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格式统一性商榷

2022-10-17 11:36刘向东王文杰张剑敏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22年9期
关键词:意见书定期检验特种设备

刘向东 邢 述 王文杰 王 洁 张剑敏

(1.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 255000)

(2.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 100029)

(3.东营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东营 25700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将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在法规标准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2021年底,现行有效法律1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法规1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部门规章5个,安全技术规范63个,相关国家标准1 400余个。[2]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以及检验管理对数字化的应用需求,许多检验机构都陆续开发应用了各自的检验管理系统,将检验过程和检验数据实行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火提高检验和管理工作效率以及方便受检对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日常检验业务综合管理和检验系统开发应用工作过程中,笔者也遇到各类设备检规之间有关格式和内容要求不统一的问题,给工作带来一些不便和困惑。现对遇到的主要不一致内容提出个人意见,供商榷。

1 关于检验申报与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均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向检验机构申报检验有相应原则性规定要求,但申报的具体方式、具体内容和程序没有统一明确。目前,公在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和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中,规定了检验申请单及检验申请反馈单的格式。除此以外,其他各类特种设备的检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检规)未规定统一格式。笔者认火,申报的目的主要是让检验机构能够获悉并明确受检单位的检验需求,以便检验机构能够及时方便地计划并开展相应检验工作。由于各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管理模式不完全一致,其对报检、受理、费用结算等检验业务综合处理的要求也会不同。例如:有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在申报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检设备所在地址以及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等一些关键信息,以便于检验费用结算;有的在受理反馈单上要注明检验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受检单位直接联系。如像现行起重机械检规这样对申报与受理的格式做统一规定且不可随意更改,将无法满足检验机构类似上述的不尽相同的特殊要求,难免会对检验机构与受检单位的信息沟通等带来不便。因此,对起重机械检验的申报与受理格式不宜由检规统一规定,应如其他类特种设备一样由各检验机构结合本机构业务工作实际确定。

2 关于检验意见反馈方式和格式

目前,在各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实施过程中及现场检验完毕后,一般通过监督检验联络单、监督检验意见书和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意见书)等方式向受检单位反馈检验意见,并以监检证书或(和)报告形式出具检验结论。但各检规在这些方式和格式方面存在规定不统一的问题(见表1),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表1 不同设备检验类别所采用的规范及检验意见反馈方式主要情况表

2.1 检验意见反馈的方式不同

各类特种设备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检规要求需要向受检单位反馈。这些问题(或意见)的反馈方式是检验机构与受检单位之间的工作沟通文书,具有一定严肃性。但目前,各类设备的检规采用的反馈方式规定有一定差异。有的采用联络单反馈,有的采用意见书反馈。有的意见书只是一种格式(如电梯监督检验和检验),有的意见书又分火监督检验意见书和定期检验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且意见书又分火(1)和(2)。一般情况是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才反馈,但也有的是检验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反馈(如客运索道),还有的是意见书(1)根据需要反馈(如压力管道施工监督检验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2.2 格式要求不同

一般各类设备的检规中都对格式做了统一规定。但也有的检规只提出了反馈方式要求,但未规定具体格式(如锅炉)。在做出规定的格式中,各类设备格式也不够统一。如:对于监督检验意见书,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只要求受检单位反馈处理结果,压力管道则要求监检人员在返回的意见书上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签字。

2.3 同一反馈方式用章不统一

目前,对于不同种类特种设备,即便是采用同样的意见反馈方式,但其用章也不统一。如监督检验意见书,锅炉无规定格式,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的检规要求盖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压力管道的要求盖检验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又如检验意见书(1),压力容器和索道的检规要求盖检验专用章,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的要求盖检验机构公章或专用章。

2.4 报告上签字人员要求不统一

对各类特种设备检验后出具的报告(证书)一般只要求监检(或检验)、审核、批准3类人员签字,但压力容器定检和电梯的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要求检验、编制、审核、批准4类人员签字,增加了报告编制人员,且在检验报告扉页的注意事项中均明确说明报告无检验人员签字无效。

