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成及其文化基因*

2022-11-23 05:41
关键词:共同体中华中华民族

孔 亭

(曲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意大利历史学家贝奈戴托·克罗齐认为,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所保存下来的有价值的思想,即“历史的灵性”,与当下的现实是割舍不断的,会以不同的方式融化或转化于当今现实之中并发挥作用。①参见〔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傅任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65页。基于这样的认识,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历史是将其过去与现在连接起来的桥梁,为国家和民族的进步发展提供历史资源。就中华民族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有源之水,根植于中华民族5 000多年文明历史的深厚土壤,传承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基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强大合力。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1]本文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中华民族历史叙事的主题,基于中华各民族共同书写历史、共创中华文化和追求“中国”认同的视角,探讨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共同形成中华民族,并结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程及文化因素。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各民族在历史演变进程中结成的有机统一体,当今是指中国56个民族构成的多元一体,“突出中华民族以共同体形式存在和发展的状态和实质”[2]。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在5 000多年文明历史演进中形成的,然而,学界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一词距今只有数十年的时间,党的十八大之后方才成为规范的学术概念和政治术语。

20世纪80年代,历史学者黎澍和周维衍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形成方式,认为主要有和平与战争两种形式。②参见周维衍《谈谈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要完成形式——兼与黎澎同志商榷》,《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3期,第107页。查询中国知网可知,2011年各类学术期刊共发表四篇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题目的论文。③四篇论文分别是罗福惠的《辛亥革命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的演进》、彭南生的《辛亥遗产: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新开端》、胡俊修的《建国以来的辛亥革命纪念——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为视角》和美朗宗贞的《康藏人民以商抗日与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以上文章仅仅把“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表述性名词使用,还没有将其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这样,“中华民族共同体”从偶尔提到的词语开始成为稳定的学术名词,但尚不具备概念层面的涵义。2014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①参见习近平《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5月30日,第1版。这是官方首次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行表述,引起学界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2014年9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②参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民族出版社,2015年,第51页。“中华民族共同体”一词被独立提出,开始进入政治话语和学术话语体系之中,并被学界赋予丰富的理论内涵和政治意义,从而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学术概念。近年来,学界和理论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同和建设等问题展开广泛地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加大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在学界和社会的认可度和使用频率。党的十九大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写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党章》中的政治地位,叠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民族理论认知的升华。至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社会各界普遍使用的词语和概念,作为推进民族团结、凝聚各族人民力量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成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演进中逐渐生成的,“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3]。在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进程中,历经先秦至明清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兄弟民族之间,通过相互学习交往、取长补短,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孕育、生成、发展,超越了王朝国家代际间的历史边界,具有多阶段和长时段连续的历时性特征。

(一)先秦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孕育

先秦文献及《史记》对中华民族起源的记述,可追溯到远古神话传说的“三皇五帝”。上古时期,黄帝、炎帝、九黎、三苗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部落或部族共同体已经形成,部族之间的经济社会交往和相互征伐,既扩大了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也加大了各部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夏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的各诸侯国或部族间战伐不止,强大部族兼并弱小部族,各部族共同体由分散趋向集中,逐渐形成人口和地域规模较大的族群共同体,③据《后汉书》记载,夏禹涂山之会,诸侯执玉帛者有万国;商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到周武王灭商建周之时,共有一千七百余国。春秋时期尚存一千二百个国家,至战国时期仅存十余个诸侯国。参见范晔《后汉书·志第十九·郡国一》,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3387页。即“诸夏”或华夏族。华夏族周边生活着许多民族或族群,如《尚书》《论语》中记载的淮夷、狁、蛮、荆、戎狄、南夷、氐、羌等族群,华夏族与这些族群接触与交往频繁。

