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 农业先行
——聊城市创新推行农业首质量官制度

2022-11-23 13:39申铜飞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7期
关键词:首席农产品制度

申铜飞

(聊城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东 聊城 252000)

1.首席质量官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们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判,2019 年4 月,印发了《聊城市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聊城市农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担任农业首席质量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目前,全市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计323 名农业首席质量官,全部持证上岗。涉及全市172 家种植、127 家养殖、24 家水产企业或基地的“聊胜一筹!”品牌授权企业、“三品一标”、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及具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了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我们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聊城市农业首席质量官任职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的通知》《关于开展聊城市第二批农业首席质量官任职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农业首席质量官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落实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首席质量官覆盖面的通知》等通知,精心安排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通过两年多的试行:各农业首席质量官尽职尽责,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强化了质量安全监管,发挥了较好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2.创新工作原则

2.1 引导企业参与。农业首席质量官由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行组织设立。各县(市、区)将建立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加强宣传、支持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报名参与,全力推动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顺利落实。

2.2 搞好统筹规划。农业农村部门深入研究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统筹规划试点工作。可按照本辖区内“聊·胜一筹!”品牌企业、“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数量及规模化企业的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鼓励支持企业逐步设立农业首席质量官。首批试点企业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辖区内相关企业数量的40%(其中“聊·胜一筹!”企业全部设立)确定,然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批复。

2.3 强化服务意识。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工作程序,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以试点企业为示范,带动引领其他企业积极参加。督促试点企业构建保障农业首席质量官职责权利的有效机制,保障正常开展工作,激发工作热情,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农业首席质量官职责。

3.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主要内容

3.1 设立要求。农业首席质量官作为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主管人员,一般应设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决策或管理层,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并授权其开展工作。

3.2 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懂得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等知识;经过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的农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并颁发证书者。

3.3 工作权责。负责组织制定企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并负责抓好落实;组织监督检查本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本企业落实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与监管、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应用等工作;监督企业落实自检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等工作;督促企业争创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三品一标”申报工作。本企业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农业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担任农业首席质量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农产品质量工作,熟悉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2)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1年以上,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并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监管知识和实践经验;(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掌握一定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等知识;(4)经过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的农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并颁发证书;(5)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养。

农业首席质量官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企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并负责抓好落实;(2)组织监督检查本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3)负责组织本企业落实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与监管、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创新和改进等工作;(4)负责监督企业落实自检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群众满意度评测等工作。积极参加各种义务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5)督促企业争创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三品一标”产品申报工作;(6)及时发现并报告企业在农产品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本企业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农业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培训大纲,统一规划农业首席质量官教育培训工作。

县(巿、区)农业农村局、市属开发区农办负责对农业首席质量官的培训辅导,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并将通过农业首席质量官考核合格的学员基本信息表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放培训结业证书,有效期为3 年。

取得农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结业证书的学员,纳入聊城市农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管理,并按年度培训计划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农业农村部门可建议农产品生产企业取消农业首席质量官资格。

(1)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知情不报、拖延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2)未完成相关继续教育课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的;(3)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造成农产品安全事件和不良社会影响的;(4)离开原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

鼓励企业设立农业首席质量官岗位津贴,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农业首席质量官必要的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和继续教育经费予以保证。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农业首席质量官经验交流和优秀农业首席质量官评选等活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适情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列入“乡村之星”评选活动范围。

市农业农村局把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列入对各地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单位评先树优的参考依据。

