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2022-11-06 04:45赵永洁
关键词:制度变迁小微企业

【摘  要】在不同的经济背景下,信贷融资制度有着适应时代发展的相应政策,小微企业发展高度依赖于银行信贷资金的获取,故论文以回顾我国近几十年来信贷融资政策的制度变迁过程为重点,针对小微企业对信贷需求的特殊性,分析我国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难的制度缺陷,包括组织结构不健全、担保制度不完善以及不良贷款处置制度不完备三个方面,并围绕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完善适合小微企业的担保制度以及优化银行不良贷款的交易制度展开论述,以期能够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脉络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政策。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276.3;F275;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2)08-0184-03

1 问题的提出

作为市场经济中活跃的经济主体,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以及技术创新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近年来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受到贷款融资的限制,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政策,历经多年实践与制度变迁,中国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小微企业融资制度,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有所缓解,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我国金融结构的严重失衡是根源性问题,长期以来学者们习惯于从微观角度来思考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得出的结论多数倾向于把融资难的症结归咎于小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经营规模小等,但正因为小微企业自身不可避免地存在这些缺陷,所以我们才更应当从整体上、宏观上来把握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因此,本文研究我国小微企业的制度变迁过程,旨在分析重构小微企业的金融体系,以期解决现存的制度缺陷,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我国信贷融资制度的变迁历程

2.1 市场化转型阶段(1992-2007年)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经济飞速增长,逐渐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新阶段,这一时期国家通货膨胀直线攀升,出现了经济建设过热等问题,因而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调节信贷结构、控制货币发行量,运用直接与间接的调控方式全面治理经济过热,我国信贷市场逐步向市场化管理转型,金融体系也逐渐得到完善。

在法律制度构建方面,国家先后出台《贷款通则》《小微企业促进法》等有关银行信贷的法律法规,保障我国信贷融资业务的安全性。《贷款通则》明确贷款种类、期限利率、贷款程序等重要内容,并设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等制度。这个时期,银行业的信贷管理制度得以不断完善,使得信贷市场体制得到很大程度的修补与改进。《小微企业促进法》亦明确了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倾向。在银行业机构體制方面,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多层次机构体系。在这种体制的主导之下,政府的隐性担保使得国有企业能快捷地获取大量信贷资金,这并不利于分散贷款风险。另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呈现出高度集中的信贷审批权限,二级分行的没有审批权限只有营业功能,贷款业务需要上报至一级分行,而二级分行所支持的客户大多为中小微企业客户,烦琐的审批权限往往会延误企业经营的黄金时期,且执行单一的风险评估标准使得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信贷资金。不可否认,为了防范自身风险而集中贷款审批权限存在一定合理性,但一个国家如果仅发展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必然无法全面实现经济富强。

2.2 体系逐渐完善阶段(2008年至今)

近十年来银行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经历了两轮提量,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也为企业融资带来诸多便利。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推动下,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信贷供给呈现出“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银行服务降本提质”的态势,尤其受疫情影响的这两年国家为稳就业保民生,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连续出台。并且金融科技已逐渐运用到银行业中,为我国企业融资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从2019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始逐渐在银行业中运用前沿技术,尤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更加促进银行业快速发展更为便利的线上业务办理,为广大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智能便捷的金融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人工智能融为一体的服务[1]。我国金融市场迅猛发展,企业融资渠道逐渐多元化,商业银行开始出现金融脱媒的竞争压力。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当属网商银行,阿里巴巴是最早关注到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市场的企业,网商银行有许多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借鉴的地方,尤其是发展针对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中小型金融机构[2]。

2.3 信贷融资制度变迁结论

回顾我国信贷融资制度的变迁历程,可以看出我国信贷融资制度变迁是政府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指引信贷制度的变迁方向,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实际国情所决定的,在经济改革的进程中对国有经济提供了持续有效的经济支持,极大地支撑起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也改善了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但就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仍旧存在一些制度性的缺陷。

3 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难的制度缺陷分析

3.1 信贷融资组织结构不健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一直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尽管我国多层次银行组织已存在多年,但作为给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主体的银行,组织结构存在一定问题。

①以国有六大银行为代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占国家银行总资产的比例超过90%,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流程往往非常烦琐,而且对贷款资料审查非常严苛、要求极高,而中小银行又往往是小微企业的信贷主要来源。

②国有银行资本比重大,占总资本的90%,银行的逐利性使得大型银行更加倾向于给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贷款,故小微企业会受到“信贷配给”影响。尽管国家一直出台政策要求银行给予小微企业政策性照顾,但这些政策在实践中很难落地,没有利润的普惠性贷款会加大银行的经营压力,故如果加大对中小型银行的建设与资金供给,就能够大大减少信贷资金分配的不均衡这一情况,促进小微企业更顺利地获得信贷资金。

3.2 信贷融资担保制度不完善

商业银行信贷融资风险控制制度是为了减少发放信贷资金过程中遭受风险而增加坏账率,对于信贷融资所追求的目标为最小风险下获取最大盈利,所以通常来说,我国银行的信贷融资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包含两种。

①抵押贷款制度,其中企业申请抵押贷款主要为固定资产抵押,小微企业通常不具备所需贷款额度所对应的抵押物,因此抵押贷款只能有效地针对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获取信贷资金防范贷款风险,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获取融资资金非常困难。

②信用担保制度,我国主要为保证人担保,且通常情况下仅有保证人担保是很难直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做抵押才能顺利获得贷款,小微企业自身实力较弱存在天然的劣势,融资担保制度是长久以来阻碍小微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担保制度,对于小微企业融资具有重要意义。

