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视域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培育研究

2022-11-04 04:52刘子旭
当代体育科技 2022年14期
关键词:体育事业培育政府

刘子旭

(哈尔滨体育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作为我国公共体育事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扶持与培育力度,基于政府社会治理公益性、社会性、专业性等方面的管理特征,不断完善社会组织运用管理体系,促进体育组织、政府单位、体育市场相互支撑、协同发展格局的形成。针对当前社会体育相关服务组织市场定位不准确、内部缺乏创新活力、财政资金支持不足等方面的问题,政府单位应在明确培育规划政策对体育组织发展建设优势作用的基础上,合理借助政府力量,依托公共治理管理机制的创新,推动体育事业的现代化发展。

1 基于公共治理角度开展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培育工作的优势

1.1 培育工作具有公益性特征

以社会组织为主要培育目标的社会治理工作,在战略规划定位上具有公益性、社会性的特点,实质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的保障与提升。因此,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在开展培育工作时,可以得到相关财政单位、经济企业与社会其他组织单位的支持,培育服务的实际成本较低。与此同时,借助政府力量发展的体育组织在面向公众提供体育专项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深入了解公众利益诉求的变化,合理融入相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发展、全面健身等方面的内容,可以针对性地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对公益性服务项目的推广有着推动作用。

1.2 能够高效开展治理服务

社会组织普遍代表着社会某一领域的力量,深深根植于社会民众中,提供的社会服务贴近基层,在开展集体活动时,需要对各项社会关系进行均衡协调,具有高度灵活性、社会性特征。因此,相对于原有政府单向行政管控的治理模式,强化社会组织整体培育投入,还能够借由体育组织平台,更全面地掌握体育产业发展形势的变化,集中相关资源,为政府部门预测体育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提高治理决策的实效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人性化、便利性的服务。这种由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直接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不仅服务效率高信息对接准确到位,而且满足社会大众需求的吻合度高,有助于新时期多元共治政府服务模式的建设,政府的社会服务质效也被进一步提升。

1.3 服务模式专业性较强

当前,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与管理机制的创新,相关管理单位受财政、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限制,在公共事业建设方面存在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改革规划实行不深入等问题。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成立之初就有非常明确的目标,即聚焦于具体的社会体育问题或促进某个特定社会群体的发展,吸纳大量的体育专业精英人才。基于公共管理机制创新的层面,根据体育行业治理的要求,围绕社会组织现阶段的发展形势,对体育专业社会组织进行大力扶持,共同参与到体育行业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中,能够将人力资源集中于特定的治理项目中,为公共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性的人力支持。

1.4 沟通渠道广阔

在公共治理模式的创新调整工作中,政府相关部门将部分管理职权移交到社会组织相关机构中,可以有效缓解政府治理压力,将政府无力承担、不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转移到专业的组织机构中。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反馈治理服务群体的要求,实现下情上传的目标。同时,体育组织能够在深入掌握体育事业发展建设政策的基础上,传达党组织、政府部门体育事业规划方针,实现上情下达的目标。从公共体育事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培育专业性、社会性的体育组织,可以借由组织沟通渠道,让相关政府部门更全面、深入地掌握群众体育服务需求情况,政府则通过购买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将部分职能转接给社会体育服务组织,以弥补公共体育治理工作的不足。

