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企业防范盗窃燃气行为及法律维权

2022-09-22 04:13李鸣儒
煤气与热力 2022年9期
关键词:气量数额燃气

1 概述

盗窃燃气行为危害极大,不仅给国家和燃气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正常的燃气供应秩序。很多盗气行为甚至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产生安全隐患。若盗窃燃气行为不能被及时查处及制止,则盗窃燃气现象可能在多个用户之间蔓延。现阶段燃气企业查处方式单一,耗费的人工成本高,且效果不理想,因此提升查处盗窃燃气行为的效率及精度亟待提高。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06—2021年涉及盗窃燃气类的85件案件中,刑事案件为75件,占比88.24%。可见,大部分盗窃燃气案件进入了刑事程序。

这句话中的“…I want you to remember this…”可以理解为祈使句“Remember this!”。希拉里用陈述句的语气表达出来是为了缓和语气,能够拉近与听众的距离,同时也用陈述语气代替祈使语气也能使人们更容易接受。而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听众的注意,同时也强调后面内容的重要性。

2 燃气用量分析的应用

2.1 用户正常使用燃气规律分析

相近用气模式的用户存在相同的用气规律,因此掌握相近用气模式用户的用气规律是排查盗窃燃气行为的基础。为此,笔者根据各类型用户用气规律的不同,将用户分为燃气用量受节假日变化影响明显的用户、燃气用量受室外温度变化影响明显的用户。燃气用量受节假日变化影响明显的用户包括学校、餐饮等用户;燃气用量受室外温度变化影响明显的用户包括供热、制冷、发电等用户。

2.2 盗窃燃气手段对应的用气量曲线

① 部分不计量不可恢复型

此类盗气者通过破坏燃气表结构,造成部分流经燃气表的燃气未被计量,被破坏的燃气表无法恢复,燃气表长期处于过气少计量的状态。此类型盗气方式有两种,一种为破坏计量结构,形成气流旁通,如在膜式燃气表的出口端内部打孔,在腰轮燃气表的叶轮中打孔,对腰轮燃气表的内部转子进行打磨等。另一种为破坏计数器,如去掉一部分计数器传动锯齿,以达到过气少计量的效果

某燃气用户采用膜式燃气表打孔方式盗窃燃气的月用气量曲线见图1,图1中1—6月为正常用气,6月之后为盗窃燃气后的用气量曲线。主要特点为在用户用气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燃气用量的平均值长期低于正常用气量平均水平。若遇类似用气量曲线,应到现场核算在用设备热负荷,并观察瞬时流量是否与表具读数相符。若发现异常,应将燃气表拆下做进一步检查。

盗窃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系侵犯财产罪一章内的罪名。该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该罪名所述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有所区别。目前司法实务中一般将盗窃数额达到2 000 元即认定为数额较大。盗窃燃气行为是使燃气表不计量或少计量从而达到少缴纳燃气费的目的,盗窃燃气的数额在司法实务中很难进行认定。虽然法律规定对于多次实施盗窃者,无论每次盗窃数额多少,均可对盗窃者按照本罪定罪处罚。但是,对于长时间、多次盗窃同一地点燃气的行为,法律认定该犯罪行为系一直处于连续进行的状态,故该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多次盗窃”。

此类盗气者通过采用更为暴力或直接的方式盗窃燃气,其使用的燃气完全不被燃气表计量,同时,该种方式难以恢复。此类型盗气方式主要为盗气者暴力破坏机械计数器,导致燃气表完全不计量。此外,少数用户直接把燃气表拆下,采用直管连接进气口与用气设备。

在盗窃燃气过程中,很多情况下盗气手段可能造成相关设备损坏,给燃气企业造成诸多损失。为此,燃气企业可依照案件情况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以弥补损失。

① 刑事手段

此类盗气者采用临时、可恢复的手段使部分燃气未被计量。此类型盗气方式主要对燃气管道进行改装,形成表外的旁通管,且该旁通管上装有阀门,盗气者可随时对其盗气行为进行控制。对于涡轮式燃气表,部分用户采用强磁铁对燃气表内转轮进行干扰,使燃气表计量缺失,若遇燃气企业人员检查燃气表,盗气者会将强磁铁卸下。对于此类用户,应注意进入燃气计量间是否需要预约、等候。如遇等待时间过长的情况,需在进入计量间后,核查铅封是否完好,核算在用设备热负荷,观察瞬时流量是否与表具读数相符。

