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血缘交融:贵州省族际通婚研究
——基于人口普查资料的分析

2022-11-01 06:14张丽美
贵州民族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人口普查贵州省少数民族

张丽美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4;贵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族际之间的通婚是民族融合的重要体现。戈登认为共同体最终具有决定性的评判标准是各民族之间的通婚率。布劳认为,族群人口规模和空间中族群的异质性与族际通婚密切相关。马戎认为血缘融合是族群融合的最重要也是最可靠的途径,一个地区或国家族际通婚率的高低能有效地反映出这个地区或国家民族关系的优劣,还能体现民族之间在社会、经济、文化、政治、人口等方面的互动情况。显然,国内外学者将族际通婚当成衡量民族关系的重要指标。

本文基于贵州省及全国历次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分民族资料等有关民族混合家庭户的数据,结合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分析贵州省族际通婚状况及民族交融情况。

一、贵州省族际通婚状况

(一)族际通婚率不断提高

族际通婚率是指在同一时期,民族混合家庭户(以下简称民族户)占总家庭户的比例,是反映族际通婚状况的重要指标。据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贵州省单一民族家庭户占全部家庭户的88.68%,2000 年占86.89%,2010 年占87.49%,2015 年占84.86%。在总的家庭户增加的情况下,单一民族家庭户比重下降,意味着民族户的比重上升,同一时期族际通婚率在增长。

据统计,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贵州省民族户有81.64万户,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有121.11万户,较1990年增加了394655户,增加了48.34%,而到了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已达132.06万户,较2000年增加了109501户,增长率是9.04%。2015年1%抽样调查统计,贵州的族际通婚率是15.14%,比2010年族际通婚率12.51%高出2.64个百分点。在总的家庭户保持增加的情况下,民族户的比重在不断增长,说明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现象越来越多。

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贵州省的九个地区(市、州)中有六个地区(市、州)的族际通婚率在10%以上:铜仁地区的族际通婚率是28.42%,黔东南州是19.23%,黔南州是19.23%,安顺市是12.86%,黔西南州是10.37%,六盘水市是10.22%。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有七个地区(市、州)的族际通婚率在10%以上:铜仁地区的族际通婚率是24.91%,黔东南州是18.66%,黔南州是18.46%,安顺市是12.95%,黔西南州是10.09%,六盘水市是11.67%,贵阳市是11.05%。马戎认为族际通婚率应当作为衡量族群融合状态,血缘交融程度最重要的、总结性的变量,并以10%作为族际通婚规模大小的划分指标。

(二)族际通婚以两个民族为多,特别是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为主

2000 年人口普查时,贵州省的两个民族户在总家庭户中的比例为12.7%,三个民族户的比例是0.4%,四个及以上民族户的比例是0.01%;2010年人口普查时,两个民族户占比12.04%,三个民族户占比0.45%,四个及以上民族户占比0.01%;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两个民族户比例是14.45%,三个民族户比例是0.68%,四个及以上民族户比例是0.01%。从2000年人口普查到2010年人口普查,虽然两个民族户在总家庭户中的比例下降了0.66个百分点,但家庭户数增加了98434户,三个民族户占比上升了0.05个百分点,四个及以上民族户占比无变化。2010年人口普查到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两个民族户占比增加了2.41%,三个民族户占比增加了0.23%,四个及以上民族户占比无变化。与其他民族户相比,两个民族户比例明显较高,说明贵州省两个民族间通婚现象比较多,三个及以上的多民族通婚现象相对较少。

民族通婚意愿会对族际通婚产生影响。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率是8.81%,少数民族间通婚率是2.51%;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率是9.86%,少数民族间的通婚率是3.25%;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率是9.96%,少数民族之间的通婚率是2.54%。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率保持增长趋势,并一直高于少数民族间的通婚率,我们可以判断说贵州省少数民族在族际联姻时,更愿意选择汉族作为通婚对象。

(三)镇的族际通婚率高于城市,而城市的族际通婚率高于乡村

2010 年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城市的单一民族户占比86.16%,比镇高出2.38%,比乡村低2.69%。2015 年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城市单一民族户比例为83.99%,比镇高出3.02%,比乡村低2.69%。两组数据显示,镇上的单一民族户比例低于城市,城市的单一民族户比例低于乡村。换句话说,贵州省镇的族际通婚率比城市高,而城市的族际通婚率比乡村高。

从两个民族户占比来看,2010年人口普查时,城市、镇、乡村的两个民族户比例分别为13.34%、15.59%、10.74%。与之相比,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城市的两个民族户占比增加了1.99个百分点,镇的两个民族户占比增加了2.48个百分点,乡村的两个民族户占比增加了2个百分点。可见,镇的两个民族户占比增长较快,其族际通婚率增长率高于城市,城市的族际通婚率增长速度与乡村差别不明显。相较于城市和农村,城镇更容易发生族际通婚现象。

