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儿姐

2022-11-18 15:18谢新茂
湖南文学 2022年10期
关键词:干爹

谢新茂

很小的时候,大人们逗我长大了要讨哪个妹子做婆娘,我会不假思索地脆声回答:瑞儿姐。

腊月尖尖头,乡亲们涨红了脸,兴高采烈到石马江河边的沙地里扯萝卜。故乡的萝卜颇有声名,白,嫩,脆,甜,水汪汪的模样照亮冬天晦暗的天空。瑞儿姐就是沙地里一棵生动撩人的萝卜,白净的脸,白净的小手,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眉角上挑的双眼,永远汪着一潭清水般的笑容。我喜欢与瑞儿姐一起玩耍,瑞儿姐也一样。两个到了一起,其他小伙伴都被抛得远远的。每次去她家,瑞儿姐总是第一个迎上来,拉住我的手,说:弟弟,我们去河边玩儿。或者说:弟弟,我们去扯猪草。瑞儿姐的声音非常好听,潺潺流水一样叮咚叮咚,一股甜味儿在我心底滴落。我总是被她蜜糖般的邀约吸引,到瑞儿姐父母面前打一个照面,就让瑞儿姐牵着往外跑。

瑞儿姐家的土坯房挺高大,门却很窄小,光线从来都是影影绰绰的,从吱呀作响的堂屋门走出来,明媚的阳光立刻温暖地扑到我俩的身上。舒缓的河滩在村子前面徐徐铺开,一直延伸到远方波光粼粼的石马江河。河滩从春到冬都是芳草萋萋的模样,各种各样的野花在草甸之上一年四季参差盛开。每一朵野花,都是太阳弹奏的音符。在鲜花弹奏的美妙音乐中,瑞儿姐与我撒开脚丫子在草甸上不知疲倦地奔跑跳跃。

瑞儿姐的衣服好像总是短了小了,俯下身子,露出白白的腰际,站直身子,又露出圆圆的肚脐,与瑞儿姐在一起,一道白光一直在眼前晃动。我的衣着更简单,夏天一条短裤,一件小背心甚至赤膊。那时节我六七岁的样子,瑞儿姐大我半岁,都是混沌未开的蒙童。“同居长干里,两小并无猜。”一篮子猪草片刻就扯好了,瑞儿姐便牵我来到河边,坐在岸上,双脚浸在水里,踢着水玩儿。蓝天白云被阳光画在水底,随着西斜的落日慢慢从河底浮上来,双脚稍稍一踢,轻柔地在水中抖动着荡漾开去,好看极了。瑞儿姐总喜欢挨着我坐着,看着河水摇曳的样子咯咯笑,身子摇晃着不时挨着我的肩膀。这个时候,我能够感觉到瑞儿姐身上兰花一样的香味。黄昏的河滩上还有很多小孩在撒野。正在放牛的几个淘气的男孩子看到瑞儿姐与我亲密的样子,远远地就编排着喊口号:“两口子,排对子。两口子,排对子。”瑞儿姐听了,有点恼,站起身一边骂一边就去追赶。男孩子们轰地跑开了,站得远远地,依然对着我俩喊:“两口子,排对子。”瑞儿姐不再理他们,拉着我的手,旁若无人继续在河滩的草地上漫无目的地蹦跳,一直到黛青的暮霭笼罩了河流与草滩,才慢慢磨蹭着回到瑞儿姐家。

瑞儿姐是我干爹的二女儿。干爹有四个女儿。老家的风俗,无论生儿生女,从小就要认个干爹或者干妈,好养。我的干爹是父母在我两岁的时候给认的,让我一直当亲爹一般走着,逢年过节,执儿子礼。过端午了,送一碗馄饨(这习俗有点奇怪,过端午不吃棕子吃馄饨);过中秋了,送只鸭子(这习俗也有点奇怪);正月初一,更要甩几个爆竹燃一挂鞭炮上门拜年。我愿意去干爹家。不光逢年过节,平常日子,也经常跑他家去。干爹家有我喜欢的瑞儿姐。干爹是个好脾气的男人,对我这个干儿子欢喜不尽。每次去他家,他都笑眯眯的,说:我亲崽(方言,干儿子)又来看我了。然后说:这次来,到亲爷(干爹)家住几天,陪我说白话。我巴不得住上几天呢,白天和瑞儿姐在河滩上疯跑,晚上就在几个姐妹的簇拥下,陪着干爹扯着书本上看来的故事。干爹家离我家很近,一公里多。可每次去他家,不住上一宿两宿,回不来。

干爹一口气生了四个女儿,没生个男孩,不知何故就不能生了。每次来我家,与我父亲喝酒,喝到上头了,就叹气,说:不知道便宜了哪四个小子。还自嘲:地方上的光棍汉,他们只能怪别人,怪不得我。都像我这么生姑娘,通地方就没有打单身的!父亲说,你有亲崽啊。干爹说,亲崽好,亲崽好!聪明伶俐,长大了不是做田人。烟啊酒啊,亲爷有得抽有得喝。高兴得咧开嘴合不拢。转过身又对父亲叹气,亲崽总比不上自己养的崽啊,上不得族谱的!

