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2022-11-24 08:47胡梦蝶肖建东
党政干部论坛 2022年9期
关键词:湖北省湖北文明

○胡梦蝶 肖建东

党的十八大站在历史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湖北省在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确立了生态立省战略,做出了构建“生态湖北”的重大决策,并将建设生态省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具体行动。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提出让绿色低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普遍形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本文通过分析湖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探索提出湖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湖北的可行路径。

一、建设美丽湖北的必要性

建设美丽湖北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人因自然而生,也靠自然而活。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首先,生态兴则文明兴。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历史上出现的灿烂文明无不依赖良好的生态环境。如两河文明、尼罗河文明、印度河文明、黄河文明等。中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地大物博,拥有众多山川河流,自然地理条件非常优越,能够满足众多人口的生存需求。并且中华文明历来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道家“天人合一”和儒家“仁民爱物”的思想一直影响着中国人民,使中华文明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生生不息,形成了中华民族生命之根,也让中华民族的自然基因得以传承。湖北的神农架林区、鄂州市梁子湖区等地,正是凭借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次,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好能够带动文明的兴旺,生态环境差则会导致文明走向衰败。湖北在工业化进程中,也曾陷入过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误区,给自然环境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破坏。如,湖北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曾在发展中为获得更多建设用地,私自更改丹水河道,导致河道右岸沿河山体滑坡、开裂,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威胁。人类与自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历史的发展充分证明:人类只有与自然和谐共处,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否则只能走向覆灭。

(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要求提到了新的高度。其一,人们对优美的自然环境的需要。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民群众开始追求更高水平的精神生活。人们在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开始关注提升自身的生活品质了。绝大部分人选择在自然环境中放松自我,通过旅游开阔视野,愉悦人生。人们的需要在不断增加,生态环境的建设也必须跟上发展的脚步。其二,人们对健康绿色产品的需要。生态环境与我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恶劣的生态环境会给人们的身体带来危害。如,湖北仙桃地区的一家化工厂因废水的排放位置不对,污染了地下水,导致20余名村民中毒,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身心健康。随着不良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剧以及人民群众对自身健康状况的关注,社会对健康的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新时代湖北要根据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开发更多健康绿色产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较少,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富强的最优选择。可持续发展提倡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发展,而不是放弃经济的增长去换取生态的修复,追求的是经济和环境共同发展的和谐道路。其一,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国家综合实力的大幅提升。但由于我国过去片面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湖北要想实现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改变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坚持发展绿色产业,以生态带动经济的发展。其二,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生态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大部分资源用完就不能再生了。湖北曾经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由于早些年大规模的开采,松滋市、潜江市、钟祥市等城市已经资源枯竭,被认定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迫切需要进行城市转型。因此,湖北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给予生态自然修复空间,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助力美丽湖北建设。

二、建设美丽湖北的可能性

美丽湖北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部分,湖北的自身优势能够为实现美丽湖北建设目标提供内在动力。

(一)优势资源奠定了物质基础

湖北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能够为建设“生态大省”提供发展动力。其一,自然资源丰富。湖北作为“千湖之省”,水资源丰富,水系发达,湖泊众多,坐拥“三江”“五湖”“六库”。动植物种类丰富,充沛的水资源给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全省拥有动物资源700多种,种子植物3700多种。神农架为中国中部最大的原始森林,被誉为“华中林海”“天然动植物园”。矿产资源丰富,磷矿盐、芒硝、石膏、铁、铜、金、银、石灰岩等是湖北省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其二,文化资源丰富。湖北不仅拥有秀美的山水风光,也拥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可以说是揽山水之胜、得人文之韵。作为荆楚文化的发源地,湖北大地先后孕育产生了三国文化、武当文化、土家文化、革命文化等,这些在中华文化版图中都绽放出独特的魅力。历史名胜古迹也是湖北省的名片之一,包括黄鹤楼、明显陵、荆州古城、襄阳古城等众多文化遗址,成为了湖北独特的风景。其三,区域经济发展较好。湖北省作为中国众多省份之一,相较于发达的沿海地区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为靠后,但和众多内陆省份相比,湖北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湖北经济发展在各市州较为均衡,除却省会城市武汉经济发展迅猛外,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和宜昌的经济发展形势也很不错,可以辐射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

(二)发展实绩奠定了实践基础

湖北省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来,成效显著。其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良好,长江干支流总体水质为优,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22座主要水库总体水质为优。空气质量稳中有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全省10个重点城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森林覆盖率逐渐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个、省级森林城市25个。其二,污染防治力度加大。2019-2020年连续两年,湖北省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在空气保护方面,湖北省共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460多个,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500余次,公示超标机动车近4万辆,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针对水资源保护问题,湖北省以“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净湖水”为主攻方向,不断深化工业水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城镇水污染治理,累计完成水治理、水生态、水资源保障项目189 个,正在实施项目198 个,持续打造健康的用水环境。针对土壤环境保护问题,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任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其三,生态保护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省共有82个县(市、区)建立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占全省区县总数的79.6%。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发起磋商赔偿案例63 件。扎实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体制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21年底,湖北省成功创建了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累计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7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1个、省级生态乡镇727个、省级生态村5749个。

三、建设美丽湖北的路径分析

湖北省要建设美丽湖北,就必须坚持走生态优先发展道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稳发展方向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湖北省要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把握生态文明的发展方向。其一,强化思想引领。要不断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深入学习,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实践活动中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生态省建设。其二,强化组织引领。湖北省要建立起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等重要议事协调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地党政负责人也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时刻绷紧生态环保这根弦,牢牢把握保护生态环境这条主线。其三,强化问责机制。要严格考核问责机制,对上级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的、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领导班子和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实行量化问责,做到终身追责。

(二)强化组织引领,打造碧水蓝天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湖北省要继续强化组织引领,大力维护生态安全,为人民群众打造一片碧水蓝天。其一,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近几年的努力下,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已经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当前的生态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要继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二,强力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作为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湖北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自然保护地“绿盾”监督、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三磷”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水环境安全,保证“一江清水东流”和“一库清水永续北送”。严格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保护长江的鱼类资源,破解鱼类资源短缺的困境。其三,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生态示范区建设是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体现,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湖北省要继续坚持以点带面推进生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创”,到2025年,力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达到25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达到60 个、省级生态镇和生态村每年分别增加20 个和200个,力争全省新增5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进一步擦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品牌。

(三)注重群众参与,凝聚建设合力

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其主动作为和积极参与,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价值。湖北省在建设美丽湖北过程中,要注重群众参与,凝聚起人民群众的力量。其一,加强美丽建设宣传教育。要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宣传栏等平台,向本地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以重大环境保护节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群众积极践行环保。其二,加大生态信息公开力度。政府对生态信息进行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而且能把政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更好地推进政府落实责任。其三,拓宽生态保护的参与渠道。在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制定或实施前,可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听证会等形式鼓励群众参与。在政策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决策实施后,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加,精准快速处理群众投诉,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到美丽湖北建设中来。

(四)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破解湖北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的根本之策。其一,推进重点行业产业调整。加强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环保、水耗、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其二,发展壮大绿色产业。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绿色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其三,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具有湖北特色、集约高效的循环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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