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有力 执行有为 协同有效
——连云港海事局内外联动保障新《海上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到位

2022-10-21 02:26沈革新杨艳
中国海事 2022年9期
关键词:安全法海事局连云港

文 沈革新,杨艳

2021年9月新《海上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连云港海事局把本部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落实贯穿于海事工作全过程,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切实履行海事服务保障职能,切实维护海上交通安全,优化港口营商环境。同时,连云港海事局还认真落实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水上交通安全共治共享新局面,提高海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宣贯有力 营造浓厚学法守法氛围

作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海上交通安全法》必须被海事人员熟练掌握、深刻理解。为此,连云港海事局面对不同群体,开展了分层次、有重点的学习宣贯活动: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全员培训、考试,组织公职律师团队进行专题研究,修改海事管理体系文件,统一执法裁量基准,持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联合连云港航标处、连云港通信中心、连云港海警局、东海救助局等单位就航海保障、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海警法》的执行、治安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海上搜寻救助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经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贯,干部职工对法律精神和具体条文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的信心更加充足。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对于各级地方政府职责的规定更加明确和具体。2021年5月13日,连云港海事局局长张浩在连云港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领学了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向参加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刻阐述了其法律地位,并结合辖区实际,对主要法律制度及职责分工进行了论述和解读,为法律施行后相关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与航运公司、船舶代理、船员等相关主体的利益密切相关。为此,连云港海事局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贯与答疑。连云港海事局会同辖区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走进连云港大港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船员和学生开展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培训,着重讲解船员管理制度的充实完善以及对船员权益的保护。邀请辖区航运公司、船舶代理机构走进海事进行集中宣贯,讲解相关要求。公职律师团队和现场执法人员走进企业、项目部和船舶,开展面对面的宣贯,一一解答他们关心的问题。在微信和微博平台开设专题,结合典型案例,撰写通俗易懂的文章进行宣贯。

“连云港海事局的宣贯非常多元化、接地气,让我们对法律条文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公司责任与义务的认识更加清晰,我们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为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尽一份该尽的责任”,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副总兼指定人员姜洪宝如是说。

执行有为 助力提升港口营商环境

内河船、“三无”船参与海上施工、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等行为严重影响海上交通安全,扰乱航运市场秩序,一度成为海上交通安全领域的顽瘴痼疾。新《海上交通安全法》更加注重本质安全,同时对海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额度较之前有了大幅提升。连云港海事局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整治“三无”船、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等违法行为,初步建立了违法行为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长效机制。推动低标准船舶船东主动拆解船舶20余艘次,有力消除安全与监管隐患。一年来,连云港海事局辖区违法行为发生率显著下降。

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海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同时,连云港海事局理顺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切实履行海事服务保障职能,为优化连云港、盐城两市港口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连云港海事局统一辖区违法行为裁量基准,针对辖区15种违法行为制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7起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取消了所有因法律修订导致缺少上位法支持的行政许可事项,对现有的行政许可进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受理部门、办结时限,推出“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政务服务创新举措获评江苏省自贸区优秀创新成果奖。

海上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畅通,始终是影响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连云港港作为我国沿海主枢纽港,是能源外运的重要口岸之一,集装箱、粮食、焦炭、煤炭、矿石、液体化工等是港口重要货物种类,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的运转更是高度依赖海运。连云港海事局贯彻新《海上交通安全法》本质安全精神,紧紧抓住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这个关键环节,多措并举促进水上物流供应链稳定高效。针对关系民生和企业生产的重点物资运输船舶,连云港海事局实行优先审批、优先锚泊、优先进出港、优先护航、优先安检、优先查验“六优先举措”,确保进出港“零待时”“零延误”。结合辖区水上物流保障特点,建立了海上物资运输保通保畅专项领导、多部门沟通协作、恶劣天气预警、重点物资保障专班、应急保障、跟踪随报等六项机制,全方位护航水上物流供应链安全畅通。

文明、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是做好海事行政执法和服务保障工作的关键。为提升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连云港海事局注重落实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监督管理的要求,贯彻交通运输部党组和部海事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严肃风纪学习教育活动,严格内部执法督察,推进建立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年度执法为民实践活动计划,开展海事开放日、基层执法站长接待日活动,制定并逐一推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项目清单,提高海事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协同有效 构建共享共治水上安全监管新格局

连云港海事局认真落实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本质安全的精神,深化共享共治共管格局。2021年9月以来,先后推动连云港、盐城市政府建立了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海上交通安全风险分析、海上交通安全治理、执法联动、海上交通资源规划和保护、船舶非法出海管理、信息互通互报等纳入协调机制。2022年7月以来,在协调机制的基础上,连云港、盐城两市先后部署开展了由市政府主导、县区和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船舶出海管理百日行动,举全市之力严厉打击船舶非法出海行为。

在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连云港海事局强化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水上无线电通信、水上危化品运输、船舶碰撞桥梁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强与海警、公安、边防、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共同打击危害海上交通安全行为,协同打击盗采海砂、非法捕捞、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及碍航养捕整治”专项行动,营造江苏沿海通畅航路。

海上交通资源保护也是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的一个重点。连云港海事局辖区覆盖江苏79%的海岸线和90%的搜救责任区,南北航线纵穿而过,辖区又有我国最大的海上风电场。为平衡产业发展和海上交通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连云港海事局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推动地方政府在风电发展规划中突出强调保护海上航路资源,为海上交通长久发展留出空间。

除了与地方政府、地方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连云港海事局在与司法部门协同联动方面也作出了有益探索。2021年会同南京海事法院成立了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向南京海事法院选派人民陪审员1名、特邀调解员1名、协助执行员3名。成功处置了“众望”轮等一系列案件纠纷,协助海事法院办理司法执行、证据调取30余次,开展座谈交流10余次,就船舶登记、船员权益保护、案件调解等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贯彻落实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有关船员权益保护的规定,2022年6月,连云港海事局又会同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成立了江苏省首家“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实现船员“急难愁盼”问题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和全链条解决,并将逐步拓展服务功能,力争惠及更多船员。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施行,有力维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有效服务了地方航运经济发展。今后工作中,连云港海事局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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