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前后吸毒人员行为对比研究

2022-11-09 08:35施孟君姜祖桢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 2022年10期
关键词:戒毒毒品人员

施孟君,姜祖桢

(1.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云南 玉溪 653100;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育矫正系,河北 保定 071000)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受到严重影响,禁毒形势在非常态疫情管控下也随之发生了阶段性,甚至长远性的变化。禁毒形势的参与主体主要有禁毒者、吸毒者、贩毒者,三方皆因新冠疫情的影响产生显著性变化。疫情发生后,新收戒毒人员人数呈断崖式下降,产生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吸毒人员是无被害人违法,社会危害性较弱,抓获紧迫性不强,加之新冠疫情防聚焦和易传播的特点,因此在疫情暴发初期公安降低了抓获吸毒人员的力度,戒毒场所停止新收戒毒人员。二是毒品检测技术滞后于反毒品检测手段,吸毒人员可自行购买试剂进行检测,提前知晓检测状态而引起警觉,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传统检测手段取证愈发困难,执法成本提高。三是疫情发生后全社会疫情防控力度增强,导致毒品供应链断裂,价格上涨、质量下降[1]。总之,新冠疫情对毒品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皆产生影响,导致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行为也发生改变。因此,本文以需求者的行为变化为切入点,分析政策变动对行为的影响,对未来政策制定提供现实依据和推演逻辑。

1 调研情况

1.1 基本情况

经单位批准开展本次调研,在事先告知调查对象此次研究目的和数据用途的情况下,征得全部调查对象的同意,并通过对受访者进行匿名调查和分组编号,研究过程和结果均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的泄露。准备阶段对调研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内容包括调研目的、调研方法,谈话技巧等内容。调研过程采用一对一面谈。调研结果通过“警务通”现场录入专业调研软件(调问网),调查数据保密和封装、不可修改,调查结果可视化呈现,同时可进行溯源,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谨性。

调研样本总数229 人,男性179 人(78.17%),女性50 人(21.83%);18 岁以下4 人(1.75%),18~29 岁57 人(24.89%),30~39 岁80 人(34.93%),40~49 岁74 人(32.31%),50 岁以上14 人(6.11%);文盲65 人(28.38%),小学文化79 人(34.50%),初中文化67 人(22.41%),初中及以下文化占92.14%;户籍地在乡镇及农村的占81.66%,城市占18.34%;首吸戒毒占23.14%,复吸戒毒占76.86%;吸食动机方面,好奇尝试占42.57%,毒友影响占28.71%,空虚无聊占13.86%,挫折发泄占9.90%,其他原因占4.95%;好奇尝试和毒友影响占吸食动机的70%以上,符合相关研究的结论[2]。

吸毒种类方面,传统毒品(海洛因、鸦片等)占46.72%,新型毒品(冰毒、摇头丸、麻古、K粉等)占41.48%,混合吸食(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占11.79%。此次调研结果也体现了云南禁毒形势的特殊性,《2021 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3]显示,全国滥用海洛因占37.42%,滥用冰毒占53.36%,滥用氯胺酮占2.49%。云南与全国在毒品滥用种类上有较大区别,应该与云南地处边境有关。德宏州籍戒毒人员占总样本的48.11%,地处边境的德宏州是毒品重灾区,境外仍是云南主要的毒品来源[4]。调查结果与该报告吻合,该报告指出2021 年明确来源于境外的毒品15.3 吨,同比上降21.7%,占全国缴毒总量的88.6%。

最后,20.96%的受访者对新冠疫情非常了解,74.67%基本了解,4.37%不了解,对疫情了解的程度有助于受访人员对后续问题的判断。

1.2 疫情前的涉毒行为

首次吸毒的场合,朋友聚会占40.59%,毒友家占29.70%、娱乐场所占15.84%、自家占6.93%、其他地方占6.92%。首次获得毒品的途径,朋友赠送占69.31%、朋友介绍占27.72%,网上购买占0.99%,其他占1.98%。结合首次吸毒动机来看,内因主要是好奇尝试,但外因起了主要的催化作用。