(四)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90 年人口普查时,贵州省族际通婚率是11.32%,比全国族际通婚率2.67%高8.65%;2000年人口普查时,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率是13.11%,比全国族际通婚率2.96%高10.15%;2010年人口普查时,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率是12.51%,比全国族际通婚率2.74%高9.77%;2015年1%抽样调查时,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率是13.31%,比全国族际通婚率2.87%高10.44%。

贵州省的市、镇、乡的族际通婚率均高于全国市、镇、乡的族际通婚率。2010年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城市族际通婚率为13.84%,比全国高11.34%;贵州省镇的族际通婚率是16.22%,比全国镇的平均水平高13.15%;贵州省乡村的族际通婚率为11.15%,比全国乡村的平均水平高8.38%。2015 年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贵州省城市、镇、乡村的族际通婚率为16.01%、19.03%、13.32%,分别高于全国城市、镇、乡村的平均水平2.92%、3.33%、2.87%。

(五)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率在民族八省区中最高

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民族八省区中,内蒙古族际通婚率为11.62%,广西为9.73%,云南为11.02%,西藏为1.38%,青海为5.93%,宁夏为1.98%,新疆为1.38%,而贵州是12.51%,属最高值。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八个民族地区的单一民族户占比除贵州省的明显下降了2.63%外,内蒙古、广西、云南三省区分别下降了0.06%、1.28%、1.41%,而西藏、宁夏、新疆、青海四省区略有上升。

2010 年人口普查统计中,贵州省的两个民族户占比为12.04%,比内蒙古多0.56%,比西藏多10.67%,比宁夏多10.06%,比新疆多10.67%,比广西多2.49%,比云南多1.39%,比青海多6.21%。其中与贵州的两个民族户占比相差最少的是内蒙古,不足1个百分点,相差最大的是西藏和新疆,高达10个百分点。2015年1%人口抽样时,贵州的两个民族户占比是14.45%,比内蒙古多2.88%,比西藏多13.24%,比宁夏多12.29%,比新疆多12.49%,比广西多3.66%,比云南多2.47%,比青海多8.3%。从2010年人口普查至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贵州省的两个民族户占比增长了2.41个百分点,比其他民族省区中增长最快的云南省还要高出1.08个百分点。

从2010年人口普查、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来看,贵州省的族际通婚率在八省区中最高,其族际通婚率的增长速度快于其他七个民族省区。

二、贵州族际通婚增多的原因

马戎认为族际通婚率达到10%以上时,则可以判断通婚族群之间的关系比较和睦。王希恩认为只有民族关系处于较为和谐的发展状态,族际通婚才有可能普遍发生,良好的民族关系必然产生族际通婚,而族际通婚反过来促进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王奇昌认为族际通婚不是民族关系改善的原因,是民族关系改善的结果。一般地,族际通婚是民族文化交融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贵州省在三次人口普查中的族际通婚率均高于10%,并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意味着贵州省各民族文化思想、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交融程度较高,民族成员不排斥相异的宗教信仰,民族关系融洽,这是大规模的族际通婚现象产生的必要条件。

(一)民族人口规模差异越小,民族间交错杂居现象越多,越利于族际通婚的发生

李晓霞认为在群体成员较多的群体内,人们更愿意选择族内通婚。据2000年人口普查时,贵州省九个地区(市、州)中,只有遵义市和毕节地区的族际通婚率没有达到10%,同一时期,遵义市汉族人口占比90%,毕节地区汉族人口占比74.12%,并不足以证明占人口绝对多数的成员,更愿意选择族内通婚。就拿遵义市来说,2010年人口普查时,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只有10%,而族际通婚率却达到6.48%,二者相差3.52个百分点,如此看来,这个地区的族际通婚率低主要是受少数民族人口规模小的影响,契合了美国学者古德的论断:群体婚姻受群体大小的影响。

据2010年人口普查统计,铜仁地区的族际通婚率为24.91%,属于贵州省族际通婚率最高的地区,其辖区主要人口有汉族、土家族、苗族、侗族,这4个民族的人口比例差异较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族际通婚率是18.66%,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族际通婚率是18.46%,二者的族际通婚率相差不大,但都低于铜仁地区。相应的是,这两个地区的民族人口比例构成相似,且都不如铜仁地区均衡。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虽然是民族地区,但其族际通婚率仅为10.09%,远不及黔东南和黔南两个民族自治州。与他们相比,黔西南州的各族人口规模相差较大:汉族人口占比57.53%,布依族人口占比30.04%,苗族人口占比7.51%,彝族人口占比2.05%,黎族人口占比0.93%,回族人口占比0.98%,其他人口共占比0.96%。不难看出,某个地区中的各民族人口规模差异越小,民族交往的机会越多,人们越容易相识、相爱,则该地区的族际通婚率会越高。