商周王朝是华夏族为主体建立的多民族(族群)国家,以华夏族为核心的各民族之间的交往融合逐渐增强。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儒家经典《礼记》记载,西周时期,居于中原区域的华夏先民与周边的“五方之民”,虽然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不同,但形成共存共生关系,“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4]。中原地区以华夏族为主体建立的诸侯国,有着较为先进的农业文明和完善的礼乐制度,在生活地域、生产方式、语言习俗、服饰礼仪、政治制度等方面与周边“四夷”存有差异,华夏先贤以文化优越感自居产生“夷夏”观念。随着各民族间经济社会交往交流的扩大,以及中原各诸侯国与周边国家频繁交往,华夏民族与周边民族之间的融合进一步加强。例如,南方的楚国和北方的狄人部落不断进攻中原地区的诸侯国,“夷狄也亟病中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这句话大意是,夷人和狄人严重地危害中国,他们南北呼应,中国的命运像线一样维持着。这表明,“中国”不仅具有地理意义,也具有民族意义。通过经济社会交往、争霸中原等方式,南方的楚、吴、越接受了中原文化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春秋战国时期,华夷杂居已成为社会现实,居于华夏民族周边的“四夷”,通过移居中原地区接受华夏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或在自身生活地区主动接受中原文化,或通过经济交往、战争方式融入华夏群体。同时,也有华夏人因战乱、迁徙等原因融入到其他民族之列。这样,以华夏民族为主体,融合周边民族、族群形成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雏形。

(二)秦汉至唐宋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初步生成

秦汉王朝开创统一的政治格局,开启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政治上实行集权制和郡县制、经济上重视农业发展、社会上统一度量衡、文化上统一文字、思想上独尊儒术(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等措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创造制度化条件。

西汉时期,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不断扩展,“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大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5]。表现在西汉王朝开发岭南、征服西南诸夷、北征匈奴至大漠、张骞掘通西域等方面,加强了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兄弟民族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紧密联系。“在中国历史上,历经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政治军事缠斗,相互关系处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分有合状态,这是古代社会族群间军事征服定势的一个反映。”[6]这是兄弟民族间的冲突,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方式之一。汉武帝时期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兴办学校传授儒家典籍中的经学,尊奉儒家文化杂以法家、道家及后来的佛家思想,奠定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厚底色。随着汉王朝国力强盛和名声远播,西汉之前的夏人、秦人等称谓逐渐被“汉人”“大汉”“汉族”所取代,①西晋后期,原居中国北方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后,“汉人”“汉族”成为比较稳定的族称。南北朝时期,“汉人”由他称逐渐变成自称。参见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课题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31页。此后汉民族的族称得以确立,汉民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中心,而后不断向周边辐射吸纳其他民族,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把周边族群或民族融入其中,或者与周边民族建立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从而形成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即“古之戎狄,今为中国”(《论衡·宣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政权更迭频繁,社会动乱、战争频发以及北方诸多民族内迁,间接促进了汉族与北方各民族的联结和融合,加快了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游牧民族接受中华礼仪文明的步伐。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促使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统治者,“在儒生士人所持文明礼仪的道德规训下,改变传统的游牧方式,践行华夏礼仪”[7],接受儒家思想的治国理念。如西晋末年建立汉赵政权的匈奴人刘渊,“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晋书·慕容廆载记》),以此证明其政权的合法性和正统地位,开创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并争夺正统地位的先例;其后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改革措施,冲击了汉族士大夫的夷夏观。南北朝时期,江南的汉族政权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都以中华文化继承者的正统地位自居,互斥对方为夷狄,暗含了各民族的“中国”认同,是少数民族主动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例证。隋唐时期,中国社会重新进入“大一统”局面,各民族交往融和步伐加大,唐代前期统治者和思想家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淡化华夷之别,唐太宗提出“华夷一家”“爱之如一”的民族观念,任用少数民族官员,体现出华夷共治天下的思想。他认为边远地区的“夷狄”与中原地区的汉人并无差别,所别在于统治者是否有仁德,“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不免为仇敌”[8]。两宋王朝先后与北方的辽国、西夏、金国、蒙古国等少数民族政权冲突与对峙,面临北方的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强邻环伺的局面,中原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冲突不断,传统儒家“以夏变夷”的思想行不通了,宋代士大夫重提“夷夏大防”以捍卫华夏文化,北宋思想家石介的文章《中国论》为代表。石介从文化上强调北宋政权的正统性,把宋代治下的疆域自诩为天下之“中国”,“居天下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9]。宋代士大夫重视正统观念,以儒家道德作为区分政权正统性的依据,以正统说取代大一统观念。契丹人建立的辽朝统治者自称炎黄子孙,“他们从不自外于中华,而是中华民族的一员”[10]。两宋时期,宋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正统之争和“华夷之辨”的突显,是我国多民族国家分裂时期的特点,也是封建王朝宣扬政权合法性的必然现象。秦汉至唐宋时期,中华各民族分化、交融、组合交替上演,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重要阶段。

