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英法律翻译中的母语负迁移现象探析

2022-11-25 14:17牛百文
文化学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汉英语料语料库

牛百文

一、前言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程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与调整。中国积极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不断形成具有共商共建共享鲜明特征的全球治理格局。在此背景下,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国际话语影响不断增强,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因受到关注而被译介出去。基于对当今世界局势和中国新的历史方位的战略判断,国内高校法律翻译课程的设置,即是通过系统性的国际素养培育与训练,努力培养出既精通汉英语言,通晓跨文化交际准则,又熟悉法律业务,在国际舞台能展示中国形象、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新型复合式人才。

法律翻译学习者在翻译练习阶段所产生的练习作业语料,构成了诊断、评估和研究翻译学习输出成效的可靠数据来源。客观上而言,这些法律翻译习作语料是一种介于母语语言和目标语语言之间的语言变体,通常具有词语误用、非典型搭配、文化干扰等不同方面的问题。透过对此类翻译习作语料展开研究,可有效探究翻译学习者语言不当使用背后的机制,系统性地分析和评价汉英法律翻译学习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及语料产出的质量。

法律翻译习作语料库以汉英平行语料作为研究样本,收集了宁波某高校56名大三同学在翻译课程中的法律翻译作业练习作为语料,运用计算机辅助技术对不同的语料进行整理、编码、归类。研究者借助中介语对比分析和计算机辅助错误分析方法,经语料分析工具AntConc检索关键词句,标注出因受母语干扰因素影响,翻译学习者在词汇、句法、文体风格、文化背景等不同方面出现的较典型不当用法和错误。在对汉英法律翻译中的母语干扰现象进行分析前,厘清母语负迁移、错误分析和语料分析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研究者从外语习得及跨文化交际视角出发,获知文中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

二、母语负迁移融合语料库研究并开展错误分析的历程概述

受到母语与目的语相似及差异化因素的影响,语言迁移贯穿于学习者外语习得过程的不同阶段。Lado于1957年提出语言迁移这一概念并引入对比分析的语言研究方法[1]。对比分析理论认为,语言迁移分为正迁移与负迁移两种:当母语的特征与目的语存在相似性时,往往出现正迁移;当母语特征与目的语存在较大差异时,母语语言规则对目的语的不当适用则会引起负迁移,即造成源语对目的语的干扰现象。源语干扰现象本质上是由于语际迁移而引起的对目的语的干扰,会影响到新知识的习得与输出。语际迁移和干扰会造成外语输出的错误,对于语言学习中出现的语言错误和问题,语言教师应及时予以关注和修正。

在学习者语料库产生之前,国内外对外语学习者输出的材料采取的分析方法先后经历了对比分析、错误分析、中介语分析、语篇分析等不同阶段的探讨。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对比分析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受到怀疑和批评,语言习得研究进入到对语言错误分析的解释阶段。Corder作为错误分析的最早倡导者,将错误划分为两大类,即语言能力错误和语言使用错误;同时又把语言能力错误细分为语内错误与语际错误,奠定起了错误分析的理论架构[2]。Rechards在发展前者理论主张的基础上,认为语际错误是受母语的语言规则特征干扰或影响而引起的目标语使用错误;语内错误是由目标语语言规则及自身特征影响造成的错误,提出了语际错误、语内错误和发展性假设错误等三大主张[3]。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外的研究者重新审视对比分析、错误分析和中介语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开始关注它们与学习者语料库、翻译学理论与实践、外语研究和教学等外语学科间的综合应用。Granger将错误分析与学习者语料库研究相结合,对母语语料库和学习者语料库进行对比,找出两者间差别后,再对错误进行归类与分析,使得得出的数据与结论更为客观与富有价值[4]。