4.制度创新的取得的成效

4.1 勇于开拓创新,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了监管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县、乡镇均有监管机构,村级也设立了监管员。而我们的农产品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是全市农产品生产的主力军,在这方面却没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监管人,设定农业首席质量官有效完善了这一重要监管环节。二是形成科学规范的监管流程。通过落实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形成了从投入品购置、标准化规程操作、出厂检测、合格证开具一套科学规范化的管理流程,以过程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架起监管机构与源头企业的桥梁。农业首席质量官经过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接受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培训、监督和考核,从而在体制和内容上实现了监管部门与源头企业的有效衔接。四是提升源头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通过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培训机制,邀请专家定期对首席质量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法律法规意识、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使其在工作中有效避免一些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五是实现了法律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由于其在精力、时间上不可能全力投入,而农业首席质量官可以专人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克服主要负责人精力、专业和时间不足的缺陷。有效解决了企业农产品质量“有人管、有人问”的难题。

4.2 规范监管流程,推进源头治理

全市所有设立农业首席质量官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均设立了农业首席质量官工作室,配备了电脑、速测仪等办公设备,制作了《农业首席质量官简介》,创新起草了《工作流程图》和《农业首席质量官安全工作职责》,全部挂牌上墙,并建立了农业首席质量官工作档案。有效完善了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购置使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自检等规范化制度。科学规范了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对企业购买、使用农业投入品、开具合格证等行为。农业首席质量官能通过学习掌握绿色防控技术,有力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绿色病虫害防控技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同时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和生物降解地膜,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做好面源污染控制,切实推进源头管理流程再造。

一是实行授权制,确保人员素质过关。各基地或企业根据《农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年以上、思想政治觉悟高、协调能力强、无违法违规的要求,推荐一名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由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集中培训合格后,下发农业首席质量官证书,由法定代表人任命首席质量官,授权其开展工作。二是落实承诺制,确保产品质量过关。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和首席质量官共同承诺,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坚决使用合格的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投入品,杜绝不合格投入品进入基地,严格按照生产规程种养殖农产品,严格执行休药期或间隔期制度,每批农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检测,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向市场。自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以来,全市各首席质量官共购买合格投入品82087 吨,开展自检85766 批次,全部合格。三是执行审核制,确保流程规范。对农业投入品的购入、使用、生产规程标准化执行、休药期或间隔期的落实、开展自检、合格证均由首席质量官把关审核方可实施。出现问题的首席质量官负相应责任。截止到现在,各基地开具合格证达595278 张,年种植面积达90207 亩,年产量达2123 万吨,年创收额更是高达69 亿元,大大提高了全市农产品生产效益。

4.3 精心筛选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一是聘请专家集中组织培训。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聘请知名专家对其进行专业化培训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天,培训内容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农产品种养新技术、三品一标申报等内容,每年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培训课程进行调整。二是邀请省内专家为各首席质量官解疑答惑。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的个人简介、专业领域、联系方式推送给各首席质量官,同时邀请专家到各基地为农业首席质量官提供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农产品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4 加强监管考核,确保发挥作用

一是将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工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对各农业首席质量官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授权制、承诺制是否落实到位,年底进行总评。市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挥履职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和不良影响的,责成企业或基地取消首席质量官的资格,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三是每年按10%的比例评选优秀农业首席质量官,适情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列入“乡村之星”评选范围。

5.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企业负责人没有充分认识到该制度对加强生产过程监管、促进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的现实意义,主动推行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企业还没有建立切合实际的奖补机制,少数农业首席质量官认为干这项工作既没有相应的报酬,又承担相应的责任,得不到相应的奖励和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热情。三是农业首席质量官在履职过程中会要求企业投入资金,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要求,而个别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不舍得加大投入,影响农业首席质量官履行职责。四是由于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目前是首创,无成功经验可借鉴,在推行过程中,有一些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对农业首席质量官的监管和约束机制需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

6.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试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是一项有益的探索,已初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总结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经验做法,细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上市前自检、全程追溯等机制,逐步扩大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加大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培训落实。市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组织开展外出观摩培训。县级每年不少于2 次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农业首席质量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3)加强工作考核。把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列入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各地切实抓好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行实施。(4)建立年度评定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农业首席质量官履职尽责情况评估,依据成效,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类别,分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充分调动各农产品生产企业推行落实农业首席质量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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