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价值链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模式与路径

2022-11-24 14:02李思璇
黑龙江粮食 2022年7期
关键词:价值链农户金融

□ 李思璇 谷 松

(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雄厚的资本要素的有力支撑,实现产业兴旺需要盘活现有资源,整合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金融服务的介入与创新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根本推手。农业价值链金融顺应新时代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态势,不仅可以为产业链条上各环节不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生产的集约化、组织化,还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与乡村振兴发展内核、趋向与目标一致,是实现农户和农业现代化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和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1]。目前对农业价值链金融创新及实践应用问题尚不明晰,因此,明晰农业价值链金融的概念界定,梳理政府在农业价值链金融方面的政策,探索农业价值链金融与乡村振兴在实际应用中有效衔接成为研究创新方向。

一、乡村振兴中农业价值链金融的政策安排与主导模式

(一)农业价值链金融的概念界定

1985年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第一次提出价值链的概念,价值链是指企业将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把控好,整个企业才会收获盈利,具有可分解性和模块化特征,其中增值是最重要的属性。农业价值链是在农业领域运用价值链的运作机制从事农业生产,是每个环节都可以赋能增值的长链条,通过农业生产经营满足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需求产生的价值转移实现增值。

农业价值链金融是在农业价值链内部中因农产品交易关系而产生的商品流通、资金融通、信息互通过程中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出发点在于满足农村各经营主体对资金的需要,主要受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户信用水平、金融服务发展水平的影响,通过链内融资和链外融资两种方式将资金输入到价值链内各个资金匮乏的部门,推进农业金融产品以及创新金融发展模式,有助于对农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提供资金支撑,缓解农业价值链上的融资压力,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城乡资源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

(二)农业价值链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安排

近年来,国家特别注重加强农村金融创新,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发展新格局,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2]。从2018年到2022年,国家对农业价值链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举措趋于完善。2018年《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3]。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4]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主攻深度贫困地区,主张金融扶贫,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5]。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6]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县城基层创新,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7]梳理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农业价值链金融方面的内容,不难发现,在国家支持政策加持下,涉农产业新业态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农业价值链金融发展创新将迎来崭新的发展机遇。

(三)农业价值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主导模式

目前,农业价值链金融按运作机制划分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生产性合作社主导模式、龙头企业主导模式和买方担保主导模式。

1.生产性合作社主导模式

这一模式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生产合作社、农户和银行等,农业专业合作社处于农业价值链的核心位置,农户通过入股农业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金融机构评估信用等级时为农户提供担保,银行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发放贷款,农户利用贷款购买生产资料将农产品统一交由合作社,形成完整的“价值闭环”。生产性合作社主导模式有利于克服小农经营分散性的不足,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意愿,使农民生产发展更具组织性和聚合化,形成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发展形式,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利润,带动了地区农业发展产业化水平。

2.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这一模式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龙头企业、农户和银行,是以本土化实力较强与市场对接紧密的龙头企业为主导,集合农业科技、资本、人才和各种经营要素,获利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流。在农业价值链的融资过程中,龙头企业以科技为支撑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增强农民信贷力,并依托自身企业资源与金融机构良好的联系为农户提供农业经营的资金,农户按期将农产品交付给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打开销路创收后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并返还农户部分利润。

3.买方担保主导模式

这一模式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大型商超、加工厂和农户等,大型商超及加工厂利用与金融机构长期建立的信用关系为农户进行信用担保,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用于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资金支持,买方平台派遣相关技术人员为农户生产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农户将丰收后的农产品直销到商超或加工厂,还清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并获得利润,买方担保模式通过“农超对接”带动发展特色农业,进一步增强了价值链的辐射效应。

二、农业价值链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效用分析

(一)农业价值链金融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正效用分析

农业价值链金融发展与种子、灌溉、化肥、机械化、信贷、农业技术指导等紧密相关,通过专业化、集聚化会增加农业价值,借助整合和优化全链条的资源让优势更加明显,对农业生产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1.可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发展农业价值链金融通过资源的粘合将上中下游归置到农业价值链中,价值链上各平台分工合作协作,省去价值链上的薄弱环节信息收集、寻找市场、契约签订甚至上当受骗的成本,同时交易的确定性可以高效提升价值链的运行效率、降低交易时间从而创造整个价值链的最大价值,将参与价值链环节的交易成本降至最低。

2.可以提供高质量的农业供给

市场需要高质量的农产品,农业价值链金融上不同价值链参与者结成利益共同体,达到1+1>2的效果,为农业发展提供高端的市场交易平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满足国内外对农产品的需要,使得价值链上参与者能够分享链条上的平均利润,增加农民收入利润,缓解涉农经营主体的弱质性,带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建立健全高质量农业供给体系。

