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视域下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机制建构路径

2022-10-31 11:27张馨滢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2年9期
关键词:警务人员警务粤港澳

张馨滢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 移民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3

一、引言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1]。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在教育、人才高地建设、社会治安治理、司法协助等方面深化粤港澳三地合作,加强沟通交流。三地高校要加强联动机制,资源共享,师资互补,合作办学,便利粤港澳居民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教育成果。

随着《纲要》不断深入实施,三地经济、文化进一步融合,人力、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需求增加,对大湾区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程度提出更高要求[2]。警察群体作为警务力量的主体,是社会进步发展的护航者和人民群众安全的守护者,肩负的特殊责任使命需要其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增强执法、应对突发事件等能力。2019年以来,“港独”分子组织了多起暴力恐怖活动,对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国家安全稳定风险凸显,反恐反分裂形势严峻。同时,伴随珠三角、香港和澳门三地深化建设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在人、物、车、信息方面流动量呈上升趋势的同时,跨境跨区域犯罪的诱因也呈增长走势,这些都对粤港澳警务人员知识技能储备、业务素养和反恐处突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共同体视域下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共同体视域下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机制构建路径相关研究

(一)理论渊源

古希腊时期,“共同体”一词出现,到了19世纪,滕尼斯首次将“共同体”概念予以明确,将“共同体”与“社会”进行区分,认为“共同体”是代表向好的褒义词,强调持久性和真实性,注重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共同生活,其中,伦理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是共同体最高形式体现。威廉斯在马克思主义影响基础上,创新“共同文化”理论,构建特有的“共同体”观念,着重将“共同体”文化维度方向进行拓展。哈贝马斯的社会整合理论也同样多次强调“共同体”概念,认为特定社会主体通过特定互动行为结成的稳定社会关系总体即为共同体,他强调有许多“共同体”分支,如 “交往共同体”“语言共同体”“法律共同体”“伦理共同体”“历史共同体”等[3]。

在中国,古代学者就已经对“共同体”有了思考和阐述,提出“天下为公”“和合思想”等。1988 年,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多元一体”理论也为后期“共同体”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2009 年浙江湖州实行“警务广场”计划,进而“警务共同体”概念产生。公安机关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构建以各类治安积极分子为骨干,广大人民群众为支撑,维护社会治安为己任的社区共同体[4]。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这是我国首次对“共同体”概念作出明确、系统论述,核心思想在于“共同体”不分国界、不分民族、不分区域、不分人种、不分社会政治背景体系,将人类命运看成一个共同的整体,平等对待,同舟共济,互利共赢。

(二)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就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机制的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合作方面的研究。庄华运用SWOT分析法,对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合作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进行系统的研究[5],从而为下一步更好地进行合作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庄华从“一国两制”背景下探讨了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合作机制的构建,主要包括主体沟通机制、资源共享机制、警务合作互动机制及高校交流机制[6]。崔小雨等[7]通过整合2005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合作的历史轨迹,梳理其基本逻辑,在此基础上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合作的未来发展策略。崔秋灏等[8]借鉴欧盟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粤港澳大湾区的具体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历史实践,从未来执法培训的一致有效性目标出发,就培训组织运行、培训形式、开放合作等方面作出探索,着重探讨创新大湾区执法培训模式,应在加强在线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三地现有警务培训机构作用上下功夫。二是对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实战化培训合作方面的研究。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当前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的教学科目内容老旧,脱离当前执法需求,实战应用方面存在训战脱离,因此,他们将目光锁定在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实战协作上。阮水[9]从反恐角度出发,通过加强情报共享和预警机制、快速反应协同、联合处突演练等方式,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实战化合作提出了努力方向。田文学等[10]指出,在构建内部“指挥—沟通—执行—配合—效果”警务实战协作循环系统保障体系的同时,还要建立完整、系统的外部保障机制,包括人才的互通、信息的共享和物质的保障。张婷等[11]指出要通过深化制度、理念、机制的保障构建,进而培育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基础的区域安全共同体警务合作,构建以安全防控为导向的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实战化协作机制。

当前,在“一国两制”背景下,粤港澳三地的警察管理制度各不相同,警务培训内容形式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差异导致三地虽然在警务培训方面合作已有十余年,但存在合作形式单一、注重短期合作但缺乏长远有效合作机制、合作深度不够,合作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上述学者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机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共同体视域下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入。

