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初论

2022-11-22 14:28龚天平吴定昆
伦理学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伦理资本道德

龚天平,吴定昆

当代社会是一个深受资本逻辑影响的社会,资本逻辑不仅通行于市场,而且大有溢出市场,向政治、文化包括伦理道德领域渗透之势。这就让人们不可避免地会思考资本与伦理到底是什么关系。一般来说,人们大都认为,资本与伦理是对立、冲突的,这种对立、冲突导致资本给伦理带来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基于此一认识人们对资本进行猛烈抨击。但是,当人们批判资本对伦理的负面影响时,又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资本对伦理的正面影响。其实,资本对伦理道德也有积极影响,即资本与伦理是具有统一性的一面的。当人们只看到资本与伦理对立的一面时,伦理当然无法对资本加以规约和范导;而当人们能够看到资本与伦理统一的一面时,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就具有了可能。有学者为了揭示这种可能性,试图建构一种资本伦理学,国外的如德国的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撰写的《资本主义的伦理学》,国内的如余达淮撰写的《资本伦理学》。我们赞同此举。在我们看来,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是可能的。那么,这种可能性到底何在?当下中国又应如何促使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

一、资本是否具有超经济性

资本显然一直是作为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而存在的。但是,当要讨论资本是否能够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时,我们就需要结合但不拘泥于经济学视点,先讨论资本是否具有超经济性的维度。如果资本具有这一维度,那么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就有了可能。而讨论资本的超经济性维度又需要我们联系经济学史中关于资本的看法的演变历程。虽然资本这一概念出现的确切年代已无法考证,但在经济学史上,它早已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标准。17 世纪中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就已经开始使用资本概念。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对资本的态度还是较为一致的,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都认为资本纯粹是一种物质的东西,是劳动过程的要素。然而也必须肯定的是,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并没就此而止,他们也倾向于将资本视为一种生产关系,甚至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发现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存在剥削关系。当然,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囿于其资产阶级立场,在面对这样的剥削关系时会不可避免地采取美化态度。在他们看来,虽然利润经由工人的劳动创造而进入了资本家的口袋,但这样的分配是互利的,这样就使得他们无法也不愿认识到工人们所创造的价值与其所获得的价值并不匹配,无法发现工人们所付出的劳动有一大部分其实是无酬的。

现代西方经济学对资本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为资本的剥削本质寻找道德理由,试图使资本正义化。新古典主义特别是洛桑学派,为了回避这一矛盾,采用了摈弃伦理的态度。他们将伦理从资本和经济行为中排除,通过数理的公平、效率和唯利益论来推广经济行为和资本逐利行为,诚然,洛桑学派已经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中被淘汰,但他们表达出了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思想的本质特征——效率至上,而在这种价值旨趣裹挟下的资本也不可避免地继承了这一特质,体现出一种“多就是好,大就是美”的迅速增殖态势。在这样的经济关系下,西方学者试图将道德量化、货币化,甚至对产权上处于弱势的一方还要进行道德谴责,认为“是由于这些人没有遵守规则、自身懒惰等原因”“造成了贫穷”[1](47)。实证经济学则更是无视所有规范和伦理道德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在实证经济学看来,效率可以通约公平正义的价值,甚至凌驾于公平正义之上,因而伦理是要给资本“让道”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以资产阶级利益为诉求的资本支配道德,压倒伦理,在社会环境的变迁下这种支配或许更加隐形,资产阶级虽高举人权、自由等概念树伦理大旗,但却不会彻底否定资本本身,这个结论可以从最近的美国动视暴雪性侵事件上得到印证。2021 年7 月,暴雪娱乐的员工通过美国加州公平就业与住房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向法院对动视暴雪(Activision Blizzard)提起诉讼,诉讼内容包括职场性骚扰、歧视女性员工、晋升困难等问题[2]。根据诉讼内容来看,基本可以归类为职场霸凌,即管理层对于底层员工非常普遍化的霸凌。显然,这种霸凌并非只是针对个人的特殊案例,其得以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与权力的滥用,但是,诉讼者却将一切原因归结为企业内部的“兄弟会”文化,从而只是要求公司增加内部监管等。显然,资本主义社会或资产阶级世界的人们依旧是有伦理诉求的,这些伦理诉求承载着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也促使资本剥削向一种更加“温和”且“效率”的态势转型,例如福利经济学的尝试。但他们的伦理诉求并不会威胁到资本,更不会超越资本,充其量只是对资本的修修补补。资本主义的资本仍然还只是经济学的资本,伦理学并没有进入其考量范围。