过了好几年,中秋节前后的一天,干爹又来我家喝酒。从晌午喝起,我在村子里玩到快黄昏了回家,还在喝。干爹听到我回来的声音,扯开喉咙喊道:亲崽,快来,亲爷有话说。我走到餐桌边,干爹满口酒气喷着,双眼红红地盯着我,神色凝重,说:当着你父母的面,亲爷说句话。我四个姑娘,随你挑一个。剩下三个,留个招郎。如果得愿,亲爷一辈子心满意足!

干爹说完,双眼带钩盯着我,把我钉在原地动不得。听了干爹的话,瑞儿姐的身影在我的脑海闪过,然而立即就消失了。这时候,我已经记不起年幼时口口声声要讨瑞儿姐做婆娘的事情,在一起玩耍的时间也少了许多,只觉得瑞儿姐更合得来。干爹四个女儿,两个比我大,两个比我小,年龄差距都不大。最大的大我三岁多,最小的小我五岁。四个都模样周正。我从两岁多在干爹家来往,与姐妹四个关系都不错,慢慢长大了,一直把她们当亲姐妹,没想过要选她们哪一个做婆娘。现在干爹这么说,让我猝不及防。我没料到婚姻会以这种方式突如其来摆在我面前让我选择。我涨红了脸,吭哧了一会,蹦出一句“我一个都不要”,就跑开了。

在我背后,是干爹爽朗却显得空洞的笑声。

干爹让我在他四个女儿中挑一个时,我正上初二,不到十三岁。我说不要,是内心本能的拒绝。我父母却认了真。干爹喝完酒回家了,他俩当着我的面,替我选未来的媳妇。母亲说,干爹四个姑娘,老大老二年纪比我大,不合适。老三老四选一个。老四太单瘦,地里的重活怕吃不消。选老三吧,老三屁股大,会养崽。我闷着头不作声。觉得不是在挑媳妇,是在挑牲口。母亲又问,你想讨谁?老二吗?你和老二蛮投缘。我一直把瑞儿姐当亲姐姐,没想过讨她做婆娘,但终究没说。母亲一直问,我一直拒绝回答。我拒绝回答,母亲一直问。问得我烦了,闷头闷脑回一句:我自己找,不要你们管。就去睡觉了。母亲继续数落:你亲爷看得起你,才要把女儿许配给你。我们这个穷村子,哪个愿意把女儿嫁过来?还不要!

逢年过节,我依然往干爹家跑,也一直与干爹的四个女儿保持着亲密的姐弟兄妹情分。但是,与瑞儿姐单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了。瑞儿姐出落得越发水灵漂亮,也许是有了心事,在我面前越来越端庄矜持,没有了小时候亲昵的举动。干爹一如既往地喜欢我。原来去他家,是不让我喝酒的,现在每次去,饭前都要给我筛一杯,说:亲崽,来,陪亲爷喝一口。男子汉,要会喝。喝酒长力气。第一次喝酒,味道太冲,烧喉咙,咳得涕泪双流。干爹在一旁眯眯笑,说:多喝几回,男子汉气概就出来了。很得意的样子。喝到尽兴处,干爹又在我耳边聒噪:亲爷还是那句话,四个女,你挑一个。四姐妹都是一起坐在桌上吃饭的。干爹这么一说,老二老三老四红着脸“轰”的一下走开了,留下我与干爹干妈还有老大在桌子上。老大比我大三岁多,一点不害羞,还在旁边帮我参考选哪个好。我很是局促不安,每次都是红着脸低着头想想,说:亲爷,我一世都是你的亲崽。从没松口答应说娶谁娶谁。干爹听了,打着哈哈说:我这个亲崽,就是灵性。亲爷就喜欢你这份灵性。

