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社会形态思想再探
——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社会经济形态演进论述的分析

2022-11-21 14:13钟明华
现代哲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序言恩格斯资本主义

钟明华 于 颖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是马克思阐发唯物史观的关键文本,其中,社会形态思想是至关重要的理论支点。一直以来,学界在分析《序言》中社会形态内容时均以一段经典论述作为文本依据:“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2页。基于对该论述的不同理解,学界展开了“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的争论。通过梳理论辩的主要内容,结合对经典著作中社会形态内容的系统分析,笔者认为,对《序言》相关论述作“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阐释均有悖于马克思的原初语意。本文立足《序言》相关论述,剖析对此作“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理解存在的谬误之处及其产生原因。在此基础上,试图阐明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真实意蕴和完整内涵。

一、对社会历史分期“三形态说”的重析

根据马克思著作年谱,马克思于1857-1858年写就《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并在其中明确阐发了“三形态说”的重要观点。有学者认为,《序言》是对《手稿》的总结性阐释,二者的社会形态思想具有一致性。因此,对《序言》中有关社会形态的论述也应作三种社会形态的理解,将它作“五形态说”解读显然违背了马克思的原意。具体而言,其论点有三:第一,在《手稿》的写作安排中,马克思将亚细亚的、古代的和封建的 (日耳曼的)生产方式均置于“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中,可见他强调的是三者的共性,即三者均属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第二,亚细亚的、古代的和封建的 (日耳曼的)生产方式之间存在由不同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导致的所有制的差异,但三者并不是依次更替的关系;第三,“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分别从逻辑上代表着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向资本主义经济形态演进的四个阶段”,其中,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生产方式是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2)参见段忠桥:《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一个主要依据的质疑——重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一段著名论述》,《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因此,《序言》相关论述应当理解为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共产主义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也就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三大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其中人的生存状态的发展也恰好符合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自由个性的演变逻辑。显然,上述观点在理论上进行了三重转换:首先是将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转换为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将日耳曼的生产方式外延扩大为封建的生产方式;其次是将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合并转换为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消三者的特殊性和演进关系;再者是将社会经济形态转换为社会形态,忽视二者的差别及由此导致的转换过程的复杂性和转换结果的多样性。下面我们来对《序言》的“三形态说”阐释进行具体辨析。

从《手稿》中“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的内容和结构来看,马克思按照公社制生产关系的局限性——公社所有制解体——资本主义关系的原始形成的分析逻辑,论述了旧生产方式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在具体分析中,马克思确实将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古代的所有制形式、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视为公社制的三种形式。但这并不表示马克思只强调三者的共性,进而认为可将它们共同视为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手稿》导言中,他明确指出:“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为有了统一(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而忘记本质的差别。”(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页。因此,以《手稿》行文布局作为三种公社制形式均属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文本依据,缺乏理论上的说服力。事实上,马克思既然将三种公社所有制内容逐一论述,正表明他对其差异性的重视。在公社的三种所有制形式中,共同性表现为“土地财产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经济的目的是生产使用价值,是在个人对公社(个人构成公社的基础)的一定关系中把个人再生产出来”(4)同上,第134页。。一方面,这种共同性决定了公社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存在的“本质的差别”;另一方面,在抽象出这种“一般规定性”之后,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之间仍存有“本质的差别”。正是三者的这种“本质的差别”决定了它们是独立的生产方式,因而不能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以概之。