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资本概念截然不同。马克思认为资本具有物的属性和关系属性这样双重维度。从物的属性这一维度来看,资本是以物为载体,表现为物质形态;从关系属性这一维度来看,资本又脱离“物”的形态,抽象化为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考察抽象生产与具体生产(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关系时,着重考察了人类社会的作为生产活动承载者的主体与主体间的伦理关系。显然,与西方经济学家对资本作为流通媒介和物的双重表象的思考相较,马克思的思考更进一步,他不再局限于象征经济关系的流通,而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确立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互通关系。在传统的经济学框架中,人格化的资本或市场的参与者都是充分理性的,他们的动机都是纯粹的经济动机,盈利是其最终目的,是完全客观的。这样似乎就无法对资本本身做出道德评价或者善恶评判,也无法对资本主义以及资本主义经济体制进行道德批判。但马克思从来没有“忘记”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经济秩序进行道德批判,因为他以资本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为立足点,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和伦理两个方面都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的资本就跨越了经济学,进入了经济伦理学的领域。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就对资本主义的道德问题定义道:“资本主义的道德性的问题……不是:‘资本主义是道德的吗?’而是:‘在人的天性和资源短缺的条件下,资本主义是一种合乎人的尊严的、好的经济制度吗?’”[3](4)撇开对象对一项制度本身下达道德判断是无意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的伦理关系进行批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或者说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人。在这里,资本就不仅仅是经济学的资本,对资本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认识,能够帮助无产阶级“辩证地扬弃资本,摆脱资本的统摄力量”[1](287)。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伦理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对资本的理解的差异,提醒我们不能形而上学地理解资本概念。时至今日,国内外一部分学者开始了资本研究论域从传统资本向无形资本的转向,在这种转向的过程中,对于资本是否应当被作为一种资源来表述,人们颇有争议。王小锡认为:“资本就是由投资累积而得到的未来创造财富能力的具体体现。因此,资本体现了财富创造能力,这就构成了现代社会中资本的基本内涵和本质属性。”[4](1)我们在讨论资本时,也必须从资本的现代性出发。“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把资本看做永恒的和自然的(而不是历史的)生产形式,然后又竭力为资本辩护,把资本生成的条件说成是资本现在实现的条件,也就是说,把资本家还是作为非资本家——因为他还只是正在变为资本家——用来进行占有的要素,说成是资本家已经作为资本家用来进行占有的条件。这些辩护的企图证明他们用心不良,并证明他们没有能力把资本作为资本所采用的占有方式同资本的社会自身所宣扬的所有权的一般规律调和起来。”[5](109)在这样的视点之下,资本就不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附属产物,也不是必须依靠经济学所焕发生命力的范畴。诚然,资本最终可能会落脚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这种作用是可以表现在非物质性与非经济性的基础之上的,资本的外延在今天的研究中突破了经济关系的桎梏,具备了超经济的性质。

二、资本的二重性即经济性与伦理性

资本的经济性质是毋庸置疑的,但前文已表明,资本又是具有超经济性的,这种超经济性又可称伦理性。因此,资本是经济性与伦理性即二重性的统一体。资本的二重性可以通过资本的运作机制和经济人假设的内部矛盾两个方面来看待。

1.从资本的运作机制看资本的二重性

学界对于资本具有伦理性一向不乏持否定态度的意见。持此论者中,有些人认为资本无所谓善恶,在价值评价中处于中立;有些人认为我们根本不能对资本做出道德评价,资本是非道德的。这两种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秉持工具理性态度,将资本视作生产手段,在他们看来,道德始终是属人而不属物的,我们又怎么能针对一把铁锹、一柄砍刀做出道德评价呢?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在资本作为工具时对其做出道德评价。对于这些看法,我们不太认同。在我们看来,资本本身是具有二重性的,即前文所讲的物的属性和关系属性。资本作为物和生产手段可以不具有伦理属性,但作为社会关系则一定具有伦理属性,这种伦理属性需要在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或者说资本运作中才能发现。