可是过了一年左右时间,干爹就不再提起了。第二年秋天,我上了高中。不到两个月,高考恢复了。我虽出身蓬蒿,脑瓜子还算聪明,尤其喜欢沉浸在读书的境界里,从小学到初中,学业成绩卓尔不群般优异。干爹喜欢我,反复念叨要把女儿许配一个给我,聪慧是一个重要因素。高考的恢复,就如掉了一个硕大的馅饼在我人生之路上,让我轻松捡拾。我周围熟悉我的人也一致坚信,高考对我来说,只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条标线,轻巧一迈,就能跨过去。在当年,农村孩子考上大学,人生道路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考不上,一辈子是修理地球的苦役;考上了,就成了悠闲地坐在办公室筹划国家大事的天骄。最先的变化则是婚姻。考上大学的男青年,基本笃定只会娶城镇有稳定工作的姑娘,农村户口的姑娘几乎不会考虑。恢复高考前几年,乡村里考上大学的已经与农村姑娘订婚的男青年,多数第一件事就是退婚,结果到处都有“当代陈世美”的骂声。干爹自然也明白。干爹不提,我倒轻松了许多。我这时还刚满十四岁,懵里懵懂,对娶农村女孩还是城里女孩,没一点概念,甚至对恋爱都没一点概念。脑子里一心一意想的,就是如何认真读书,考个好大学。

母亲说得没错。干爹要我做他的女婿,是看得起我。论乡村地位,干爹与我家,一个是高山一个是土堆。干爹是我隔壁村的。我上高中的第二年春上,他就将初中刚毕业的瑞儿姐安排进了村里的代销店做代销员。在乡村当年贫瘠而广袤的土地上,代销员、民办老师、赤脚医生,是让所有年轻人垂涎的三大职业,代销员名列第一。干爹的这一安排,让干爹的大女儿很生气。没过多久,刚刚十七八岁的老大就自己找了个对象,不顾干爹反对,只身一人跑去和那个男人结婚了,出嫁酒都没办。那个男人已年届四十,在一所中专学校做后勤。老大抓住机会嫁给他,也是看中了他有城市户口和稳定的工作。当年农村女孩能够嫁到城里,属于高攀,能够让自己有了离开乡村的一丝希望。而城里有稳定工作的男青年,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娶乡村姑娘为妻的。

我也曾疑惑干爹为什么不让老大而让老二瑞儿姐去当代销员。直到一两年后,我才明白干爹的用意。

高一暑假,我去看望干爹,瑞儿姐热情邀请我去代销店陪她上班。这时候瑞儿姐已满十五岁,身体渐渐发育,苗条,丰满。不用再打着赤脚下地的瑞儿姐穿着当年很时髦的灯芯绒布鞋,的确良白衬衫扎在青色的裤子里,衬托得面白腮红,走起路来挺拔有姿,小巧精致的杏脸上,一双乌黑的眼睛满目含春,顾盼生辉。“美目盼兮,巧笑倩兮”,在乡村土不拉叽的背景衬托下,瑞儿姐就是一个令人心旌摇动的洋气大姑娘,就是一道能够让青山绿水为之含笑的风景。代销店就瑞儿姐一个代销员。到了代销店,瑞儿姐让我坐在店里唯一的一把竹椅上,将店里花花绿绿的糖果堆到我面前,说:弟弟你吃糖。又将汽水瓶盖打开,递给我,说:弟弟你喝汽水。然后站在柜台边,有顾客来,热情地招呼,没有顾客,就离我远远地站着,漫不经心打理着自己的手指甲,不时瞟我一眼又移开,看着门外正对着的乡村公路出神。

一九七九年我以不满十六岁的年纪如愿考上大学,离开乡村进了城。离乡之前,按照父母嘱咐,到所有的亲戚家走了一趟,一是报喜,一是道谢。自然也去了干爹家。干爹招待我的中餐极丰盛。称了肉,杀了鸡,还让瑞儿姐从代销店里带回了瓶装酒。席间,干爹一直夸我:亲崽啊,我早就算了八字,十里八村,你第一有出息。有你这样的亲崽,亲爷行起路来,胸脯子都翘得高些!然后又叹气,可惜你这几个姐妹,个个给你提鞋都没资格。喝着喝着,呼呼地睡过去了,将鼾声打得要把天震下来。

吃过饭回家,瑞儿姐送我出门。走到路边的时候,瑞儿姐笑了笑说:弟弟你进了城,莫忘了姐姐。我俩一起长大的呢。我看着瑞儿姐,说:姐,你放心,不管我走到哪里,都会记着你是最喜欢我的姐姐。瑞儿姐的脸色有点难看,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弟弟啊,你是真聪明呢。转身回去了。

我没料到的是,大一寒假回乡,刚一进门,母亲就告诉我,瑞儿姐订婚了。

我大吃一惊。瑞儿姐还那么小,不到十七岁,怎么就订婚了?

