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院校音乐专业教育实习的现状、问题与策略*

2022-11-27 02:10肖艳平尹清堃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院校专业评价

肖艳平,尹清堃

(赣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新时代教育发展是党和政府最为关心的领域之一,教育也被认为是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摆在党和国家面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并强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方位的教育,即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音乐教育等美育是作为新时代教育中提出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部分。

美育的发展离不开优质的师范教育发展。在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环节中,教育实习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一名学生从师范院校步入教育岗位前最后的、最重要的学习阶段。对于实践性强的音乐教育专业而言,它是从高校侧重音乐表演技能以及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向教学技能实践的转向,也是学生前期在舞台上学习“如何演”转向在讲台上“如何教”的侧重。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生音乐教学技能的掌握是一名音乐专业学生成为合格教师必备的“通过礼仪”。实际上,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实习环节又是当前音乐专业教育环节中的短板。近年来,我国高师院校的音乐专业教育实习中存在的问题逐渐突显,各学校逐渐探索规范管理,不断提出对相关问题的应对策略。教育部已经关注到高校教育实习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专门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高校实习管理的力度。(1)教育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国家和全社会对于新时代美育人才需求的角度而言,高等师范院校如何更好地助力音乐专业师范生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教育实习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以本为本”理念的提出,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逐渐关注到本科人才培养各环节,而教育实习工作则是诸多学者关注的焦点。我国关于教育实习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从近年来发表的学术论文来看,学者从不同角度关注了当前的教育实习。笔者以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教育实习为主题,通过对相关文献梳理,并以电话、微信的形式对南方四省市六所高校(2)本论文是对江西、广东、福建、湖北四省的6所大学进行调研,具体高校名称以A、B、D、H、G、S字母代替。音乐学院师生进行访谈,了解当前高师院校音乐专业教育实习的基本情况。

(一)教育实习的基本模式

教育实习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理论指导下设计的程式化的教育实习方式,它是将教育实习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是实现教育实习目标的基本途径。[1]21世纪初以来,根据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相关要求,我国多采用单一的“集体实习模式”,由高校指导教师带队,按专业将学生相对集中分配到若干所中小学校进行实习,一般实习时长为8~10周。近年来,部分高校从集中实习、“自主”分散式实习逐渐变成以院校集中分配安排下的实习基地实习、支教实习等多种方式,也有国内部分高校探索创新做法。例如,借助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教育资源,对传统教育实习工作全新改造和创新,实施线上线下、滚动式计划教育实习。[2]此外,还有“三三制”全程音乐教育实习模式[3]以及“三位一体、定点互动”教育实习模式,[4]以及“3+1”模式(3)“3+1”模式,即前3个月在实习基地实习,后1个月回学校总结。这是笔者对G学校的访谈,时间:2021年12月22日。等。这些具有创新的尝试性做法丰富了教育实习形式,对实习工作开展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就当前笔者对6所高校的相关人员所了解的总体情况看,音乐专业教育实习均集中在第7学期,由高校安排学生到中小学校实习基地,个别老师宏观指导的传统实习方式。

(二)教育实习的指导与管理

教师实习指导和管理是教育实习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决定实习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按一般性做法,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由“中学音乐教学法”任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观摩、备课、试讲、上课、评课、音乐活动组织、班主任工作等实习环节通过电话、网络以及走访的方式进行总体概要性指导。当实习生分配至各实习学校后,由实习学校校方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安排对应指导教师。由于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师资配备情况不同,各实习学校的教师指导人数差异性较大。据笔者对6所高校的调查数据显示,较少实习学校能够做到一对一指导,有些学校甚至1名教师指导10名以上实习生。(4)在笔者调查的6所学校中,仅有高校H是一对一或一对二指导,G学校实习生生师比最高,达到12:1。高校班主任与年级辅导员则承担对所在班级、年级学生日常安全教育作用,对前往各实习学校的学生不定期进行监管。近年来,根据实际情况,有些学校采取了更精细化的管理,从高校教师与实习学校教师双管齐下指导,注重实习过程性监管。指导教师的监管原则上主要对教学日常与生活,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价。