某燃气用户采用旁通管装阀门方式盗窃燃气的日用气量曲线见图3,该用气量曲线的特点是在用户用气方式未改变的情况下,时常出现用气量过低的情形。

④ 完全不计量可恢复型

此类盗气者通过临时、可恢复手段,使燃气完全不被计量,且可随时恢复。此类型盗气方式主要为盗气者改变燃气管道,使燃气通过旁通管绕过燃气表,直接进入用气设备,并且旁通管上设有阀门。另一种情形是将钢针等尖锐异物插入计数器,使计数器完全固定,盗气者以此控制盗气行为。对于此类用户,应注意进入燃气计量间是否需要预约、等候。进入计量间后着重核查铅封及燃气表脆弱部分是否完好,启用设备后,观察计量是否准确。

某燃气用户采用尖锐异物插入计数器方式盗窃燃气的日用气量曲线见图4,主要特点为在用户用气方式未改变的情况下,时常出现用气量为0的情形。

3 法律维权的方式及燃气盗窃数额的认定

3.1 法律维权的主要方式

③ 部分不计量可恢复型

本工程包括的机电设备有软启动柜、配电箱、电缆等,该部分工程概算如表2,得到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部分总概算25.25万元。

刑事手段是惩罚盗窃燃气者并震慑其他欲盗窃燃气者的最有效手段。由于刑事程序由司法机关主导,燃气企业在刑事程序中的主要作用是向司法机关提供盗窃燃气者的犯罪线索,以及盗窃燃气行为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证据。即燃气企业的作用是为司法机关提供辅助,而非直接推动刑事程序的进行。按照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确认盗窃燃气者的行为是否应属于刑事司法所管辖的范畴,就必须满足相应罪名的犯罪构成。因此,燃气企业作为燃气经营者,为在刑事程序中更好地协助司法机关收集证据,有必要了解盗窃燃气者的行为特征是否属于刑法约束的行为。笔者根据盗窃燃气案件特点以及经常涉及的罪名,主要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及盗窃罪两项罪名加以分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系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内的罪名。该罪名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设施且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易燃易爆设备包括燃气表、燃气管道及阀门等,同时必须为正在使用中的设备。至于盗窃燃气者雇佣具有燃气设备拆改资质的人改变管道以盗窃燃气的情形,因其行为不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故笔者认为该行为是否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有待商榷。但就目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20)京0102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之内容,前述情形也可能依照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处罚。

② 完全不计量不可恢复型

若盗窃燃气者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燃气企业可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或案件审理阶段向办案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气量损失、设备修复及重新购置损失等直接损失,不包括燃气企业人员费用等间接损失,即司法机关只能支持燃气企业有证据证明的实际损失。由于认定刑事犯罪的证据需要达到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在此标准下,法院可能将部分情节轻微的案件认定为简单的民事纠纷,从而将案件排除于刑事犯罪之外。

前述裁判文书网公布的75件盗窃燃气刑事案件中,判处盗窃罪的案件68件,占比约为91%。现实中,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和盗窃、占有公私财物两种行为往往同时存在,即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是实施盗窃燃气的手段,司法实务一般在前述两项罪名中择一重罪对盗窃燃气者定罪处罚。

4.多给孩子讲点对联故事,多给孩子推荐一些对联故事书,多开展一些“读联、诵联、背联、写联、议联”活动,对联习练会更加情趣盎然。

② 刑事附带民事手段及民事手段

某燃气用户采用拆卸燃气表方式盗窃燃气的月用气量曲线见图2,图2中1—6月为正常用气,6月之后为盗窃燃气后的用气量曲线。此类盗气方式容易被发现,盗气用户往往阻挠燃气企业人员进入室内,此时应联系公安机关协助进入。

本研究是双排技术在肩关节前脱位患者中应用的单纯性回顾研究,缺乏与单排修复或切开手术的对比。随访时间较短,后期有待进一步长期随访研究。采用双排技术会增加患者的费用,采用铆钉置入有一定的手术难度以及后期铆钉脱离存在潜在风险。Weber[20]分析认为双排技术在尸体实验上的优势能否转化成良好的临床效果有待进一步研究,其潜在风险和并发症有待进一步观察。

若盗窃燃气者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则燃气企业可作为民事案件原告,直接以合同或侵权等法律关系进行民事诉讼,以向盗气者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需要说明的是,民事案件证据的证明标准远低于刑事案件。即使民事案件最终认定的盗窃燃气数额超过刑事案件的定罪标准,燃气企业也不能以此为据再进行刑事报案。

3.2 刑事案件中对于盗窃犯罪数额认定的分析

① 司法实务中对于犯罪数额标准的认定

如前文所述,盗窃罪是以法定的数额作为犯罪既遂标准或量刑因素的一种犯罪类型,即具以认定犯罪的数额需要在查证属实的情形下才能认定为犯罪。但在实务中,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盗窃燃气者的盗窃燃气数额,对于盗窃燃气数额的认定成为困扰各地法院的问题。