就公社制的生产方式而言,它“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的一定的能动关系,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方式(这种劳动方式总是表现为家庭劳动,常常是表现为公社劳动)”(5)同上,第146页。。在亚细亚的“公共所有制”形式中,共同体是劳动客观条件的最高所有者和支配者,个人劳动及劳动产品直接属于共同体所有,个人仅是凭借其共同体成员身份享有占有权,因此个人实质上就是奴隶。手工业和农业统一构成生产的主要内容,人们为实现共同利益或从事共同劳动、或使其劳动过程具有“共同性”。古代所有制中共同劳动的必要性有所削弱,公社“进入全新的劳动条件并使个人的能力得到更大的发展”(6)同上,第127页。。在古代公社中,手工业与农业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国家所有同私人所有相并列的双重形式”(7)同上,第135页。使生产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个人为维持自身生存的进行的家庭生产,另一方面是为实现共同利益进行的生产协作。在这种生产方式中,个人与他人首先是独立的生产主体,在交换劳动产品基础上形成了普遍交往。个人成为私有者,享有对小块土地的所有权,但公社仍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因此,在自由劳动之外,公社成员仍需为保障公社利益参与战争等活动。为扩大土地等生产资料占有权所进行的共同体战争发展出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结合形成了奴隶制生产方式。在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中,私有制的内容更为发展。个人、家庭不再是共同体的附属品,而是成为其自由土地所有者身份决定的个人所有者,“公社所有制仅仅表现为个人所有制的补充。”(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135页。个人与共同体的联系逐渐松散,公社表现为联合统一的“独立有机体”。在日常状态下,个人、家庭作为所有者独立劳动、自给自足,“每一单个家庭就是一个经济整体,它本身单独地构成一个独立的生产中心”(9)同上,第132页。。但这一时期仍存在其它共同体争夺土地的外在威胁,奴隶制仍有其生长的根基。同时,这一时期也发展出了农奴制的生产方式,它逐步战胜奴隶制生产方式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

在论述共同体存续条件时,马克思指出:“占有的实际过程越是保持不变,那么,旧的所有制形式,从而共同体本身,也就越是稳固。”(10)同上,第145页。在这一前提下,亚细亚形式最为稳定和长久。由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自给自足的属性,促使共同体之间维持长期和平状态。战争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战争催生的奴隶制也就缺乏生长土壤。但亚细亚生产方式本身的辩证法、生产力的发展等因素,使得共同体必然走向瓦解。至于古代共同体,其得以维系的条件在于:“组成共同体的那些自由而自给自足的农民之间保持平等,以及作为他们的财产继续存在的条件的本人劳动”(11)同上,第128页,是对共同体存在前提和公社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但是,这种再生产不会止步不前,人们为维持旧共同体进行的生产本身就促使旧共同体的解体;而且,奴隶制的发展打破了既有的生产关系,古代公社存在基础逐步崩溃。而在日耳曼形式那里,“出现了单个的人可能丧失自己的财产的条件,也就是丧失使他既成为平等公民即共同体成员,又成为所有者的那种双重关系”(12)同上,第145页。。这种关系是什么呢?正是奴隶制和农奴制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指出:“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次生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6页。日耳曼公社作为农村公社的典型形式,它必然带有原生社会形态和次生社会形态的双重特征。在公有制内容上,公有地、公共财产仍是日耳曼公社生存的客观条件。与此同时,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为个人财产的形成提供了自然前提,也为奴隶制和农奴制的产生准备了必要基础。奴隶制和农奴制一经产生,就开始瓦解原始共同体形式的存在基础,并成为新共同体的生产方式的核心内容。

那么,《手稿》中日耳曼所有制形式中的农奴制能否直接转换为《序言》中的封建生产方式呢?笔者认为,这中间缺少了一个关键环节,即行会同业公会制度的生成。这一点在《手稿》中也可得到证实。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关系的原始形成”中阐释了三个前提:第一种形式是对土地及其衍生物所有权的解体,第二种形式是对工具所有权的解体,第三种形式是对生活资料所有权的解体。其中,土地所有制关系的解体即公社制关系的解体是第一个历史阶段,这一时期,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解体并衍生奴隶制和农奴制的生产关系。第三种形式“是以土地财产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的这样一些成员的关系,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财产,但还没有达到第二种财产形式”(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152-153页。,“这种形式实质上是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公式”(15)同上,第152页。。至于“第二种财产形式”的工具所有权,指的是手工业摆脱对农业和土地的附属关系、在城市中获得独立的发展。与此相应,生产关系则是以师傅制、帮工劳动为主要形式的行会关系。因此,马克思在总结时阐明,“农奴制关系的解体”“行会关系的解体”“不同形式的保护关系的解体”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形成供应了除劳动外一无所有的自由工人。城市行会制度与农奴制共同构成公社制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节点,即封建生产方式。