三、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体系的特点及优劣分析

(一)粤港澳三地警务培训体系差异

1.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侧重不同

(1)香港——侧重“以实用为导向”的警察职业培训

就粤港澳大湾区的警务培训体系来看,香港地区于2006年成立了香港警察学院,旨在建设一所卓越的警察培训中心,主要对已经入职警察开展职业培训,不承担高中毕业学生警务专业相关学历教育,因为香港警务人员的学历教育多与一些公开大学进行合作完成。

(2)澳门——侧重“以人才储备为目标”的职业素养教育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是澳门地区警察的高等学府,成立于1988年,学校的主要教学任务包括新警的基础训练、警察的晋升与进修课程,以及为水警、治安、消防三个专业(后调整为治安、消防专业两个专业)培养四年制学士学位人才的相关课程。其中四年制的警官培训是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的核心教育教学任务之一,同内地四年制警察本科教育类似,但其对生源要求严格且招生数量少,对所招收的学生不作专业区分,注重专业综合素质的培育,课程教学内容涵盖法律、文化、技术、语言、体育及体能操练[12]以及领导主管能力素质、警察职业道德等多领域多专业,旨在培养储备既有专业职业技能又有跨学科知识储备且能胜任主管和领导职务的人才。

(3)广东——侧重“以公安系统理论知识为基础”的警察学历教育

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内地警察院校,在为高中毕业的学生提供警务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的同时,还开展警察职业培训相关工作。但相较于香港和澳门地区,内地更加侧重公安基础教育(学历教育),警务相关专业涵盖面较广,警察学历教育经验更加丰富,警学理论研究较为繁荣,且拥有一支理论素养较高的教师队伍[13],在公安系统理论知识教学培训中,有完整的教育训练体系和理论研究中心,在公安基础知识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

2.教育理念差异

(1)香港——强调职业安全教育

在香港警察教育训练理念方面,职业安全是强调的重点内容之一,警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职业安全问题一直被高度重视,在警务培训过程中强化战术战法训练的同时,不断向培训对象灌输确保顺利有效完成任务的前提是保证自身安全。在这样随处渗透着以人为本、人本位观念的教育理念下,香港警察无论是在实战训练还是在执法执勤过程,会更加尊重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更加关注自身安全问题,因此,警察执勤执法伤亡率也相对较低。

(2)澳门——强调社会责任教育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在与社会连接、强化青年的社会责任方面所开展的一些辅助社会活动工作是学校亮点之一。学校利用每年假期,针对12~25岁的青少年开展暑假警纪培训、警营体验营等活动。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引导青少年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内化于心,遵纪守法,加深对警察职业的认识和理解,建立良好的警民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能够有意识地培养青少年独立意识、自律意识、执行意识、协作意识,在他们心中埋下一颗信念的种子,在社会中“不躺平”,有志气、有骨气、有底气,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其今后的职业选择提供一个方向,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警察队伍。

(3)广东——强调理想信念教育

回顾人民公安事业历史,在不同时期,人民公安所承担任务不同,职责使命不同,但忠诚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忠诚本色不变,理想信念教育一直是人民警察教育重点内容。近年来提出的课程思政,就是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努力做好人民警察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为国家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的人民卫士。

3.教育形式的差异

(1)香港——“以练为主,以教为辅”的分层次教育

分警种、分职衔、分专业的分层规范统一训练是香港警察教育训练特色之一,避免混编教育培训,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下,学生取得针对性提高。在组织警察教育培训时,坚持从实际出发、理论服务实践的原则,以警察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或者容易出现的事件为依托,将专业的警务理论知识、侦查技术、讯问技巧、法律法规、职业规范等融入具体教学训练,形成系统性、规范化、实用化的警务培训模式。同时,学校在培训过程中加入模拟实战演练环节,如投资1亿6千多万元建成战术训练大楼[14]。大楼内模拟了警察执勤执法中遇到的各种真实环境,如酒吧、夜总会等,全方位、贴近实战地展开技能演练,演练全程录像,演练完成观看点评,进而实现模拟实战效率最大化。另外,基本功训练是香港警方必不可少的,如实战射击、急救训练等。概括起来,以真实情境为依托、以真实问题为导向、以模拟场景为抓手,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实战实训为主导的教学方式是香港警务培训的鲜明特色。