(三)元明清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生成

元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趋势愈加明显,王朝统治者在民族观上既存在民族歧视的现象,也存在对各民族认同的事实,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空前扩大,大一统思想的发展促成中华民族整体观念的形成。元朝是我国历史上首个由少数民族(蒙古族)建立的全国性统一政权,元王朝实行“民族等级制”,汉族及南方少数民族受到不平等对待。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元朝统治者以中原正统王朝自居,少有论及“华夷之辨”,反映出元朝统治者不辨“夷夏”的中华民族整体观。元朝在民族文化上采用多元文化政策,实行行省制度、土司制度、政权中将领官员多民族化等政策或制度,疆域领土扩大(包括西藏在内)统一,便利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客观上促进了各民族大融合。明王朝的兴建和灭亡都与少数民族有关,所以,有明一代汉族士大夫的“夷夏之别”观念有所发展,强调以汉族为中心的思想,但明朝统治者提出“华夷一家”观念,突破了夷夏对立的传统夷夏观。明太祖朱元璋虽以“驱除胡虏、恢复中华”为号召,推翻元朝统治建立明朝,但仍然承认元朝入主中原后的正统地位。为怀柔漠北蒙古各部,朱元璋提出“华夷之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明太祖实录》)。在此基础上,明成祖提出“华夷本一家”观念。明清易代之际,一些汉族士大夫面对满族建立的清王朝表现出不认可、不合作的态度,“夷夏之分”观念在反清人士中仍然具有号召力。面对这样的社会情境,以及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需要,清军入关后,顺治帝提出“满汉一家”“满汉一体”思想,康熙、雍正、乾隆都比较重视“采用汉法”“以儒治国”的理念,在推进国土统一进程中突出“中国”意识和中华民族整体观念,淡化“夷夏之分”。雍正帝提出“有德者可为天下君”“天下一家”的观念,强调中原及其之外地区各民族是一家人,以期消弭汉族读书人的华夷中外之分,强调清王朝的正当性和正统地位。乾隆时期,确立了中央政府对西藏事务管理制度、派兵平定西北准噶尔等活动,清王朝实际控制的疆域范围规模空前,奠定了今天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地理空间。清朝前期,清廷废除元明两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土司制度,实行任命流官制的改土归流政策,加强中原王朝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直接管理,对不同族群实行政治管理和社会整合。

清代满族统治者面对人口数量占有明显优势的汉族群体,一方面利用帝国政权压制汉族知识分子的言论,另一方面宣扬清王朝的正统地位和“满汉一家”的民族观,把中国各民族看作是一个整体,试图弥合满汉矛盾和族群分界,这是历史上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常有的现象。“到清朝中后期,‘天下一家’和‘华夷一体’基本成为人们民族观的主流思想,不断推动中华各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11]清代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关键时期,中国境内各民族及其生活区域与今日中国各民族已基本一致,中华民族共同体已基本成型。历史上中华各民族在各自方位历经无数次的移居和迁徙,在语言、生活习俗、文化等方面相互影响,逐渐打破了原有的血缘、地域、习俗等界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大体上看,清朝最终完成了汉、唐、元、明以来的民族融合事业,今天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在清代即已最终形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共同体。”[12]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文化基因

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生成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中华传统文化基因起到重要的粘合和凝聚作用。文化基因可看作克罗齐所谓的“历史的灵性”,它是人类文明得以继承和延续的文化积淀,“文化基因是文化内涵组成中的一种基本元素,存在于民族或族群的集体记忆之中,是民族或族群储存特定遗传信息的功能单位……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凝聚的理论观照”[1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下观”“大一统”“华夷一体”“和合”思想等,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生成的文化基因。

