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进展与述评

2022-11-18 18:53池泽新彭柳林赵隽劼张敏芳
江西农业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合格监测

池泽新,彭柳林*,赵隽劼,张敏芳

(1.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江西 南昌 330200;2.江西农业大学,江西 南昌 330045)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最有活力、最具创新能力的示范经营主体,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力军,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以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遴选出来的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因为受到政策的惠顾,其绩效备受关注,成为对其进行运行监测的重要因素。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历次运行监测在认定大多数企业为监测合格的同时,每次都认定了部分企业为监测不合格。透过历年运行监测的结果,决定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因素是什么,引发了学者们的深入探究。本文针对农业龙头企业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进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作了简要评述。

1 引言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的结果引起了学术界对决定和影响农业龙头企业绩效因素的高度关注[1]。我国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每2~3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监测合格的企业继续保留资格享受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信贷优惠等政策支持,监测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同时增补达标企业。农业农村部2013年2月发布的第5次监测结果显示,834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合格,60家不合格;2014年9月发布的第6次监测结果显示,1191家合格,56家不合格;2016、2018年分别进行的第7次、第8次监测结果显示,合格的分别为1131、1095家,均有部分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9次监测结果显示,1120家合格,123家不合格。将历次运行监测结果按照时间序列梳理排列出来,结果发现有的企业连续多次监测合格,而有的企业合格次数很少甚至连1次合格都没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机制提倡“优胜劣汰”,运行监测的结果体现了这一原则。为什么有的企业连续监测合格,而有的企业在合格名单中“朝不保夕”甚至“榜上无名”,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决定和影响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因素是什么?连续多次监测合格和合格次数很少,甚至无合格记录的企业现象背后是否存在规律性东西?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有利于揭示影响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决定性因素,为优化我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提供参考。

2 考察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需要着重反映“龙头”含义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界定,农业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因此,农业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具有“双重性”特征,即除具有一般工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典型特征外,还必须承担“龙头行为”职责,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主要包括企业竞争绩效、企业潜力绩效、带动农户绩效和社会绩效4个维度[4]。带动农户绩效即龙头行为绩效,是指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耗费一定劳动,在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对所构成的产业化经营组织这一整体和内部各个环节实施组织、引导、带动等行为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主要表现在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数量或者增长速度、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建设、带动农业产业产加销环节紧密结合、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使用、带动农民组织化建设、带动农民收入提高等方面[5-6]。

依据2018年最新修订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指标可以分为“合格性绩效”和“禁止性行为”2个部分。其中,“合格性绩效”是必须达到的要求,包括2个方面:一是一般经营性绩效指标,例如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和产销率等。二是反映“龙头行为”职责的绩效指标,例如: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的比例;企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企业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比例等。“禁止性行为”主要有: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上市违规操作、坑农害农以及应报送材料出现舞弊等。这些情况一经发生并查实,所涉企业将被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显然,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了考察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指标体系,并且反映了“龙头”含义。

3 影响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因素研究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发展变化取决于内因,同时也受到外部条件的影响。因此,分析揭示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可以从企业内部因素、外部因素以及内外交叉因素等3个角度进行。

3.1 企业内部因素

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弱质性和多功能性特征,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导性、在经营领域上的涉农性、在经营成果上的低效益性,决定了农业龙头企业必须受到政府的扶持[7]。在此基础上,学者们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揭示了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内部影响因素。

3.1.1 资本结构和股权结构 吴笛嘉等[8]研究认为,相对合理的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流动负债比率、长期负债率、有息负债率、产权比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前十大股东持股比率)有利于企业绩效(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现金流能力)的稳步提升。段然[9]基于公司治理角度的研究认为,股权结构变量是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王敏[10]以2014~2016年农业上市公司为例,研究发现农业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影响,且呈负相关关系;农业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影响,且呈正相关关系。

3.1.2 纵向一体化和多元化非农经营战略 蒋旭霞[11]研究发现,纵向一体化与畜牧龙头企业的绩效呈U型关系,纵向一体化水平较高的畜牧龙头企业在寡占市场可获得垄断利润。王敏[10]研究认为,纵向一体化战略对企业的绩效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同时,纵向一体化战略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而在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绩效之间均不具有中介效应。刘克春等[12]研究认为,实施多元化非农经营战略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出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且追求适度的经营规模是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多元化非农经营战略取得良好绩效的一个边界条件。

