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同富裕带动养老服务:基于相对收入-服务利用的分析

2022-10-02 04:21王立剑邸晓东
当代经济管理 2022年10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居家养老

王立剑,邸晓东

(西安交通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一、引言

在百年党庆之际,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我国开始迈入共同富裕的新征程。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未富先老”的社会背景下,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社会目标,探索共同富裕进程中养老服务的发展机制,成为新时代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娱乐休闲等服务的重要载体,其资源充裕度、设施利用率、老人获得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共同富裕的共有、共建、共享。所以,探讨如何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同时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实现规模效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目前,在政府支持和市场推动下,许多地区已经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全覆盖,但普遍存在设施利用率低、老年人需求意愿与行为背离的情况。虽然有许多学者从供需角度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响应机制、养老供给机制、养老决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路径优化,但仍就是较为宏观的政策调整;从个人需求来看,老年人在资源利用方面存在明显的被动特征,这种供需失衡不仅与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有关,更在于老年人社会特征的固化以及社会比较带来的需求意愿不足,所以,老年人的主观意愿与利用能力是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的关键原因。而收入作为老年人的主要社会资本,不仅影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也决定了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主动能力,是影响老年人利用养老服务的重要因素。

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的协同机理,基于自我决定理论,构建相对收入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分析框架,对相对收入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关系、老年人心态的中介效应以及家庭支持的调节效应进行定量刻画,最后,从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角度提出政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的协同机理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体人民群众对社会成果的共创共享。从社会内涵来讲,共同富裕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区域收入差距下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效果显著等全方位全社会的均衡发展;从经济特征来讲,共同富裕主要表现为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相对收入逐渐减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既有公共属性也有消费属性,作为公共属性的养老服务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而作为消费属性的养老服务则是共同富裕的外在衍生。因此,本文对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关系的分析重在阐释经济表征的共同富裕与市场属性的养老服务之间的协同机理。

从共同富裕的“量”来看,提高经济收入水平,有利于激发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的消费与利用。由于养老服务竞争市场尚未形成,老年人的特殊产品与服务价格仍然较高,导致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领域的消费相对不足,再加上老年人普遍存在“重储蓄、轻消费”的传统观念,一定程度阻碍了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尤其对于农村老年群体,受教育水平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大部分老年人没有退休工资,其经济收入主要来自务农收入与养老金补贴,有限的可支配收入限制了其对养老服务的消费,导致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利用大多停留在免费领域,严重制约了养老产业的发展。众多学者在研究中也发现了经济收入对养老服务的直接影响作用,王琼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经济收入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有重要影响;冯春梅以智慧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研究对象,指出收入会影响居民对智能养老服务的需求;崔树义等从供需匹配角度,提出收入水平会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使用效果。

从共同富裕的“质”来看,缩小相对收入差异,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挥集聚效应。个人经济相对收入的差异,会影响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内容的选择和利用,高收入群体主要以休闲娱乐、康养护理为主,低收入群体则以生活照料、医疗诊治为主,这就容易造成不同老年群体在养老服务消费过程中的社会比较和社会分化,不仅影响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和内容供给,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城乡经济相对收入的差异,导致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内容以及服务经济保障等水平不一,直接影响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利用方式和消费状况,尤其对于农村地区,由于养老服务设施的缺乏以及服务经济保障的不足,大部分老年人的养老生活仍然以家庭照料为主,严重滞缓了养老服务产业的形成和多样化发展。区域经济相对收入的差异,容易造成老年人向养老服务富集区流动,形成“供不应求”和“一人难求”共存的局面,不仅影响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也会影响区域的经济发展。

(二)相对收入与养老服务利用的理论分析框架

基于上述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的协同机理,为定量分析共同富裕对养老服务的影响作用,以相对收入表征共同富裕,构建相对收入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理论分析框架。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德西(DECI)和瑞恩(RYAN)提出的自我决定理论,人类动机行为的方向和目标由内在需要决定。自我决定理论认为,内在动机或外在动机的内在化取决于胜任需要、自主需要和归属需要。胜任需要是指在个人与社会环境的交互作用中,个人对所从事活动的表现欲望和挑战需求。自主需要是个人对特定行为的兴趣、选择和决定的主动性,当个人的自主性需求满足时,参加活动的内部动机相应就高。归属需要是指从属于其他个体和团体的安全感,即个人对他人关心、支持、尊重的情感依赖和需求。所以老年人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动机也可分为基于收入能力的胜任需要、主动决策行为的自主需要以及来自家庭支持的归属需要。

1.胜任需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具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但由于养老服务资源有限,仍然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所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具有消费属性和公共属性。从消费属性来看,根据相对收入理论,个体消费不仅取决于自我收入还取决于与他人的收入比较,这一社会比较则会产生激励效应和攀比效应两种效果,激励效应可促使个体减少消费增加储蓄,攀比效应则导致过度消费,所以对于养老服务的消费,收入差距究竟起促进作用还是抑制作用尚未可知。从公共属性来看,具有不同社会资本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机会也就不同,拥有稳定收入来源和家庭资本较为宽裕的老年人也就更有能力和机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张文娟等以城市中低龄老年人为分析对象,指出较高的收入水平下,老年人参与社交活动的可能性明显增加;谢立黎等指出经济因素是影响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因素,收入更高的老年人表现出高参与型的概率更大。