至于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的关系问题,三者在逻辑上呈依次演进状态。此处的演变并非时空意义上的渐次取代,而是指所有制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主要存在以下依据:其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析指出,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分工和所有制的产生,致使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反之,城乡关系是考察共同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尽管在公社制的三种形式中,土地财产都是生产的无机自然条件,农业、农村是生产劳动的主要内容和关键场所,但三者的城乡关系仍发生了重要改变。从亚细亚公社的城乡无差别统一,到古代公社以农村为基础的城市发展,再到日耳曼公社城乡对立,乃至现代社会的“乡村城市化”,明确可见城乡分离的历史过程以及城市逐步崛起为经济中心。而引起这一变化的深层因素,正是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二,从人的生存状态来看,“人只是在历史过程中才孤立化的。人最初表现为类存在物,部落体,群居动物”(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147页。。就此而言,人与他人、共同体的关系是判断社会发展水平的依据。在亚细亚公社中,个人对共同体的依附、个人与他人的共同劳动和生产协作,均体现了这一时期个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对自身的再生产,个体只是“共同体的一个肢体”,“单个的人只表现为偶然因素”(17)同上,第133页。。古代公社形成了家庭耕作的独立劳动形式,个体突破对公社的完全依赖关系获得相对独立性。纯粹公社成员向土地私有者身份的转换使得其拥有部分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并与他人进行交换活动。日耳曼公社中人的独立性水平更加提高,独立主体的相互关系是公社得以存在的基础。个人作为所有者进行生产劳动,共同体是独立家庭的联盟。此外,货币地位的提升、财产关系的演变、手工业的发展均体现了公社三种所有制发展程度的逐渐提高。但是,公社所有制最终走向解体,雇佣劳动与资本的产生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

综上所述,《手稿》阐明了亚细亚的、奴隶制、农奴制、资产阶级所有制的依次更替。作为对《手稿》中所有制内容的抽象和发展,《序言》所论述的正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制生产方式、封建制生产方式和现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依次演进,加诸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由此形成了社会历史中五种生产方式演变的完整脉络。因此,将《序言》相关论述理解为三种生产方式的演变、进而得出“三形态说”结论显然背离了文本事实。但是,将其解读为“五形态说”也有问题存在:其一,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原始生产方式存在区别。原始社会是马克思晚年阅读摩尔根《古代社会》等著作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概念,它是建立于共产制家户经济基础之上的氏族社会。在其初始阶段,人们为获取天然产物进行自然分工,“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78页。。而亚细亚社会已出现了“专制君主”、“专制政府的事业”,尽管还没有完成向奴隶社会的过渡,但它已是原始氏族社会的发展形式。且被亚细亚社会视为“生存方式的最初形式”的游牧,在原始氏族社会中已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产物。可见,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原始生产方式中一个较发达的、典型的经济形式,但不能完全等同于原始生产方式。其二,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现代资产阶级的和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的演进不相应地必然导致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

二、对社会历史发展“五形态说”的再思

对《序言》做“五形态说”理解者,实质上是将“经济的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两个概念等而视之,从而似乎顺理成章地得出“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作为经济基础必然产生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加诸马克思在别处论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因此得出社会发展经历的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的结论。事实上,在马克思的语境中,“经济的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并非简单等同关系。“社会形态”既不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缩写,其内在结构和运行机制也明显与“经济的社会形态”大相径庭。对此,必须回归马克思的原文表述以及文本语境中。