2 有效开展社会体育相关组织培育工作的实践原则

2.1 坚持系统性治理原则,打造多元共治格局

在经济发展全球化、一体化的浪潮下,产业发展格局不断变化,公众社会服务需求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随之而来的社会治理模式也由政府部门单向治理向着多元共治的方向发展。在多元性主体与政府共同治理的现代公共管理体系中,政府部门处于主导地位,与其他社会主体间属于合作关系,将原有政府垄断的资源、渠道、技术等分散到社会相关管理组织上,主体间属于平等关系。在社会体育相关组织的具体培育工作中,政府部门与组织、企业间的联合应坚持系统性治理的原则。打造多元共治的格局,平衡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基于协同性培育与服务体系的指导,保证不同主体的服务管理任务有效落实。例如,社区体育组织的培育需要社区行政单位、体育组织联合后,共同治理;老年群体体育服务应由相关政府部门与老年体育服务协会共同治理。在多元共治的格局中,不同主体应明确公共体育事业建设的整体目标,基于系统性治理理念,做好分工合作,按照统筹规划的方案,互相配合。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合理发挥宏观调控、组织协调的作用,同时避免过多干预情况,体现出民主协商的运作机制特征,在多元主体的协商下确定治理方式,产生分歧时,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

2.2 贯彻依法治理原则,全面渗透法治理念

随着依法治国政策在公共治理领域的实施,政府基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在对社会治理机制进行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应树立起正确的管理、服务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治理社会组织,在发挥法律制度引导性、强制性作用的同时,深刻认识法律制度在体育事业建设服务保障方面的职能,全面渗透法治理念,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体育活动,推动社会组织体育服务工作的广泛开展与合理创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部门既是体育事业建设的指导者,也是社会组织进行体育服务工作的监督者,管理范围与职权划分不明确。由行政管控向服务保障转变,要改变以控制为手段的管理方式,减少对社会体育活动的限制。基于完善、科学的行业管理规范与保障机制,为社会组织开展体育服务活动提供依据。针对原有体育活动公共监管制度不健全、随意性较强的问题,通过法律、法规等管理制度的细化调整,政府需要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申请等服务活动流程,并不断深化制度改革,为社会组织的有序、稳定运行保驾护航,在依法治理原则全面实行的背景下,加快公共治理从行政控制到法治保障模式的转变。

2.3 依照综合治理原则,运用多种治理手段

依照综合治理的原则,转变单一化行政管控公共治理模式,就是运用多管齐下、管理创新、多策并举的综合性治理模式,开展社会管理实践工作,目的在于优化治理效果。由于行政管理手段多为强制性手段,不适合用于社会活动管理,创新社会治理机制,采用综合性治理手段,可以有效提升治理工作的质效,深入群众群体,结合公众体育服务的诉求,调整工作形式。从当前体育领域社会化组织的培育角度来看,除了政府强制性的行政管控策略外,综合治理模式还包括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法制约束、行业规范等方法,能够根据群众、社会组织、企业等不同主体的合作治理需求,制定体育行业发展规划,对体育服务形式的优化创新提供支持。在引领公众价值理念的同时,在舆论环境、文化习俗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齐抓共管,使人们从内心认同社会治理模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4 围绕源头治理原则,前移治理关口

贯彻源头治理原则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坚持治理关口前移,从事后协调管理模式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管理结合的模式,控制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风险成本,降低损失。在源头治理理念中,前置性工作需要政府、体育组织、企业等,在开展管理服务工作的准备阶段,深入群众,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可执行性与科学性。在规划方案的过程中,平衡多元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控制风险影响。源头治理讲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社会体育的前置治理看,就是要把与群众联系的窗口设到老百姓身边去,基于人本思想,深入了解社会群众体育服务的诉求,为政府体育组织管理与培育的决策提供可靠的支持。从当前社会组织的实际发展形势来看,在开展体育活动时,产生的矛盾、冲突相关问题,以内部群众间的问题为主,通过有效沟通、深化服务、组织协调等对策,可以进行及时化解。针对体育服务发生的矛盾,按照组织间、组织与群众、群众间等关系主体的不同,采用劝解、谈判等,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方法,针对性地预防、控制、化解矛盾,有利于推进社会治理协调机制的创新。