毒品购买频率和时段,每天1 次占27.95%、两天1 次占14.85%、三天1 次占14.41%、一周1次占7.86%,无固定时间占34.93%;2~6 点购买占4.80%、6~10 点购买占16.16%、10~14 点购买占15.72%、14~18 点购买占11.79%、18~22 点购买占38.86%、22~2 点购买占12.66%。可见,除了2~6 点处于购买低谷期,18~22 点处于购买高峰期,其余时间相近,见图1。

图1 购毒时间对比图

有吸毒同伴占67.25%,没有吸毒同伴占32.75%;与吸毒同伴是朋友关系占91.62%,夫妻或情侣占4.47%,贩毒者的上下线关系占2.23%。据此情况,67.25%的受访者有吸毒同伴,其中93.85%的同伴非夫妻或情侣。

购毒联系方式方面(多选),电话占66.81%、微信占49.34%、直接前往占41.04%、短信占20.08%、其他社交APP 占2.62%、其他方式占4.36%。目前,主流联系方式为电话,但通过年龄段数据交叉分析,电话主要集中在40 岁以上群体。随着吸毒群体的迭代,网络将逐步成为购毒联系的主流方式,特别是直接前往的占比快速下跌将增加其隐蔽性(见图2)。然而,得益于快递业的严格监控和储物箱等区域布置摄像头等措施,购毒渠道方面仍然以传统方式为主,且年龄段间并未见显著差异性。交易方式上,面对面占61.67%、约定放置点占34.33%、快递占1.33%、其他占2.67%。随着新的仓储服务不断升级,如“蜂巢”等新寄存方式的产生很可能使监管手段滞后于服务更迭速度。同时,“快递”的低比例有可能因之前的“快递运毒”被整顿后有所收敛。

图2 不同年龄段购毒联系方式对比

1.3 疫情后的涉毒行为

由于首次戒毒人员在疫情前的吸毒经历较短,因此选择复吸戒毒人员在疫情前后的行为情况进行对比,结果显示在176 名复吸者中,20.00%没有因防疫管控产生戒毒想法,27.43%想过但没有尝试,52.57%尝试但没有成功。

疫情后,90.34%的受访者表示购毒渠道没有变化,可能与短期内更有利的购毒渠道仍未发现有关;98.86%的受访者吸食种类没有变化,可能与卖方市场的提供种类未发生变化有关,也可能与毒品的吸食习惯有关。疫情后,购毒时间未发生变化占71.59%,购毒时间发生变化占28.41%。购毒时间发生变化的群体中,固定时间转为不固定时间占4.00%,白天转为晚上占96.00%,主要原因是卖家的销售时间发生改变。吸毒地点受疫情影响不显著,仅9.71%的受访者受到影响,大部分因为管控力度转向家里吸毒,极少数从家里、酒店向郊外或其他更隐蔽的地方转移。此外,疫情后,受访者购毒频率未发生变化占64.77%,发生变化占35.23%,购毒频率呈总体下降态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毒品卖方市场减少,供应量减少;二是毒品价格上涨;三是出门较为不便。受访者购毒数量未发生变化占76.70%,发生变化占23.30%,变化人群中的88.10%因客观原因减少购毒数量,但因频率减少从而增加单次购买数量的受访者占2.38%。数量减少原因与频率减少原因相似,即供应量减少和价格上涨。

疫情后,受访者获取毒资未影响占61.14%,更难获取占38.86%,不能外出工作和工作机会减少是主要原因。同时,获取毒资的方式发生变化占24.00%,主要由自己获取向家人索要转变。上述结论从家庭关系问答中得到印证,61.14%的受访者表示家庭关系没有变化,17.14%表示有所缓和,21.17%表示更加紧张。值得思考的是,两个变量(相处时间增加,索要钱财增加)导致整体更倾向于家庭关系紧张,对家庭经济的负担增加是不是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解决戒毒人员收入和就业问题能否显著促进家庭关系修复从而提升操守保持率值得进一步研究。

2 面临的困境

2.1 疫情下的社会管控力度对供给侧的影响难以维持

疫情下的社会管控力度加大对毒品供给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21 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显示2021 年我国境外毒品输入数量和国内制毒产量“双减”,国内毒品供应量和流通量“双降”。毒品供应量的降低和价格的提升导致吸毒人员的降量减频和戒毒意愿提升。禁毒成效的提升一方面是禁毒工作开展的成效,另一方面与疫情防控高度相关,当疫情防控力度降低或疫情结束,毒品供应量和流通量反弹的概率较大。