母亲给我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干爹没有儿子,近些年一直在准备招郎的事。四个女儿,瑞儿姐既漂亮,又善良,尤其听话,不会违拗干爹的旨意。他安排瑞儿姐当代销员,就已确定用瑞儿姐招郎。乡村招郎难度极大,男青年不到走投无路的窘境,是耻于入赘做上门女婿的,何况干爹招郎的条件太苛刻:必须随干爹改姓,以儿子身份入宗族谱牒。干爹为了招到合适的女婿,才选中瑞儿姐留在身边,希望哪个小伙子看上瑞儿姐的美貌贤慧,心甘情愿做干爹的嗣子。

可即使这样,附近的村庄,也没哪个小伙子愿意入赘。

瑞儿姐当了两年代销员,免去了日晒雨淋之苦,本就白净的皮肤更加细嫩,姣好的面容与苗条丰满的身姿也日渐展露,加上朴素却合身得体的打扮,在乡村的天空下,瑞儿姐就是一只洁白的天鹅。许多年轻人有事没事都愿意去公路边的代销店里逗留,一段时间里,这个偏僻的乡村代销店顾客盈门,甚至一些吃国家粮的男青年,骑着单车从十多里远的镇上赶来,到代销店以买货为名,用言语挑逗瑞儿姐,把瑞儿姐羞得面红耳赤。可是,当他们一听说瑞儿姐要招郎入赘而且必须改姓入宗时,所有的小伙子就如竹竿赶麻雀,“轰”的一下全部飞走了。

与瑞儿姐订婚的,是二十公里外大山里的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从小没了爹娘,由几个叔叔左一根红薯右一碗稀饭拉扯大。山里穷,叔叔们把他拉扯到十二三岁,就让他在大山里砍柴换些粮食糊口,不再接济。年轻人只读了两年书,只有一间乌黑的木棚,家里穷得连锅碗瓢盆都缺角少边,长大了没有任何人给他提亲,二十六七了还是光棍汉一个。这一天,年轻人刚好挑着木炭来干爹村上卖,在闲扯中听说了干爹要给女儿招郎的消息。他问明情况,打起飞脚跑到代销店,打量了瑞儿姐的模样,二话不说,挑着还来不及卖掉的木炭,问询着径直走进了干爹的家里。

瑞儿姐在和这个男人订婚前两天,曾经来到我父母跟前,哭诉着心中的委屈。年轻人在干爹答应这门亲事之后,就一直住在干爹家里,勤快得很,做事舍得下力气,一切都按做儿子的礼数服侍干爹老两口。瑞儿姐却打心底里抵触他。他年龄太大,比瑞儿姐大了差不多九岁。除了胆子大,一身蛮力,好像没有一点瑞儿姐喜欢的地方,瘦精精的又矮又黑,说话吼声如雷,吃饭像猪嘬食,尤其难以忍受的,身上永远有一股馊臭味,远远地就能闻到,能把人熏得作呕。

瑞儿姐对我母亲说,她命不好。她一个乡村女子,原想着当了代销员,日不晒雨不淋,过着体面的叫乡亲们羡慕的日子,是自己的福气。生为女儿身,能够为父母承担做儿子的义务,也是父母对自己的看重。可是,她没想到会是这样一种结果。想到自己将与这个男人生活一辈子,内心里极为恐惧。她多想请父亲退了这门亲!她宁愿不要当代销员,宁愿一辈子风里雨里摸爬滚打在漫无际涯的田野,让太阳把自己晒得乌黑,让泥浆把自己的双手双脚磨成粗砂,也不情愿为了达成父亲传宗接代的愿望,一辈子让自己的心泡在苦水里。

瑞儿姐一边说,一边眼泪吧嗒地掉落下来。母亲宽慰她说:瑞儿你宽心想。嫁出去的女,是没根的浮萍,回娘家就是客。你现在招郎,一辈子就是娘身边的女,时时刻刻有爷疼,有娘疼,这就是你的福气。男人到你身边来,你好好调教,会变得越来越好的。姑娘你心善,心善的人,菩萨总会保佑。

瑞儿姐说,亲娘,我好想叫你一声娘啊,可惜我太蠢,没法子叫你娘。母亲说,傻孩子,亲娘就和娘一样的。你任何时候来我这,我都把你当女儿看待!

正月初一,照例去给干爹拜年。一进门,就见干爹家的堂屋里挤满了上了年纪的人,热热闹闹的。干爹见到我,很是热情,朗声大笑说,大学生亲崽来给我拜年了。然后说,正好正好,过一下你哥哥要认祖归宗,你是大学生,帮我看看是不是合礼数。

我恍惚了一阵才明白过来,干爹要趁着大年初一,给自荐上门的女婿兼嗣子举行入族归宗仪式,屋子里的人都是干爹本宗族上的长辈。干爹姓邓。我尴尬地和他们打过招呼,抬眼望去,就看到瑞儿姐正远远地站在一边,侧着脸,看都不看我一眼,神态很是冷峻。我怔了一怔,装着没事一般走上前去,招呼道:姐,新年好!瑞儿姐这才转过身来,一脸笑容,仿佛刚刚知道我来了似的,说:弟弟你来了啊?新年好!然后转身把我介绍给她旁边的年轻人:这是我弟弟,亲爷的儿子。又把年轻人介绍给我:这是你哥。

