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问题浅析
——以山西博物院为例

2022-09-30 06:25杨彩霞
中国民族博览 2022年13期
关键词:博物院理事理事会

杨彩霞

(山西博物院,山西 太原 030024)

文化部在2006年出台了相关文件,其中针对民办博物馆设立理事会的必要性展开了阐述与规定。而在2008年,理事会的设立与否直接被归入国内博物馆定级与运行的指标体系中。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要深层次确定不同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主动构建与推行法人治理机制,完善相关考评机制,激励与促进博物馆等机构建立理事会,让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到对应的管理过程中。2014年,文化机构开始尝试推行法人治理,并明确了对应试点范围,这意味着国内开始摸索基于理事会这一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次年,《博物馆条例》的出台,各个地区的博物馆也都展开了理事会制度的试点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国内理事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而后,国家文物局又在相关文件中提出博物馆理事会属于博物馆的决策机构,同时还扮演者监督的角色,其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开展对应的工作,同时接受政府与社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博物馆的发展规划、规章机制的制定与修改、财务预结算等,同时对馆内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由此可见,近些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在博物馆理事会设立方面的推进与改革力度,以期望更好地满足人民对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本文从山西博物院开展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践出发,总结改革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此给出改进的措施与策略。

一、山西博物院理事会建设的探索

(一)理事会筹建背景

博物馆不仅仅是人类收藏记忆的殿堂,更是文化价值传承的关键场所,是公共文化领域发展不能欠缺的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推动其稳健发展,深入优化管理能力,需要对现有的博物馆体制展开改革与创新。201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进行了专门部署,对博物馆改制展开了详细的阐述。2012年5月,山西省委、省政府结合国家在这方面的有关要求印发了《山西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山西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且确定了包括山西博物院在内的省直14个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试点。2013年4—5月,《山西博物院理事会组建方案》经举办单位审定,并上报省编办同意,启动了理事会成立大会的有关工作。2013年11月,《山西博物院章程(草案)》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2014年3月,参加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山西调研座谈会,汇报了理事会工作推进情况,随后时间,与内蒙古博物院、故宫博物院、苏州博物馆、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等就理事会组建、运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2014年12月,山西博物院被纳入第一批试点名单中,正式成立了山西博物院理事会。

(二)理事会人员构成

在理事会制度中,怎样制定理事会、其成员组成情况等都是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结合单位发展规模、职责范围以及服务对象等情况,充分考虑效率与管理质量,需要明确理事会的规模以及人员组成。在产生方式方面,一般都是由其所代表的领域进行确定,譬如,代表政府机构的理事大都是政府机构进行委派,大部分理事均是经过选举程序产生。参照其他事业单位理事会组建工作做法,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通过山西地区文物局审批,明确了11位理事,并且组建形成了山西博物院理事会,其中包括三名委派理事和八名推荐理事。山西省文物局委派代表1名(由分管本院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山西省财政厅委派代表1名(由教科文处处长兼任)、山西省文化厅委派代表1名(由熟悉博物馆工作的副厅长兼任)、本院管理层代表2名(院长和党总支书记作为管理层代表,为当然理事)、文博专家1名(由国内资深文博专家兼任)、社会人士代表2名(由知名社会活动家和山西省考古学会推荐产生)、服务对象代表2名(由本院志愿者和山西省人大代表中推荐产生)、本院职工代表1 名(由本院职代会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职能

2014年12月31日,山西博物院理事会组织开展了首次会议。这次会议以选举的方式确定了理事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石金鸣院长当选山西博物院首届理事会理事长,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主任、公众考古与艺术中心主任徐天进当选副理事长。理事会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政策文件展开博物馆的管理工作,同时接受来自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依据博物馆的现状设计合理的规划,并就各项重要举措与机制进行制定与完善等,根据对应的政策法规就博物馆在人事方面的管理工作展开监督等。山西博物院成为山西省第一个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单位。

二、山西博物院博物馆理事会制度改革取得成效

山西博物院理事会从创建开始,不断运行实践、探索。全体理事经过反复讨论、商议,结合博物院的运行实际,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纲要等,《山西博物院章程》中对理事会应当担负的权责内容进行具体说明,如增加了“聘任荣誉理事”“根据理事会分工,每位理事每年至少提交一份工作提案”等条款。《山西博物院理事会议事规则》则是基于上述《山西博物院章程》,针对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召开会议的具体流程以及会议记录、表决等方面展开具体规定。此规则的推出能够有效确保理事会按照法律规定、高效且独立的履行职能,并且确保理事决策的科学性与工作的规范性。