2.2 技术监测的迭代速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影响深远而复杂,对禁毒工作带来的挑战呈现全方位、多层次、高融合的特点,如购毒信息渠道、毒品交易渠道、资金支付渠道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低龄吸毒人群对信息化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使其购毒行为模式与传统模式有较大差异,疫情对科技应用的间接推动和人员流动的持续管控进一步强化了新模式。高龄吸毒人群在购毒渠道上主要依托于电话、短信和直接前往,低龄吸毒人群则向网络和APP 转变,更多采用钱毒分付、人货分离的模式,无形中增加了监管查获的难度。信息化革命带来的挑战不局限于此,信息渠道方面,除了熟知的社交APP,小众社交APP、各类交易APP、暗网,甚至服务器架设于海外的成人网站都可成为购毒信息交流的渠道;毒资渠道方面,虚拟货币和游戏币也成为重要的交易渠道,各类网络游戏的游戏币和人民币可以进行互换,极大增加了监管和证据锁定的难度;毒品运送方面,仍有物流公司未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为毒品运送提供了重要渠道,特别是同城小宗交易监管查获难度更大,各类代买代送APP 都可成为非法渠道。

2.3 社会帮扶体系的完善性和主动性不足

数据显示,调研样本的27.43%想过戒毒,52.57%尝试但没有成功。由此可见,绝大多数吸毒人员在面临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机遇时主观上存在戒断毒瘾的想法,并且绝大多数已经付诸行动。但社会帮扶体系仍存在严重的空白和滞后。疫情防控带来的监管力度加大、毒品供应减少、毒品价格提升直接激发了吸毒人员的戒毒意愿,但目前的社会帮扶机制并未敏锐地捕捉到需求点并给予满足,至少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需求角度的切入不足。现有的帮扶机制主要从管理者的角度考虑吸毒人员的需求,从吸毒人员的角度去考虑需求显得极为不足。这主要依赖于相关从业者的认知水平和价值取向,具有较高的不稳定性。二是吸毒人员参与不足。“春江水暖鸭先知”,吸毒人员的需求是什么、权重怎么分配等问题,应当充分听取和采纳吸毒人员的意见,包括制度制定的参与机制应考虑吸毒人群代表。三是对“黑天鹅”的应急机制不足。“应急”既有对风险的控制也有对机会的把握,在吸毒人员戒毒意愿的提升期应加大帮扶力度。一般而言,从业者主动寻求机遇主要依赖于指标的完成,但目前操守保持率没有成为硬性指标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同时,对特殊事件所带来的机遇难以量化和确定,很难评估在何种情况下应进行特殊干预。因此,社会帮扶体系的完善性和主动性仍是政府面临的重要难题。

3 对策与建议

3.1 毒品供给侧与需求侧共同着力推进

按照需求理论,随着价格的提高会降低需求量,但毒品属于刚性需求,需求高度缺乏弹性。疫情管控期间随着供应量减少和价格的提高,也只是少部分吸毒者降低了购毒的频率、数量和用量。毒品的成瘾性使得毒品需求具有稳定性,高价格必定会吸引更多的制毒、贩毒者铤而走险,或者加快衍生出新的替代物,最终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

根据“二位平衡理论”,必须一方面减少毒品的供应,保证不会因为毒品的泛滥从而增加毒品的滥用,另一方面需减少毒品的需求,通过需求的减少降低毒品的供应量。目前来看,疫情管控确实对毒品供应链造成了较大的打击,应汲取疫情管控的经验,在疫情结束后进一步沿用部分制度和流程,比如边境防护网的建设、人员的巡逻、吸毒人员行程码的有限监管等。

