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转换中网络消费常态化及其运行机制

2022-11-24 16:26郭锐乐王云飞
关键词:网络空间线下消费

郭锐乐,王云飞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类的生活方式从线下空间逐渐向网络空间转移。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线下空间生活的风险,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网络空间因此成为人们极其重要的活动场所。尽管目前我国疫情已经得到初步控制,但公共空间的危机并没有消除,疫情防控已成常态,深刻影响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疫情之中,人们一方面要思考规避这种公共危机和风险的办法,另一方面也要探索疫情所引发的空间转换中社会生活方式改变的内部机理,从而探讨保障社会系统正常、有序运行的具体措施。可以说,网络消费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人类活动空间的一种转移,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常态化防疫时期,网络消费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消费形态,因而规范和培育网络消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不确定性引发的空间转换及其影响

突发性疫情造成了线下公共空间的危机,传统的行为方式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此,人们一方面减少了线下活动;另一方面又积极将社会活动转移到网络空间中。因此,网络空间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场所。其中,较为典型的便是网络消费。随着网络消费的迅速普及,人们的行为方式及网络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一) 不确定性引发的空间转换改变了人类的消费方式

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人类的生活方式一直在可确定性的社会空间内进行。实体消费成为一种保障人们利益确定性的最佳方式,人们通过身体在场的空间消费方式完成整个消费过程。网络社会的崛起,使得传统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建立的社会准则和知识体系遭遇巨大冲击,人们对于社会生活环境规律性的感知由此减弱,不确定性被人们看作危险因素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不断累加。虽然网络社会为人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以及海量的信息资源,人类的生活因此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刘少杰指出,“网络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过程就是信息的创造、流动与传递,信息作为直接的生产对象,规定了网络社会的本质特点——不确定性,因为信息的生命本质是更新、变化”[1]。网络空间的不确定性与线下空间的确定性在社会功能性子系统中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当某一空间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时,另一种空间便会弥补因该空间功能缺失而引发的不便,以维持社会活动秩序的稳健运行。

随着生产力快速发展,网络空间的消费价值和优越性逐渐凸显。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必须到集市上并辗转于多家商家、门店,才能购买齐全所需生活物品。随着百货商店、大型超市的出现,人们的消费空间发生了转变,人们只需要到一个固定的物理空间中便可以购买到所需生活用品,大大节约了消费者的时间。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人们通过一部手机就可以购买到各种消费品和服务,相较于集市消费、大型超市消费而言,网络消费更加节约时间,可购买的商品种类也更加丰富,改变了人们以往必须通过身体“在场”才能完成消费的行为方式。“消费场所往往不仅提供消费服务,也是购买理想生活和体现身份的载体。消费空间的变化带来的不仅是购物体验和视觉上的变化,也是人们行为习惯和心理状态的变化。”[2]网络消费空间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能够面向各个阶层的消费群体,这也是网络消费得到消费者青睐的另一个原因。通过在不同空间中的消费,人们不仅满足了自身对于购物体验的需求,同时也在心理观念上促使消费者对自身阶层进行划分和自我定位。