(一)“天下观”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共生的文化基础

“天下”一词较早出现在儒家经典《尚书·周书·召诰》中。先秦儒家经典中,“天下”概念具有多种涵义,归纳起来不少于以下三种:一是想象中的自然界宇宙空间,即“天的下方”“普天之下”之意;二是现实中的天下,即王朝国家治理控制可以达到的范围,包括中原王朝和周边“四夷”;三是文化意义的天下,即赋予了人格和道德意义,能够代表儒家道德文化蕴含的价值观,也就是顾炎武所谓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的“天下”。“天下观”是中国古人建构的以中华文化为中心向四海延伸的世界秩序观,是中华民族具有凝聚力向心力的文化动力,体现了“天下一家”的文化理念。西周时期,华夏先民形成的“天下观”是源于对周边地理环境和族群认知而产生的世界观。华夏先民面对东面和南面的大海、西面的群山、北面广阔的荒漠,这种独特的生存地理空间,自认为居住在“天下”的中心,因而产生了地理意义上的“天下观”。华夏先贤以生产方式、生活习俗、礼乐道德等为标准,把族群划分为“五方之民”,即“中国、夷、蛮、戎、狄”(《礼记·王制》),认为居于“中国”华夏族群的道德文明要优于四周的夷狄族群,天下是以华夏人生活区域为中心向四周延伸的平面,都在“天”的笼罩之下,“天下”范围从中原、中州扩展到四海、九州,暗含了华夏与四夷的关系。上述观念被后世儒者补充完善,形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观,其顺序由近及远,其范围由纳入王朝国家控制体系的中原和周边的夷狄生活区组成,中原王朝是“天下”中心,外层是归顺中原王朝的“蛮夷”地区,再往外一层是接受中原王朝册封的朝贡国,最外一层是化外之地的化外之民。儒家学者倡导的“天下观”具有“德性”“德化”的特征和“以德服天下”的实践理路,主张以儒家伦理道德对周边民族教化,宣扬“王者无外”“天下一家”“天下一体”理念,通过儒家道德礼仪的教化达到民心归一。如冯友兰所言,“中国人缺乏民族主义是因为他们惯于从天下即世界的范围看问题”[14]。对不同族群的划分是“天下观”的基本内容,中华大地上的“夷”“夏”互动,以及各民族日益加深的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了秦汉王朝开创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是中华各民族凝聚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路径。这种开放、包容、“和而不同”的天下观,强调中华文化的认同和教化功能,为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了包容性的认知框架,有利于中华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成,是中华各民族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文化基因,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共生的文化基础。

随着中国历史演变和中原王朝更替,地理意义和文化意义上的“天下观”逐渐转向近代多民族国家的疆域或疆界意识,即建构中华民族大家庭生存发展的家园意识,这种意识萌芽于宋代士大夫的“中国”观和疆界意识,直到清王朝入主中原后方才体现在历史事件中。1689年清政府与沙皇俄国签订的《尼布楚条约》,开启了通过国际条约确定中国疆域范围的先河,传统“天下观”那种模糊边界转向现实“中国”的有限疆域,契合了1648年欧洲国家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原则。19世纪中后期,随着西方势力入侵东亚导致的清王朝藩属国的剥离,以及列强对清帝国的蚕食鲸吞,疆界清晰和主权确立的现代国家观念取代了传统的“天下观”,促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二)“大一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思想基础

上述“天下观”是开放的、包容的体系,在社会实践中的体现是儒家士大夫和王朝统治者推崇的“大一统”。“大一统”既指中原王朝对周边地域的统一,又指中原王朝在政治制度(如文字、度量衡等)、思想文化上的统一,成为中原王朝获取“正统”地位的政治诉求。“大一统”形成于战国时期,是儒家公羊学派提出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混战不已,诸子各派表达出“天下归一”的政治愿望,这一时期的《公羊传》(即《春秋公羊传》)强调维护周天子王权和天下统一思想。秦汉时期统一的政治格局,“大一统”理论成为现实,表现在政治思想和领土的统一。汉代在统一边疆各民族后,民族地区设立并实施灵活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结合西汉王朝实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对“大一统”进行新阐释,提出“万物之统皆归于一”的思想。“《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把“大一统”从政治思想扩展到社会、文化、疆土等领域,得到后世士大夫广泛推崇。儒家倡导和主张的“大一统民族观日渐成为各族人民共同遵奉和信守的政治理念,中国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也为中华大地‘五方之民’所共同维护,推动着中国古代各民族朝着中华民族这个民族实体向前发展”[15]。“大一统”不仅是领土统一和政权管理统一,更是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统一,这种思想有利于各民族融和,也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如西汉司马迁撰写的《史记》,包含了大一统的历史观和“华夷一体”思想,为西汉王朝疆域内的少数民族列传,把少数民族作为王朝国家的臣民载入史册,建立起历史的统一观念,从历史渊源表明华夏和“四夷”均是黄帝子孙,体现了中华各民族同宗同源的民族观。

