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美容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及风险防范

2022-11-23 16:19王玮玲张凤翔刘镔萱杨冬梅
皮肤病与性病 2022年2期
关键词:美容机构医疗

刘 姣,王玮玲,张凤翔,刘镔萱,杨冬梅

(1.昆明市医学科学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011;2.昆明医学会 云南 昆明 650011)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观念的更新,短视频、主播、网红等时代元素的兴起,人们对外貌及外形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医疗美容行业也顺应了时代的需求,在近几年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医疗美容的医疗纠纷也不断增多[1]。

医疗美容是指应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骨骼、皮肤等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的美容方式[2]。2017年起,中国医疗美容超过1 000万例,超过了巴西的960万例,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医疗美容第二大国;2018年,中国医美市场规模在2 200亿元以上,未来几年将以20%以上的年增速继续增长[3]。

医疗美容庞大的市场需求,使得医疗美容机构应运而生。据统计,2021年8月底为止,昆明市共有医疗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等医疗美容机构144家,另外还有42家综合医院和其他类专科医院开设医疗美容科。其中,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有80家左右。然而,在医疗美容行业蓬勃发展、机构设立态势迅猛的同时,医疗美容机构合法资质、医疗美容消费保障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亟待解决。

本文对昆明市医疗美容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为昆明市及其他地区的医疗美容医疗纠纷的预防及风险防范提供方向。

1 医疗美容医疗纠纷的常见成因

医疗美容专业的医疗纠纷不容忽视。尽管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美容医疗纠纷占少数,但2010年以后,尤其近3年,医疗美容医疗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医疗纠纷的处理涉及患者及医疗机构双方的利益[4]。常见的成因有来自各方面的,其中以来自医疗机构为主。

1.1 就医者自身原因 消费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美的追求就尤为明显。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就医者们对医疗美容带来的效果有着过分依赖,忽略了手术后可能带来的问题,如并发症等,因此对医疗美容的满意度就参差不齐。此外,就医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支付了一定的医疗美容成本,得到的手术效果与预期不一致时,就医者选择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1.2 医疗机构原因

1.2.1 病历文书、医患沟通问题 病历资料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直接依据,病历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也是就医者产生质疑的重点,医疗美容机构的病历存在问题主要有病历记录书写不完整、不具体等。医患沟通问题时有发生,就医者虽有整形、整容的需求,但对其中的专业知识缺乏相关了解。绝大多数医疗美容机构往往在就医者出院以后没有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回访、沟通,从而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1.2.3 诊疗规范性问题 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医学各学科《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第一批二十八个专业已经颁布。《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对临床医务人员技术操作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使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使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技术标准,是人民法院审判医疗事故民事争议的法定标准。

1.2.4 非法行医 美容分为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医疗美容包括注射美容、手术性美容等。生活美容是使用保健品、护肤品、非医疗设备等对人体进行护理、保养等普通的美容。在日常生活中就医者或消费者、医疗机构及商家常常将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混淆。医疗美容须在开设相关项目的美容医疗机构进行,生活美容行业没有资质开展注射美容、手术性美容等具有创伤性、侵入性的美容项目。而当前存在许多没有相关资质的非医疗美容机构开展着医疗美容服务。例如,美容院、理发店等部分生活美容场所,无医师资格却进行着注射和手术性美容项目。

1.2.5 超范围执业 每一个美容、整形项目,都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来进行,因此部分民营医疗美容机构能够进行的美容项目有一定局限性。基于专业人员短缺现状,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无法满足就医者们偌大的需求。超范围执业成为其主要的利益来源。一些正规注册的美容机构,因为人手不够,也聘用无相关资质证书的医生开展业务,隐患巨大。同时,这种情况也带来了欣欣向荣的“挂证”现象。

1.2.6 虚假广告宣传 商家、医疗美容机构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发布大量医疗美容广告,以低价、伪概念、立竿见影的效果等吸引大量客户。由于近十几年来韩国整形文化的渗透,一些“韩式”概念,如韩式双眼皮、隆鼻等医疗美容概念成为了时髦。其中,例如“韩式三点”事实上就是三点缝线法,“纳米无痕双眼皮”就是埋线法,这两项都是常见手术。但就医者极易被这些被新创出来的新名词、高科技或时尚的名义所迷惑。除了对整形术的概念进行包装,某些医疗美容机构还不惜花费重金对医生大做文章,除了标榜的各种头衔外,还打着“韩国专家坐诊”的幌子以抬高身价,从而吸引更多就医者前去进行医疗美容,进而收取高昂的医疗美容费用。

1.2.7 材料及仪器质量无保障 ① 产品无法追溯。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注射美容产品都必须是可吸收或半吸收的,产品可追溯,以确保安全。但由于微整形市场火热,微整形注射产品价格昂贵又不在医保范围,为许多不法商贩提供了可乘之机。② 非法渠道进入市场情况严重。一些完全没有经过权威部门认证的非法药物,如美白针、溶脂针、人胎素等,通过各种非法渠道进入市场,药品质量无法保证。③ 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违规销售非法产品,以次充好。例如,奥美定是一种已经被国家明文禁止的材料,具有致癌风险,但现在仍然在流通,更有甚者,被当成玻尿酸卖给就医者。又如,目前市场上有合法批文的“注射用A型肉毒素”仅有两种,其他产品并不正规,容易造成过敏和超量,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和呼吸抑制,危机使用者生命,并且A型肉毒素的保存和运输需要维持在(2~8)摄氏度,长时间处于室温环境,蛋白容易失活,失去原有疗效。而一般的非法行医者很难保证其存储、运输的冷藏条件。再如,在美容设备方面,皮秒(PicoSure)是这几年美容机构热推的激光祛斑仪器,机械价格昂贵。部分机构利用就医者无医学美容专业背景,利用同类低质量激光仪器以次充好替代进行治疗,使就医者利益受损。