(二) 空间转换引起消费观念的变化

列斐伏尔认为,“空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它蕴含着各种社会关系的重组,当人们在空间中进行消费时,空间便成为了一种消费对象,对空间的消费也呈现出更加丰富与多样的特性”[3]。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是“在场”消费——身体必须出现在消费现场,即在所谓的“线下空间”中进行消费。身体“在场”凸显了线下空间对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线下空间成为一种重要的消费商品。线下公共空间如上海迪士尼、传统古村落等旅游景点或者娱乐场所,这些旅游景点或者娱乐场所被赋予文化符号意义,其空间价值因附加的娱乐性、服务性、文化性功能而被迅速提升,空间功能由此实现了再生产,因此旅游景点或者娱乐空间便成为人们的消费对象。当线下空间出现公共空间危机时,人们为了降低“在场”活动的风险,便会寻求在身体“缺场”状态下完成各种事务的方式。由此,网络空间成为买卖双方交易的场所和消费的对象。“网络空间的生产较为复杂,是由互联网企业负责技术层面的搭建,并且由汇聚于该空间的网络群体成员之间进行以信息为中介的频繁性人际互动,在这个过程中生产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 这也就使得了网络空间的消费价值得到提升和凸显,从而形成具有消费意义的网络空间。”[4]信息成为网络空间消费价值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疫情期间,当线下公共空间发生危机时,人们通过网络空间中的各种平台实时获取大量关于疫情防控的信息,以增加对现实生活的确定性。另外,网络空间受物理意义上的空间阻隔影响较小,这使其拥有了规模庞大的网络受众群体,网络空间消费的公共性增加,这也是网络空间的消费价值形成的因素之一。

就消费者心理而言,网络消费从由社会结构操纵的外部驱动转向了自身需求的内部驱动。人们不仅认同了网络消费的价值,而且越来越依赖这种生活方式。以往的网络消费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推动、电商经济的双重影响下由商家和平台主导和操纵的一种经济行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后,线下空间危机使人们认识到网络空间和线下空间共同存在的必要性,因此网络消费成为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一种方式。此外,以往网络消费的主要群体多为青年群体。网络消费自身的“缺场”、主体交往的虚拟性及其潜在的风险,难免让人担忧网络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因而很难得到中老年群体的认同。但在空间转换后,人们对网络消费的看法有所改变。长时间的居家隔离、线下空间的长期阻隔,导致人们的社会活动空间不得不转向网络空间,网络购物、网络办公、网络社交、网络问诊、在线学习等相继涌现,中老年群体也不得不主动采用新的消费方式以满足自身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网络空间中中老年群体长期缺位的局面。

(三) 空间转换对社会主体的影响

“场域(field)是一个社会构建的空间,行动者根据他们在空间里所占据的位置,以求改变或力图维持其空间的范围或形式。”[5]网络空间和线下空间一样,都是由构成社会关系网络的不同主体组成的。网络消费场域是一个由消费者、商家、平台、物流等主体共同构成的集政治、经济、文化、权力于一体的社会空间,它不是一个单纯的空间结构,而是一个由这个场域中不同关系网络汇集而成的力量场所[6]。“消费场域是消费者以符合特定逻辑的形式参与到消费活动中的空间领域。”[7]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被应用于消费市场领域之中,一种新的消费场域结构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消费形式——网络消费就此出现。根据资本-场域-惯习理论,消费场域的变化历程也就是消费主体惯习的变化历程。

在正常的社会秩序下,网络消费空间与线下消费空间之间彼此独立运行。虽然网络消费挤压了实体消费市场,但线下消费空间因其在社会互动、真实性等方面的优势,实际上并没有退出消费舞台。疫情增加了人们对网络空间的需求和依赖,客观上也使得网络消费行为更具稳定性和合理性,即网络消费是保证人们在面对突发性公共危机时社会活动空间转化的“稳定器”。在缺乏线下空间社会互动以及人际接触情况下,为了保证对生活确定性的感知,人们拓展了活动空间范围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网络空间中的身体“缺场”特征及非接触性恰恰可以保证人们对生活安全感的需要。正是由于网络消费场域中各个主体之间的互相协调、配合,网络消费空间才得以持续存在和稳健运行,党和国家才能从容应对疫情,并未因为网络空间失序等问题引发大规模群体性冲突。

对消费个体而言,网络消费不仅能够满足个体在日常衣食住行乃至工作、学习方面的需求,而且也能保障生活方式的便利性以及行为方式的网络化,降低因密切接触而导致的公共卫生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在消费空间转换过程中,采取网络消费方式不仅是社会趋势使然,也是作为消费场域关系网络中关键点的个体所作出的权衡和选择。

