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攻乎异端”章的四类诠解

2022-11-23 14:11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中道语词圣人

李 鑫

(四川大学 哲学系,四川 成都 610065)

《论语》“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章中,由于对“攻”“异端”“已”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歧义百出。“攻”可解为“攻伐”,又可解为“攻治”;“已”可解为“止”,又可作为语词;“异端”更是有各种不同解释。如果暂不考虑对异端的不同理解,我们可以将此章的诠解分为四类:第一类解“攻”为“攻治”、“已”为语词,第二类解“攻”为“攻伐”、“已”为语词,第三类解“攻”为“攻伐”、“已”为“止”,第四类解“攻”为“攻治”、“已”为“止”(1)这四种分类取于丁纪先生对此章的注解。详参丁纪:《论语读诠》,成都:巴蜀书社,2005年版,第49页。。实际上,这四类诠解在诠释史中均能找到例证。本文拟对这四类诠解作简要梳理和评议。

一、解“攻”为“攻治”、“已”为语词

在四类诠解中,将“攻”解为“攻治”、“已”作为语词是最多的一种。在此,列举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解。现在所能看到对此章最早的注解大概出自何晏的《论语集解》(2)在何晏之前亦曾有孔安国、马融、郑玄等人为《论语》做过注解,但他们的注本今已不存,只是部分保存在何晏的《论语集解》中。另,何晏在注此章时并未辑录他们的观点。,其注曰:“攻,治也。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不同归也。”[1]何晏虽未指明异端的具体含义,但将异端与“善道”对言,认为异端之学不能会归一统,对异端在根本上持否定态度是显而易见的。

皇侃在何晏的基础上进一步疏解:“此章禁人杂学诸子百家之书也。攻,治也。古人谓学为治,故书史载人专经学问者,皆云治其书、治其经也。异端,谓杂书也。言人若不学六籍正典,而杂学于书史百家,此则为害之深,故云‘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斯害也已矣’者,为害之深也。”[2]皇侃的解释非常清晰,他将何晏所说“善道”落实到六籍正典,将异端指向诸子百家之学。如果说在何晏那里已有将异端与儒学正统相对的意思,皇侃则清晰、强势地表明了这一点。此外,其引“斯害也已”下还有一“矣”字,这表明此章原文有可能是“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如此“也已矣”连作语词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唐宋之际,佛、老之学大行其道,对儒学带来很大挑战,因而理学家更多地将异端指向佛、老之学。而杨、墨与佛、老在学问上多有接近相通之处,故杨、墨、佛、老常被连言。朱子在注解此章时引范氏曰:“攻,专治也,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异端,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如杨、墨是也。其率天下至于无父无君,专治而欲精之,为害甚矣!”[3]57朱子又云:“异端不止是杨、墨、佛、老,这个是异端之大者。”[4]717在朱子看来,非圣人之道即异端,而杨、墨、佛、老则是异端中为害之甚者。

明儒刘宗周注曰:“凡出乎中庸之道者,即为异端。异端者,于大道中矫之以为异,而其端绪可指也。如杨之‘义’,墨之‘仁’,佛、老之‘性命’,皆窃吾道之一端而矫以为异者。”[5]刘宗周以中庸之道为依据来判别异端,他也认为杨、墨、佛、老就是异端的具体例证。

以上这类诠解都将“攻”理解为“攻治”,认为治异端之学是有害的,并且都将异端看作与圣人之学相悖的其他思想学说,如诸子百家以及杨、墨、佛、老等。这就是说,尽管他们对异端的具体理解可能会有些差别,但判别异端的根据却是基本一致的。何晏所谓“善道”、皇侃所谓“六籍正典”、朱子所谓“圣人之道”、刘宗周所谓“中庸之道”,这些说的其实是同一个意思。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3]91中庸作为至德,惟圣人为能,是故中庸之道即圣人之道,六籍正典则为圣人之道见诸文字者。简言之,此数者言虽不同,其义则一。私以为,明确这一点对理解此章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意味着,当孔子说这句话时,其最终用意是希望我们能把握作为异端之根据的中道。

