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新观点新阐述

2022-11-21 03:48中央政策研究室社会研究局
政策瞭望 2022年9期
关键词:江山共同富裕总书记

中央政策研究室社会研究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秉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执政理念,坚守“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情怀,把“让人民生活幸福”作为“国之大者”,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新观点、新概括、新阐述。

一、新观点

1.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总书记2019年5月31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总书记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总书记2018年12月31日在发表2019年新年贺词时指出,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总书记2019年5月31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总书记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

3.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总书记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总书记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

4.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总书记在给2018年12月10日举办的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总书记2019年8月21日在甘肃考察时指出,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总书记2020年5月22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总书记2021年4月25日在广西考察时指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总书记2021年5月13日在河南南阳考察时指出,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历史。总书记2021年12月31日在发表2022年新年贺词时指出,大国之大,也有大国之重。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5.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总书记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

6.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总书记2020年9月18日在湖南考察时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总书记2021年7月23日在西藏考察时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总书记2018年1月5日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总书记2018年11月6日在上海考察时指出,老百姓心里有杆秤。总书记2019年6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要由群众来评价、由实践来检验。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总书记2019年8月21日在甘肃考察时指出,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

8.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总书记2019年3月22日在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指出,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总书记2021年3月1日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年轻干部无论是立身处世还是从政干事,首先要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总书记2021年6月29日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指出,“七一勋章”获得者以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情怀。

二、新概括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展望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总书记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上,围绕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阶段目标、主要原则、总体思路、关键举措等进行了系统论述。总书记2021年12月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把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摆在5个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之首,作了进一步的深刻论述。他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促进共同富裕,要把握好以下原则: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一是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二是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三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五是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六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三、新阐述

1.历史是人民书写的。总书记2017年10月25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总书记2018年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

2.以百姓心为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总书记2019年5月22日在江西考察时指出,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

3.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总书记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总书记2020年11月12日在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

(原载于《学习与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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