二、 空间转换促进消费需求网络化的具体表现

为了更好地实现疫情防控,各种“云学习”“云娱乐”“云旅游”“云健康”等新型网络化消费形式相继出现[8]。“云消费”具有无接触的优势,这种优势催生了消费空间由线下空间向网络空间转化的调节机制。要保证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便要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交距离。网络空间中的“缺场”消费形式便发挥了无接触的优势。

(一) 城市居民日常消费行为线上化趋势明显

日常购买需求是人们生活中的必然需求,即便在公共空间危机最为严重之时,这种需求都是不会改变的。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网络零售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23.6%,较上年同期提升5.4个百分点[9]。“截至2月底,网购生鲜平台活跃用户大幅度上升,成为‘保民生’的重要力量,是城市居民重要的生鲜食品物资供给通道”[10]。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看,餐饮外卖等领域增长势头强劲。疫情对于餐饮业的冲击影响最大,为了避免引起大量聚集,在餐饮业未恢复堂食之前,外卖行业发展迅速。疫情期间的网络消费横跨社会零售行业的各个领域,包括医疗健康、食品生鲜、上门维修、快递服务等,衣食住行所需的产品和服务都可以通过网络得以实现。通过互联网购物的方式满足了疫情期间人们的正常生活需求,也降低了疫情防控过程中因外出采购聚集而产生的感染风险。

从地域角度来看,日常生活需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是城市居民。现代化所追求的快速城市化导致人口高度密集,反而成为疫情防控要努力应对的困难。与之相比,农村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小。即使在全国停工、停产之际,农村地区仍然能够基本实现自给自足,而城市居民对必需品的需求只有通过网络等线上渠道才能得到满足。网络消费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是保障消费种类丰富和消费方式便捷的一种社会需求,而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却是抵御公共空间危机的一种稳定措施,并且这种措施在疫情背景下将更为常态化。

(二) 在线教育与远程办公形式趋于多样化

调查显示,2019年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达到4041亿元,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538亿元[11]。互联网的普及为在线教育提供了技术支持,加上公众对教育的重视,近几年“学而思”“猿辅导”“作业帮”等品牌教育平台纷纷出现。在线教育因其不受时空限制、快速和及时、费用低等特点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停课不停学”更加刺激了在线教育的发展。以钉钉、腾讯会议、Zoom等平台为依托的“云课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化学习模式,而“超星学习通”“中国慕课MOOC”等平台也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疫情期间,教育部总共推出了22个线上课程平台,共开设了2.4万门在线录播课程。线上教育实现了全社会范围内学习资源的共享和交流,开创了一种新的学习、交流方式,尽可能降低因疫情所导致的空间区隔的负面影响。

“远程办公”是指借助网络实现非本地办公情境的一种方式。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企业纷纷采取居家办公模式,以保障业务的连续性与员工的安全和健康。《2020年中国在线办公行业“战疫”专题数据监测报告》显示,仅2020年2月17日前,中国就有超过1800万家企业采用线上远程办公模式。MOb研究院的统计数据资料显示,疫情期间的办公平台主要以钉钉、企业微信、Welink为主。然而随着居家办公时间线拉长,远程沟通不顺畅、办公效率低下以及生活与工作无法分割等问题逐渐显现,因此“疫情过后,这些平台会呈现明显回落,但是长期来看,随着个体价值崛起、雇佣关系的变化、跨区合作的增强,未来远程办公仍旧会成为主要的趋势”[12]。总体来说,线上办公虽然无法弥补线下的生产功能,但对企业管理的正常运行仍然具有保障作用。