正是出于这种理解,我认为劳悦强在《“异端”的思想史考察》一文中提出的一些观点还有商讨的空间。劳悦强用大量篇幅考证“异端”一词本来不具贬义色彩,主张将“异端”作为贬义词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6]。出于这一判定,他当然认为将异端理解为诸子百家以及杨、墨、佛、老之类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但如上文所述,无论异端本身是不是贬义词,孔子欲借此强调的是作为异端之根据的中庸之道。如果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对异端的理解就不能仅仅通过考证其是否为贬义词来达成。更具体地说,即使劳悦强的考证是正确的,异端确实非贬义词,比如将异端理解为孔子自己所说的学与思、质与文等互补互助的两种面向,但孔子想借此表达的也是要在学与思、质与文之间把握中道。如果我们紧扣这一根据,那么,杨、墨、佛、老当然就是在异端之列的。杨氏为我疑于义,墨氏兼爱疑于仁,都不能得仁义之中道;释氏虚空寂灭之学,老氏有生于无之论,都可能流向虚无主义而毁弃人伦,也不合于圣人不离伦常的中庸之道。要之,从根据的角度来看,只要根据立定,则一切出乎此根据之外者皆为异端,而不必拘泥于异端是否为贬义词或异端之具体所指。

此外,尚有一点需稍加辨明。陆九渊也曾质疑将异端指向佛、老,他说:“今世类指佛、老为异端。孔子时佛教未入中国,虽有老子,其说未著,却指那个为异端?”[7]这种质疑在其他注解中也时有出现。但孔子时代诸子百家之学尚未蜂起、佛教未入中国是一个基本常识,不能认为那些以诸子百家以及杨、墨、佛、老为异端的学者连此基本常识也没有。笔者认为,这仍然要从前面所说判定异端的根据来理解。正是衡诸五经正典、衡诸中庸之道,他们发现诸子百家以及杨、墨、佛、老之学与之不符,因而判其为异端。概括而言,孔子时诸子百家尚未兴起、佛教尚未传入是一历史事实,但不能因此而认为指杨、墨、佛、老为异端就不能成立,因为这根本上关乎的是对判定异端的根据的把握,而非仅仅是一历史问题。以上分析所显露出的意味是,中庸之道、圣人之道是一定质、定本的存在,而异端则是一流变、开放的存在。

二、解“攻”为“攻伐”、“已”为语词

唐以前的注家大体都将“攻”理解为“攻治”,北宋张横渠则将此章中的“攻”理解为“攻伐”。他说:“攻,难辟之义也,观孔子未尝攻异端也。道不同谓之异端。若孟子自有攻异端之事,故时人以为好辨。”[8]320“难辟”即攻伐、抨击之意,“异端”则是异于圣人之道者。横渠认为,孔子并未对异端之学攻伐批判,倒是孟子常有辟异端之事,因而被时人冠上“好辨”之名。在另一处,他更明确地表达了不必攻伐异端的态度:“诸公所论,但守之不失,不为异端所劫,进进不已,则物怪不须辨,异端不必攻,不逾期年,吾道胜矣。”[8]349在横渠看来,对待异端之学,最为重要的不是对其攻伐批判,而是提高自身见识、坚守自身立场。这样对待异端,其实可以不攻而胜。横渠之后将“攻”理解为“攻伐”、“已”理解为语词的注家,大体都是从这个思路出发。

南宋学者戴溪作《石鼓论语答问》,注云:“当夫子时,异端未炽,圣人先有是说,可见得圣人深见远识。直至后世,与异端相为胜负,所谓扑之而愈盛者,不逃此二句,却全与孟子功用不同。一则是时势不得,二则是力量不及。此事只要自家分明,人心有所主宰,自然不转移,却无口舌争胜之理。”[9]戴溪认为,异端盛行的根由在于自家道理不分明,因此,克服异端的关键在于讲明学问道理,使自己心下洞然、立场坚定,自然不会被异端所惑。相反,倘若一味与异端之学争辩,结果却可能无意中助长其势焰,给其修补自身理论的机会,从而更加难以辨别。但戴溪并未因此而否定孟子辟异端的贡献,在他看来,孟子力量大,且当时之时势(盖指杨、墨之学显与人情不合,构不成大的威胁)允许行辟异端之事。

南宋蔡节著《论语集说》,云:“集曰:攻者,攻击之攻。溺于偏识,暗于正理,皆所谓异端。节谓:君子在明吾道而已矣,吾道既明,则异端自熄。不此之务,而徒与之角,斯为吾之害也已。”[10]这个解释也肯定对待异端之学的办法在于讲明吾道,但他还指出,不务于此而徒与异端争辩,反倒有损于自身正当之立场。

程树德对于将“攻”解为“攻伐”、“已”解为语词,从《论语》内部提供了文本证据。他说:“《论语》中凡用攻字均作攻伐解,如‘小子鸣鼓而攻之’‘攻其恶,毋攻人之恶’,不应此处独训为治……已者,语词。不训为止。如‘末之也已’‘可谓仁之方也已’,其例均同。”[11]108又说:“所谓素隐行怪,所谓小道,即异端也。君子止于不为。若夫党同伐异,必至是非蜂起,为人心世道之害,故夫子深戒之也。”[11]108程树德将异端理解为素隐行怪之类的小道。他认为,面对这些小道异端,君子只要不参与其中便可,而不必大加攻伐,否则便有可能走向党同伐异、生起是非祸患。