首先要明确的是,资本运作的最终目标是不断实现自身的增殖,增殖既为资本运作的结果又为资本运作的条件。从微观层面而言,正如商品流通需要一个监护人,资本运作也离不开人的帮助。在资本占据绝对支配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人被二分化为资本家与劳动者或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作为人格化的资本,资本家与雇佣工人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基本社会关系。这种剥削显然构成了明确的伤害关系,毫无疑问地将资本恶的伦理性质暴露出来。马克思对这种资本本能性质的剥削评价道:“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6](871)但剥削并不是资本运作中的全部,当资本家的对面端坐着另一位资本家时,他们的关系就转化为较和谐的合作与竞争。正是因为要竞争,创新精神被人重视;正是因为要合作,契约精神被人尊崇。这种关系,也推动了伦理的发展,表现出了资本善的伦理性质。

从中观层面而言,不管是剥削者还是被剥削者,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分子。资本家为了从劳动者手中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延长工作日或者加大工人的劳动强度,这种方式在当今时代效率太低,只有大力发展和提高生产力才是最佳选择。而生产力飞速发展的结果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繁荣、社会富裕。虽然工人作为被剥削者的地位依旧没有改变,但他们会收获较旧社会更多的机会。这一结果应该说是资本善的一面。然而,不论是剥削者还是被剥削者,实际上他们都没有自由,因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都为资本所控制,这样的控制也成为套在人类脖颈上的枷锁。资本控制的世界是指向明确的,未来也是限定好了的。失去了自由发展的能力,其实就限制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可能,这一点又是资本恶的伦理性质。在全球化世界市场的背景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不发达国家、非资本主义国家处于同一经济关系当中,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资本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会忽视自身的义务,而劳动者(不发达国家和非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权利受到压制,他们之间的经济交换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在现实国际关系中得到了反复验证。但这种不平等,在资本主义世界中被抹除了,资本用自由契约关系来描绘和美化自己的剥削行为,反而使得这样的经济行为达成了所谓的“资本正义”。中观层面的资本的善与恶是一体两面的,在剥削中发展,在发展中剥削。

再看宏观层面,资本的运作遇见了非人的对手——自然。在政治经济学视域中,资本之所以剥削劳动力,是因为劳动力是整个生产过程中最为廉价的一环。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对于劳动力的剥削效率已经很低,那么在生产资料环节做文章则作为实现增殖的手段而被资本家所考虑。既然资本在运作中遭遇了非人,那么这个层面是否就和伦理无关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千百年来人类之于自然处于弱势地位,自然界在人类看来好似拥有无穷力量,甚至成为人类原始信仰的对象,自然现象被偶像化甚至神化。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自然界对人类的震慑力、限制力不断下降,人化自然能力不断加强,人类有能力从自然界获取远超自己所需要的生产资料,这种资本对于自然的残酷掠夺在不短的时间内曾被美化为人类对于自然的“胜利”。虽然人类与自然的强弱地位得以调换,但人类依赖自然才能生存的本质并未被颠覆。由资本原始积累推动的长久且无节制的掠夺打破了自然平衡,终于引发了生态灾难,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种族存续。资本与自然的关系最终落脚到了人类本身,这依旧是一种属人的伦理关系,同时资本与自然的关系则难以用善恶范畴或正当与否去评价。资本与自然的关系越发尖锐,为了消弭矛盾,主张彻底驯化自然的以资本为中心的“人类中心主义”和主张彻底放弃人类主体性回归依存自然状态的“生态中心主义”应运而生,但显然这些极端主义思想扭曲了人与自然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本质。同时,不同意识形态所主张的保护自然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在资本主义看来,保护自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系资本再生产的条件;而在共产主义看来,保护自然的最终目的又回到了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总的来看,资本具有侵害性和毁灭性,但同时也具有伦理性和正当性,这就是资本的二重性。资本无善无恶的观点不可取,资本性恶论或者性善论也不可取。通过对资本运作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资本或善或恶,存在一体两面的情况。但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下,我们是无法得到这个结论的。卡尔·波兰尼曾指出,资产阶级道德自由观陷入困境,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支配商品交换的规律也在支配人类生活,这样的支配导致人类特别是劳动者道德自由的丧失[7](44)。资本主义社会关系限制了人们道德选择的空间,自然使得资本受道德影响无从谈说了。但实际上,资产阶级道德自由的陷落并非源于商品交换规律,而是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资本的超经济性、资本的伦理性质,都必须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才能得到合理讨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我们既要避免功利主义道德难题,也要避免道德虚无主义,尤其是在资本的支配下,伦理关系出现了货币化趋势,这是亟需我们警惕的发展倾向。余达淮说:“时至今日,马克思所批判的‘经济统治社会生活’、外在于个人的市场的经济力量支配整个社会存在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1](220)但即便如此,资本所本有的经济与伦理的双重属性是无法否认的。