(三) 直播带货开创了商品营销新方式

疫情扩大了在网络空间中的消费、生产、流通范围。最为典型的就是农产品出现了新的营销方式,直播带货成为一种新的营销潮流。直播带货是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采用面对面互动的直播技术,近距离地将商品展现给网络平台另一端的消费者,并且商家要在这个过程中实时解答消费者的问题。一般来说,通常商家会自己开设直播间或者聘请职业主播对产品进行推介。以李佳琦、薇娅为代表的网络直播销售达人引发了直播营销热潮,这种方式也被众多商家和消费者所认可。有数据表明,淘宝直播在2020年第一季度出现井喷式增长。2020年2月份新增商家数量环比增长719%,3月份更是同比大涨3倍,给商家带来的订单增长超过160%。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服务行业受到重创。为了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商家使用各种花式策略促进销售增长。博物馆直播、商场直播、老字号直播、卖房直播、县长直播等新形式层出不穷,有力推动了各个产业、各类商家以及农户的复工、复产。

依托网络直播建立的商品营销模式,不仅可以降低传统营销模式所需的空间成本,同时也加快了产品的流通速度。长期以来,农产品只有在线下空间中才能完成交易,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交通因素限制了农产品进入更广阔市场的可能,因此出现了大量农产品滞销或者低价处理的情况。通过网络直播营销方式,农产品的消费市场被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的销售网络被打通,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民收入大大提高。这为新时期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和途径。

三、 空间转换中网络消费常态化的原因分析

疫情作为现代化的社会风险引发了公共空间危机,人们的消费空间随之发生转换。正是由于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互相依赖、不可分割,所以二者能够在必要时互相补充,为人们消费方式的选择提供了弹性化机制。网络消费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由网络社会和消费社会两种社会结构形态所催生的一种新型生活方式。

(一) 现代社会风险问题引发的空间转换

贝克(Ulrich Beck)认为人类已经步入风险社会。风险社会凸显的是现代与传统之间的矛盾、实体社会和虚拟社会的矛盾,实质上也是全球与地方的矛盾,公共卫生事件一旦突发,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幸免,风险无处不在。全球化的发展,使得人类的活动空间不断拓展,也使得风险可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从根本上说,风险既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也是一种开放性社会建构。风险是与人类共存的,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逐步结构化,才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13]传统社会的风险是由自然界所主导的风险,现代社会的风险更多是由人为因素所导致的。疫情是人类在科学技术推动下因活动空间扩展而被放大的风险,它强化了人们对公共空间危机风险传播的认知。

身处疫情之中,人们会对公共空间危机产生焦虑。这种焦虑会不自觉地被激发甚至造成新的社会恐慌和风险,即疫情所导致的空间危机“后遗症”。人们迫切地想要寻求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互相转化的弹性机制,以满足自身对确定性和安全感的需求。当公共空间相对安全时,人们会在线下空间中产生交易行为。一旦公共空间危机突发,人们便会自觉退回到网络空间,以保证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因此,网络消费不再只是一种新的消费形态,而是一种必要的消费方式,它能够起到抵御公共空间危机的作用,是社会生产、消费秩序运行的“稳定器”。

(二) 网络消费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网络消费是网络社会和消费社会两种社会形态逐渐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首先,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生产力”,推动了新的生产关系发展。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或者平台,推动并实现社会生产、生活领域的巨大变革。这种变革不仅节约了社会生产时间,也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卡斯特(Manuel Custells)指出,网络社会中的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根本的变革动力,和工业社会的能源一样,塑造着当今社会的基本结构。互联网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逐渐改变了社会结构,进而改变着社会消费形态。此外,网络空间加强了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每个个体不再是孤立的存在,社会化分工加强了彼此之间的联系,而连接彼此的纽带则是对信息的共享,而互联网最大的特征就是“共享信息”。在网络空间中,信息的获取不再受到传统的地域、时间、性别、年龄、阶层(身份)等生理因素或社会因素限制,人们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这便是网络空间区别于线下空间的一大特征[14]。