21世纪至今,关于认知性错误、语言性错误、行为性错误这三大错误类型的整合划归,不仅能客观解释和分析错误现象,也奠定了错误分析方法在外语学习中既作为理论又作为方法的双向研究基础[5]。随后,语料库与计算机辅助技术的结合应用,既为批量处理汉英法律翻译练习作业语料提供了可能,又为检索汉英法律词汇、标注词语搭配频率、统计分析语言段落与篇章特征等创造了条件。这促使因母语干扰而引起的错误分析,由过去的“主观分析为主”和“定性分析为主”逐渐向“数据驱动型分析”和“定性定量结合型分析”演变[6]。近年来,学习者语料库的建设和研究集中在翻译的普遍性特征与语言对比研究以及翻译教学研究方面。为了推进基于语料库的翻译研究和教学的深入与广泛发展,“基于语料库的语言对比与翻译研究”的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提出促进语料库同语言学、翻译学等学科知识的结合,强化翻译实证研究,探究影响翻译质量的参数,确保翻译评价质量[7]。

语料库依托于信息技术应运而生,将语言资源的多样性与外语人才培育工作深度结合,必然要充分发挥其在语言教学中的重要作用[8]。建立学习者法律翻译练习作业语料库,有利于描述和分析法律翻译学习者进行汉英法律翻译时存在的典型问题,也可以更直观、全面地分析学生在汉英法律翻译中存在的母语负迁移现象,归纳呈现出因母语干扰而引起的翻译错误的特征;从而为调整法律翻译课程的重难点,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翻译实践能力提供参考。

三、基于翻译习作语料的汉英法律翻译中的母语负迁移现象分析与探究

(一)词汇层面的母语干扰

受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历史文化等差异因素影响,汉语和英语法律词汇在概念意义、外延意义、指称与表达上存在着非对等现象[9],在汉英法律词汇翻译中,将汉语词汇脱离语境直译,极易影响到法律英语的正确内涵表达。此外,由于法律词汇具有单义性、准确性、正式性、客观性等特征,初涉汉英法律翻译实践的学习者缺乏相应的背景知识和专业素养,更加剧了母语汉语对于目标语英语词汇表达与词语搭配的干扰与影响。

1. 母语与目标语词语对应干扰

母语与目标语词语对应干扰指的是汉英翻译时,翻译学习者不顾其在整个翻译语篇、语境中的变化,直接将母语中的某一词语直译对应为目地语中的某一词语。汉英两种语言的词意确实有对等之处,比如我们通常将英语中的spirit,contradiction,inspection, negotiation,sum up等词语与汉语中的精神、矛盾、考察、谈判、总结等词相对应。客观来讲,这种直译对应的方法和技巧在一定程度上便于学习和掌握英语词汇;但在汉英法律翻译实践中,上述方法则存在着很大局限,要求翻译学习者在翻译时需结合上下文语境和整体语篇选择合适词语。

例1: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日前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加入《武器贸易条约》的议案(摘选自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发言)。

分析:通过对翻译学习者小型语料库的检索,有16名同学根据表层含义将原文中的“通过”直议为pass,这是典型的望文生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受母语与目标语词语孤立对应的干扰。实际上,原文中的“通过”在该例的语境中含有“采纳”“批准”的含义。比如,经检索中国法律法规汉英平行语料库(大陆)(1)网址:http://corpus.usx.edu.cn/lawcorpus1/index.asp,查询“会议通过”例子,共有45条成句,其英文翻译中有37处使用adopted,7处使用approval(approved),1处使用established;翻译者应结合词语在语境中的具体内涵,选用恰当词语,避免导致译文用词不当,影响翻译质量。

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和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摘选自电子商务法)。

分析:施行是法律中常用的词汇之一,意指政策、规章、法律法规等自发布某一天开始即发生效力。经过对语料库的检索发现,有23名同学能够在英语翻译文本中使用与“施行”具有功能与意义对等的“come into force”一词;而其他同学则将其处理为“become/be effective”“take into effect”“implemented”等含义。事实上,虽然be effective,take into effect 具有生效、起作用的含义,但所指对象通常为药效、报告、协议等内容,且语用所指相对比较口语化,不适合用作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使用。implement 本身具有执行、贯彻、落实等含义,所指法律时一般指履行(契约)等含义,其约束或制约的对象小于come into force。正是因为缺乏了对“施行”一词在语境中的把握,导致超半数学生在翻译练习中受表层含义的影响,误将“施行”翻译处理为诸述不妥的词汇,影响了目标语句子的效力表达。