(2)澳门——“精英”教官的分阶段教育

学校教官的非专职化是澳门保安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特点之一。他们的教官包括来自警察局、消防局或澳门保安部队的经验丰富的教官,主要负责体能训练等基础训练。来自澳门大学等一流学校的教授、老师,主要负责理论文化的讲解;来自警察局或消防局实战业务能力突出的领导,主要负责专业技能授课等。所有的警务培训教学都是挑选 “精英”教官,分层次、分阶段的教学模式能确保学生接受更精准化的培训。

(3)广东——共性化教育

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内地,在警务人员学历教育方面,有着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注重警务人员理论基础素质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理论授课内容多,系统性强,有较为成熟系统科学的学科体系。教师队伍理论素养、专业文化程度较高,共性化教育特点突出,旨在培养有坚定理想、正确政治方向,严守纪律,忠于党和人民且理论文化水平过硬的警务人员。

(二)粤港澳三地警务培训工作利弊

港澳警方在警务培训方面更重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向更侧重警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建设,教育层次分明,分级别分阶段。培训教官根据受众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教官职业化水平高,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实战能力,教育内容的实用性更强,教育模式更贴近实战,教育方法的专业度与规范化也更高。但其在相关警务学科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相对薄弱,缺乏系统的学科体系建设。

广东警方的警务培训一直是“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双轨运行,在警务人员学历教育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注重理论总结,全面深刻。但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职业化教师较为缺乏,教师基层实践经验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视学历教育、轻视在职民警培训问题。在职民警培训方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职级的警务人员,课程设置大同小异,师资不分层次,培训内容模式基本无异,以共性化教育为主,进而导致培训针对性不强[13]。在警务培训过程中,缺少生命教育,危难关头容易“勇字当头”“一往无前”,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因而我国内地警察的伤亡率一直比较高。

四、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共同体的建构思路

构建警务协作共同体的根本目的是在“一国两制”政策下,结合三地不同法律、经济等区域特点,汲取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经验,构建学习、合作、资源共享等共同体,汇聚共同体能量,打造一流教育体系、教育高地和国际教育示范区,为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工作储备专业人才力量。共同体机制的建构如图1所示。

图1 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 共同体机制建构框架

(一)认知共同体:打造“职业技能+学科体系”教育培训共同体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在文化背景、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警务培训方面也各具特色。打造认知共同体根本在于融合教育理念,应将香港警方“才能为本、专业主导”、强调职业安全的教育理念,澳门警方强调终身学习、社会责任的教育理念及广东警方使命担当的理想信念教育三者有机结合,加强三地协作交流,整合三地警务培训经验,打造“职业技能+学科体系”的多元教育体系。

1.职业技能为核心,基础理论作支撑

当前,粤港澳三地的警务培训体系存在较大差异,侧重点也各有不同,如港澳更加注重分层次以服务实战为目标的职业能力教育,但大规模的普通警察学历教育经验较为缺乏,广东警方则在警务理论教育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因此,在充分考虑三地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培训模式、地域背景等因素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前犯罪新形势新问题,不断深化培训合作,更新原有教育培训理念,在警务培训中突出业务专业性训练,总结三地警察职业教育成功经验做法,加大情境教学力度,“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确保警务培训贴近实战。在职业技能教育的同时也要兼顾理论研究和警察基础教育,将政治理论教育、忠诚教育等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提升警务人员人文素养、法律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打造“理论知识引领,科学研究支撑,职业技能落地”的认知共同体。

2.创新协作寻突破,共同探索促发展

近年来,偷渡、走私、贩毒、诈骗以及一些新型犯罪问题在粤港澳地区高发,这对警务人员的执法能力、专业素质、协同作战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三地在警务人才培养过程中应以提升警务综合技能素质、高效应对新型犯罪问题能力为目标,结合当前疫情环境,创新协作机制,用较低的成本实现更为灵活、高效的合作。如利用智慧网络系统在三地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创建粤港澳警察院校网络教育平台等,让三地警务人员足不出户便可实现警务培训相互通连。与此同时,还应该不断更新观念,改变认知,结合当前智慧警务背景,凝聚智慧,深挖潜力,创新驱动,开展“警务线上线下实践营”“新型犯罪高校联盟”等,就如何打击、预防新型犯罪问题协同攻关,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警务技术力量,设立警务创新专项合作基金,打造粤港澳警务培训教育创新合作示范基地,优化合作制度,强化人才融合,形成警务教育成果转化体系,实现“产学研”一体化。