假设1:相对收入对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具有影响作用。

2.自主需要

老年人行为的自主需要主要源于他人尊重和社会认同。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果老年人在服务过程中能感受到环境的自主性和社会的归属感,他们就会主动接近和利用养老服务,通过社会参与进行自我角色塑造,在群体活动中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回报。由于人类具有社会属性,社会比较作为人际交往心理中的一种自发行为,决定了人们会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收入与他人收入进行比较,一旦老年对象感知到自己相对收入处于较低层次,极易产生自卑感、距离感等消极情绪,从而削弱其在社会参与中“我”的价值表达和获得体验,降低社会参与的自主意愿,所以,相对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老年人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心态。周钦等发现低收入人群更可能与他人比较而影响心理健康, 且以同事和同学为参照的相对生活水平对心理健康的影响最大;王永梅等指出老年人的行为态度会影响社会养老服务的意愿与利用,并指出低收入老年群体对社会养老服务的信任感较低。

假设2:相对收入可以通过影响老年人心态进而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产生影响。

3.归属需要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个人对家庭支持、朋友关切的归属需要是人的基础需要。老年人的归属需要更多来自于子女照料和家庭支持,大多数学者认为,子女照料可以满足老年人对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的基本需求,从而减少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利用。姚兆余等发现家人照料满足度和子女探望频率越高,农村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可能性越低;景晓芬指出近距离居住的子女数量越多,老人可以从子女处得到的养老协助就越多,从而对各类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就越低。本文从相对收入角度出发,一方面,子女的经济支持可以增加老年人的购买力,缓解老年人相对经济不足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消费下降;另一方面,和谐的家庭关系可以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信心,缓解相对经济较低带来的消极情绪,增加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纪江明等将子女数量、居住情况作为交互项,发现家庭支持对社区生活服务、娱乐服务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假设3:家庭支持可以弱化相对收入对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作用。

综上,相对收入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相对收入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理论框架

三、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2019年7月教育部重大项目的社会调研,调研团队由20多名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组成,调研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并参与过预调研,本次调研采用分层抽样法,分别调研了陕西省具有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快等特点的汉中、宝鸡、延安三个代表性地区。最终团队共获得948份有效问卷,数据采集接近地方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根据本文研究内容以及问卷缺失情况,共筛选出667份有效问卷,数据可信度’值为0.62,样本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描述性统计

(二)变量选取

因变量。本文以“利用频率”()衡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情况。

自变量。①绝对收入,以被调查者家庭全年总收入来衡量,并取对数以消除量纲的影响。②相对收入,分为客观相对收入和主观相对收入,其中,客观相对收入以家庭年收入与所在区域平均收入之间的比值来衡量。为了有效分析客观相对收入对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进一步将客观相对收入分为省级相对收入、市级相对收入、县级相对收入、社区(村)相对收入,分别刻画不同层次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主观相对收入(),则以自我感知的收入水平衡量。

中介变量。以老年人心态()为中介变量,心态越好,越愿意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调节变量。以邻同住儿子数()、邻同住女儿数()、家庭关系()分别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衡量家庭支持对相对收入的调节作用。

控制变量。为消除老年人个体特征对实证结果的影响,引入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教育水平()、健康状况()、政治面貌()六项控制变量。

针对上述变量,采用李克特五点法为指标评价方法,将选项由弱到强分为“1, 2, 3, 4, 5”五级,具体指标特征如表2所示。

表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变量、指标与样本特征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

为了验证假设1,本文以绝对收入、相对收入为自变量进行回归检验。构建如下回归方程:

=++

(1)

式(1)中,表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表示解释变量,为控制变量,为回归系数,为误差项。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

从参数联合检验结果来看,表3中各模型log-l值均显著,表明整体上模型设定合理有效。且模型中主要变量大部分通过显著性检验。从绝对收入以及不同类型相对收入等因变量来看,发现只有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影响显著为正,说明自我感知的相对收入水平越高,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越强烈,假设1得到验证。这主要由于老年人对相对收入的感知并不以客观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依据,普遍以自我认知的收入群体为比较对象,而这类比较大多超越了客观现实的收入差距,极易产生主观收入不平等,当个体感知收入不平等时,会质疑社会制度的公正性,降低社会参与度,从而减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利用。对于相对收入较高的老年群体,他们不仅可以在社会参与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也可以通过社会比较获得社会地位,所以相对收入较高的群体更愿意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稳健性检验

基准回归发现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具有促进作用,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利用“满足感”替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利用情况,考察被解释变量指标选择的稳健性(见表4)。

表4 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在表4中,为了排除主观相对收入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假性线性关系,实证过程通过分步添加变量的形式进行回归估计,以保证结果的稳定性。从模型1~7来看,主观相对收入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显著,而且随着控制变量的逐步加入,各变量系数符号均保持不变,表明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促进作用是稳健的。