其次,消费是现代社会中一种重要的行为方式。因为消费行为是一种受到市场客观操纵、主观上为实现社会区分而产生的常见行为方式。在以生产为主导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中,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物质消费需求。进入消费社会后,人们的大多数消费实质上是一种被商家引导的行为,是为了满足市场的生产功能以适应市场的短暂性行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有些消费并不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受市场的客观操纵以及消费者为实现社会区分这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们为了消费而消费,消费行为演变成为一种对抽象符号价值的消费。消费社会是一个物质充裕的社会,人们对于消费的需求随着自身消费欲望不断膨胀而增长。消费社会经济的操纵者是商家,商家通过设置技术缺陷、放大广告效应等方式来诱导消费者进行无休止的非理性消费。在消费社会中,消费是一种常态化的生活方式。人们的生产和消费行为都受到消费逻辑的驱动。人们似乎只有通过不断的消费才能够彰显自身的社会地位,只有通过不断的消费才能满足自身对物质欲望的需求。同时,消费的层次也建构了人们自身的话语结构。

总之,以农业和工业发展模式为基础的生产社会逐渐被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网络社会所替代,而我国也将逐渐迈入网络社会和消费社会。因此,网络消费是适应当前社会形态发展的产物。网络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既体现了网络社会的共享性特征,又体现了消费社会的无休止性特征。与传统线下消费相比,网络消费有着不同于传统消费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三) 新的消费形态促使消费环境建设不断完善

在疫情背景下,网络消费作为一种常态化消费形态,不再是一种少数青年群体所采用的消费形态,而是社会众多群体青睐的新的消费形态。由于受到公共空间危机反复的影响,人们的消费方式不得不在线下空间和网络空间中进行弹性转换,社会所建构的这种网络消费与线下消费方式之间转换的运行机制已成为必然趋势。

首先,新的消费形态促使网络空间中的消费平台多样化,并且促使平台发展日趋完善。支付、购物、外卖、网约车、在线教育、网络办公等平台,涵盖了人们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音乐、文学、游戏等娱乐平台也日趋丰富。在这种网络空间中所进行的消费和线下空间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由此,种类繁多、功能日趋完善的各类平台也增加了人们对网络空间的依赖和选择,消除了以往区别于线下空间的不真实感。

其次,新的消费形态也促使物流业迅速发展。通过物流和互联网,网络消费才能够跨越传统的地理区隔,将地区的优势资源输送出去。长期以来,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交通因素的影响。当网络消费成为一种常态化消费形态后,物流资源便会向中西部薄弱地区倾斜,当地物流业滞后状态将会有所改观,线下空间的区域经济分层也将改变。

最后,新的消费形态优化了各种资源配置。例如,网络消费推出了团购消费模式。疫情期间,各生鲜订购平台获得居家隔离者的一致好评。生鲜品保质期短使得团购成为一种节约资源的优化模式,发挥出区别于线下空间的消费优势。在消费社会中,浪费是一个普遍现象,而网络消费所推出的团购模式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这一弊端提供了思路。

四、 建构网络消费常态化运行机制的举措

常态化疫情防控为网络消费形态提供了打磨产品、积累内容、拓展覆盖、培育消费习惯的重要窗口期。在从线下空间向网络空间的转换过程中,需建构常态化网络消费运行机制,以加速培育理性的消费模式,提升网络消费发展速度。

(一) 技术发展为常态化网络消费提供基础和动力

由于网络消费是在网络空间中完成交易,因此技术在网络空间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以 5G、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必将改造、革新、重构传统商业模式,推动以数字信息为基础的线上消费[15],并通过技术层面的升级改造网络消费,建立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网络消费依托平台,从而弥补其缺乏真实消费体验的缺陷。网络消费在日常生活中不再只是作为线下空间消费的一种补充,而是一种拥有独立消费空间和特有消费模式的消费方式,它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的基本结构。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线下空间的公共危机依然存在,线下消费因其接触性风险而不能迅速得到完全恢复,因此必将依靠技术继续推动网络消费发展。随着网络社会中技术的普遍范式对社会生产结构的影响逐渐增大以及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的深度融合,同质供应、共生发展最终将会实现。

