

1.家庭规则问卷

家庭规则问卷采用李娜娜于2018 年修订的家庭规则问卷[13],其原始家庭规则问卷是由Fiese编制的《家庭规则问卷》(Family Ritual Questionnire,FRQ)。由于社会文化背景不一致,李娜娜对原始问卷进行了修订,将“宗教节日”改为“传统节日”,将文化和民族传统删除。最终形成了晚餐、周末、假期、纪念活动、特殊的庆祝活动、传统节日情境下的发生频率、角色、参与情况、情感投入、商讨计划五个维度的《家庭规则问卷》。该问卷各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在0.80~0.88 之间,总问卷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9,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分数越高表明家庭规则的意义越强。

2.同胞关系质量问卷

同胞关系质量问卷为西华师范大学同胞关系研究课题组自编问卷,小组成员参考Kramer在1995 年编制的用于评估同胞关系质量的问卷PEPC—SRQ(Parental expectations and Perceptions of children’s sibling relationships questionnaire)的三个维度,同胞亲密、同胞竞争、同胞争胜行为。每个维度下具有各自的小维度,同胞亲密下有自豪(proud)、保护(protect)、安慰(comfort)、忠诚(loyal)、帮助(help)、友爱(friendly)、尊重(respect)、喜欢(like)、分担忧愁(share sorrow)、彼此交谈(talking)、一起玩耍(playing)、分享(sharing)、教学(teaching)。同胞竞争维度分为对抗与冲突(confrontation and conflict)、竞争(conpete)、嫉妒(envy)。同胞争胜行为维度下分为争夺物品(compete for goods)、争夺领土(fight for territory)、争吵(wrangle)、挑衅(provoke)、生气(angry)、威胁(threaten)、无法解决的冲突(a conflict can’t be resloved)、控制与命令(control and command)。初测卷根据维度编制60 道题项,共发放220 份问卷,有效问卷192 份。将返回数据使用SPSS23.0 进行验证性分析,留下四个维度:同胞友好、同胞冲突、同胞互动、同胞接纳,总问卷Cronbach’s α系数为0.89,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

(三)研究程序

本次研究于5 所幼儿园中,通过与一线幼儿教师了解信息,向该园所有头胎儿童发放问卷,被试均为智力正常、交流正常的全同胞头胎儿童,问卷由被试儿童的父母或者祖辈以日常中对头胎儿童的观察进行填写。本次发放问卷184份,回收172 份,回收率为93%;因4 岁左右头胎儿童人数较少,为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性,满足各年龄阶段及性别比例的一致性,依据4 岁组50人(女25 人、男25 人)、5 岁 组50 人(女25 人、男25 人)、6 岁组50 人(女25 人、男25 人)的标准,随机选取150份问卷。

(四)数据处理

本研究使用实验与问卷所获得的数据,使用SPSS23.0 进行分析。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4-6岁头胎儿童同胞关系质量的发展

以0.1~3 岁为组1,0.1~4 岁为组2,0.1~6岁为组3,三组年龄差组为自变量,头胎儿童同胞关系问卷得分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同胞冲突在同胞年龄差上有显著差异(P<0.05)。经事后检验发现,在同胞冲突维度,组1 与组3(M组1-M组3=0.603*)呈现显著差异(P<0.05),组2 与组3(M组2-M组3=0.445*)呈现显著差异(P<0.05)。在同胞互动维度,组1 与组2(M组1-M组2=0.406*)具有显著差异(P<0.05)(见表1)。

表1 不同年龄差头胎儿童同胞关系得分水平

以性别一致性自变量,头胎儿童同胞关系质量为自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 检验。根据表2 可以看出,在同胞互动、同胞接纳、同胞关系质量总分上具有性别一致性差异(P<0.05)。且性别一致时的同胞关系质量得分高于性别不一致的得分。

表2 同胞关系质量在性别一致性上的发展

(二)4-6 岁头胎儿童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的相关分析

从表3 可以看出,同胞关系质量中的同胞友好维度与家庭规则中的发生频率、角色、参与情况、情感投入、商讨计划维度均呈显著正相关(P<0.05)。同胞关系质量中的同胞冲突与家庭规则中的商讨计划显著正相关(P<0.05)。同胞关系质量中的同胞互动与家庭规则中的发生频率、角色、参与情况、情感投入、商讨计划维度均呈显著正相关(P<0.05)。同胞关系质量中的同胞接纳与家庭规则中的发生频率、角色、参与情况、情感投入、商讨计划维度均呈显著正相关(P<0.05)。同胞关系质量总分与家庭规则总分呈显著正相关(P<0.05)。

