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暴雨对河南省农业生产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2022-11-23 06:42丁嘉晖
南方农机 2022年15期
关键词:积水农田暴雨

丁嘉晖

(河南工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0)

受2021年6号台风“烟花”的影响,河南省自2021年7月16日起发生了一次持续性强降水[1],7月20日郑州市最大小时降雨量达到了201.9 mm。此次灾害造成河南全省死亡失踪人数达398人,其中郑州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占全省的95.5% 。据评估,河南省在此次暴雨灾害事件中约有1 478.6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200.6亿元,其中郑州市经济损失409亿元;河南省全省农作物受灾1 450万亩,成灾面积940万亩,绝收面积550万亩。基于此,笔者通过对本次重大暴雨灾害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更好地规避自然灾害风险,指导农业生产[2]。

1 “7·20”暴雨的基本特征分析

1.1 降雨持续时间长

河南大部分地区处于华北平原,西部被太行山脉、秦岭山脉和伏牛山脉阻隔,西高东低的特殊地形正是导致此次暴雨长时间持续的原因之一。这三座山脉平均海拔超过千米,它们就像三扇高耸入云的大门将来自东南的大量水汽阻挡在河南地区。与此同时,大陆高压在每年夏季温度较高的时侯,也会盘踞在河南西北地区的上空。就这样,低空水汽被山脉阻隔,高空水汽被大陆高压阻挡,导致水汽无法移动,只能在河南省上空不断积累,造成持续不断的降雨。

1.2 累计降雨量大

台风“烟花”与副热带高压气流受赤道低压带温度与重力作用的影响,逐渐向南北扩散。在南北纬大约25°~ 35°之间,形成了高压气团聚集区,即副热带高气压。副热带高气压向北移动,在河南省与海洋之间让出了一条气流通道,海上的湿润气候恰好顺着东南风,被吹到了河南地区,而台风“烟花”也位于该气流通道中,台风所裹挟的大量水汽,就随着这股东南风被带到了河南省境内。同时,由于许多中小对流在伏牛山上空发展,形成了多个雷雨云团,雷雨云团成群结队向郑州等地区移动形成列车效应,将短时强降雨的水量集中起来,就形成了特大暴雨。据统计,仅7月20日1天,郑州降雨量便高达622.3 mm,达到了郑州市全年平均降水量水平[3]。

1.3 降雨极端性突出

在副热带高气压、台风“烟花”以及台风“查帕卡”的共同作用下,以河南省郑州市为中心的暴雨区的整层水汽通量远超气候平均值,使得河南省地区具备了极为充沛的水汽条件。从检测数据来看,郑州、嵩山、新密、偃师、巩义、登封等9个站点的降水量突破建站以来日降水量历史极值。其中,郑州二七区侯寨气象站日降水量高达692.2 mm,超过郑州全年平均降水总量。

2 “7·20”暴雨对河南省农业生产的影响

2.1 农田排水不畅,土壤质量下降

持续性的强降雨导致农田土壤湿度大幅度增加,农田积水严重。由于农田排水沟渠浅,排水量小且田间的排水设备功率较小,无法进行巨量的排水作业,导致持续降雨期间,农田大面积积水无法排出,农作物根茎尽数浸泡其中,影响着农作物根系呼吸,大量作物根系缺氧,作物坏死从而减产。此外,大量的积水会堵塞农田土壤的孔隙,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而且持续不断的降水还会导致土壤中的营养物质流失,降低土壤肥力,即使在将农田中的积水排尽后,农田也会因为土壤肥力不足而无法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进而致使大范围的农田产量下降[4]。

2.2 农作物产量、品质下降

农作物的生长需要适宜的气候和温度。然而,“7·20”暴雨持续时间长,导致光照不足,日温下降,土壤中的水分含量增加。虽然农作物生长发育后期对水分的要求不高,但对光照和温度条件的要求较高。在农田排水不畅、持续不断的阴雨天气的条件下,土壤的孔隙会被严重堵塞,根系缺氧会抑制农作物呼吸,使其新陈代谢功能下降甚至完全丧失,进而导致农作物减产。从生长周期看,当时华北夏玉米正处于灌浆期,严重的积水必然导致玉米灌浆不足而减产,而且玉米进入灌浆期以后需要吸收大量的养分和水分才能满足籽粒发育的需要,连续的阴雨天气使得田间通风透光差,积水不仅会影响玉米的正常灌浆,还会使病虫害发生。这些病虫害不仅会危害叶片,还会危害玉米的茎杆、雄穗和雌穗,导致叶片提前干枯,籽粒因无法获得足够的营养而千粒重降低,最终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5]。

2.3 农业基础设施受损

持续性暴雨造成的大量积水会对农业基础设施造成影响。大部分农业基础设施只具备防淋水功能,并不具备防泡水功能,此次暴雨所造成的大量积水势必会损坏农业大棚中的基础设施,致使农业大棚中的农作物大幅减产,甚至绝收。

2.4 农民心理受到影响

农民世代以土地为生,取之于地,用之于地。农业是属于“靠天吃饭”的产业,受气候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农业受到的影响最为严重,农民的经济损失也最为直接。农民的收入结构较为单一,缺少保障。土地可以说是农民最大的依靠,一旦遭遇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就可能导致当年的农作物颗粒无收,农民就失去了收入来源,其家庭生活、医疗、卫生以及子女的教育问题都会变得难以为继。“7·20”暴雨过后,农民的心理会受到打击,受灾的农户认为今年的收成没了,缺少生活成本,来年的生活无法维持从而抱着一种悲观的态度,使得灾后重建的积极性降低。