2.从经济人假设的内部矛盾看资本的二重性

讨论资本的二重性不仅要结合资本运作的具体机制,也还要结合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赖以建立的逻辑起点——经济人假设。之所以要关联经济人假设,是因为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看待资本的视角的差异是非常大的,而造成如此之大的差异的原因可能就要追溯到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描述的经济人。虽然亚当·斯密本人既不倡导(或排斥)利己主义也不倡导(或排斥)利他主义,而是通过有条件地肯定利己(将利己纳入合宜性轨道)和利他(反对纯粹利他主义和禁欲主义),实现对两者对立的超越,从而把自利与利他统一起来[8](303-305)。但是,他在描述经济人时,又确实是把人类的“自利心”作为经济活动的出发点的。经济人在约翰·穆勒那里得到明确概括和界定,并真正被抽象为一种假设,到了帕累托那里,又被作为一种最优准则确立下来。而新古典经济学家们还推演出效用、偏好等一系列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基础概念与理论。新古典经济学家崇尚所谓“市场形而上学”,认为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来评判经济活动的道德性,获得足够的利益与成功即为道德,而破产失败即为非道德,也就是前文所提到的内在与外在的一致性。在这样的宏观视野下,市场就是道德,经济活动的主体无须考虑道德,只需要跟着市场走就行了。显然,经济人假设在此充当了资本把剥削正义化或者去伦理化的理论依据。然而,我们不能从“是”直接推出“应当”,获得成功和道德与否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一次经济活动的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可能存在区别,短期的成败与长期的成败可能不一致,那么据此对这一次经济活动的道德判断就是可疑的。现代主流经济学家的“去伦理化”努力也在将“利他偏好”予以内化的过程中遭遇与生物学家相同的问题,这就是著名社会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所表达的:“减少个人适应性的利他行为如何能够通过自然选择而得以进化?”[9](85)为此,行为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都对经济人这一假设作了改良和补充。

行为经济学家充分意识到了经济人假设的内部矛盾,认为经济人假设的核心——“理性”与“自利”——是存在局限性的。经济活动并非人类活动的全部,“自利心”这一内核完全无视了人的社会性,固然,斯密认为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经济人会从“自利”走向“利他”,但在社会性活动中,显然是存在以“利他”为起点的活动的。而“完全理性”这一内核似乎又将人的主观能动性无限放大,因为要想成为一个古典经济学家心目中的合格的经济人,首先必须做到对市场信息的完全把握,其次还需要屏蔽掉各种环境、自然因素的影响。自古希腊时代起,西方思想家们一直就很难摆脱对“完善”的追求,而古典经济学家对经济人的预设也就与“完人”十分贴合,在今天看来经济人甚至有些类似于机器人。行为经济学家针对这一矛盾,提出了有限经济人这一变形,赋予其“自利心”和“理性”有限性。