3.1.3 领导风格和高管团队人力资本 刘镜等[13]以农业上市公司为例,探究了差异化战略、高管团队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认为高管团队人力资本的广度并没有显著影响差异化战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而高管团队人力资本深度对差异化战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反向调节作用。黄惠盈[14]研究发现,领导风格会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影响,其中变革型领导通过履行客户责任和慈善责任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变革型领导和交易型领导分别通过履行员工责任和履行慈善责任可以提高社会绩效;变革型领导和交易型领导分别通过履行环保责任和员工责任能够提高环境绩效。贾伟等[15]利用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对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作用具有异质性;两职合并使得西部地区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上升了19.17%,其中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绩效分别上升了15.03%和47.07%;而两职合并对于东部地区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产生了负向作用,其中使得其他企业的绩效下降了31.62%。

3.1.4 要素投入和经营导向 贾伟等[15]的研究显示: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对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贡献较大,订单量和合同带动农户数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起到正向作用。姚冠新等[16]基于2014年盐城市百家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的年报表数据研究发现,资产规模、研发投入和劳动力密度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绩效有显著性正向影响,技改投入和带动农户能力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不显著。陈启杰等[17]以泛长三角地区农业龙头企业为例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导向和政策导向与企业绩效都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市场导向程度高的企业长期绩效较好,政策导向程度高的企业短期绩效较好,具备双重导向的企业长短期绩效均较好。

3.2 企业外部因素

3.2.1 政策支持因素 王昌[18]研究发现,所得税优惠对龙头上市公司的盈利有显著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其发展能力并无明显效应。曹靖等[19]研究认为,财政支出收入增强了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力,不仅增加了龙头企业当期的利润,而且对其未来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崔宝玉等[20]基于482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据的研究发现,财税扶持对企业的综合绩效和财务绩效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胡亚敏等[21]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补贴率和样本企业的经营效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而在所得税优惠率和样本企业的经营效率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崔海云等[22]分析了政府政策在农业龙头企业开放式创新与其绩效关系之间的调节作用,发现不同的政策在不同的创新模式下追求不同的绩效目标时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政策效果。

3.2.2 环境状况因素 田昕加等[23]实证研究了农业龙头企业外部治理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发现产品市场竞争状况与公司绩效呈显著负相关。邹彩芬[24]研究认为,农业上市公司的运行环境影响了公司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也导致了企业经营绩效不佳、背离农业现象严重等问题。崔海云等[25]研究发现,情感承诺在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与其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关系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而计算性承诺则起负向调节作用。朱红根[26]研究指出,与制度环境差的农业龙头企业相比,制度环境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的绿色创业行为能更有效地提高企业绩效。谢金丽等[27]采用2017年农业龙头企业的财务数据开展研究,发现农产品电商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绩效起到积极作用。

3.2.3 企业内外交叉因素 李道和等[28]研究发现,贷款贴息、品牌扶持金额、雇佣农户数、与农户签订合同数、农民培训费用对全要素生产率、技术效率、技术进步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张明龙[29]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影响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目标实现程度的主要因子有:企业的市场绩效因子(涵盖企业的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年销售总额、自有特色产品销售总额和以合同订单形式带动农户数量4个观测指标)、企业的组织绩效因子(涵盖企业带动在册农户数量和连接合作社数量2个观测指标)、企业的核心增长因子(涵盖企业的主营业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主营业务增长率2个观测指标)、企业的就业贡献因子(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数量)。

4 简要述评

关于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总体上已经涉及企业的内部因素、企业的外部因素和企业内外交叉因素等3个方面,在研究的广度上已经比较全面了,在每一个具体方面也有深入研究的趋势。现有的研究已经获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启发。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发展变化取决于内因,同时受到外部条件的影响。内因,即绩效的内生机制;外因,即影响绩效的外部条件。这样,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无非就有内因和外因2个方面。因此,对影响和决定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内外因进行深入研究,并力求有所创新,是后续研究的总体思路。

在具体研究视角和方法上,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逻辑对于揭示影响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内因具有重要启发。在新结构经济学看来,一个企业绩效的大小在根本上取决于其是否具有自生能力。如果企业具有自生能力,那么以各种产出形式例如利润为指标的绩效将会最大化;反之,如果不具有自生能力,那么企业仅靠自身努力将无法生存,其绩效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企业的自生能力与企业经营绩效存在内在逻辑关系,企业的自生能力是企业经营绩效的基础和源泉,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内因。

同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理念决定了利益联结机制是影响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关键外部因素。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理念是“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农业是一个产业,农民是一类利益主体,龙头企业是一类组织载体,因此,要将这一政策理念落到实处,需要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建立必要的利益联结机制。

因此,顺着自生能力、利益联结机制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绩效之间的逻辑联系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是一种理论视角的创新,而且有可能更为准确地揭示农业龙头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对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绩效的产生、变化做出更深层次的解释,从而为政府完善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办法提供新的依据。显然,这是今后值得重视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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