1.2.8 医师资源不足 ① 整形医生不能速成,在国内只有正规的医学院校才可以培养医疗美容医生。一个合格的医生,要经过五年大学培养,考取执业医师资质后再进入医疗美容行业至少经过两年的时间,才可以独立操作美容项目。前后要经过(7~9)年的学习、实践,才能有成为专科医生的资格。② 良莠不齐的从业人员,与整形并发症的发生不无关系。近几年来,我市医院每年都会接收不少的并发症患者,并且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这些整形并发症临床表现有血肿、神经损伤、栓塞、血运障碍、组织坏死、感染、皮疹、表情失衡、结节、疤痕、肉芽肿等,不仅求美不成,反而容颜受损。

1.2.9 存在生物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美机构的检验室应该按照BSL-2级别进行备案管理,但是目前大多数医美机构的实验室都没有申请或者获得备案凭证。到2020年12月,市级发证的151家,只有6家有备案,备案率不足4%。多数实验室空间狭小,无分区;有实验室甚至无高压灭菌锅,血液样本无处理就出实验室;人员流动性大,未及时培训,多数操作人员无生物安全合格证;工作制度等严重缺失;客户的血液标本有未知病毒的可能性,但是没有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多数实验室未参加任何部门组织的室间质评,也未对开展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那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存疑,一旦有传染病携带者未检出,实验室和手术室都会被污染,带来很大隐患。而医院感控管理水平,整体不高,多由未经专业培训的兼职人员进行,未规范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2 医疗美容医疗纠纷的风险防范

2.1 加强对就医者的教育与沟通 在术前,医疗美容机构应对就医者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普及,客观地描述手术可能达到的效果可能与就医者的期望值不一致,实事求是的与患者沟通医疗美容目前在我国存在的局限性,术后进行沟通、回访及安抚情绪。

2.2 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颁布医疗美容项目明细手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设立整形机构或科室必须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整形主诊医师、护理人员亦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则并受有关部门监督。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应学会应组织专家学者对医疗美容各个项目进行界定,颁布医疗美容项目明细手册,且定期更新,以适应逐年增长或减少的项目及新问题。引导医疗美容机构和人员将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第一位,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使不具备医学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够快速、准确执法,整治医疗美容机构乱象。同时,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

2.3 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引导就医者作出正确选择 医疗美容广告为医疗广告,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经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修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加强对就医者的科普教育。定期向社会发布医疗美容典型案件、医疗美容相关手术、药品器械使用的风险警示。卫生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医疗机构以及媒体等多方携手,加强对就医者及其他群众医疗美容科普教育,引导就医者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能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主动查看医疗美容机构的资质证,主动索取病历资料和票据,自觉抵制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师的医疗美容服务,抵制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2.4 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净化医疗美容市场 要积极培育医疗美容相关协(学)会等行业组织发展壮大。简政放权,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相关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落实工作,推进行业自律制度化。加强行业会员的自律自查和培训指导,督促行业会员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严格依法执业。依法开展信用评价,完善创新行业自律手段。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的自律引导和风险提示,督促提醒会员单位以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相关案例为鉴,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不得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业务。

2.5 加大执法力度,在合法的框架内运行 医疗美容市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监督执法机制,目前我国涉及医疗美容行业的行政主管单位包括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对于非法医疗美容场所和非法行医人员以及不合格医疗美容产品,建议卫生部分牵头,多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突击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打击,遏制非法医疗美容的增长态势;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作用,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同时,应当加强医疗美容相关培训班的管理监督,对培训班举办者、师资、学员的资质进行审核,从源头上减少非法医疗美容的操作者。对举办非正规培训班、为非法行医者提供便利的组织者要进行曝光和严惩。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医疗美容有奖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2.6 促进信息公开,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美容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相关信息纳入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医师信息查询制度,推动医疗美容机构公开执业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网站和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医疗美容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

2.7 完善救助机制,保障就医者权益 医疗美容注射产品最常见的并发症是血管栓塞,轻者皮肤坏死,重者失明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栓塞救治是目前救助的重中之重。目前,尚无对因医疗美容药物注射引起栓塞等不良反应进行救助的专门机构或医院。一方面,建议以医疗美容协会为主导,牵头建立救助机制,设立专门的注射美容救助门诊,使遭受身体伤害的患者接受正规、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另一方面,建议完善医疗美容医疗纠纷救济机制,让遭受不当侵害的就医者获得赔偿,也警醒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工作者规范执业。建立完整的医疗美容专家数据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借助典型案例,出台医疗美容医疗事故鉴定技术规范等。

3 讨论

昆明市医疗美容医疗纠纷的原因来自各个方面,医疗美容作为新兴医疗行业,其形式和内容不断推陈出新,发展速度远超过立法速度,就医者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对医疗美容医疗机构的技术和服务等方面以及相关的管理层面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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