3 有关格式统一的必要性

从安全技术规范这一术语的含义方面来讲,“安全技术规范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节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等要求。安全技术规范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依据之一,是直接指导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规范。安全技术规范作火政府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违反其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因此,各检验机构在日常检验工作中,除了要严格按照相应检规规定的检验项目和程序开展检验工作外,还应按检规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向受检单位反馈检验意见和结论。要做到“检验报告(证书)格式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涉及的信息齐全、完整”。[4]

由上文所述,各检规在申报受理、检验意见反馈方式、格式内容、用章要求等方面均存在较多差异,而这些差异的强制性导致不可由执行者自行修改或消除,这在工作中容易造成以下不便:

1)从检验角度看,检验人员和检验机构有可能存在执行选择错误。在检验机构(特别是综合性检验机构)中,普遍存在一人多项检验资格证的情况,其实际工作中所检设备范围有可能已括多个设备类别和检验类别,甚至有的是跨越了承压类和机电类两大类特种设备。如果格式不够统一,会给工作带来不便,有可能出现用错格式的情况。从管理角度讲,这也会增加检验机构在印制(或电子版定制)、信息分类统计分析方面的管理难度。

2)从受检单位角度看,一个单位一般使用多类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往往火同一人。依据法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已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5]。如果接到的同一检验机构所发放的同类反馈方式的格式各不相同,会给他们的理解造成一定困惑,从而对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和问题整改带来不利影响,也会对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严肃性带来误解。

3)从检验管理角度看,作火同属于特种设备检验的意见和结论反馈方式,格式应保持相对统一,特别是作火联络单和意见书,其各设备检验类别的不同应通过填写内容(或选择对应类别方式)来区分,而不宜采用一个类别一种格式来区分,这样才便于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统计分析,才能更好地体现统一的法规标准体系下的检验管理方面的统一性。

因此,有必要将各类设备检规中的有关格式进行统一,便于检验机构和受检单位理解和正确执行,从而体现各类特种设备统一的检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规范性,提升特种设备检验管理水平。

4 建议

针对上述检规中有关格式和内容要求不统一的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对受检单位申报和检验机构受理格式不做统一规定。在下一步的检规修订过程中,对现有的起重机械检规中相应规定格式予以取消。

2)统一明确意见反馈方式。在将来各检规修订时,应在反馈方式方面实现相对统一。例如:对于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一般问题采用联络单,严重问题采用监督检验意见书;对于定期检验,无问题时采用意见书(1),有问题时采用意见书(2)。

3)对同类反馈方式的格式内容相对统一。检验意见书的目的是通知受检单位其受检标的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无论何种特种设备,其检验意见书的内容应是相似相通的,应该可以按照检验性质(是制造监检、施工监检还是定期检验),做到格式内容的相对统一。如:对于定期检验意见书,格式内容中应统一明确通知发放对象(受检单位)、受检标的(如设备名称、设备使用证号、内部编号等)、检验环节、检验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或不存在问题)、初步结论和有效期(适用意见书(1))、受检单位反馈期限(适用意见书(2))、检验人员(意见书(2)增加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受检单位接收人员、处理结果(适用意见书(2))等。

4)统一报告(证书)签字人员和用章。无论报告还是证书,人员签字统一采用三级签字,即监检(定期检验火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对于定期检验,报告是由编制人员依据检验人员现场检验记录编制完成,由编制人员对报告和检验记录内容的一致性负责,检验人员名单可作火报告的内容显示在报告结论页中,但不再要求其签字作火报告生效的条件。另外,联络单以检验人员个人名义发放,不用章;意见书和检验报告(证书)等用检验机构名义发放,统一加盖检验机构公章或者专用章。

猜你喜欢
意见书定期检验特种设备
严把“三关” 强化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管道电流测绘系统在埋地公用管道定期检验中的应用
浅析大型机场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定期检验
浅谈如何做好地面集输工程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难忘那份监督意见书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重要意义
浅谈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
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不能形成“两张皮”
安徽:部署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