贵州省的民族居住特点是多民族交错杂居、成片聚居。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汉族作为贵州省的主要民族,在各地区均有分布,这是贵州省族际通婚中以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为主的重要因素。除汉族外,人口超过百万的民族还有4个:苗族390多万人口,其中有140多万分布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其余分布在其他地区;布依族总人口250多万,只有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超过100万,其余人口主要分布在贵阳、安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侗族人口有140多万,有100 多万集中分布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其余人口在全省皆有分布;土家族人口有140多万,其中120多万集中在铜仁地区,其余的人口分布在全省各地。2010年人口普查统计显示,贵州省人口超过百万的五个民族,除了在某个地方超过100 万,相对集中之外,在全省各地区县市均有分布,且差异不大,与其他人口较少的民族一起,构成了多民族交错杂居、片区聚居的分布格局。

交错杂居的民族分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各族人民在迁徙、贸易、通婚中逐渐形成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族教育的推行,民族交错杂居现象越来越多。交错杂居,可以消除,至少弱化民族之间的“结构性差异”,加深各民族在政治观念、文化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交融程度,逐渐消除民族之间的原始壁垒,彼此尊重对方的宗教信仰,是贵州省族际通婚率高,并持续增长的深层原因。

(二)文化认同是族际通婚的基础

公元前316年,秦惠文王派将军司马错夺取原属楚国的今湘、鄂、川、黔交接一带,设黔中郡。夺原属巴国南鄙的今贵州沿河、道真、务川一带,设巴郡,所以贵州在先秦时期就与外界有了联系。据现有文献所载,东汉时期,贵州主动外出学习中原文化的第一人尹珍,返乡后开始传播儒文化,在西南地区办学,人称“西南汉文化的开拓者”。唐朝是儒文化、中原文化在贵州传播的重要时期。唐高祖李渊非常重视儒学教育,在位时曾下诏各州县设学校,推行儒文化,当时贵州设有50余县,成为贵州儒文化规范性传播的主要地区。唐开元以前,朝廷派遣到贵州的官吏,每年在任者200余人,随官吏而来的有不少兵丁、商贾、移民、迁客,他们将中原文化带到贵州,黔北、黔东北等地“士俗大变,渐染华风”。宋代时,书院在贵州兴起,科举制度开始在黔推行。明朝时贵州建省,一批卫学、司学、府州县学、书院及社学建立,贵州不断向国子监输送生源,同时开科取士,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儒学教育体系。伴随明初的“调北征南”政令,大量屯兵及其家属进入贵州,汉族社会盛行的娱乐文化说书、元宵唱灯等随之在贵州流行,迎来了儒学在贵州的蓬勃发展期。

清末民初,新文化思想传入贵州,贵州各县市创办了一大批图书馆,加速了近代文化在贵州的传播。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贵州的活动频繁且范围广泛,其引导的革命文化在当地影响深远,马列主义思想进入贵州各民族的文化生活。抗日战争时期,一些高校迁入贵州,随之大量文化人进入贵州,他们经常举办系列文学讲座、戏剧演出、美术展览,加上流入的汉族难民与百姓密切交往,近代中国主流文化深入百姓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广普通话,实施义务教育,保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加深了贵州各民族文化的交融程度。

(三)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增加了族际通婚的可能性

2010 年,贵州省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之2000年有了很大的提高,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增加了116.81万人,高中含中专教育增加了54.73万人;2015 年,少数民族在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生人数是188547 人,比2010年人口普查时多了77998人;2015 年成人高等教育的在校生34469人,比2010年多了17049人,几乎翻了一倍;2015年,高中及中职在校生人数是617518人,比2010年人口普查时多248124人,相应地,同时期的族际通婚率也在增加。2010年,贵州城市文盲率是3.47%,低于镇文盲率6.35%,而镇的文盲率又低于乡村文盲率16.68%,同一时期,贵州城市、镇族际通婚率均高于乡村族际通婚率,而镇的族际通婚率高于城市。以上数据虽不能充分证明教育水平与族际通婚率呈正相关关系,但足以说明少数民族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民族关系的良好发展,加大了不同民族之间通婚的可能性。