秦汉王朝秉承先秦时期的“天下观”,开创了统一的中央王朝制度,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众多民族被纳入到统一王朝的疆域之中,建立了统一多民族国家。随着汉唐王朝“大一统”局面的持续强化,“九州”“四海”即是统治者构筑“天下”的具体表现,同时入主中原的边疆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也奉行“大一统”思想,如匈奴人刘渊建立的汉国、蒙古族人建立的元朝、满族人建立的清朝,均是“夷狄”入主中原并以“天下共主”自称,王朝的正统地位先后得到汉族士大夫的认同与支持。在儒家士大夫和王朝统治者“大一统”的政治理念中,把统一中国看成中原王朝承继“天命”的标志,对于维护封建王朝统一和古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产生重要影响,为历史上中国各民族大融合铺垫基石。“正是有了大一统的制度和理念,中华各族人民才将中华大地视为一个整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也才得以形成、巩固并不断发展。”[16]同理,“大一统”观念使得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能够延续和发展。“大一统”的民族观和国家观是中华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成为中国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的主导意识,也塑造了古往今来中国人的政治心理。今天我们讲历史上的中国,包括中国疆域内的一切政权和民族,并不单指中原王朝。站位中华民族的立场,中国历史的统一是在领土统一基础上的政权、政治思想上的统一,中国各民族对中国统一和历史发展作出共同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17]中国传统社会“大一统”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社会实践,浸润着我国古代人民的思想情感,是中华传统文化感召下的一种回归力量,四海一家、大同社会是大一统的最高理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思想基础。

(三)“华夷一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历史基础

大一统是一个包含王朝领土、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等内容的体系,在大一统的各民族国家现实格局中,将“华夷”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形成“华夷一体”观念,强调汉族与其他民族以及内地与边疆地区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大一统思想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华夷之辨”逐渐转化为“华夷一体”思想,并渐次发展为中华民族整体观念,“华夷一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历史基础。“华夷一体”是儒家民族观的美好愿望,是“大一统”和“天下观”在中国古代政治实践基础上打破“夷夏”界限的结果。“大一统”是古代中国人认识王朝国家和世界的根本观点,而“华夷之辨”则是“天下观”中的主体结构因素。“天下观”结构中的核心元素“华夏”与“夷狄”,简称为“华”“夷”或“华夷”,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中的两大系列。华夏或华夏族自汉代起一般称之为“汉族”“汉人”,“夷狄”是对中国历史上汉民族之外其他民族的泛称,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结构。

中华传统文化有“礼分华夷”的民族区分和民族认同标准。学者认为,“古代中国的‘华夷’观念,至少在战国时代已经形成”[18]。华夷之辨表层含义就是辨识、区别华夏人(西汉之后称之为汉族人)与“夷狄”在血统、生产生活方式、习俗礼仪、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差异,其实质是华夷文化之辨,文化差异是核心,即不同民族在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服饰礼仪等背后的文化层面的差异。春秋战国时期是“礼崩乐坏”时期,也是夷夏大防的代表性时期,然而从先秦至元明清,古代中国疆域大幅扩展,各民族政权间的战争或各民族人民经济社会交往交流频繁等原因,中华各民族日益融合。“大一统”的地理格局和制度文化意义,使古代民族观经历了从“华夷之辨”向“华夷一体”演变历程,二者共同构成儒家“天下观”引导下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观点。华夷之辨带有民族歧视和民族区分的特征,实质上是民族间的文明与野蛮之分,看重文化差异,其目的是守护华夏先民的习俗礼仪和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儒家传统价值体系,带有提防华夏民族沦为野蛮境地的意义。但儒家士大夫对“异族”并未采取完全排斥的观念和行为,而是主张因势利导顺应其俗、“以文化之”,以华夏礼仪德行教化,改其陋习,“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19]。古代思想家认为夷夏之别不是绝对的,二者可以互化即夷夏互变,这种民族观克服了“华夷之辨”的局限性,具有五方之民共天下的观念,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华夷一家”观念出现在汉代,原意是“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汉书·匈奴传》)。《史记》的纪传体为少数民族人物立传,是“华夷一体”观念的具体体现。这一观念成为唐朝的民族政策,表现为数量众多的非汉民族人士被唐王朝任命为各级官员。唐朝建立者李渊的母亲独孤氏是鲜卑族人,李唐皇室具有汉族人和鲜卑族人的混合血脉,且李渊先祖长期生活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受其习俗影响较深。华夷一家观念表现为“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四海之内若一家”(《荀子·王制》)。唐朝民族观超越了儒家血缘和宗法观念,淡化“夷夏之别”。“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愈·原道》),显示出夷夏互变的思想。夷夏互变突破了以血缘为基础的局限性,使汉民族与周边族群(民族)相互吸纳并融合,从多元走向一体,共同构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隋唐时期,大一统和“华夷一体”思想得以充分发展,而宋朝文弱,“大一统”现实已不复存在,宋儒在思想上以正统取代大一统。元明清时期,大一统思想继续发挥促进各民族融和的作用,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满汉一家”,“中华民族在清朝‘大一统’格局下得到进一步发展,升华成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20]。从战国时期至清朝中期,中华各民族历经2 000多年的融和与发展,汉族士大夫奉行的“华夷之辨”逐渐让位于“华夷一家”“华夷一体”,最终内化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政治信念,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就是在这种转换和“夷夏”易位①如蒙古族建立的元朝、满族建立的清朝,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均以中华正统王朝自居,以此标榜其政权的合法性,凸显了“华夷之辨”的相对性。的历史中发展的,夷夏互动融合最终生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夷夏有别’‘夷夏一家’到‘华夷一体’的转变。夷夏观念的转变对于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巩固产生了重要影响。”[21]