理事会议还对理事会秘书处的提议一致通过,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决策高效落地实施,有序推进。

理事发挥各自的特长优势,认真履行理事职责,如监督山西博物院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和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审议年度工作规划等。还参与山西博物院年度重大展览项目的策划,进行展览指导。并在加强人才培养、展览策划、博物馆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如建议通过与高校联合的方式,选派院里中青年业务骨干带着研究课题在高校进行学习和深造,提高理论水平以及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要突破目前国内展览策划时间短、质量有待提升的瓶颈,每2—3年策划举办集专业性、知识性和观赏性为一体的精品临时展览,达到把有意思的展览通过有意思的方式表达出来,并被观众有意思地接受的良好效果等。山西博物院将理事会的决议、建议等及时通报院属各职能部门,采纳合理化的建议,在工作模式上进行大胆创新,多项举措并举,合力推动博物院事业发展。

理事会的创建对有效促进社会各界加入博物馆的不同决策与发展,提高博物馆的公共性,改善管理的公开性等均发挥了关键作用。理事会的构建不但是进一步落实党与中央有关全方位推进改革要求的关键措施,还是推动博物馆科学决策与管理的重要方式,在确保不同方的权益与改善社会参与治理方式、进一步革新体制,优化专业能力以及服务社会等诸多方面起到关键作用。理事会的建立会积极推动博物馆作为一个全新的充满思想性、创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机构,有足够的发展能力和应变能力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竞争环境。

三、运行中存在的困难与主要问题

山西博物院属于本省第一批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单位,早已认识到完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组建理事会是建设先进文化和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是大势所趋,也是增强博物馆自身活力,促进运作机制规范化,助推事业革新建设,保障公益文化目标达成的基础。在理事会组建及运行过程中,曾与云南省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故宫博物院、河南博物院、苏州博物馆、宁夏自治区文物局等进行过沟通和交流,互相借鉴经验,也做了一些探索,但因为是试点,受现行体制机制的制约,在理事会运作期间依然面临诸多难题。

第一,由职能角度来说,博物馆的主管部门和理事会存在交叉,理事会管理趋向行政化。理事会组建后,依据《山西博物院章程》开展工作,如《山西博物院章程》之中明确规定:“理事会决定法定代表人人选”;“本院院长的产生方式为山西省文物局提名,理事会任免,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别的主管人员均是通过院长提名,由理事会负责任免。”现行管理体制下,怎样让目前推行的管理体制与理事会机制间展开高效对接?怎样将政府和事业单位二者间的关系进行正确的定位,实现政府管理与法人实体,管理层的任免和目前推行的人事管理制度之间高效对接,确定政府管理组织和法人实体、不同层级的权责范围等,都缺乏政策层面的依据和支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山西博物院现有的行政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决定了干部的任免、处分、奖励等方面的都由举办单位和省委组织部门管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人员工资、招聘、岗位设置和聘用、年度考核等,职工出国学习交流则由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职工实际上是以行政级别进行规范管理的,理事会在其中仅起着咨询、衔接的作用。再加上博物馆按照政府全额拨款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理事会在这些方面基本上没有可以发挥的作用,充其量是一个咨询或协调的机构。

第二,理事会在运行过程中,如何保持其与执行层在人事、财产管理及业务开展方面的相对独立?同时又能够实现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那些提供公益服务的博物馆而言,政府在财税政策、报销、人事管理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全额保障,这方面目前管得很牢很实。2012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管办分离、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改革,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行,公众参与博物馆管理也没有取得较大突破,民间力量有心无力,无论是贡献、协作、共创还是主人翁地参与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其制度环境以及条件都有待进一步改善与优化,对应的改革目标也仅仅实现了一部分。需要进一步健全现有的理事会制度,以及对理事会运行机制的大胆创新才能更好地解决。

第三,关于理事会的工作范围还应展开深层次的摸索与探索。按照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初衷以及《山西博物院章程》的规定,理事会对内应当更加侧重参与决策和监督作用的发挥;对外要重点关注构建和社会展开更好联系的交流平台,诸如,寻找合作伙伴、筹集资金以及提高自身形象等,但实际上在这些方面仍然缺乏大胆的创新性探索。现阶段理事会的作用仍然停留在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展览、对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这在某种意义上影响到其功能的体现,尤其是在决策与监督方面,其实际功效并未获得充分的展现。此外,博物馆针对理事会还没有构建对应的激励制度,由相关文件可知,理事本质上属于不受薪职位,在此种情况下,怎样更好地激励理事成员的工作热情就成了一个急需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四、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改革优化建议