表3 家庭规则各维度与同胞关系各维度的相关分析

(三)4-6 岁头胎儿童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的回归分析

从表4 可以看出,发生频率、角色、参与情况、情感投入、商讨计划均对同胞友好、同胞互动、同胞接纳有正向预测作用。其中发生频率对同胞互动、同胞接纳的预测力为1%,0.4%。角色对同胞友好、同胞互动、同胞接纳的预测力为1.6%,4%,1.7%。参与情况对同胞友好、同胞互动、同胞接纳的预测力为0.2%,0.1%,0.2%。情感投入对同胞友好、同胞接纳的预测力为1.2%,2%。商讨计划对同胞友好、同胞冲突、同胞互动、同胞接纳的预测力为0.3%,2.7%,0.4%,0.6%。家庭规则正向预测同胞关系质量,预测力为27.7%。

表4 同胞关系质量各维度与家庭规则各维度的线性回归分析

四、讨论

(一)4-6 岁的年龄差可能是头胎儿童同胞关系质量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的间隔

本研究先进行了同胞关系质量与头胎儿童性别、年龄的相关分析,结果证明头胎儿童的同胞关系质量与年龄、性别均不相关。而头胎儿童的同胞关系质量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头胎儿童一个是兄弟姊妹,同胞关系质量与头胎儿童的性别不相关,那么则可能与两个儿童的性别及年龄相关,因此,本研究对头胎儿童与二胎儿童的年龄差距、性别一致性进行分组。

年龄差的研究结果表明,同胞冲突在年龄差上差异显著,从组1 到组2 的这一阶段没有表现出差异,那么说明3 岁到4 岁的年龄差间隔中,头胎儿童的同胞冲突没有差异。但是从组2 到组3的阶段中表现出差异,则说明4 岁到6 岁的间隔中,头胎儿童的同胞冲突差异显著。因此可以得出结论,4-6 岁的年龄差可能是头胎儿童同胞关系质量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间隔。根据已有研究发现,头胎儿童的年龄差与争吵次数有关,年龄差越大,发生争吵的频率越高[20]。Riordan的研究同样认为,过大的年龄差并不益于儿童们的成长,甚至可能会导致同胞之间的问题[21]。其原因可能是随着年龄差的增大,同胞之间扮演的家庭角色与分工的区别越大,年长者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事务,付出更多对年幼者的关心而非获得,即使我们了解个体对归属与爱的需求是伴随终身的,但我们会出于本能与道德给予年幼者更多的关注。对于原因的探究,也有学者认为,年龄差增大会因为心理适应障碍和个人继续社会化产生同胞隔阂[22]。然而,本文只能说明在4-6 岁的头胎儿童中存在随着年龄差的增加同胞关系质量变差的现状,并不能说明在之后的年龄增长中仍存在此情形。

在同胞互动上,组1 到组2 的差异是显著的,这说明随着年龄差的增加,头胎儿童和弟弟妹妹们的互动在减少,这一结果与以往研究[21]较为一致。在同胞中,随着年龄的增加,身心发展程度、认知水平、思维方式、兴趣取向会有较大的不同,同胞互动也会相应减少,甚至可能产生同胞冲突。

在性别一致性上,头胎儿童与弟弟妹妹的性别一致性在同胞关系上也体现出了显著的差异。其中性别一致的兄弟姊妹表现出更高的得分,这意味着头胎儿童与二胎儿童性别一致时,他的同胞关系质量更好。这一研究结论与以往研究一致[23-24],同性别的兄弟姐妹更能相互理解彼此的思维和想法,具有更紧密的联系[24],这可能也帮助了他们维系更好的同胞关系质量。

(二)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4-6 岁头胎儿童的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密切相关。Dawson 的研究证实家庭分工与同胞关系质量相关[18],本研究得出的结论与之一致。