在《序言》手稿中,“经济的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对应的德文原文分别是“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和“Gesellschaftsformation”。(19)Karl Marx, Friderich Engels, Werke, Band 13, Berlin: Dietz Verlag, 1971, S.9.概念混淆的原因首先来自于“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翻译问题。在经典著作手稿中,“经济的社会形态”对应德文“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但目前学界存在“经济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经济形态”两种翻译的差别。在中央编译局翻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系列著作中,“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在第一版和最新版中表述为两种不同的翻译内容,《序言》中有关论述的译文亦发生相应改变。(20)参见刘召峰:《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社会形式——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核心概念考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同样发生翻译变动的是《资本论》的这句话:“Weniger als jeder andere kann mein Standpunkt, der die Entwicklung 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 als einen naturgeschichtlichen Prozeβ ɑuffɑβt……”(21)Karl Marx, Friderich Engels, Werke, Band 23, Berlin: Dietz Verlag, 1962, S.16.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972)译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页。。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3卷(2016)则整体进行了较大改动,将其表述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同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9页。;但在涉及“社会经济形态”的翻译问题时,编者在注脚中强调“此处的德文原文是‘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即‘经济的社会形态’(24)同上,第19页。”。有学者指出,“经济的社会形态”由主词“Gesellschaftsformation”(社会形态)和限定词“ökonomische”(经济的)构成,“所以把‘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译成‘社会经济形态’是对马克思的误解,有关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的一些争论也缘于此”(25)曾文婷:《近年来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研究述评》,《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事实上,就德语语法而言,将“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翻译成“经济的社会形态”抑或是“社会经济形态”都符合这一术语的语词结构(26)参见刘召峰:《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社会形式——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核心概念考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最新中译本正是依据德语构词逻辑将它直译为“经济的社会形态”。但在“经济的社会形态”中,“经济”与“社会形态”均可作为主语,因而极易造成歧义。一方面,若以“经济”为主语,“经济的社会形态”则意为经济的社会形式,那么其德文亦可表述为“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另一方面,若以“社会形态”为主语,“经济的”作为修饰词,那么“经济的社会形态”则意在强调社会形态的经济属性。但若翻译为“社会经济形态”,其主语就由“社会形态”转换为“经济形态”。这种表述方式正与马克思下述表述相吻合:“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66页。其中,“经济形态”正是“社会经济形态”的简写。由此可见,无论是从该短语的原文语境抑或是中文语法角度出发,将其译为“社会经济形态”显然更符合中文表达习惯,也更贴近马克思的原初语意。马克思在手稿中将“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社会经济形态)作为独立术语与“Gesellschaftsformation”(社会形态)相区分,从而在社会中抽象出生产方式作为分析对象,论述社会历史运动的内在机制与外在形式的相互关系及发展规律。

那么,如何理解“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的内涵及相互关系呢?先看马克思的原文表述。通观马克思的著作,“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集中出现在《序言》《资本论》中。在《序言》中,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其中,马克思在运用“社会经济形态”(29)为与前文观点保持一致,笔者在此处以“社会经济形态”代之。下文类似情况亦作同样处理。时,明确指出其对象是“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但在论及“社会形态”时,他不仅阐明其包含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要素,且在后文直言“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社会形态”。社会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除生产方式外,制度、组织机构、意识形态等均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同样的表述存在于《资本论》的两段话。马克思在分析经济的“三位一体的公式”时指出:①“资本,土地,劳动!但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2页。②“资本-利息;土地所有权,土地私有权,而且是现代的、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土地私有权-地租;雇佣劳动-工资。这样,各种收入源泉之间的联系尽在这个形式之中。像资本一样,雇佣劳动和土地所有权也是历史规定的社会形式;一个是劳动的社会形式,另一个是被垄断的土地的社会形式。而且二者都是与资本相适应的,属于同一个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形式。”(31)同上,第923页。在①中,马克思阐明了资本的历史性和暂时性特征。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产生源于货币财富的功能转换,即货币财富由原先以生产使用价值为主要目的转向以交换价值为目标。这一过程必然伴随雇佣劳动的出现和交换市场的发展,货币财富在其中抛弃单纯“物”的形态,而以资本的面貌出现。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表现为一种存在于特定“历史社会形态”(einer bestimmten historischen Gesellschaftsformation)(32)参见刘召峰:《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社会形式——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核心概念考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中的“生产关系”。而这种“历史社会形态”,在马克思看来,正是封建社会形态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但“社会经济形态”则不然。紧接第②句话,马克思继续写道:“在这个公式中第一件引人注目的事情是:在资本旁边,在一个生产要素的属于一定生产方式、属于社会生产过程一定历史形态的这个形式旁边,在一个与一定社会形式结合在一起、并且表现在这个社会形式上的生产要素旁边,一方面直接排上土地,另一方面直接排上劳动,即直接排上现实劳动过程的两个要素,而这二者在这种物质形式上,是一切生产方式共同具有的,是每一个生产过程的物质要素,而与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无关。”(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4页。这里,马克思阐明了土地和劳动是“一切生产方式共同具有”的生产要素。但资本并非如此,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属于一定生产方式”。正是在这种生产方式内,土地和劳动也被赋予不同于旧生产方式的特殊价值。由此可知,马克思在②中所说的雇佣劳动、土地所有权、资本三者“属于同一个经济的社会形态”,这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此可见,“社会经济形态”特指某一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而“社会形态”的对象则是包含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社会有机体,其外延明显大于“社会经济形态”。

