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2-11-17 09:25杨亭亭黄德林
食品安全导刊 2022年11期
关键词:经营者经营监管

杨亭亭,黄德林

(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贵阳 550025)

1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1.1 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在农村市场十分普遍

如今,城市着力于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大力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而农村的信息较为闭塞、没有较强的消费力、经营较不规范,因此一些商贩将假冒伪劣食品输往农村,使原本在城市的非法食品加工厂逐渐转移至农村。农村地区成为非法食品加工厂制造劣质食品、销售劣质食品的温床。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身体健康受到侵害。农村消费者大多经济条件较差,购买力有限,所以对于产品质量要求不高,秉持着“能吃就行”的传统观念。

1.2 业务质量低

目前,农村粮食生产者主要采用的形式是家庭作坊生产式,没有集中经营,生产过程“小、乱、散”,大部分生产经营者以自有房屋或者租赁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个体加工业为主业,合规管理意识不强,食品加工户并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工技术条件不够成熟,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小、乱、差”的生产环境使产品质量存在隐患,标准化、技术化和统一化难以实现,从而限制食品安全和质量的提升[1]。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合规业务概念,个体经营者往往只追求经济利益,而不考虑食品质量,即使发现过期食品或有缺陷的食品,经营者也将食品出售以获取利润而不亏本。

1.3 食品经营进货流程缺乏严格监管

从检查得知,如今很多城区内的商场和超市采用十分严格的做法,在管理食品准入的过程中,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的登记步骤相对规范,但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依然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当地主要是小规模的食品经营户,食品种类比较有限,索证索票不够规范,部分经营者认为减少索取正规发票的方式可降低商品的价格,减少成本,而且索取发票的过程十分烦琐,所以内心较为抵触。有些食品层层批发,很难索取正规发票。一旦出现问题,难以根据票据溯源。部分食品经营者未接受过良好教育,且没有掌握建立进销货台账的方法,甚至有些经营户根据市场需求进货,没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进货,进货随意性强,从而使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难以把控。

2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2.1 小作坊式生产经营模式

以往的农村,商品匮乏、流通性差。如今,农村面貌焕然一新,道路四通八达,各类小商店和小卖部随处可见。在此背景下,农村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很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但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农村依然存在十分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①多数农村的食品生产采用小作坊的加工模式,环境差,难以保证高质量,缺乏有利技术,生产设备和食品安全生产要求不相符合。②一些农村食品商店和超市条件差、规模较小、缺乏先进设施以及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③部分饮食店没有良好的卫生条件、设施不完善、难以保证食品原料和成品的质量。上述情况的存在,使食品经营者难以通过市场监管局的审批;而证照不齐全便不具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资格。

采用家庭小作坊式的生产方式,其自检能力不足,人员素质较低,技术低下,能力不足,采用较为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及缺乏优良的生产环境条件。由此可知,没有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条件,很难生产出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产品。根据市场监管可知,多数农村的集贸市场、学校、小吃摊位、工地的条件陈陋和经营人员缺乏良好的卫生意识,大量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流通于市场。这些食品被基层消费者所食用,导致食源性疾病流行。如果长期食用这种食品,将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2.2 配套法规不够完善

迄今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但没有对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较多;多数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无法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监管部门没有很好地落实监管职能和职责[2]。虽然政府在监管上应履行职能,但层层落实困难很大,多数基层人员重视不足,缺乏积极性,监管力量十分薄弱,难以形成权威监管,预期效果难以实现。

2.3 经营者缺乏质量把控意识

经营者没有严格把关进货食品的质量。农村地区的商店与小卖部是人们生活用品的主要来源。虽然它们散布在不同地点,但销售的商品种类高度一致,且进货渠道较为统一。因为这些货物价格低廉、不必自取,所以大部分经营者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查看证件、落实手续,也没有重点关注货物的商标、厂址、厂名以及生产日期等信息。相比于货物的质量,经营者更在乎其价格是否低廉,因而导致农村的假冒伪劣产品越来越多。

2.4 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足

卫生、质量监督部门对缺乏正规手续却正常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个体商户,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正常经营。相关部门没有在农村地区设立专门的机构予以监督,主要依靠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3]。有关部门要大力整顿散落的各类市场、门店和小卖部,并开展全面而深入的专项整治活动。

3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市场监管局应明确分工,充分发挥自身对于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作用,增加检查次数,提高检查频率,开展多样化检查,直至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彻底扫清假冒伪劣产品,杜绝后患。具体建议如下。①提升部门协作水平,促进农村食品检测体制的不断完善。在乡镇食品集散市场上合理设置检测点,加快检测速度,开展多样化检测项目,促进资源和信息的共享。②在检测时,要不定期开展抽检。要对当下的各类食品质量问题、食品消费方式和投入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3.1 坚持依法审批、依法登记注册

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审批时,要遵循先证后照的顺序,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局在其进行登记注册时要严格把关,对于已登记在册的要及时查处,促进食品经营主体质量的提升[4]。有关部门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要结合年度验照,一旦发现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过期的现象,或者食品经营行为出现严重的违法情况,就要对食品的经营范围进行及时核减,并取消其食品经营资格。

3.2 加强自律意识、提升规范化经营

农村食品缺乏集中的经营户、有较广的地域分布。如今,食品经营户的数量很多,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如果单纯依靠行政部门的力量,难以杜绝。所以,采取行政指导手段显得尤为必要。这种手段可以提升经营者的自律水平,让守法和规范经营概念深入经营者的思想中,使经营者自觉守法,严格规范从事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从源头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在制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奖惩办法》的过程中,建议及时签订责任书,对经营者包括进货验收、质量责任、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和索证索票等系列行为进行监督,鼓励超市和批发市场实行“厂场挂钩”模式,不断完善协议准入制度,及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问题,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点”,尤其是在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和乡镇等地更要如此。要及时督促经营者对食品质量信息进行上报,使农村食品安全得到保障[5]。要做好有关证件和证明的收集工作,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等要及时向供货商索取,督促企业及时建立台账,尽早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的食品,不断提升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促进其他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3.3 优化执法人员结构,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优化执法人员结构,促进行政水平的提升,要有意识地向基层倾斜人员、资金和执法设备等。①要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文化、高专业水平的队伍。同时,要配备更加充足的行政执法装备,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监管,及时把当前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监管的短板补齐。②要建立长效的市场监管制度,清楚划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得到落实。③要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同机制,保证信息顺畅沟通,实现资源共享。④要加强对各个部门查处出来的热点信息的关注力度,开展协同执法。⑤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动社会力量,使更多人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监督工作。⑥要积极发动更多人加入到监管食品安全的行动中,补足行政执法监管力量。同时,要积极吸纳更多的宣传员,让他们自觉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的义务宣传工作,提升农村食品安全观念,有效监管农村食品安全问题。⑦要开拓更多投诉渠道,让农村的食品安全投诉得到有效落实,引导更多人自觉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 结语

农村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希望政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向农村输送相关专家和设备,提高农村开展食品监管的工作条件。相信在消费者与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能顺利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体化得到落实,从而使食品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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