(三)异质性检验

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老年人主观相对收入的影响,为了防止部分群体代替总体而呈现正向作用,将样本数据分为三个地区单独进行回归检验。从表5结果来看,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均显著为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所以这一结论并不存在区域异质性。

(四)中介效应

为了验证假设2,本文以“老年人心态”为中介变量进行回归检验。构建如下回归方程,结果如表6所示。

=++

(2)

=++

(3)

=+++

(4)

式(2)~(4)中,表示主观相对收入,表示老年人心态,、、表示回归系数。

表5 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影响的异质性检验

表6结果显示,主观相对收入对老年人心态的影响是显著为正,且老年人心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也为正,并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可以通过影响老年人心态进而产生影响,假设2得到验证。这反映出相对收入对老年群体可以产生激励效应和嫉妒效应。从激励效应来看,老年人一旦感知相对收入较低时,便会减少发展型、娱乐型消费,增加储蓄,这与徐亚东等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从嫉妒效应来看,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消费过程中,由于收入差距,容易产生“麻雀莫跟大雁飞”的心态,从而降低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

表6 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影响的中介效应

(五)调节效应

为了验证假设3,本文引入邻同住儿子数量()、邻同住女儿数量()和家庭关系()三个调节变量进行回归检验(见表7)。构建如下回归方程:

=++

(5)

=+×++

(6)

式(5)、(6)中,表示调节变量,、表示回归系数。

由表7结果显示,邻同住子女数量与相对收入的交互项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并不显著,而家庭关系与相对收入的交互项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只有良好的家庭关系才能缓解老年人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子女数多并不意味着家庭关系好,假设3得到验证。这主要由于和谐的家庭关系可以增加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信心和动力,减少老年人的储蓄意愿,缓解因相对收入较低产生的消费不足,从而增加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利用。

表7 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影响的调节效应

以上实证分析,验证了三个假设,说明以相对收入表征的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确实存在一定的协同作用。从共同富裕的社会内涵来看,共有、共建、共享格局下的经济水平有效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市场环境稳定有序等都会对养老服务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讲,社会整体经济收入水平以及老年群体的可支配收入是制约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快速形成的核心因素,所以养老服务的发展要以共同富裕为拉动力,即以经济增长与相对收入下降为直接拉动力带动养老服务的内在需求,以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以及养老服务资源增加为间接拉动力带动养老服务的外在供给,实现养老服务的提质增效。以共同富裕带动养老服务发展,不仅要追求养老服务设施的全覆盖、养老服务产品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的多样化,更重要的是精准对接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强调养老服务个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共同富裕建设目标出发,通过阐释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的协同机理,基于自我决定理论,构建了二者的理论分析框架,然后利用陕西省调研数据,对相对收入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关系、老年人心态的中介效应以及家庭支持的调节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主观相对收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显著为正,主观相对收入较高的群体更愿意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说明以相对收入表征的共同富裕与养老服务确实存在一定的协同作用,且并不存在区域异质性。

第二,主观相对收入通过影响老年人心态进而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产生影响,这反映出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消费方面存在激励效应和嫉妒效应,缩小相对收入差距可以有效刺激养老服务消费。

第三,家庭关系与相对收入的交互项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和谐的家庭关系可以缓解老年人对相对收入的感知压力,情感支持是增加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的重要动力。

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依托共同富裕,缩小收入差距带动养老服务发展。在共同富裕推进过程中,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在塑造老年人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的同时,激发老年人的社会责任和服务意识;引导高收入群体帮扶低收入群体,鼓励社会资本充裕的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活动,以相对收入较高群体带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利用,提升养老服务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加老年人再就业机会,鼓励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经济生产活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能广泛参与的共富产业;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缩小收入差距;同时,激发市场竞争降低养老服务成本,使更多老年人愿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增加养老服务的公平性。

第二,倡导积极老龄化,改善老年心态增加养老服务利用。大力宣传积极老龄化理念,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代替家庭养老的社区环境,塑造“青年人有空闲-老年人有所为”的轻松养老氛围,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志愿活动、互助活动,提高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效激发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价值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而提高老年人参与养老服务的意愿。对于高龄、失能、孤寡老人,社区应提供紧急救助和精神慰藉服务,充分利用智慧养老监测系统,及时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小组也要定期上门探访,疏导老年人的不良情绪,缓解老化态度,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第三,注重社会支持,增加消费信心促进养老服务参与。在家庭支持方面,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是保障老年人获取幸福感的基本需求,在关注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同时,更要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呼吁青年人与父母就近居住,经常看望老人;社区也要经常举办隔代抚养知识讲座,提升老年人隔代照料能力,广泛开展代际交流活动,消除年龄歧视和认知代沟,改善家庭关系。在政府支持方面,政府补贴要转变思路,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从“补助床头”转为“补助人头”,以经济激励促进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的消费,可以利用老年群体普遍存在的“排队领鸡蛋”心理,以礼物、赠送或打折的方式引导老年群体参与养老服务活动,逐渐改变老年人家庭养老的传统习惯,扩大养老服务使用群体,形成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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