2.母语词组搭配干扰

词汇的搭配意义是指一词语与其他词语相结合而获得的所指意义。有时翻译学习者尽管已清晰掌握了汉语词汇搭配的内涵和外延概念,但由于无法准确把握相对应的英语表达习惯,在英语词语搭配时完全机械化地照抄硬搬汉语词语搭配,出现了搭配不当影响到译文表达的问题。

例3: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摘选自民法通则)。

分析:通过检索学习者的翻译语料,几乎所有同学将原文“经营活动”逐字译为operational/operation activities或business activities。事实上,business activities泛指一般的商业活动,语义相对宽泛。而英文operation一词已包含“活动”的意思,此处建议将“经营活动”译为operations,无须在其后再加上activities。此例可以看出,受母语与目标语简单对应的干扰,缺乏对译语深层次语义、语用变化应有的考虑,才出现了翻译赘余与不妥。

例4: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摘选自民法通则)。

分析:所有权表示所有人对所有物拥有最充分而完全的支配权。从学生习作语料统计情况上来看,受源语的干扰影响共有15名学生使用了property ownership right而造成母语负迁移现象。由于英文中的ownership在内外延含义方面已经包含了“所有权”的含义,就没有必要再受汉语“权”的影响添加上“right”一词。实际上,财产所有权的表达可以是“property ownership ”或“property right”。这对我们的启示是,我们不仅要充分理解母语“财产所有权”搭配含义,同时也需要对英文法律词汇意义的外延所指把握比较准确,这样才能尽可能地规避受母语搭配的干扰而造成目的语搭配含义扩大、缩小或语义重复搭配的现象。

(二)句法层面的母语干扰

在句法层面,汉语言是意合语言,句子多以散句和流水句为主,以意役形,不强调句子的形式粘连;而英语是形合语言,需要借助词形变化、连接词、助动词等手段来实现句子的衔接。汉英句法的差异易导致汉英法律翻译实践中出现句型结构、句子语态的不同干扰。

1.母语句型结构干扰

汉语是主题突出型语言,而英语则属于主语显著的语言。汉语句子一般是“先主题后评述”的结构,主题不局限在一个词语、词组、分句或者复合句,主题和评论由语义隐性连接[10]。英语句子大都以主语为句子结构重心,谓语动词的使用受制于主语,句子的宾语、状语、定语或从句等其他成分附着于主谓结构之上。

例5: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摘选自民法通则)。

分析:汉语的这个句子是典型的主题突出型语言表达,虽然前边说了三个条件,然而句子的重心在后面,强调的是如何处置某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和受害人的利益之间的关系。在翻译练习作业语料中,不少学生参照原句型将句子处理为“Without legal evidence, if one makes illegal profit by damaging others' interests, he should return the illegal profits back to the damaged.”或类似表达。这样的英文句式看起来比较散乱,可读性也不强。英文作为形合语言,句子除了应具备主谓宾定状补等必要成分外,还要添加连结词等相应内容,以增强句子的逻辑性与可读性。因此,我们可将不定代词one作为造成他人损失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主体,句子使用为虚拟语气,英文行文表达建议处理为“If one gained illegal profits and caused losses of others, he shall return the unjustified enrichment to the person who suffered the losses.”