3.3 不良贷款处置制度不完备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不良贷款处置制度主要包括内部制度和司法制度。

①内部制度,主要是银行内部针对不良贷款的预防制度和处置制度。预防不良贷款制度的主要办法就是追责制度,贷款的收回与坏账直接关乎贷款人员的工资发放与职位上升,如果某笔贷款出现坏账银行将直接追究发放贷款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故贷款人员在发放贷款时会非常慎重,另外,处置不良贷款主要为拨备制度,产生不良贷款后用风险拨备金予以冲销,但并不能改变已经造成损失的事实,仅仅是会计的账面上出现变化,所以银行会尽量不产生坏账,这也就是小微企业信贷难的主要原因。

②司法制度,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实现债权,但走司法途径解决不良资产往往需要花很长时间,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果借款人本身就没钱的情况下,银行在走诉讼途径过程中,不仅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最后还未必能全额收回贷款本息,尤其是走破产重组程序,不仅清偿率低,可能还会造成额外的损失,诉讼时间长、成本高也是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痛点问题,因此唯有避免不良贷款产生。

4 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制度的构建与创新

4.1 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

根据上文分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群体也并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需求频繁、资金量少、周期较短,只有中小型金融机构能够满足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因此完善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首先,各地的政府应当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政策性中小型金融机构,并通过降低利率、财政补贴以及信用担保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现阶段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已有贴息贷款政策,如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针对部分效益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无息贷款。

其次,中小型金融机构可以在利率杠杆驱动之下凭借较高的利率吸收更多存款,扩大资产规模进而有更多的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市场调节将是最终发展趋势。

最后,规范民间金融,民间金融相比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交易成本低、贷款效率高等优势,但同时存在风险控制能力较差等问题,因此,发展民间金融亦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的渠道之一,加强监管民间金融交易,增加市场活力。

4.2 完善适合小微企业的担保制度

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信贷融资的原因在于没有足够的抵押物,存在信用风险,如果能从担保制度层面降低银行给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所承担的风险,小微企业将会更容易获得贷款[3]。小微企业在全国企业中占比基本高达90%,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因此,政府有义务和责任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故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符合小微企业发展的担保制度,与此同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两个问题:第一,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建设资金由谁承担;第二,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设立权应当下放到哪一级政府。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当由政府自行出资建设,因为政策性担保机构本就具有公共属性,小微企业经济快速发展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如果民间资本参与其中,带有盈利目的时,小微企业想要获得担保又将会付出高昂成本。第二个问题,众所周知小微企业大多集中于县、地级市等区域,如果设立权掌握在市级以上政府手里,达不到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根本目的,从理想角度出发,设在县级政府层级最为合理。另外,还应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这一机制能够有效降低信用风险,规范小微企业内部资产管理和财务报表的信用信息建设,在征信系统中建立小微企业自主录入财务信息,实现每一户小微企业的独立财务报表,银行将该信息在税务部门比对小微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并反馈给企业及相关部门予以确认,如查实作假可进行失信惩戒处罚,按失信程度处以追回补贴、予以失信公示等处罚,倒逼小微企业的内部信用建设,激励我国小微企业更好地加强自身信用意识。

4.3 完善银行不良贷款的交易制度

銀行处置不良资产中最大的问题在于最终成交价远低于资产实际价值,如果能够使不良资产回归实际价值水平可最大程度降低银行的损失,因为向银行申请贷款基本都是足额抵押,资产本身基本能够覆盖所贷款项金额。

首先,扩大不良资产交易渠道。导致目前成交价低于实际价值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小,除了不良资产收购公司以及法院拍卖,没有其他的交易渠道;第二是银行急于回笼贷款资金,不得不接受低价出售的现实,且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买方压低价格减少自身风险和损失。因此,我们可以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着手,只有扩大潜在买方群体,才能有效避免被压低价格,建立不良资产二级交易市场,从而确定出资产合理价格进行出售,或者建立不良资产交易信息库,让市场主体能够更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其次,完善不良资产司法制度。走司法拍卖程序流程非常烦琐且耗时,不仅要评估定价,而且如果没人买的话价格还会大打折扣,通常来说银行也不愿直接以物抵债,另外出售不良资产也要耗费大量时间,因此,缩短法拍流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压缩执行案件审理时间,迫使法院提高司法效率。另外,虽然目前已有法拍信息上网,但仍旧有很多潜在买方群体对获取相关信息无从知晓,如果能够提高法拍资产曝光度,将会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资产最终流拍的结果。

5 结论

本文通过系统地梳理从新中国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后的今天我国信贷融资制度的变迁过程,从中得出结论我们国家的信贷融资是政府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符合我们国家基本情况以及经济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也针对小微企业融资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在发展的过程中,小微企业对市场的活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改善了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但并没有真正扭转小微企业处于弱势的局面。本文从近年来的信贷政策中分析出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难的制度缺陷,并逐一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以期能够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贡献一份力量,构建更符合我国国情的小微企业融资制度,并期待我国经济发展能够更加飞速地前进。

【参考文献】

【1】郑霞.政策视角下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创新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01):41-46+52.

【2】姜浩,郭頔.新型供应链金融模式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研究[J].西南金融,2019(04):46-52.

【3】李裕琢.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法律对策[J].行政与法,2013(11):122-126.

【作者簡介】赵永洁(1998-),女,贵州黎平人,苗族,硕士研究生在读,从事经济法学研究。

猜你喜欢
制度变迁小微企业
路径依赖视角下我国政治发展的透析
我国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管理体系重构研究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路径的思考
温州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及能力分析
“营改增”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分析
小微企业中员工激励制度及流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