(二) 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的对接是常态化网络消费运行的保障

线下空间和网络空间的有序衔接得益于线下消费环境和网络消费环境的各自独立运行、互不侵犯。尤其是网络空间中各种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为消费者在网络空间中进行有序消费提供了确定、安全的消费环境。随着网络购物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商家以及平台将参与到网络消费环境的构建中,因而网络消费平台准入、管理、监督、售后服务机制的完善是网络消费能够在公共危机发生时承担线下消费一部分功能的制度保障。也只有健全各类监管机制,才能保障网络消费和线下消费的正常运行。

疫情期间,人们对公共空间产生焦虑是一种普遍现象,因此需要建立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对接的弹性运行机制,以确保线下空间和网络空间的良性运行,保障公共危机出现时社会秩序的正常、稳定。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的对接使消费者对网络空间消费价值有了新的认知,两种空间的对接表现为新消费模式下“倒逼”广大消费者体验网络消费的优越性。

(三) 稳健的消费政策为常态化网络消费提供关键支持

稳健的消费政策是保障网络消费常态化运行的关键支持。消费是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中的关键一环。一旦消费需求不足,就会直接导致生产、流通、分配环节无法顺利进行,进而影响商品各要素的自由流动。因此需要制定积极、稳健的消费政策以拉动内需,从而营造良好、持续的消费氛围。目前,我国人民的基本物质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因此需要加快人们思想意识的转变,使人们的生活消费观念能够紧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我国人民历来“重储蓄、轻消费”,而这与当前所处的消费社会基本形态不相适应。不论从个人层面看,还是从社会制度层面看,都应该积极刺激消费。但疫情增强了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人们的消费需求有所降低。因此,社会应该倡导一种理性的消费理念,营造稳健、有序的消费场境。

稳健的消费政策还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做保障。如果因网络消费的“缺场”特征导致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应有保护,消费者就会逐渐丧失对网络消费的认同。在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的转换中,只有网络消费政策建设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进而形成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四个环节在线下空间和网络空间中才能无障碍对接。

(四) 转变网络消费观念为常态化机制运行提供思想准备

转变网络消费主体的思想观念就是要保证对消费群体全覆盖。首先,就消费者年龄而言,在疫情爆发期间,网络消费成为主要消费形式,广大的中老年群体也不断加入网络消费行列。其次,就消费阶层而言,网络消费群体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较少选用网络消费形式,因而网络消费具有一定的社会区分功能。对此,应逐步转变高收入群体的网络消费观念。此外,网络消费的发展也与地域差异有关。在发达的一线城市,消费社会理念的渗透和影响较为深入,但对于偏远地区而言,消费社会的理念仍然是比较陌生的。各类互联网企业的相关数据都表明,要积极挖掘规模和市场潜力巨大的三线以下城市以及农村市场,“下沉市场”这一概念由此诞生。新的常态化消费机制在进行线下空间和网络空间对接时,其核心仍在于扩大消费人群,扩大网络消费的需求市场。

人们对空间的消费思想观念也正在发生转变。从线下空间的消费到网络空间的消费,体现了人们对网络空间所具有的生产价值的认同,网络空间的消费价值也因此不断得到凸显。这不仅有助于拓宽人们的社会活动空间,也将增强人们对网络空间重要性和互联网空间信息再生产功能的认同。

五、 结语

疫情引发了人们对既有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反思。面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人们不能固守传统的行为方式并以此抵御社会风险,这样只会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由此,必须积极探索线下空间与网络空间的对接机制,以保证社会生产、生活的良性运行。疫情常态化时期,公共空间危机的风险并未消除,扩大消费是降低疫情影响的重要着力点之一。疫情的反复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网络消费成为一种常态化消费形态。网络消费是应对高度不确定性风险社会的策略之一。网络消费与线下实体消费的互补,既规避了疫情带来的社会风险,又最大程度保障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总之,疫情加快了社会基本结构的调整进程,是网络消费成为一种常态化消费形式的重要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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