以上这些学者都将“攻”理解为“攻伐”、“已”理解为语词,他们对“异端”的理解较为宽泛,基本认为凡与圣人之道相左者皆可视为“异端”。对于这类诠解,笔者认为有以下几层意思需要注意:

第一,他们有一个共同看法,即面对异端之学,不必大加攻伐,首要任务是发掘、讲明儒学自身的学问道理,加强自身德性修养,如此,异端可不攻自破。就此而言,也可以认为,这种理解其实只是转变了攻异端的方式。即所谓“修其本而胜之”,从不同思想的正面交锋、口舌争胜的方式转变为通过加强自身理论建设和德性修养、自然取胜的方式。这种转变确实是有积极意义的,正与《大学》所说“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3]4是同样的道理。它将目光牢牢锁定在儒家学问本身的内容上,有利于自身思想见识的深化,避免了理论碰撞中许多无谓的口舌之争。孟子尝言:“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3]237在论辩中有时也是如此,道理的辩说固然可以服人,但终究不如大德敦化那样使人心悦诚服。因此,笔者认为这种理解在义理上是可取的。不过,就文脉上来看,似乎略显得有些迂曲。按照横渠等人的理解,此章可直译为:攻击排抵异端,这是有害的。可这样一来,此章传达的主要意思就是告诫人不要去攻击异端,并没有说出要修其本、自明吾道这类意思。正如朱子所说:“便是圣人,若说攻击异端则有害,便也须更有说话在,不肯只恁地说遂休了。”[4]717

第二,戴溪和蔡节提到攻伐异端可能造成的两种后果,值得我们注意。戴溪提到,对异端大加攻伐可能导致“扑之而愈盛”,这确实是需要反思的事情。自孟子辟杨、墨以来,儒家确实有辟异端的传统,但倘若学力不到,往往收不到辟异端的效果,反而促使异端之学愈益精巧化而变得更具迷惑性。蔡节则提到,倘一味与异端之学攻辩,却也可能给自身造成损害。盖攻辟之心太甚,则己心或已不免戾气,有失贤人君子温润从容之象。此点留待下节更论。

第三,尽管这类诠解倾向于认为不应与异端攻辩,但如横渠、戴溪,他们也并未否定孟子辟异端的价值与意义。这意味着他们并不完全反对对异端之学采取主动之攻势,关键要看时势是否允许、攻辟是否击中要害。在此意义上,程树德所说的“君子止于不为”恐意有未善。君子固然不为异端之学,但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岂是不为就能独善其身的?不为则听之任之乎?异端盛行则正道势微,贤人君子以天下人心为忧者岂肯坐视不理?

第四,通过第一节的梳理可以看到,在张横渠以前,学者几乎全都将“攻”解为“攻治”。程树德认为,《论语》中其他两处出现的“攻”都解作“攻伐”,因而此章的“攻”字也不应例外。但《论语》中确有同一个字或词却表达不同意思的,如同一个“与”字,在“吾与点也”中是“同意”的意思,而在“吾不与祭,如不祭”中则是“参与”的意思。钱穆还从语法的角度考察,认为“攻”若作“攻伐”解,则不应跟一“乎”字[12]。由此,将“攻”解为“攻伐”也还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三、解“攻”为“攻伐”、“已”为“止”

将“攻”理解为“攻伐”、“已”理解为“止”的学者较少。约略与朱子同时的孙奕诠释此章说:“攻如‘攻人之恶’之攻,已如‘末之也已’之已。已,止也。谓攻其异端,使吾道明,则异端之害人者自止。如孟子距杨、墨,则欲杨、墨之害止;韩子辟佛、老,则欲佛、老之害止者也。”[13]孙奕将异端指向杨、墨、佛、老之学,不过,与张横渠等人反对攻击异端相反,他恰恰主张对异端采取强烈的抨击态度,认为这样才能消止异端之害。杨伯峻大体也持此解,只是他认为孔子时还没有诸子百家,因而将“异端”理解为“不正确的议论”[14]18。