年轻人咧开嘴对我笑着,笑了好一阵,猛然想起什么,抖抖索索从裤袋里掏出烟来,递给我一支,没说话,继续咧开嘴笑着。眼前这位瑞儿姐的未婚夫,显得相当蠢笨猥琐。个子不高,一脸乌黑,鼻头向上翻着,露出两个煤窑口一般黑黢黢的鼻孔。身子倒是精干,看上去有一股蛮力。是长年累月在山里砍柴挑木炭练出来的吧?他和身材苗条丰满、皮肤白皙、穿着朴素得体、举止干净利索的瑞儿姐站在一块,怎么看怎么不般配。

仪式是在一种很庄严的气氛中进行的。我本不想参加。这个仪式对瑞儿姐来说,就是一辈子痛苦的加冕。将痛苦加之于别人,却显得冠冕堂皇,使别人的痛苦无处诉说,这是何等令人憎恶!可是,我无处可去,只好站在他们身后,冷冷地看着他们的把戏。

堂屋正中神龛下的方桌上,摆满了三牲果品。一个穿着青色对襟短袄的长者从凳上起身踱到神龛边,拿起桌上三根红色香烛,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一边将香烛点上,插在米升里,然后转身正对神龛,神态肃然长作三揖。礼毕转过身来,对着干爹唱道:“请父亲就位!”然后双眼盯着小伙子,清清喉咙,高声唱道:“请嗣子就位!”

干爹与即将成为他嗣子的年轻人走上前去,分别站在神龛的左右两边。

此时长者双手合十,凝视神龛,朗声唱道:

“列祖列宗在上,兹有本宗堂上邓氏某就继嗣事,备三牲果品,燃香烛于堂前,郑重禀报:托祖宗隆恩庇荫,我邓氏一脉香火旺盛,瓜瓞绵绵,至今数以千计。有某氏后生羡慕我府恩德,自愿脱离原族,融入邓氏血脉,以邓氏某嗣子之身份,归我宗族,入我谱牒。今择吉日禀告堂前,请列祖列宗自此之后,专为庇佑。谨此。”

长者说完,令年轻人就位神龛前,复又唱道:“嗣子拜见列祖列宗!”

年轻人仿佛没听明白,站着发呆。长者上前提醒他:快跪下,拜祖宗。这才反应过来,扑跪在地上,直直地磕了三个响头,站起身来看着长者傻笑。长者叮嘱:此后你就是邓氏子孙了。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家庭,关心后代。要口至心至,瑞儿的父母,就是你本宗父母。年轻人鸡啄米一般猛点头。长者又对干爹说:禀告了祖宗,他就是你亲儿子了,你要管教好他,不辱邓氏家风。过完春节,到村上打个证明,拿到镇上派出所,改成本宗姓氏。这样,才入得了邓家的谱牒。

干爹眯眯笑着连连点头。

这一天的干爹尤其年轻帅气。他穿着崭新的棉袄,胡子刮得精光,红光满面,眉角含笑,洪亮的笑声直冲屋瓦。仪式完毕,放完一挂千响鞭炮,干爹用隆重的家宴招待来宾。四个冷盘,八个大菜,两份汤,还有两盘蔬菜。大菜都用硕大的海碗盛着,虽无非是鸡鸭鱼肉,却是做法讲究,谓之三鲜大席。美食诱人,瓶装的常德大曲更是香气扑鼻。干爹坐在主位上,不停敬酒。嘴里连说:我邓某总算后继有人,人生也圆满了。劳烦各位长辈见证这一大事,多谢多谢!大家喝,大家喝,不醉不休。满桌族上长者顺势举杯恭维。干爹来者不拒,一饮而尽。不一会儿,就已红光满面。这一顿酒,在热烈的气氛烘托下,直喝到暮色苍茫,直喝得所有人酩酊大醉,才尽兴而散。

我匆匆扒了几口饭,就从餐桌上退了下来。我一心想着的,就是对瑞儿姐说几句安慰话。招了个郎,还以嗣子身份入本宗谱牒,干爹自然高兴得手舞足蹈。但是,干爹的高兴是用瑞儿姐的锥心之痛换来的,瑞儿姐的心里,也许正在滴血呢。谁都看得出来,瑞儿姐与这个男人太不般配了。不仅长相不般配,文化更不般配。瑞儿姐好歹初中毕了业,平时说话做事聪慧灵性,招人喜爱。而这个年轻人,几乎就是文盲!从上午进屋一直到吃饭,就没听见他说过完整的话。胆子大倒是真的,胆子不大,不敢上门毛遂自荐。可胆子大加上头脑简单,就是一个蠢汉莽汉!