3.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

农业价值链金融能够为内部成员提供一个沟通信息的空间,价值链成员作为利益共同体,借助上中下游各平台的关系网络,深入了解分散化、零星化的市场信息,通过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同时金融机构在缩减与降低成本的同时也筛选出优质企业,避免出现逆向选择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发展普惠金融。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价值链金融的负效用分析

1.嵌入范围受限于农业发展阶段

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农业来讲,农业价值链金融并未普及开来,受地域、资源、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较大,之所以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主要原因是涉农产业、农业合作社以及农户增值效用不强,涉农企业参与市场经营能力较弱,使用大多是过时老旧的机械设备,产品合格率低下,在此过程中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到达下游分销阶段无法打开销路,农产品的冷藏保鲜成为一大难题,各参与主体无法形成产业化、商业化、系统化的水平,无法达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难以形成完整的农业价值链。

2.金融参与机构面临担保障碍

农户受自身担保物缺失和信用度不高的限制,在价值链传递过程中存在着违约风险,难以偿还贷款甚至无法按时偿还本息,主导价值链各机构可能会因为农户的信用风险问题而谨慎重估交易的价值,金融机构因农户的弱质性不愿意与其产生借贷关系,最终降低参与到农业价值链运作的热情。为促进乡村振兴稳定发展,政府往往着手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金融公司完成与其形成借贷关系并为其背书,但这种模式在现实运行中市场风险太大,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3.金融供给能力持续性存疑

农村地区发展农业价值链金融很难形成覆盖全农村地域的完整链条,农户大多选择与其有距离、信息、市场优势的金融机构等发生借贷关系。金融机构也很少发展“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贷业务,信贷不足和供给效率低下的结构性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金融的发展。农村银行往往推出短期内收益快的产品,这恰恰与长周期的农业生产规律背道而驰,使得农业价值链上的关系网络更加疏远。总的来说,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在净流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态势止步不前。

三、农业价值链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对农业价值链的薄弱环节注入资金流,可以增强新型涉农企业和价值链内其他参与者的角逐力,驱动农业农村的经济增长。在价值链型现代农业新业态中,农户金融需求满足得以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上,“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作为最好的诠释,助力新型经营主体在开拓资源、收益增幅、产业重塑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因此找到适应中国农村发展农业价值链金融的新路径迫在眉睫。

(一)完善要素配置与融合,强化农业产业化水平

传统农业始终处于缺乏资本力量驱动下的落后产业,强化上中下游关键节点上的资金、技术、资源等要素整合和集聚尤为重要。从资本要素角度出发,涉农产业经营主体之间相互合作,强化上中下游关键节点上的资金、技术、资源等要素整合和集聚,推动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打破农业产业资金瓶颈。从劳动力要素角度出发,农户按照自愿原则加入农业合作社,实现横向层面的联合以提升劳动力要素配置效率。通过构建完整成熟的农业价值链,充分发挥农业价值链对乡村振兴带动效应,为产品提供更广阔的销路,增强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的内生动力与服务质量,使农民生产发展更具有组织性和聚合化,提高带动地区农业发展产业化水平。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户信用水平

农业价值链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乡村振兴,提升农户生活水平。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价值链上的重要一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培养有情怀,爱农业、爱农村的新型农民,愿意把农业作为自己的追求;还要找准与培育潜在的对象,例如在农林院校读书的农村籍的大学生,设定相关奖励机制鼓励其返乡带动家乡农业发展。要在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培养农户个人素质,从智慧农业到特色种养殖,让农民找准自己的职业“定位”,也要设定激励机制,引导相关农科技术人员下到基层为农户提供“一对一”帮扶指导,让农户有资本参与到农村金融体系的信用交易活动运作中,提高农户守信的水平。

(三)优化农村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供给能力

基于当前金融机构供给持续性不足的问题,构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是重中之重。一方面,要准确定位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明晰农村金融机构的初衷是为了深化农村金融发展拓展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确定其为“三农”服务的基本属性,整合农业价值链参与者的优势,完善融资方式,带动银行向农村领域扩展与延伸,优化农村金融体系。另一方面,针对长期性的融资需要,在统筹考虑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引进企业信贷、银团信贷等机构,形成长期性融资供应结构,加强银团信贷产品和农村价值链产品的衔接。也可以引进引入农业保险,形成银保联合制度,降低自然气象灾害等风险给农户带来的巨大损失,帮助农业价值链融资建立科学的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提高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为农村振兴提供金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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