(四)“和合”思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理论基础

“和合”思想蕴含着“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和为贵”“协和万邦”等理念,是处理人际关系、民族关系、国家关系的理念、方法和思维方式,对于维护和发展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有着积极作用。

“和合”一词出自《墨子·尚同中》,意指调和、和睦、同心,后来演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概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从传统文化角度来说,“和”“合”的基本内涵大致相通,有“和”与“合”单一概念,也有“和合”联用的复合概念,意指不同事物或不同主体之间在关系、要素等方面的和谐、和睦、融合、调和、合作、联合。各要素间的相互融合的结果产生新的事物,即“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这里的“和”包含了事物要素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存在,是多元共生的状态。“合”的初义是口的合拢、肢体配合,后来引申为开合、合并、聚合、合作、联合、同心合力等含义;“和”最初之意是不同声音相应和谐产生和鸣、和奏的罄声,而后衍生出人、事、物等世界要素的和谐、和睦、和平等丰富而抽象的哲学概念,即多元共存、多样性统一。“和”偏重“和谐”相处,是合作状态的表现方式;各方在合作基础上,能够互信、互惠、互利、共赢。美国学者罗伯特·基欧汉指出:“和谐是指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行为者的政策能够自动地促进其他行为者的目标实现。”[22]“和合”思想的前提是认识到自然、社会和人类存在多样性和差异性,这是保持事物个性的必要条件,最终通过融合各元素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基础上走向统一,形成新事物则是其发展的必然归宿。中华传统文化在承认事物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遵循“和合”思想融合为统一有序的和谐秩序,处理族群或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天地合和,生之大经也”(《吕氏春秋·有始览第一》),意指和合思想是天地万物生发的源泉和动力,这一思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成的文化动力,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凝聚纽带。中华各民族之间是“和而不同”的关系,包容各民族文化差异,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是各民族多样性与中华民族整体性的统一。各民族在语言、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存在多样性,消弭纷争并维系协调民族多样性,促进不同各民族的文化、社会、经济融合的纽带,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

历史上,“和合”思想把不同民族或族群维系在一起共同生产生活,融合成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实现各民族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和’既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之多元维系的纽带,也是多元协调的机制,更是多元缔造的源泉。”[23]和合文化思想保障了中华各民族“和而不同”的多元一体特征,促进中华各民族的共存共生,也促进了我国多民族之间的融合和统一多民族国家建立。中华传统文化强调“和”是解决“不同”的有效方式,表现在社会层面上的“四海之内皆兄弟”,用于处理汉民族与周边民族之间关系、处理中原王朝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认为各民族之间、各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是共存共生的关系。和合共生具有包容性和凝聚力的文化基因,使得历史上中华各民族能够在保持民族文化差异性的基础上和谐共生共存,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生成的理论基础。

四、结 语

中华民族共同体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和文化积淀,是在中华民族5 000多年文明历史的长河里形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只“看不见的手”无疑起到积极作用。中华民族共同体以中华文化认同为基准生成的“文明体”,不以血缘和地域为边界区分共同体单元,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和中华文化孕育之下形成的民族共同体,蕴含其中的传统文化积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独特之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和文化逻辑。

纵观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成,历史上的众多民族、各民族生存空间、多样性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同语言文字、多种宗教信仰等,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结构。这种多样性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熏染,形成了相融共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客观地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历史脉络及其蕴含的中华传统文化因素,才能充分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性、包容性和时代性特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养料,建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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