从维度上看,同胞友好、同胞互动、同胞接纳与发生频率、角色分工、参与情况、情感投入、商讨计划均是相关的。但是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同胞冲突维度只与商讨计划相关,且是正相关,家庭成员对家庭活动的商讨会正向预测同胞之间的冲突,虽然其预测力很小,仅有2.7%。这意味着4-6 岁头胎儿童家庭中的商讨计划可能存在不恰当的方式,使得头胎儿童与弟弟妹妹出现同胞冲突。结合已有研究发现,父母对头胎儿童的教养方式存在差别对待[25],父母的区别对待与子女的行为问题有关[23]。因此,从这个角度分析同胞冲突的原因,可能是在商讨计划家庭活动的过程中,父母对于意见采纳与活动主体的确立具有倾向性,其过程中过多得采纳了二胎儿童喜欢的活动,或是主要以二胎儿童为重心主体进行家庭活动。这一问题的出现,可能与家庭规则中的公平性相关,但家庭规则制定的公平性在维度中没有直接的体现,本文认为这是日后家庭规则研究中值得挖掘的内容。

从总体上看,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显著正相关,且预测力具有27.7%。家庭规则是个体所处家庭环境中一个较为稳定的,约定俗成的活动仪式。同胞作为家庭成员会自主或被动地参与各种家庭活动。因此,开展一定次数的家庭活动;更清晰的角色分工;家庭成员高度的积极性;家庭成员对家庭活动更多的重视与情感投入,都会促进头胎儿童的同胞关系质量的提高。

五、结论与教育建议

(一)结论

1.4-6 岁的年龄差可能是头胎儿童同胞关系质量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间隔。

2.同胞关系质量在头胎儿童与二胎儿童的性别一致性上具有差异,性别一致的头胎与二胎儿童具有更好的同胞关系质量。

3.4-6 岁头胎儿童的家庭规则与同胞关系质量显著正相关,家庭规则正向预测头胎儿童同胞关系质量,其中商讨计划维度与同胞冲突维度正相关。

(二)教育建议

1.关注同胞年龄差与性别差异,促进同胞间的直接交流

过大的年龄差可能会使得同胞关系质量下降,性别不一致的同胞也可能出现同胞关系质量不佳,基于较难改变的生理特征,教育者应引导与促进同胞间的直接交往。前文的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同胞间的互动减少,而同胞关系质量的提高需要以同胞接纳为基础的高水平互动。在日常生活中,当同胞的年龄差距越大,同胞的身心发展水平、认知水平出现较大差异,父母可能会选择更多的介入同胞交流中,以“你帮弟弟/妹妹……”“弟弟/妹妹需要……”的话语间接达成兄弟姐妹交流的目的,但这样的行为反而易阻碍同胞的接纳与互动。因此,面对年龄差较大的、性别不一致的同胞,我们需要更多引导和促进直接交流,减少间接交流,且不介入同胞之间的正常交往。

2.关注商讨计划中的头胎儿童,给予及时干预

当家人在商讨计划周末、假期的活动时,似乎潜在的激发着头胎儿童与同胞之间的矛盾。前文提到家庭对待头胎儿童存在着区别对待的现象,而当头胎儿童感受到区别对待时,往往会促成他的行为问题。本文也猜测商讨计划环节激起同胞冲突的原因与活动制定的公平性有关系,在家庭活动的商讨计划中,由于年幼者身体发展水平、心理发展程度低,几乎活动的制定都需要优先考虑年幼者的需求,而易忽视年长者的需要。当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头胎儿童的需求一直未得到回应,就可能会激起头胎儿童的行为问题和同胞冲突。因此,在商讨计划家庭活动时,父母应给予头胎儿童合理的关注和关心,在考虑公平性的基础上关注头胎儿童的负面表现或是负面情绪,并予以相应的干预手段,例如强调活动中头胎儿童的角色,并安排合理的角色任务;关注并规律性地响应头胎儿童的需求;引导头胎儿童来根据每位家庭成员的需求设计活动计划。

3.构建良好的家庭规则,提高头胎儿童同胞关系质量

从实验总体上看,家庭规则水平的高低与同胞关系质量的高低有十分显著的联系,较高的家庭规则水平预测了较高的儿童同胞关系质量。家庭规则是每一位家庭成员情感交流的基石,建立联系的纽带,为了促进儿童同胞的同胞接纳、同胞友好、同胞接纳,减少同胞冲突,从家庭规则入手施加影响是较为有效的方法。可以通过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计划频率适宜的家庭聚餐、家庭旅行、运动项目;在家庭活动中进行清晰的角色分配;在活动中有意识地调动每一位成员参与的积极性、活动的选取倾向于家庭成员接受并喜爱的,使之愿意投入情感;活动的商讨计划最大限度地关注每一位家庭成员的需求,家庭成员均参与活动决议等方面构建良好的家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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