而宏观经济学的后凯恩斯主义者们则将希望寄托于心理学,他们把心理学研究得出的普适性结论套入市场规则之中,试图提高自己对于市场的解释和预测能力。马克思在解释商品流通时提道:“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寻找他的监护人,商品占有者……人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的所有者而存在。”[6](103-104)人作为商品的所有者而存在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但人的行为模式和心理模式在现代科学的发展之下是可以研究的。后凯恩斯主义者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商品流通所构成的市场背后的规律好似一只看不见的手,但实际上这只手在他们看来却有一只花里胡哨的手套:人。他们通过对心理学要素的研究来把握市场的未来变化。彼得·厄尔在谈及总需求问题时提道:“信心增强可以使得公众花钱突然变得十分慷慨,而在人们普遍持悲观态度时,消费支出就会停滞不前。”[10](71)后凯恩斯主义者这种试图将心理学与经济学杂糅在一起的举动与行为经济学实际上不谋而合,都是为了更正经济人假设中对于非理性因素之于经济活动影响的忽视。

部分西方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了将经济主体抽象为经济人后,虽然可以有效掩盖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矛盾,但其理论在实际应用中与对现实发展的预期不符。因此他们赋予经济人以有限性,并考虑非理性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影响,虽然这种修改并未对主流经济学做出颠覆性的改变,对资本的冲击也有待观察,但经济人与道德人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再那么泾渭分明,承认了非理性因素与有限自利,其实也就是承认了经济人的非经济性。亚当·斯密对道德人的论述是以利他性为核心构建的,包括了同情心、正义感等伦理学概念。前文提到了经济人将利他偏好进行内化实际上就是经济人在试图消灭道德人,而这个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最终还是失败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人内化利他偏好的进程提示了经济人与道德人具备一定的统一性。对经济人与道德人其实也不必并列看待,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人可以是道德人得以完善的基础,一如资本可以为伦理道德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条件;道德人则为经济人提供伦理保障,一如亚当·斯密所言,经济人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下走向利他,但这种行为必须建立在一个前提下,即要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证。当然,经济人与道德人都保有其排他的领域,正如我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对资本做出道德要求,在纯粹的经济关系当中,作为基本经济规律所支配的资本也的确有不受伦理管辖的应有领域。因此,讨论资本的二重属性的统一性,我们同样要回到实践活动中来。前文已经提到,伦理学的资本,必须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我们看待资本,应当把其还原为使资本成为资本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去考察资本的经济性质和伦理性质的碰撞。

对资本来说,其“生产经营活动实质上不是由商品使用价值的要求所控制的,而是由商品交换价值的要求所控制,商品使用价值的生产只不过是获得和增加商品交换价值的手段”[11](100),所以,资本的本性就是要尽一切可能,追逐最大化利润。在实践过程中,就算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但这些在资本的眼中代表的不过是风险,是否违反规则,取决于资本的“价值判断”。不过,资本虽然敢于触犯法律,却绝不敢轻易损害自己的信用。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商品流通是一种交换,交换的双方是契约关系,一旦签订契约,则代表双方对交易的认可。“若经济主体在行动上强走极端,便会得到相反的结果。为了避免这一后果,为了真正达到最大限度的盈利目的(指所谓双赢),经济主体之间就必须订立契约,从而相互限制自己的行为。”[12](175)契约一词,在成为资本家获取最大利益保障的同时,又成了应对道德责难的最好武器。但是,签订契约有一个伦理前提,就是信用。没有人会和低信用的人签订契约,也没有劳动者会和低信用的资本家建立雇佣关系。资本家之所以胆敢违反法律,是因为法律在他们看来终究只是风险,只要不被抓获受审就不成问题,但破坏信用则是堵死了资本的实践通道。反过来,如果资本家建立了良好的信用,通过股份制与信贷关系,就可以将信用内化为自己的原始资本。这样看来,作为伦理范畴的信用在资本的实践中,实际上同时具备了经济性质与伦理性质。资本追求利润,同时也追求市场。假设某资本在产业中达成了垄断的终极目标,但这一产业提供的服务只有很少的人需要,那么资本对其实现垄断则会使自身获取利益的效率增长幅度明显下降。因此,资本需要不断地对市场进行开拓,并且“把蛋糕做大”。现代资本面对开拓市场这一难题时,往往会采取代理策略,也就是“共享”。“共享”这一伦理范畴,在伦理领域内代表着利他,但在资本眼里,则代表着自利,因为当资本走向“共享”就意味着自身寻求“发展”,“发展”就意味着“增殖”,因此“共享”这一范畴也同时具备了经济性质与伦理性质。