如此一来,又产生了一个问题:按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逻辑,生产方式、社会经济形态应当是社会形态的根基。将此观点引申至分析社会历史运动,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与社会形态的演进应当是同向而行的。列宁(34)[俄]列宁:《论国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38页。和斯大林(35)《斯大林文集(1934-1952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22页。正是作此理解,由此确定了前苏联教科书体系中“五形态说”的基本内容(36)《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37页。,对我国思想界产生了极大影响。。事实上,这种理解存在偏颇之处,其根本问题在于错置了理论主体。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与社会形态的更替遵循两种不同的运动逻辑,具有不同的运动规律。在“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37)《马恩斯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页。这一论述中,马克思明确将主语限定为“社会经济形态”,强调其演进的决定性和必然性。人类社会发展史也是生产力的发展史,人们逐渐提升自己的劳动技能和生产能力,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一过程同时伴随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方式的演变,质言之,新生产方式取代旧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必然的、普遍的规律。但社会形态的运动并非完全如此。在社会形态诸要素中,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这导致社会形态的演进呈现出特殊性和复杂性。具体来讲,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其一,上层建筑并不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在特殊情况下,它对社会形态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38)《马恩斯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回溯社会历史,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和新中国的成立均是这一思想的现实演绎。但这并不否定生产方式的根本决定地位,社会形态的长期稳定最终仍要以相应生产方式作为根本条件。其二,同一旧社会形态解体后并不必然产生相同的新社会形态。由于种种原因,建立于旧社会废墟上的新社会形态具有多样性。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通过对古代罗马历史运动的分析论证了这一观点:古代罗马在其发展进程中形成了资本主义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即大货币资本和除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自由人,但在它的旧生产方式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生产方式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奴隶制的”(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66页。。这种奴隶制在《资本论》中得到进一步说明。:“使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存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370页。这就是封建制度。(41)这里的“奴隶制度”指的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存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指一般意义上的奴隶制度;“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则是指封建制度。恩格斯曾对这一观点作出论述,他认为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5页。)由此,马克思阐明了旧生产方式的性质对新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而对于罗马在具备西欧资本主义起源条件的情况下却迈入封建社会形态,马克思指出:“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66页。问题在于,导致新社会形态多样性的“历史环境”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除了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之外,还包括生产关系及建立于其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由于旧社会内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牢固程度不同,致使其解体的速度及发展方向相去甚远。以中国和印度为例,英国商人资本的入侵在两国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抵抗。但在中国,由于“没有直接政治权力的帮助。因农业和手工制造业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在这里对大工业产品进行了最顽强的抵抗”(4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372页。,封建生产方式的解体尤为缓慢。当然,最终中印两国的生产方式都经历了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逐步过渡。但在社会形态上,中国与印度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并未占据排他的至高地位,中国并未形成完全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印度社会在封建生产方式解体之后,则直接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质言之,中印两国在生产方式演变上遵循了“自然史的过程”的规律,但在社会形态演进上则并未完全按照“五形态说”进行依次更替。