(二)情感共同体:构建“国家认同+心理融合”教育培训共同体机制

《纲要》提出,“要让港澳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1]。湾区融合发展的基础是三地群众在情感、心理层面的融合,即对国家的高度认同感,培养警务人员的国民情怀和国家认同感,构建三地警务人员情感共同体,推进其心理层面融合,提高其服务国家和群众意识。

1.借力传统文化“云课堂”强化国家认同

以广东省为例的内地警务培训模式,侧重基础教育,强调爱国爱家、服务人民、忠诚等方面的国家认同和理想信念教育。因此,在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教育融合深化背景下,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国近现代历史教育等教育内容和经验纳入警务培训协作体系中,构建传统文化“云课堂”,开展三地警校爱国故事线上分享、线上红歌大赛、诗词鉴赏大会、书法曲艺社团等,帮助港澳警务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传统历史文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粤港澳警务人员的心理融合,借助传统文化力量实现“国家认同+心理融合”的情感共同体构建。

2.借力线上线下“交流团”推进心理融合

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共同体机制构建来说,构建情感共同体是前提,粤港澳警务人员对国家的认同、成员之间相互的心理融合和职业认同是警务培训协作共同体的构建基石。一方面,可以开展线下访学交流活动,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地域相近、言语相通的优势,将访学工程作为三地警务培训协作的一项重要机制,定期开展三地警务培训交流学习团,丰富合作形式,通过实地参观体验,交流互学探讨,用切身体验感受引导港澳警务人员树立对国家的正确认知,消除其对内地以及内地警察的固有刻板印象,打破其心理层面的“融合壁垒”。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线上警务学习交流共享群,采用视频直播,面对面互相介绍其学习模式、方法、感受、心得,加强三地警务人员心灵沟通,产生职业情感共鸣,进而在潜移默化中加强三地警务人员情感认可和心理融合。

(三)行为共同体:推进“教育联盟+科研联合”教育培训共同体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整体,需要从最初的三方合作逐渐演变成三方融合,互相促进,形成系统,稳步推进。

1.建立警务教育联盟机制,学科融合,优势互补

当前,粤港澳三地警务培训协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采用更多校校之间短期的、自发的交流见学形式,交流学习时间短,局限性大。因此,应打造规范化的警校联盟合作体系,畅通三地警察培训教育学校的沟通对话渠道,建立各类线上粤港澳大湾区警务教育联盟平台和线下粤港澳大湾区警务教育联盟协调运行机构,总结三地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发挥三地教育优势,秉承区域一体化发展理念,通过警务理论基础教育的交融互补、警务实战教育的协作融合,在警察培养模式和层次定位上形成互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能力的整体提升,推进三地警务培训更深远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粤港澳大湾区警务教育联盟机制的建设并非只是校校之间的简单叠加,而是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有机融合,建立长期、深化的跨校、跨境多元合作培养机制,开展合作办学,不断创新和发展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三地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构建警务培训协作行为共同体。

2.创立警务联合科研中心,师资融合,一体发展

科研在教育变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支撑、驱动、引领的作用,因此,在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协作机制构建中,应加强师资融合,联合研究,加强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创立警务联合科研中心,将其做大做强,进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培训合作中课程研发、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引导,为粤港澳大湾区安全稳定形势提供强有力支撑。当前,广东省内警察院校与港澳警察院校在科学研究、科研资源、科研配置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互补。例如:广东警官学院目前已建成广东省公共安全研究基地、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将逐步建设、完善现代警用装备暨智能警用装备技术研究中心、移民管理研究中心,将研究重点聚焦无人机飞行系统技术与应用研究、低空空域安全、粤港澳大湾区移民管理、反偷渡、反走私等,港澳警察院校更加注重警务实战技能培训,将研究重点放在服务实战上,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因此,可以整合三地警务培训资源,组建优秀科研团队,搭建共同体科研平台,强强联手,一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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