我得好好安慰瑞儿姐。我知道任何安慰都是苍白的,既无法改变瑞儿姐抑郁的心情,更无法改变瑞儿姐极不般配的婚姻。但是,我要让瑞儿姐知道,我,她的弟弟,一直在用我内心的痛楚,体验着她内心的痛楚。

然而,从走进干爹屋里一直到傍晚回家,都没有找到机会与瑞儿姐说几句话。她未来的男人像牛皮糖一样粘着她,瑞儿姐走到哪他跟到哪,用一脸谄媚的贱笑讨好着瑞儿姐。当我面对着瑞儿姐和她身边的这个年轻人,我只能用最虚伪的话恭贺他们永结同心。这虚伪的话自己都觉得像冬天里的白雾,缥缈得不可捉摸。瑞儿姐则一直不吭声,眼神直直地看着我,秀气白净的脸就如严霜的日子里水塘上结着的浮冰,平静得见不到一点喜怒哀乐。

瑞儿姐不到十八岁,就给干爹添了个孙子。

这位为干爹承担着延续香火重任的男孩一出生,就如同石马江河里响了一个炸雷,两岸十数个村庄都被搅动得骚动不安。按照父母的转述,得知瑞儿姐生下的是个男孩,干爹立即跑到代销店,将所有的鞭炮搬了出来,“噼噼啪啪”炸了大半天,然后扛上一大筐煮熟的红鸡蛋,挨家挨户给整个族上的人家报喜。鞭炮炸过后的硝烟伴随着干爹添了孙子的消息,在村庄有点青草气息的空气中弥漫,四处传开。三天后,干爹又给孙儿做了一个规模盛大的三朝酒。做三朝酒的那一天,天刚蒙蒙亮,干爹就放了两万响鞭炮和十多箱烟花。在寂静的清晨,鞭炮炸响的声音沿着石马江河的河岸迅速膨胀,河岸两边十几座村庄都被空气撕裂的巨大回响炸醒。在半空中绽放的烟花,更把乡村清澈的天空濡染成一幅彩色图画,让无数村民披衣起床驻足仰望。干爹请来了所有的亲朋戚友,请来了本村邓氏家族所有的长辈。酒席的丰盛自不必说。酒席吃罢,又安排乡亲们看戏。干爹早就请来了乡村大戏班子和电影队,在村部空旷的地坪里摆开了阵势。白天欣赏大戏班子的演员咿咿呀呀唱大戏,晚上看电影。大戏演了三天,电影放了三晚。在那几天里,乡村单调的寂静被干爹喜添孙子的消息打破,石马江河两岸的村庄,全都笼罩在一片骚动喧哗的氛围中,乡亲们只要聚在一起,都在谈论着干爹给孙子做三朝酒时的奢华气势。

干爹从此扬眉吐气。瑞儿姐还在月子里的时候,干爹每天起床,就抱着孙子在房子里转悠,孙子哭了,孙子笑了,孙子吐奶了,都惹得干爹哈哈大笑,无尽的蜜汁在干爹的笑声中流淌。孙子满月后,干爹稍有空闲,便抱着孙子昂首挺胸地在村里转悠。见到任何一个人,先是笑眯眯地打招呼,然后按照孙子称呼那人的辈分,对着怀中的孙子“啵啵”两声,朗声说:“孙儿,喊爷爷!”“孙儿,喊奶奶!”“叫伯伯!”“叫哥哥!”脸上的笑容,比石马江河水泛起的涟漪还要舒展。然后当着对方,述说着孙子点点滴滴的细节,一切能够形容孩子的美好形容词,从干爹嘴巴里灿若莲花一般吐出来。而干爹每一个诉说的对象,都会随着干爹的语意,恭维着将干爹怀中的婴儿好好夸赞一番。

所有人都在说,干爹添了这个孙子,怕是喜癫了。

听了父母的转述,我并不特别惊讶。干爹生命的最高目标,就是为了这个男孩!当年他自己倘若还能生,会一直生到拥有一个儿子。自己不能生了,就通过几年的绵密布局,用瑞儿姐做工具延揽一个嗣子,添个男丁为自己延续香火。他坚信这是合理的。不仅是他,整个乡村都坚信干爹的做法合乎乡村的传统伦理。至于瑞儿姐是否拥有爱情的甜蜜,拥有夫妻生活的幸福,根本不会考虑。就犹如大多数父母,关注着子女的婚姻,却几乎不关注子女的爱情。