3.2 毒品预防需聚焦重点人群

在多向度着力减少存量的同时,预防和减少新的吸毒者产生,有效控制增量是另一项减少需求的必然选择。户籍地在农村的人群比例远高于城市,禁毒宣传应向农村侧重和倾斜。“马云公益基金会”以乡村教师的培养为切入点,与农村禁毒教育主体高度重合,在乡村教师培训中嵌入禁毒教育对乡村青少年的影响深远。诺贝尔奖得主阿比吉特·班纳吉和埃斯特·迪弗洛在调研贫困原因时发现,较低的物质激励就能显著提高政策执行效果[5]。各省戒毒局可组织下属戒毒场所,在当地公安和乡镇政府的支持下定期进入农村进行普法禁毒宣传,并通过成本较低的礼品提高参与度。此外,可在拼多多、云种养等农村居民使用频率较高的APP 和网站上进行禁毒宣传,同时也进行有奖答题。吸毒人群以中小学学历为主,高中学历开始呈断崖式下跌。因此可以认为,延长适龄青少年受教育年限有助于降低其染毒的风险。相关资料显示[6],全国多地出于提高全民素质和维护社会治安考虑已有不同程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费补贴。因此可从毒品预防的角度,协调司法部、公安部、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共同设立专项资金或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补充,对除普高以外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补贴,用于减免学生学费和补贴生活费,激励未进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基于青少年主要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和网络具备精准推送的条件,应针对该人群,建立符合其年龄、兴趣和知识层次等特点的禁毒宣传账号(公众号、短视频号),填补目前针对该群体的精准宣传空白。教育主管部门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职院校考试科目;相关机构定期组织中职院校教师进行禁毒宣传培训,每年必须进入中职院校进行实地宣讲;禁毒警察要利用大量接触吸毒人员的经验优势,实现知识外溢从而服务社会[7]。

3.3 加快技术监测手段的更新迭代

互联网促使信息传递更具多样性和隐蔽性,一是以微信为主的主要社交APP 需要得到严密监控,在个人隐私与违法监控两者间需要寻求平衡点。二是随着常用软件的监控必然带来新传递方式的产生,目前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社交APP大量存在,特别是以色情、赌博为主的社交APP很可能成为涉毒信息的新载体,监管速度需紧跟APP 迭代速度。

严防新的毒品传递方式产生。对不断升级更迭的物品存管服务应实现备案制,对新的物品存管服务应实行相关评估,降低其成为中转媒介的可能。对快递和同城配送服务实行更为严格有效的监测,特别是各地地方性的同城配送APP 或微信约单配送,相关公司及配送人应接受法律常识教育并制定相应的检测制度。此外,应加快毒品吸食检测的更迭速度,一是从制度上激励科研人员加快检测手段的迭代;二是建立敏锐的市场反应机制,科研人员与基层警察要建立直接沟通渠道,执法现状要及时反馈给科研人员。

3.4 完善社会帮扶制度

针对目前帮扶机制处于多头管理的现状,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任共担、社会参与、携手共建的理念,定位于资源整合的平台作用。建议司法、公安、社区等部门,设置统一机构囊括多部门人员统一办公,有效解决目前社区康复管不到、后续照管做不到、有些工作无人做、有些工作重复做的问题,实现社区康复与后续照管融合发展,努力实现1+1>2 的社会效能[8]。

新公共管理的行政范式表明,对于技术型业务实行职能外包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和民众满意度。吸毒人员的帮扶多年来由政府主导和执行,帮扶效果不佳,绝大多数吸毒人员不会把帮扶人员作为首选求助对象,这与帮扶人员的能力素质密不可分。疫情管控期间80%的吸毒人员有过借此机会戒断的想法,证明从吸毒人员的角度存在需求。在整合政府资源的基础上,政府发挥监管职能,业务进行职能外包,引入竞争机制,从而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帮扶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9]。同时,应引入吸毒人员参与帮扶措施的制定,快速且准确地反映戒毒人员的动态需求。

就业问题作为解戒人员面临的首要困难和急需帮助的首要问题,在疫情常态化下正进一步加剧。相关部门应考虑政府、企业、解戒人员三方利益,通过政策支持建立可长期运行的生态机制。政府应下发就业扶持指导意见,地方政府在各地建立就业扶持基地,提供相应的场地和建筑,对入驻企业实行税收和房租减免、资金补贴。同时,积极引入企业,鼓励戒毒人员在基地内自主创业并享受相应政策。对不愿进入的企业可根据在企就业的吸毒人员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对不愿进入的吸毒人员也提供创业支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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