以此为基础,就不难理解长期存在的关于“跨越论”问题的争论。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晚年对其社会形态思想进行了重要修正:马克思将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明确限定于西欧各国,但“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进入社会主义”的俄国及其他东方落后国家显然不在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之内。由此,“五形态说”本身就不具有普适性,更遑论“跨越论”的成立了。(44)参见孟庆仁:《“跨越”论驳议》,《理论学刊》1999年第3期。反对者则主张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前后一致性,并以“社会形态发展次序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原理批驳“修正说”和“矛盾说”。(45)参见孙来斌:《跨越”论驳议之驳议——与孟庆仁先生商榷》,《理论学刊》2000年第5期。笔者认为,这种争论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辨析“跨越论”是对社会形态思想的修正抑或是深化,而是“跨越论”所指认的对象问题。在阐释“跨越论”原理时,马克思阐发的是俄国农村公社不经历“资本主义制度”而占有“资本主义生产使人类丰富起来的那些成果”的可能性。这种“资本主义制度”是建立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相应上层建筑,进而引申为生产方式与上层建筑相统一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换言之,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并非必须经历的社会发展阶段。但生产方式则遵循其自然发展规律。马克思指出,在现实环境中,公社因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而面临瓦解的风险。这种危机除了乡村高利贷者对农民的压迫、公社内部的利益冲突之外,还有“侵入公社的‘资本家’、商人等等以及土地‘所有者’的狡诈的剥削”(4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81页。。同时,统治者“消灭公有制,创造一个由比较富裕的少数农民组成的农村中等阶级,并把大多数农民干脆都变为无产者”(47)同上,第579页。,通过创新剥削形式来扩大压榨力度。如此种种使得公社本身的私有制因素发展迅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在俄国已经萌芽和发展,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形成构建了基础。那么,如何避免这种向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演变的趋势转化为现实?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必须通过俄国革命。革命的目的不仅在于保存农村公社的经济中的公有制因素,而且还可以使“那些刚刚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而仍然保全了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的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的残余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风尚作为强大的手段,来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并避免我们在西欧开辟道路时所不得不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4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59页。。这里,马克思将“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人民风尚”与“资本主义生产”相区别,既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俄国发展的客观事实,又强调“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人民风尚”作为旧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不仅是阻滞资本主义上层建筑成熟发展、进而阻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完全形成的重要手段,而且为新社会形态中上层建筑的形成提供先天优势。因此,“跨越论”的实质是跨越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而非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至于“社会形态发展次序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其深层问题也是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及其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新释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将《序言》相关论述作“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阐释均存在对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误读。但在《序言》中,马克思勾勒出社会经济形态演变的几个阶段,其中每一时期均蕴含丰富的社会内容。它既表明了社会形态演进的基础和发展方向,又隐含一定社会中人的发展状态内容,从而为完全意义上的“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奠定了基础。总的来说,《序言》不仅内蕴丰富的社会形态思想,也揭示出分析社会形态的基本原则,因而具有重要的价值。

其一,《序言》阐明了社会历史运动的本质内容。在分析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马克思抽象出社会经济形态这一决定性因素,从而确立了社会历史运动的基本范畴和根本依据。在剥离层层外在形式之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新生产方式的产生和旧生产方式的灭亡。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将全部人类历史划分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诸阶段。而此前的社会学和历史哲学理论,无论是孔德将人类理性的发展视为社会进化的主要动力(49)[法]孔德:《实证哲学教程》,转引自邱觉心:《早期实证主义哲学概观》,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7页。,抑或是康德将人类历史看作道德史(50)[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70-71页。,始终囿于唯心史观之中因而难以把握社会历史的实质内容和运动过程。就此而言,《序言》破除了过往对社会历史的纯粹精神视域的分析,在社会经济形态的基础上构筑起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大厦。

其二,《序言》指出了社会形态运动的基本方向。尽管社会形态的演进与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变并非完全一致,但社会经济形态仍是分析社会形态的理论基点。在论述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脉络之后,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其与资产阶级生产力之间的矛盾酝酿着摧毁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巨大动力。至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52)同上,第592页。,进而迈入“真正的历史”阶段。共产主义经济形态是原始经济形态的否定之否定,是生产资料劳动者个人所有基础上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经济形式。过往“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彻底终结,人类社会消灭了剥削和压迫的根源,进入更高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之中。

其三,《序言》提供了分析社会形态的方法论依据。一般认为,生产方式是社会形态的基础,因而理解社会形态的性质和运动必然以生产方式作为根本条件。社会形态演进是社会有机体系统变革的结果。《序言》论述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社会形态的两个重要维度,从而一方面打破了社会形态诊断的“唯生产方式论”,另一方面,破除了社会形态演变的“经济决定论”和“直线论”。此外,《序言》阐明了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的统一和差别,这就要求在分析二者及其关系时必须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社会经济形态运动本身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特殊性,这也导致社会形态演变充满复杂性。马克思强调,在分析社会经济形态运动的多样性时,必须“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5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66-467页。,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超越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关键所在。

猜你喜欢
序言恩格斯资本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青年时代诗歌创作再评价
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是垄断资本主义的最新发展,是新型帝国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阐释
序言
“含能材料及其装置的老化、失效和寿命问题”专题序言
德国多种活动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
三月序言
论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母亲永远只有一个
逆全球化:资本主义最新动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