2.母语句子语态的干扰

汉语句子结构常采用主动语态,重视人称化的表达,常选择有生命或具有施事行为能力的物体作主语;而英语语言主语却侧重选择无生命或无施事行为能力的物称,句子语态也多采用被动语态。汉英法律翻译时,如无法自如地转换汉英两种语态,则英语法律句型的表达将受母语句型的干扰而带有典型而浓厚的汉语特点。

例6: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摘选自安全生产法)。

分析:经检索显示,不少同学能够考虑到句型的差异,添加主语、连接词、运用虚拟语气,将句子翻译为 If the company needs to conduct the rectification or improvement, he shall report to the person-in-charge for his signature and guarantee the later execution.等类似的较好表达。然而,我们在认真审读汉语原句型时会发现,这里隐含的主语可能是企业、部门或个人等,主语后的谓语和非谓语动词“需要”“落实”“报经”看似为“主动”,实际上含有“被动”的意义。同时由于“措施”一词可通过充当被动结构的主语,贯穿在上下句的表达中,所以建议的译文表达为“If any measures of rectification or improvement have to be taken, it shall be reported to the relevant person-in-charge for execution after the person-in-charge has affixed his signature.”

(三)母语文体风格干扰

在对法律模糊语体风格处理时,可坚持在与原文语义、法律意义保持统一的前提下,依据句子上下文和文化语境展开灵活处理,以适应法律模糊语言的概括性、灵活性特点,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调节功能[11]。

例7: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摘选自刑法)。

分析:相对普通语篇而言,尽管法律文体具有正式性、严肃、庄重而保守性的特点;但汉语法律原句也存在“特别”“重大”等表示程度的模糊词、“以上”“以下”等表示趋向性界限的模糊词,类似词汇决定了本句法律语言文体风格的模糊与含糊性特点。从习作语料来看,在处理中文文本时,很多翻译学习者采用直译的方式刻意追求法律语言精确性与简洁性的风格,把翻译文本处理为“Those who cause the extremely heavy losses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or the collective shall be sentenced to a fixed-term imprisonment of three years above and seven years below.”。这种非模糊的语言处理方式,比较容易引起译文读者对于有期徒刑年限界定的误会。同时,由于“heavy”已经包含了especially和extremely的含义,而“以上”和“以下”建议可采用正说反译的变通方法;因此,建议文本处理为“If heavy losses are caused to the interest of the state or the collective,he shall be sentenced to fixed-term imprisonment of not less than three years but no more than seven years.”

(四)母语文化背景干扰

汉语法律句子和段落具备的附加与隐含意义和它所处的文化背景具有密切的关系。在对法律文化活动进行宣介时,如果中国翻译学习者缺少对本国文化词汇、习惯和文化模式的深层解读,很容易造成英语译文表达的意蕴错乱,出现语用层面的母语负迁移问题。

例8: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文称,社会监督的有效实施需要普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的意识(摘编自国务院法制办宣传)。

分析:法制是法律与制度的总称,有“依法办事”“实施法律监督”和“法律宣传教育”等多层面含义。通过对英文译本的分析来看,翻译学习者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但忽略了对文本语境、法律文化背景的深度分析,导致对“法制”一词的翻译出现了偏颇,其中学生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依靠查寻,能正确修正为“Legislative Affairs Office of State Council P.R.C”,而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处理来看,出现了“the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of legal system”“the dissemination and education for the rule of law”“the legal broadcasting and education”等版本。事实上,此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的作用是为了服务教育,目的是为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因此这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实质上是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展开普法教育活动。在翻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时,处理为“the universal legal education”或者“the legal education for general public”相对更妥帖。

四、结语

国家纵深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离不开法律营造的良好生态。汉英法律翻译对于传播中国法律政策,加强同各国、各地区的经贸、科技、人文交流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翻译习作语料库的汉英法律翻译中的母语干扰现象分析,不仅探究了法律翻译学习者练习中出现的典型问题,也进一步给出了翻译修正建议;为汉英法律翻译教学科学评价习得与输出情况提供了借鉴。汉英法律翻译教师与研究者应不断探究国际传播话语体系的新内涵,创新汉英法律译介形式及路径,拓宽中国法律文化的传播渠道和影响范围,培养出具有世界格局的译界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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