(四)人口流动更容易促进族际通婚

城镇化发展产生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突破了人际交往的地域限制,拓展了各民族的通婚圈,加速了自身承载的民族文化的变迁,有利于族际通婚的产生。据统计,2010年贵州省本省城市、城镇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有112755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09%。现住地、户口登记地、性别分的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有4629542 人。2015年,贵州省城镇的常住人口是1483 万人,比2013年增加了158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307万人;乡村常住人口是2047万人,比2013年减少了130万人,比2010年减少了256万人。刘中一、张莉在研究中国族际通婚中提出,民族文化离开生成的环境,受外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会更大,其载体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加强对主流文化习俗的学习和运用,其衣食住行很容易改变,进而民族边界被模糊化,文化被同化的可能性也会增大,从而提高族际通婚的可能性。近年来,贵州省离乡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乡村迁入城镇的人口越来越多,他们交错居住在城镇,因工作、生活、娱乐的需要而逐渐改变了原生的民族生活习惯,主动或被动地学习主流文化思想、模仿主流行为模式,调和生活习俗差异,与他族的文化交融日益加深,提高了族际通婚的可能性。

三、族际通婚增多有利于民族交融发展

(一)族际通婚有利于社会治理

王希恩认为,族际通婚越普遍,越能化解民族的血缘性。我们不主张用民族血缘去衡量民族的发展程度,但是可以用民族血缘去衡量民族间的交往程度。族际通婚越普遍,民族血缘交融程度越深,越能淡化民族思想中的血缘意识,降低血缘在民族交往中的作用,加深民族文化的交融程度,使各民族越倾向于以文化作为民族认同的基础,以降低民族利益纠纷的发生率,有利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进而推进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

古时汉族刚迁入贵州,通常以城镇为中心,迫使少数民族向资源环境差的地方迁移。这种争夺自然资源形成的迁移关系,成为贵州民族隔阂的根源,加之语言不通,文化风俗不一样,民族矛盾与文化差异交叠,使民族关系愈发紧张。新中国建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贵州的市场经济、修建基础设施、推广民族教育,优化了各民族的生存环境,形成人口可自由流动的社会机制,各民族社会交往的机会增多,交往状态良性化,继而产生了大量的族际通婚现象。大规模的族际通婚稀释了民族血缘的“纯度”,弱化了民族地区因利益争端引发的社会问题的“民族性”,将之转化为一般的社会问题,大大地提高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工作的成效。近年来,贵州多次、多地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基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规模的族际通婚。

(二)族际通婚可以促进互嵌式社区的治理

互嵌式社区指不同民族在同一空间中交往交流交融的状态,其核心理念是“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战场之一,为有效促进脱贫,预防返贫现象,有计划地将生活在生态脆弱的深山区、石山区的人口迁入城镇安置点,集中居住,制度化治理,形成了大量的互嵌式社区。2018年,全省完成搬迁的26.24万户9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11.2万户50万人,为多民族的贵州创造了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这些因脱贫而迁入“互嵌式社区”的“生态移民”,从相对封闭、熟悉、散漫的农村社区直接进入带有现代城市文化特点、限制性空间的镇域、县域社区,在文化素质较低、风俗习惯各异、城镇生活技能不足诸因素的交叠下,文化适应周期较长。文化适应周期越长,移民在互嵌式社区生活的不适感会越来越大,当这类人累积到一定数量时,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演变成民族问题。

为了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地方政府或社会组织非常重视生态移民的互嵌式社区治理,开展了诸如双语培训、少数民族节庆活动、法律援助、民族手工艺技能培训等系列活动,帮助移民解决社会交往的语言障碍,创造社会交往机会,提高城镇生活技能,缩短文化适应期,融入新型社区生活,构建良好的新型民族关系,客观上增加了族际通婚的可能性。族际通婚使有族类边界意识的民族因姻亲而淡化矛盾的民族意识,降低了互嵌式社区的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政府和社会组织因此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可将关注点集中在解决社区的民生问题上,如集资创业、创办工厂、开展技能培训等,解决影响互嵌式社区中民族关系的根本问题,加快各族居民适应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区生活,巩固“脱贫攻坚”的胜利果实。

(三)族际通婚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族际通婚使联姻民族变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守望互助,如“石榴籽”般紧密团结在一起,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体基础。钱穆认为,“通婚是中国人相互同化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原因”。民族融合是民族关系良好的表现,它包含民族间的血统融合。民族血统融合通过族际通婚完成,历经几千年的发展,使中华民族成为血脉相连、血浓于水的民族共同体。特别是贵州城市、城镇族际通婚率的提高,有利于互嵌式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族际通婚率的不断提高,促使各民族无缝接触,在文化碰撞和调适中交流互鉴,加深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程度,增强民族间的情感共鸣,增强各民族的“五个认同”,加快民族交融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交融一体、繁荣一体”的民族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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