但经济实践中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是有条件的,正如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动摇资本的剥削本质。就算通过“信用”或者“共享”对资本进行规制或者诱导,对与劳动者的契约的遵守并不意味着剥削力度的减弱,与其他资本的“共享”也不意味着将到手的利益拱手相让。我们当前社会正处于一个道德水平亟待提升的态势之中。资本的剥削,会使社会呈现出贫者越贫、富者越富态势,强化阶层壁垒。由于资本的推动,时间成为资本的加速工具,节省生产和流通时间的同时实际上也缩减了人们的自由时间,愈演愈烈的“996”、打工人讨论,就表达了劳动者对于劳动环境的不满。固然,资本的经济性质和伦理性质的统一是有条件的,但如果不对资本进行伦理规制,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就会全面盛行,而这又会导致人与人的关系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伦理也彻底为资本所支配,金钱成了全新的道德,资本成为“普照之光”。

我们的社会正在不断向新的更高层次的文明形态迈进,“共享”这一概念使得我们现代社会通过“共享”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共产”,这也是我们寻求资本的经济性与伦理性相统一如何可能的意义所在。文明的迈进是需要突破力量的积蓄的,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由于当今社会环境中资本的影响已经深入骨髓,想要单纯对资本进行拔除处理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如何在道德水平不至于下降到不可挽回的态势之前完成文明形态的进步、跃迁,从而摆脱资本的影响?这可能是我们对资本进行伦理研究的重要使命之一。

三、当下中国如何促使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

资本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创造超越封建社会的新社会形态、满足消费者需求等方面能够做出积极贡献。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充分肯定过的“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5](90)。但是,资本是有二重性的,因而人们又不能让资本无序扩张。那么,在新时代的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我们又该如何创造条件以促使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从而很好地发挥其文明作用呢?笔者认为,首先要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前文提到,不同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体系对资本的态度有所区别,同样资本与伦理的关系形态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也并不相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资本占据宰制性地位,伦理也是完全受资本宰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某种程度上是资本逻辑建构出来的。“美国梦”就是这样一种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的表达,它表明了只要在美国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就能获得“更好的生活”的价值理念,这其实是一种关于自由、平等的价值宣传。但这里的自由、平等是由资本创造的,因为这种“更好的生活”在“美国梦”的价值宣传中,表现为拥有巨额财产、实现事业上的成功以及享受物质生活的优越。以这种“更好的生活”为终点的自由、平等自然就表现为任何人都拥有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的道德理由,都拥有行使剥削行为的道德理由。既然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影响下,伦理是要为资本“让道”的,那么这种资本逻辑构建出来的社会伦理显然是可疑的,努力奋斗与美好生活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经由社会伦理所扭曲的关于剥削与利润关系的表达与社会不平等的现状产生了激烈冲突,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资本所构建出的关于交换过程的自由平等的进步意义。资本主义社会为资本所支配,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则拥有制约资本的前提条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伦理之于资本是保持自身独立性的,这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状貌。因此,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是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的前提。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实际上就是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现代化既是中国特色的也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其基本特征既不同于资本逻辑驱动下的资本主义现代化,也不同于过去那种彻底抛弃资本而完全靠计划运行的传统社会主义。这种现代化既不受制于资本也不否定资本,而是要驾驭资本,即既要激发资本的正面效应,也要尽量遏制或降低资本的负面效应,从而引导资本的运行服务于社会主义,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具体说来,首先,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平台,利用资本,从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国式现代化毕竟是一种现代化,而现代化就离不开市场经济,这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基本逻辑。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相较于自然经济时期,人具有了独立性,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受资本逻辑支配。因此,中国式现代化只有通过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利用资本、引导资本,从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其次,以社会主义的有为政府为主导来驾驭资本。驾驭资本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一切都大包大揽、全面干预,而是意味着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有为政府意味着政府要尊重市场规律,驾驭资本要坚持理性原则,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意味着政府不得随意干预微观领域的资本,而是在宏观领域对资本进行调控。同时,有为政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其人民性,在面对资本时能够拒腐防变。总之,中国式现代化是既充分激发资本积极效应,又通过有为政府驾驭资本;既发挥有为政府驾驭资本的作用,又确保有为政府的人民性的现代化。