而我,关注的是瑞儿姐的爱情体验。我已经长大,能够感觉到瑞儿姐少女时代心中属意的对象是谁,这种感觉从开始的朦胧进而越来越清晰。我知道自己辜负了瑞儿姐的情意。自我懂事开始,我就单纯地把她当姐姐看待,从没想过要娶她。何况自考上大学,无论是世俗的眼光还是幻想中的爱情,我都不会将农村姑娘作为恋爱的对象。而瑞儿姐,面对着大学生与村姑的巨大鸿沟,也知道我与她之间并无可能,只能把她对我的感情控制在姐弟的刻度上。

然而,我却很少能见到瑞儿姐。自从上了大学,我去干爹家的次数明显少了,每年正月初一给干爹拜个年,吃餐饭就回来。而一年一次的拜年,几乎都在听干爹神采飞扬地倾诉着自己的喜悦与快乐,单独与瑞儿姐相处的时间几乎没有。作为招郎的女儿,正月初一瑞儿姐都会替干爹接待上门拜年的族侄晚辈。我去给干爹拜年,瑞儿姐依然会甜笑着招呼我一声:弟弟你来啦!其余时间就在为招待拜年客忙碌,或者为照看小孩忙碌。我只能看着瑞儿姐忙碌的身影晃来晃去,只能在与瑞儿姐四目相对时互相报以一丝礼貌的笑容。我想在瑞儿姐脸上搜寻到忧郁的神色,但是,不知道是瑞儿姐在我面前掩饰,还是被过年的欢乐气氛感染,我始终没有捕捉到。

日子不紧不慢地被村前的石马江河卷走,少年的情怀逐渐冲刷成淡淡的记忆。大学毕业后,俗务缠身,恋爱,结婚,工作上的琐事,每一件都让人烦恼不安,回家的次数愈见其少,回家的时间愈见其短,除了看望父母,其他亲戚很少走动,去干爹家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偶尔去一次,也是来去匆匆,塞几块钱,饭都不吃扯脚就走。在日子抽丝一般流淌的过程中,瑞儿姐又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在离老屋很远的地方建了新房,开了一家乡村超市。干爹老两口还住在老屋里。我去看望干爹的时候,基本就在老屋坐坐,极少能见到在超市忙碌的瑞儿姐。当年热气腾腾的姐弟情怀,被时间的流水冲淘,仿佛变得淡若游丝。

我只能断断续续从父母口中,得知瑞儿姐生活的一鳞半爪。在两位老人眼里,瑞儿姐的生活仿佛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那个男人虽然蠢笨,做事却无比勤快,家里从里到外一应粗活,都由他一人大包大揽。田野里的庄稼,每一年都是丰收的景象。瑞儿姐依然继续做她的代销员,后来做成了乡村超市,经销的商品进货送货也由男人包揽。瑞儿姐一年四季不下田,不晒太阳,不用干多少体力活,一直都是年轻的模样。而且,男人的脾气特别好,不管瑞儿姐怎么嫌弃他,怎样凶他骂他,都不急不恼,一脸贱笑由着瑞儿姐。等瑞儿姐脾气发完了,就端着热饭热菜到瑞儿姐面前讨好。久而久之,慢慢地倒弄得瑞儿姐没了脾气。

静下心来一想,这是瑞儿姐的宿命,也是她最好的归宿。爱情住在长江头,现实处于长江尾,终日思君,然而若要与君得见,就必须翻越千山万水。从干爹决定用瑞儿姐招郎延嗣那天开始,瑞儿姐此生就注定不能和爱情生活在一起。绵延了千年的男娶女嫁婚姻传统,决定了瑞儿姐心仪的小伙子不可能入赘为婿。在世俗的观念与爱情的理想面前,几乎任何男人都会被世俗打败。左宗棠迫于兄弟阋墙不得已成为官宦人家赘婿,发达后被他引为人生最大耻辱就是最好例证。愿意入赘为婿者,则几乎不可能为瑞儿姐心仪。那几乎都是走投无路的人。要么没文化,要么没长相,要么没家业,要么全都是。他们入赘为婿,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自己找一条活路,甘心情愿成为别人家延续香火的工具。

瑞儿姐最大的憋屈,就是不该生为一个女儿身,更不该成为干爹用以招郎延嗣的女儿。

然而从世俗的眼光来衡量,干爹对瑞儿姐的人生布局,却给瑞儿姐铺就了相对容易走的生活之路。人生多磨难,普通人都会被摔打得遍体鳞伤。尤其是当年出生于乡村的姑娘,她们如水泥电杆一样,被浇注在乡村空旷贫穷荒凉的山野里,嫁人、生子,蝼蚁一般在烈日与暴雨下锈蚀自己青春的容颜,锈蚀自己浪漫的心灵,再美好的爱情幻想,也必定被生活的风雨摧残成齑粉。与她们相比,瑞儿姐是幸运的。为了招郎,干爹为她获得了一个代销员的职业。这让她的生活之路少了日晒雨淋而走得相对幸福快乐。尽管后来代销店没有了,但她凭代销员的经历,熟悉了商品的流通渠道,自然而然成了后来兴起的超市经营者。更幸运的是,和她结婚的那个男人虽然丑陋蠢笨,头脑简单,令瑞儿姐十分抵触,但是心地善良,做事勤快,对干爹、对瑞儿姐一直心怀感恩。在乡村叙事中,瑞儿姐婚后的日子滋润得令人羡慕。