3 河南省农业灾后恢复的基本对策

3.1 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3.1.1 做好农田疏通排水工作

暴雨过后解决农田排水问题是农业部门的首要任务。农业部门应向下配发农业排水设备,同时引导人工开挖沟渠,清除淤泥,加快排水效率。各村村干部也要迅速组织村民落实行动,对于地势比较低洼的农田,利用排水泵将积水排出,而地势相对平坦、积水不太严重的农田则在田间开沟排水,降低田间湿度,促进农作物根系和植株恢复生长,避免发生沤根现象。对于地势比较低洼的田地,农业管理部门后续应组织铺设地下排水管道,以便应对今后再出现的特大暴雨事件。

待田间积水排出后,要做好中耕准备,避免在晒田过程中出现土壤板结现象,中耕的同时要兼顾除草,培土拥根,防止倒伏,对于已经成熟的蔬菜做到应收早收[6]。

3.1.2 修复受损农业设施

对因暴雨而损毁的农业基础设施如塑料大棚、畜禽圈舍、日光温室等进行考察,根据损坏的程度和设施类型分阶段、分批次进行维修。对于损毁情况较轻、恢复难度不大的农业设施可以组织自救。对损毁较严重的农业设施进行分类,需要局部修复的农业设施可以纳入本年度修复计划,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修复;而需要重建的农业设施则纳入来年重建计划,确保能够在来年年底前竣工。此外,要以最快的速度对所有蔬菜大棚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确保秋冬蔬菜生产供应不会因此次特大暴雨受到影响,保证秋冬蔬菜正常供应,减少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

3.1.3 恢复秋粮种植

灾情过后,河南省政府应抓紧做好农作物改种补种工作,根据农田实际受灾情况对受灾的农作物及时进行补救。对受灾程度较轻的农作物进行补种,对受灾程度较重、田间积水较深的田地,如果条件允许、能适宜改种粮食作物的就改种粮食作物,如不适宜改种粮食作物就改种蔬菜等生长周期较短的农作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的损失。同时,各县、各村应抓紧组织对农田农作物喷洒营养液与杀虫药,前者是为了补充因雨水冲刷土壤而流失的营养物质,确保土壤的肥力;后者是预防因田间积水而滋生的蚊虫细菌。通过上述措施,争取以丰补歉,确保秋粮产能[7]。

3.1.4 与直播带货平台建立联系

持续的阴雨天气导致仓库阴暗潮湿,使得农产品易生霉腐烂,加之农产品的储存周期较短,使得农产品销售成一大难题。因此,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各县、各村可尝试与直播平台建立合作,利用直播带货准入门槛低、受众面广、宣传效果强及收益呈现迅速的优势,及时将农民手中的农产品销售出去,努力减少农民的损失。

3.2 建立长期农业自然灾害预防机制

3.2.1 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由于农业具有天生弱质性的特点,对气候的依赖比较强,因此政府应加强气象水利部门与农业部门之间的联系。现如今我国大部分区域都已经建立了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机制,今后的任务便是在已经建立好的机制和体系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进一步提高预警机制的精准度和时效性[8]。一旦监测到气象灾害,便依托大数据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微博、汽车广播、农村大喇叭、电视等形式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个人[9]。

3.2.2 提升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此次河南“7·20”暴雨具有气象上的特殊性、瞬时发生性和极强的破坏性等特点,极大地挑战了政府的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虽说是千年不遇的“天灾”,但面对极端性自然灾害,若能做到快速响应、处置得当,便可以极大地降低农业生产的损失。河南省政府应在农业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的基础上,形成集气象、交通、医疗、农业等各方面专家于一体的科学高效平台,强化信息判断和传递的速度与精准性,一旦遭遇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就可以以专家的评估建议为参考,提高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还要不断完善河南省农业自然灾害风险预警大数据库,编制更加科学、准确、行之有效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提升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能力[10]。

3.2.3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做好新农村农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是新农村对抗各种自然灾害的重要基石,能够有效地增强新农村减灾和抗灾的能力。河南省虽然是一个农业大省,但在面对各种自然灾害时的抗灾能力孱弱。迄今为止,河南省农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健全,设备年久失修导致线路老化,无法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此次河南特大暴雨为例,一场大雨过后,绝大部分田地颗粒无收。河南省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农业旱涝防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力度。例如,疏通田间河流淤泥,建设田间道路排水沟渠,铺设田间道路排水管道系统,建设可以对农田作物进行浇灌排涝和蓄水排水的小型水电设施,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加大对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增强河南省农业对洪涝灾害的抵御能力。

3.2.4 发挥农业保险双重功效,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自然灾害的发生会导致农业产值降低,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但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可以有效减弱自然灾害对农业经济的负面影响。农业保险不仅具有事后补偿功能,同时也是一项有效的事前预防、防灾防损的措施。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的双重功效,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要作为强有力的后盾参与到农业保险的市场管理中,发挥政府财政补贴的作用,调节市场供需不匹配的矛盾,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避免“保险费率太高,农民买不起;费率太低,保险公司赔不起”的情况发生,更大力度地发挥农业保险补偿损失的作用,助力农业产值的提高,实现农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发挥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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