第二,对资本进行合理限制,引导资本服务于我国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目标和美好生活诉求,从而促使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资本的天性是利润最大化,因而无论何种意识形态或是社会形态,也无论何种伦理,它们对资本的约束作用都是无法改变资本的剥削特性的。因为倘若没有了剥削特性,资本就无法占有剩余价值,从而无法获取利润,最终失去增殖特性,资本也就不再是资本了。而且资本的这种剥削本性也是有积极的道德价值的。它可以促使经济主体尽一切可能来推动科技快速发展并及时运用科技成果,以便提高效率,从而极大地增进社会财富;它可以通过“契约”来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促使人们相互尊重各自拥有的平等权利,尊重社会的公共规则,从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但是,资本在带来这些积极的道德价值的同时,也会造成极为严重的道德贫困,其野蛮生长可能会因其短期强烈的逐利性导致技术创新被遏制或扼杀;可能会为了获得超额收益形成垄断,而垄断过程中会损害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可能会通过对社会媒体和整个社会施加影响,逐渐改变大家对于垄断现象的态度;可能会导致成本高昂、资源滥用、环境污染,甚至生态危机。因此,对于资本进行合理限制就是必要的,而这种规范、约束,从另一个角度看,实际上也是在帮助资本进行发展。那么,到底怎样对资本进行合理限制呢?

首先,当今中国必须大力利用资本来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以便人民的共同富裕目标和美好生活诉求建立在强大的物质基础上。共同富裕目标和美好生活诉求无疑是一种伦理价值。马克思在对资本进行深刻、精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后,认为在未来利用资本又超越资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只有所有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道德生活都富裕的生活才是美好生活。因此,当人们对资本进行限制而且要使这种限制合理化时,就应该坚持这样的伦理原则,以保证资本的利润目标和伦理目标同时满足。其次,防止资本逻辑过度滥用、扩张无序。一个社会如果完全受资本逻辑辖制,那么共同富裕就是不可想象的。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所以,利用资本时必须对资本进行必要的限制,把资本逻辑牢牢控制在经济领域,让它在该存在的地方存在,在该发挥作用的地方发挥作用,其积极的道德价值才能有效彰显,其可能导致的道德贫困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此种状态下的资本就是在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

第三,在资本与人的关系上,要坚持资本为了人,而不是人为了资本的原则,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资本不仅可以增进社会财富,对于人,它也有积极的道德价值,它可以促进社会分工和协作的发展,从而不断发展人的多方面的需求,形成全面的能力,有力推动人的独立和发展;但是,促进人的发展只是资本附带的、次要的积极效应,资本的首要目标仍然是谋取剩余价值、超额利润,而且当人成为资本实现其首要目标的障碍时,资本会毫不留情地牺牲人,使人的独立和发展以人的异化为代价,人的真正本质被扭曲,自由个性的挥洒受到阻碍。所以,在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的过程中,恰当处理人与资本的关系,摆正两者的位置,是一个一刻也不能忽视的重要课题。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而不能以资本为本,不能以物为本;必须把人摆在首位,坚持资本为了人,即人驾驭资本,让资本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了资本,不是人受制于资本,以致人为资本所摆布。否则,一旦人为资本所驾驭、控制,那么人就会无尊严和道德可言,伦理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与必要。

总而言之,对于资本特别是资本的野蛮生长,我们一定要保持一种清醒、冷静的警惕。从资本的伦理属性来看,资本在善恶维度上二者兼具,并不是单纯的善或恶的化身。那么要想使资本接受伦理的规约和范导,发挥资本对伦理的积极作用,以便让伦理实现自身价值,就需要对资本的善进行发扬和保护,对资本的恶进行抑制和降低。虽然完全消灭资本在现代世界市场的背景之下是不现实的,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对资本的恶进行抑制是可以实现的。只要我们坚持关注对资本运行的伦理制约,减缓以至遏制道德水平下降趋势,通过践履社会主义伦理价值观来完成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超越,完善社会主义社会,最终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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