从本质上而言,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革新是一种改制过程,即博物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传统的旧体制展开改革,积极构建和当前发展情况比较契合的制度体系。在此过程中,会出现一些矛盾更甚者还会引发冲突,因此要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展开应对。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源于两大方面:一是政策方面;二是运行操作方面。

首先,革新管理制度,调动活力。博物馆推行理事会制度旨在确定其决策层在决策过程中的关键地位,把原本由行政管理部门掌控的管理职能交由决策层负责,从而持续增强其发展动力,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剥离。在专业团队的领导下,解放博物馆的文化生产力,让博物馆更个性化、更具有鲜明特色,让社会各界对博物馆发展起到更大的帮助作用,使馆内工作者的积极性获得有效的激励,切实推动博物馆的稳健发展。伴随市场经济日益发展成熟,博物馆同样要适应时代大潮,努力融入市场,主动提高自身的适应性,不断为自身输送新鲜的血液。尤其是近年来交流展览趋于增多,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做出有温度、接地气的陈列展览,生产出有创意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代表当地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鼓励博物馆探索发展新途径俨然是大势所趋。政府在其中扮演着监管的角色,具体办馆措施则由博物馆自行决策和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其的财政补贴力度,制定更多的有助于其工作顺利开展的政策措施,从而推动博物馆事业长效发展。

山西博物院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在省文物局的指导和自身多方面的努力下,基于公益事业单位,现在通过审批被纳入科研事业单位序列,这对加速国内博物馆实现优质发展,特别是研究型博物馆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可全方位运用科研单位的优惠政策,在博物馆和高校、科研机构之间构建合作关系,提高藏品研究的地位,推动藏品研究成果更加高效地转变成展览与教育等文化服务资源,改善博物馆的服务和研究能力。

其次,建设人才支撑体系,提升博物馆自身队伍建设,使博物馆法人拥有适当的人事管理权。人才一直以来都是事情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人才成为理事会制度优化发展的重点,改善人才机制,这是促进理事会制度优化发展的重点。如果要使博物馆拥有管理人事的权利,拓宽单位内自主分配收入的权利,构建起多样化的分配机制,构成有效的激励与制约机制。

应当将人才培育当作关键任务来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开通职称特别是评审的绿色通道等,尽快构建起满足博物馆建设所需的高端人才队伍。并且不断优化用人机制,将人事任免权适度下放,借助社会招聘、内部选拔等不同方式挑选人才,构建人才储备,确保人才供给充足。利用由外部招聘与内部选拔的形式来培育人才,请专业人士来开办讲座,给予指导。以网络作为基础,加大员工平时的学习力度。充分运用高校已有资源,推进高校联合育才策略。进一步由外部引进人才,消除各种阻碍,构建更高效、多样的人才任用与管理制度。利用事业、情感以及待遇等方面保留住人才,吸纳更多优质人才为博物馆建设服务。并且构建与业绩、能力相关联的分配激励制度,准许与激励人才有效施展其才能,在内部创设人才工作室,增加单位效益。

最后,建立考核机制,对理事会制度下的博物馆工作实施评价。由举办单位监督博物馆的管理运作,借助绩效评估与年检等方式,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对理事会和理事的评估体系。构建与建立年度工作汇报制度、绩效考评机制以及信息披露机制,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构建权责明确、机制多样且灵活、监督管理有效的管理机制。同时持续开拓更广泛的博物馆管理、监督的渠道,让大众更好地参与进来,来达到对理事会进行监督的目的。

五、结语

在全新阶段,构建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已变成未来的主流趋势。结合不同博物馆自身的文化资源特征,依据地区现状,构建满足博物馆建设所需的理事会制度是必要的。伴随改革开放进程日益深入,理事会的运行制度日渐健全,革新与健全理事会制度,构建具有我国显著特色的理事会制度,优化博物馆的文化服务水平,山西博物院将更积极地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与政府的监督,更好地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更深入地参与社会管理,构建运作高效、治理健全、定位清晰的管理与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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