3 新时期优化社会体育组织培育模式的具体策略

3.1 明确目标,科学制定体育组织专项培育规划方针

社会多元化、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全面推进,在转变了公众生活理念与思维习惯的同时,也加快了各项社会公共服务产业的建设进程。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全民健身、健康中国等理念的提出,提升了公众对体育领域发展的关注度。在社会发展变革的重要阶段,政府部门应在正确认识时代发展特征的基础上,围绕优化公共服务模式、增强社会治理质效、提升社会资源配置的目标,提高社会体育相关管理与服务组织的扶持、培育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从探究公共体育管理部门与社会体育服务组织之间的关联着手,深入理解社会体育组织在社会体育治理之中的职能变化,科学制定体育组织专项培育规划方针。具体来讲,在制定与调整公共体育事业建设与治理政策时,需要相关单位结合地区体育组织的实际发展情况,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组织运营管理机制等内容,统筹全局,循序渐进地推进政策的实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综合性、多样性的体育服务活动。与此同时,体育管理相关部门还应根据地区体育项目组织与服务的需求,给予技术、经费、渠道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发挥行业引导、组织培育、文化宣传等多方面的职能,采用综合性治理手段,助推公共体育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3.2 建立健全多元共治服务平台,拓宽协调沟通渠道

现阶段,社会体育组织在开展实际服务工作时,具有公益性、社会性的特点,主要依赖政府与社会的支持,发展空间受限。针对这种情况,为深入、全面发挥社会组织在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专业体育人才、贯彻全面健身思想等方面的作用,需要政府部门积极承担引导与培育职能,建立健全多元共治服务平台,深化与社会相关组织、企业单位之间的联合,拓宽协调沟通的渠道。为此,一方面,在培育体育服务相关组织的实践过程中,需要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全面统计体育组织数量,严格审核各组织的成立、运行情况,选拔优秀组织进行自主扶持。同时,根据社会组织发展优惠政策,做好财政资金的分配、监督与使用管理,集中整合政府与社会的资源,构建起多元、共治的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应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协调沟通渠道的建设,深入了解社区群众体育服务、公共体育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需求,并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与诉求,针对性调整政府与社会相关体育管理、服务单位的实践工作形式。此外,相关体育管理部门可以深化与其他地区体育部门、社会活动组织之间的联系,共同建立体育事业建设智库,在决策前,全面、动态分析体育市场发展特征,并邀请科研机构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召开听证会,征求民众的意见,平衡各方利益。

3.3 完善法治管理体系,增强政府培育水平

在现代社会体育事业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结合体育相关经济产业与市场发展阶段性特征,按照社会体育专项服务组织的培育与管理需求,不断完善法制管理体系,从制度层面增强政府培育工作开展质效。首先,政府部门转变组织培育理念,严格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开展常规建设指导工作。政府相关体育管理单位应改变原有的管理思想,实现由行政管控到体育服务保障的过渡,适当减少行政管理干预。其次,应构建起完善的体育组织培育与行业规范机制,从法律框架顶层设计的层面出发,细化管理规范,明确政府的治理责任,为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同时,政府应提高对社会群众的信任感,在法律的框架内,放手由民众自主开展的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由单向管理向双方法律保障方向转变。最后,在公共治理模式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对相关体育事业从业者的专业、职业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逐步转变。为了全面提升政府部门体育组织整体培育服务质效,发挥体育组织在公共体育事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需要相关管理单位加强体育专业工作队伍的培训,优化调整绩效考核、薪酬待遇管理等内部激励机制,从源头出发,增强政府治理与服务工作质效,为相关体育组织社会服务作用的发挥,奠定基础。

4 结语

从全面创新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角度出发,开展社会体育相关运营服务组织的实际培育活动时,政府部门应准确把握公共体育服务组织公益性、社会性、专业性等特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为体育组织服务模式的优化改革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资金保障,推进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在社会发展新形势下,政府要想做好社会公共体育事业建设与规范工作,需要全面贯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与源头治理原则,构建起畅通、高效的沟通交流平台,促进社会化、现代化体育服务网络的有序建设,从而为社会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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