为此,天津、黑龙江、上海等多地高级法院为盗窃燃气数额认定出台了相关司法文件。这些文件对于盗窃燃气案件中盗窃数额的认定方式均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计算说明,计算方法为设备额定用气量总和、每日平均使用时间、盗窃时间(以日计)的乘积,减去当期已合法计量的气量。此处的设备额定用气量总和为全部用气设备满负荷运转时的用气量,但是现实中基本不存在全部用气设备均满负荷运转的情形。因此,按照此方法计算得到的用气量会高于实际盗窃燃气量,即该盗窃燃气数额的认定方式不合理。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三)款中,对于盗窃燃气数额的认定方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即以该用户前6个月月均燃气用量作为标准对盗窃燃气数额进行认定,更符合现实状况。但是,对于用气规律以较长周期变化的用户,如锅炉用户,其主要在供暖期使用燃气,其他时间几乎不使用燃气。因此,依照该文件内容尚不能完整还原案件事实,该文件对于盗窃燃气数额的计算方式依然存在瑕疵。

2018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文件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油气企业及相关鉴定机构的材料作为定案的重要参考。自此,司法机关可通过多个维度对盗窃燃气数额进行认定,从而保证其认定的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还原真实情况。

This was an observational, cross-sectional and prospective multicenter study that was urged and supported by the Italian Hospital Gastroenterology Association (AIGO).

② 燃气用气量曲线与盗窃燃气数额认定

随着燃气表逐渐增加远传功能,通过对用户用气量曲线的分析,可更直观地看出盗气者用气量异常区域。燃气企业可将用气量曲线作为电子证据,以及将相应的文字说明作为被害人陈述一并提交至司法机关,以便司法机关更清晰地了解案件情况并对盗窃燃气数额进行认定。

对于准静水压实验,衍射谱的一维积分图见图1.图中可以看到铬的三个峰(110)、(200)、(211)一直存在,而且铬一直保持bcc结构到实验的最高压力47 GPa.

4 燃气企业提升防范盗窃燃气能力的方向

4.1 提升信息化水平

① 增加监控分析模块

现有附带远传功能的燃气表大多工作方式为将单日用气量上传至采集系统,监控精度较低。虽然部分燃气表增加了温压传感器以增加可分析的维度,但笔者认为针对燃气表拆卸应增加重力感应传感器,针对可能受强磁干扰的燃气表增加磁力感应传感器等多种模块。此外,部分燃气表公司已开展新型超声波燃气表试验研究,根据最新试验进展,对于该燃气表,不法分子拆表后,会在拆表时间累计使用量上留下记录且无法消除,使燃气表防破坏能力与证据保留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综上所述,增加燃气表的监控分析维度是防范盗窃燃气行为的有效手段。

在对照组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再予疏血通注射液6 mL兑入0.9%氯化钠注射液250 mL中,1次/d静脉滴注。治疗4周为1个疗程,共1个疗程。

② 提升智能分析水平

虽然现阶段可通过燃气表的物联网功能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但用户的用气情况是否正常仍需通过人工方式进行甄别。因此,燃气企业应着重提升后台系统的智能分析水平,以机器分析代替人工分析,进一步提高查处盗窃燃气行为的精度。

断路器控制回路功能:1、实时指示断路器分合闸位置状态;2、显示分合闸回路的完好性;3、当分合闸完成后,能及时断开分合闸电源;4、根据给定的整定电流值,当发生过流时,控制断路器跳闸报警。

此外,当前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多以二级学院专业毕业学生为主,主要是以家庭支持或者校友合作进行。创新团队主要还是基于亲朋好友组建,没有良好的互补专业背景的成员共同创建。因而,这样的团队在进行创业进行中,难以开展以专业为核心优势的创业方向。

4.2 提升燃气企业员工业务水平及法律意识

在燃气表的日常技改及维修过程中,燃气企业员工若发现有疑似盗窃燃气的情形,应当及时固定证据,以防证据被销毁或被人为复原,导致最终无法查实。对损坏计量装置有盗窃燃气嫌疑,但现场无法判定且用户不配合的,可以请求警方采取必要措施协助燃气企业员工对计量装置进行现场拆表检查、送检、封存等工作,整个过程都应拍照取证

[1] 李骏. 浅谈燃气的窃气与反窃气[J]. 能源环境,2021(7):175.

[2] 陈自强,童新雅. 盗窃天然气违法行为的预防与惩治[J]. 天然气工业,2021(4):16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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