岁月淘掉了瑞儿姐的梦想,却让瑞儿姐得到了生活的安逸。也许,这就是平常人的日子吧。平常人的日子,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坏。

我与瑞儿姐再一次单独相处,是在今年的春节期间。

几十年的奔波之后,近几年不再像以前那般俗务缠身,回家的日子渐渐多了起来,与亲人的走动也多了起来,这其中就包括从容地去看望干爹干妈。快九十岁的干爹已经苍老如一截树干,思维却依旧敏捷。每次见到他,都要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地细说着生活的美好,然后告诉我,他已经选好了地,作为自己百年后的长眠之所。他正在做的一件事,就是趁现在身体还健旺,给自己及干妈立好碑。碑文要劳驾我给他们撰好。

瑞儿姐就是为了立碑的事专门来找我的。

年近六十的瑞儿姐尽管不复当年青春靓丽的容颜,丰腴的体态却在无声地透露着生活的安逸。她坐在我家客厅沙发的一头,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眼神极为空洞悠远。她很长时间没说话,眼泪却委屈地从眼角溢了出来。

瑞儿姐哭诉道,干爹告诉她,干爹干妈的墓碑上,立碑人的落款,她的身份竟然是媳妇!她就是想不明白,她从娘肚子里掉下来,就一直生活在这个家里,从小喊爷喊娘,长大了结婚,也没离开这个家,没有订婚的彩礼,没有出嫁的风光,没有婆家,没有出嫁后娘家的往来。她做姑娘时,是父母的女儿,她结婚成了家,还是跟在父母身边,是他们的女儿。通地方的人都晓得,她是他们的女儿,不是他们的媳妇。几十年了,从来也没有做媳妇的意识。可为什么到了他们的墓碑上,她的身份突然成了媳妇,她男人倒成了儿子!

她说,她想不通,爷娘为什么对自己的女儿这么无情!几十年下来,给他们传承香火,服侍他们几十年,生生地把自己从亲生女儿熬成了媳妇!墓碑是留给后人看的,以后她老了,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后人看到墓碑上她的媳妇身份,谁会知道她一出生就是坟墓里躺着的这两个老人的女儿呢?

何况,她作为媳妇,又来自何方呢?她一辈子都不像其他出嫁的女儿一样能体验到娘家的温情,将来在本宗谱牒里,她更是一个没有娘家的媳妇!如此,她就成了一株来历不明的浮萍!

瑞儿姐声音哽咽,泪眼婆娑,双肩剧烈地抖动着。

看着伤心到绝望的瑞儿姐,我好几次张开嘴巴,却欲言又止。

这是一个悖论。

瑞儿姐的男人既然过继给了干爹做嗣子,以儿子的身份入族谱,从名分上说,就是干爹的儿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赘婿。他的妻子,理所应当是干爹的儿媳。然而,干爹的这个嗣子是招郎招来的,从招郎的角度来说,瑞儿姐的身份肯定是女儿。可是,如果干爹干妈墓碑上镌刻的,男方的身份是儿子,瑞儿姐的身份是女儿,又犯了伦常大忌。干爹想来想去,最后还是从儿子的角度来考虑,瑞儿姐在他们墓碑上呈现的身份只能为媳妇。

平心而论,干爹干妈也只能这么处理了。要将历史掩盖一些什么,必然以牺牲真实为代价。

我将这个意思字斟句酌地告诉了瑞儿姐。然后安慰她,我们老了,也就将这些烦恼事带走了,后人们也没有兴趣去翻这些陈年旧事,就像我们只知道沿着前辈们遗留下来的习俗与观念前行,却无从知道他们所经历的喜怒哀乐一样,就让时间把我们所经历的一切全部掩盖吧。我们所经历的痛苦与诸多的纠缠不清,是人类本身想法太多造成的。生活本来简单,只是因袭的想法与观念太多,才生出了许多无中生有的烦恼事!但是,我们干吗要被这些烦恼折磨呢?

瑞儿姐听我这么一说,停止了哭泣,眼神直直地看着我,在一段短时间的寂静之后,内心仿佛被掏空一般,木然说道:

“我这一辈子,从一开始就被自己的生身父母丢弃了!”

然后号啕大哭。撕心裂肺的哭声随着风在石马江河两岸的田野与山冈回旋,经久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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