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云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22-11-21 21:43课题组
创造 2022年2期
关键词:政商云南省民营企业

课题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总量上,从2015年的6389.7亿元到2020年的11411.3亿元,增加了5021.6亿元。但与全国相比,云南省民营经济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亟待加速发展。2020年,云南省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为46.5%,比2015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远低于经济总量与云南省差不多的江西、重庆、贵州的60.1%、59.4%和57.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政商关系不优、营商环境不佳是制约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难题之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云南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云南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不敢亲”“不愿亲”“不会亲”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在解放思想、深刻把握中央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还有差距。对“两个毫不动摇”“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都是自己人”的理解还没有入脑入心。不同程度存在“恐私”“惧私”“躲私”“怕私”,错误认为民营企业家是“围猎者”,没有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个别领导干部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从抵制“亲而不清”的歪风邪气,到“清而不亲”的作壁上观。企业家没有感受到是“自己人”,发展的信心普遍不足。

第二,民营企业被差异化和选择性对待。民营企业在司法、招标、投资、要素供给、政策支持等方面寻求的“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诉求“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隐性壁垒较为普遍。比如,有企业反映,创文创卫首先考虑拆除的是民营企业,水电气要素紧张首先考虑断供的是民营企业,政府采购及项目投资首先考虑排除的是民营企业等。

第三,惠企政策“干货”不足、企业获得感不强。云南省历来重视制定支持民营经济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但企业普遍反映,政策多而杂,难以对每项政策都熟悉和准确把握,政策文件“干货”不足,很多政策更像是“慰问信”,政府出台政策的“付出感”与企业享受政策的“获得感”不对等。

第四,企业参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主动性不强。多数民营企业客体意识强烈,不愿主动亲近政府,对自身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消极对待,被动等待政府来亲近。同时,大部分民营企业家缺乏融入和参与国家战略的主动性和敏锐性,在参与惠企政策制定、信息获取渠道、政策分析研究方面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有较大差距,滇商精神发挥不突出。

第五,“放管服”未充分考虑基层承接能力,惠企政策含金量大打折扣。部分下放的许可或办事权限具有责任重、风险高、程序烦琐、办事频率高的属性,由于基层缺乏相应的财力、人力支持,严格执行支企惠企政策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少数基层部门缺乏担当精神,一些已经明确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还要通过层层请示才予落实,让民营企业既耗时又费力。

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建议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有利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政治生态。一是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坚持竞争中性原则,最大化用市场手段,最小化用行政手段,不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开小灶”搞特殊,对民营企业发展做到“扶”大于“管”,“推”大于“压”,“宽”大于“监”,“疏”大于“治”。二是建立完善政商联系沟通、落实容错免责、评价监督三项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如何加强政商沟通、如何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如何对基层进行监督推动等关键问题,形成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紧密衔接、环环紧扣、彼此互动的完整闭环。三是完善细化清单制度。针对负面清单“不行”“不准”等禁止性行为规范较多,正面清单“允许”“可以”等引导性行为规范较少的情况,应突出“清单制度”的可执行性,依据不同层级不同部门职能定位,结合不同性质企业服务需求实情,将“清单制度”个性化和具体化。四是研究编制反映政商关系的“亲清指数”。试点创设“亲清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切实增强各地各部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压力与动力,推动解决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等问题。

第二,坚持需求导向,构建有利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政策生态。一是按照“简单实用”原则,政策制定实行清单化管理。可参考山东等地做法,每年出台一个政策清单,明确保留政策、终止政策、新增政策条款,使政策简单明了。可参考上海等地行政执法部门做法,研究制定“轻微违法免责清单”,对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和新模式,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残疾人员等群体,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监管,向市场释放温情和善意。二是精准施策,提高政策制定的含金量。针对企业用工成本、税费负担、融资难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政策链条,有针对性地回应企业家政策关切。健全完善政策出台前后向企业家征求意见和政策反馈评估机制,全面提升政策的透明度与知晓率。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放管服”规则。建议“上级部门”下放相关权限前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对基层与上级部门的责任作出合理划分,对下放权限的时间表、路线图、统一进度以及责任划分、“上级部门”的后续培训、指导、督查义务等予以明确,确保下放权限落实到位。四是强化政策落地,提高政策的可持续性。开展政策落地效果督促检查,采取自上而下的专项督查手段和自下而上的倒逼机制,认真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化解政策执行中的“堰塞湖”“肠梗阻”。建议抓紧落实涉企政策统一汇总发布申报机制及“免申请即享”等制度,恢复企业反响较好的“服务券”发放及“两个十万微型企业培育”等政策,保持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等政策的连续性。

第三,坚持发展导向,构建有利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人才生态。一是大力弘扬“滇商”精神。在历史文化进程中,滇商利用地理特殊性,开辟了从云南到南亚、东南亚,连接黄河、恒河两大文明发祥地的蜀身毒道、茶马古道,形成了“敢为天下先”的“滇商”精神。建议加强对云南省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在弘扬“滇商”精神中凝聚发展正能量。二是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努力使民营企业经营者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和帮助。三是强化对民营企业引才聚才的政策支撑力度。采取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方式,大力培养民营企业急需的紧缺技师、高级技师。积极为企业和科研院所、机构、团队牵线搭桥,加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及国有性质孵化器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解决民营企业人才与发展难题。

第四,坚持创新导向,构建有利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文化生态。一是深化“亲”“清”价值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价值取向,深化领导干部“亲”“清”责任意识,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监管约束机制,筑牢纪律的“防火墙”。引导民营企业家坚持“臂距原则”,专注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让官商关系相敬如宾、不勾肩搭背。二是建立“容缺容错”长效机制。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资等领域,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厘清宽容失误的适用事项、适用条件,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鼓劲撑腰,消除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在行政审批上,探索建立容缺审批、承诺制等。在政府产业发展基金运作上,强化基金合规运作和风险监管防范,畅通资金退出渠道,培育产业发展“耐心”资本。三是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树立“信用是新的生产要素”的理念,破除“新官不理旧账”“后任不守前诺”等问题,大力弘扬契约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重合同守信用的标杆。以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为引领,着力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四是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打造具有品牌效应的“亲”“清”数字平台,筑垒“亲”的数字高地。发挥“数字云南”优势,实现政企交流从“上门收集”到“在线呼应”,政务服务从“坐店等客”到“互动平等”,政策制定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政策兑现从“层层拨付”到“瞬间兑付”,政策效果从“绩效后评”到“实时可测”。

课题组成员:

韩 斌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情和资政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

李鹏飞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情和资政研究院副教授、博士

王忠华 云南省工商联经济处副处长

官秀娟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情和资政研究院讲师

执笔人: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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