笔者认为这种理解不甚可取。上节已经提到,蔡节认为,对异端攻辟太甚可能有害于己。所谓害己,是指攻辟太甚,有失宽厚,易起戾气,容易走向程树德所担心的党同伐异、是非蜂起。从《论语》中孔子的一些表达来看,这种理解也不合孔子之意。《论语》总章一九四说:“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14]82孔子认为,即使对于一个不仁之人,若疾恶太过,也容易引起纷乱。又如《论语》总章三九二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14]165孔子认为,严格要求自己而宽宏对待他人,这样才能避免生出怨恨。再如《论语》总章四一七说:“道不同,不相为谋。”[14]170即使两个人的思想主张完全不同,孔子也只是说到“不相为谋”,而绝无攻伐之意。《微子》篇记载了长沮、桀溺、荷蓧丈人等隐士的故事,他们的主张正是与孔子思想相反的,但也未见孔子对他们大加抨击。由此可见,这种理解不太可能是孔子之意,但孙奕在他的理解下援引孟子距杨、墨和韩子辟佛、老,认为他们都是攻辟异端而欲消止其害。孟子辟杨、墨确实收到“廓如”之效(3)扬雄言:“古者杨、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廓如也。”详参汪荣宝:《法言义疏·吾子卷》,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1页。,韩子辟佛、老恐便未能如此。韩文公辟佛主要是从经济、文化的角度出发,尚未深入到学理深处。真正辟佛成功的则要至程朱等人出,才能在学问根底处得以论定。要之,攻辟异端以止其害,虽非不可,然此却需大贤之才方能既不至反害于己,又能真正收辟之之功。

此外,前文提到,在皇侃的注本中,经文“斯害也已”下还有一“矣”字,这表明“也已矣”当连作语词来看,而不能把“已”理解为“止”。据李宗长的考察,《论语》中以“也已”结尾的句子有七条,以“也已矣”结尾的句子有八条,全都解作语词[15]。这也说明“也已”更有可能为语词。

四、解“攻”为“攻治”、“已”为“止”

在历代注家中,将“攻”解为“攻治”、“已”解为“止”的大概只有清代学者焦循。焦循曰:“盖异端者,各为一端,彼此互异,惟执持不能通则悖,悖则害矣。有以攻治之,即所谓序异端也。‘斯害也已’,所谓使不相悖也。攻之训治,见《考工记》‘攻木之工’注。……已,止也。不相悖,故害止也。杨氏为我,墨氏兼爱,端之异者也。杨氏若不执于为我,墨子若不执于兼爱,互相切磋,自不至无父无君,是为攻而害止也。……有两端则异,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则有以摩之而不异。刚柔,两端之异者也。刚柔相摩,则相观而善。”[16]

焦循对此章的理解可谓别具一格。在四种理解中,只有他认为研习异端是有益的。他将“异端”理解为“两端”,认为此章是说:学者应当同时研究互异的两端,以此来寻找中道之所在。同第一类诠解一样,他也充分意识到中道的重要性,将此章作为寻找中庸之道的方法论,并举杨、墨为例。杨氏为我,属于爱有不及;墨氏兼爱,则是爱有过,两者都有失中道。因此,他设想,杨、墨如果能不执着于自身的观点,互相切磋、不走极端,就能回到爱有差等的中道,避免走向无父无君的结果。应当说,焦循这个理解试图贴合孔子一贯主张的中庸思想,确实很有启发性。孔子曾称:“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3]110又称舜能“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3]20。看来,通过探究两端来寻找中道也确实为孔子所许。然,稍有疑虑者,孔子之所以能“叩其两端而竭焉”,是在“无意、必、固、我”后“空空如也”之心境下达成的,常人恐难以至此。以杨、墨为例,倘若同时研习杨、墨之学,使其互相砥砺,就一定能回到爱有差等的中道上来吗?安知其不陷于中道之外的又一端?孟子曰“执中无权,犹执一也”[3]364,正谓此也。

要之,通过彼此互异的两种极端立场切磋对话来达到中道,这只是一种可能的方法,而并不能有结果上的保证。但焦循此说作为方法论的指导,却也足以启发学者。

五、结语

综上所论,《论语》“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的诠解可以归为四类。通过对四类诠解的梳理和辨析,本文认为第一类和第二类较为可取。第一类诠解将“攻”理解为“攻治”、“已”作为语词,告诫学者不当用心于杂学,其含摄的意思则是希望学者潜心于六经正典,而六经正典正是道之所存,也是判定异端的根据所在。由此,笔者认为“异端”可以是一个具有开放性含义的说法,它并不局限于一时一地的某种思想言行,甚至也不局限于是在儒学内部还是儒学之外。在此意义上,笔者认为将异端解为诸子百家和杨、墨、佛、老都是可以成立的。第二类诠解虽然在字义和文脉上有可推敲之处,但其传达出的几层意思却富有启发性,在义理上有成立的余地。第三类、第四类则因义理上有所未善而不可取,然亦存在有启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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