(三)教育实习基地安排

教育实习基地主要建立在高师院校与中小学校双向互动基础上,融合理念、共享资源、共建师资、共同管理,以提升高师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和有效提高师范生实践能力的教学实践基地。由于它所具有的特殊性,需要高师院校、中小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三方高度重视、协同合作,才能达到基地建设高度的有效性。[5]自从师范院校办学规模扩大、师范生增加后,各学校相对固定的优质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尚未紧跟步伐,基地建设滞后。就目前看,音乐专业的教育实习基地从学段层次上,包括初、高中和小学。从基地属性看,包括师范院校附属学校校内实习基地,以及协议、约定式的校外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的设置大多考虑学生毕业去向的学校类型与特点而设置。为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便于管理相结合,多数学校在实习基地选择上综合考量质量性、代表性、就近性等。实习基地为实习生提供观摩、上课、课外活动组织班主任工作等专业上的实习安排,以及提供必要的住宿安排等。有些高校对实习基地在经费上、实习器材上以及在教学及生活条件改善上进行支持。一般情况下,有条件的实习基地多自行根据实际情况改善教学与生活环境,高校对于实习基地建设的投入不大。在笔者调查的6所高校来看,所有实习基地均由所属中小学建设,高校并未实际投入资金。

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实习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指导师资缺乏,常规性指导缺位

目前,大部分音乐教育专业实习生属于集中实习,很多院校缺少专职负责实习指导教师,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兼职指导并给定最终实习成绩。1名教师指导一个专业,每年指导百余人的情况也并不鲜见。然而,指导教师除了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之外,还忙于教学与科研等。长期以来,一般师范院校的指导教师安排缺乏严格标准,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由于音乐教育实践性较强,一般指导教师多安排理论专业教师指导,实习生难以得到细致专业、有效的实际指导,教育实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从具体的指导的要求来看,笔者调查的6所高校,仅有A和G大学对指导教师作了明确要求:A大学要求指导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听课记录),10次以上的现场或线上指导记录(提供佐证材料)。G大学采用工作坊的方式,由若干名老师组成小团队,解答学生实习问题,要求指导教师看望学生4次。

目前,各音乐专业所在的高师院校均具有数量不等的固定教育实习基地。在对实习学生的管理上,大多由高校单方负责,以致教育实习仅是高校和中小学之间的对口联系,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目前所见的教育实习文件大都由高师院校制定,这对中小学难以起到实质制约作用。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中小学接待实习是应当履行的本职工作,很多中小学把安排师范生实习当作一种负担,认为这增加了管理和教学工作并把实习生当成一种负担。”[6]虽然教育实习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当前很长一段时间看来,由于高校与中小学的协议并不具有实际约束性,实习学生也并非中小学教学中的必要性参与,实习学校的指导教师也属于额外的兼职指导。此外,实习基地也不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有人直言:“高师院校与实习学校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管理关系,实习学校也没有接待和安排高师毕业生实习的义务。中小学即便接受高师毕业生来校实习,即便接受了,也不过是形式上的敷衍。”[7]因此,作为教育实习学生,经常陷入指导缺位的状态,难以保质保量地完成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教学调查研究实习等任务,培养师范实习生的反思能力与创新意识。[8]于是,部分学校实际上在教育实习过程中逐渐遁入了形式化,难以达到真正的预期效果。

(二)教学评价缺乏标准,评价形式随意

评价是教育实习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整个教育实习活动给予的客观判断与评估,是检查实习是否达标的有效途径。对实习生实习成绩进行科学、合理、公正评价,既有利于实习生对自己能力的了解,从而改进,也为用人单位提供重要依据。从笔者的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音乐专业教育实习关注学生诸多环节,但是普遍缺乏对于成绩评定的统一标准。此外,由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加之各校指导情况不一,实习成绩大多结合高校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成绩进行总评。这种评价方式看起来似乎较为合理,但在人才培养环节中教育实习是被作为必修环节,且作为获得毕业的先决条件,实习情况同时也是作为师范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重要材料。由于它的特殊性,一般而言,教师对实习成绩评定均在合格以上。从笔者的调查来看,6所高校近5年无一例因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未顺利毕业的情况。此外,虽然各高校对于实习材料的完成有一定要求,但是教师对于学生各方面评价缺乏可以量化的细则,以终结性评价为主,未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反馈及反思功能。加之评价的工作量大,参与教师少,高校指导教师也无法根据对应指标点逐一对每个学生进行分类评价。由于长期以来这种不够严谨的评价方式掩盖了实习生存在的问题,使他们无法正视自己的错误,从而阻碍整体实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三)“实习前”缺乏适应基础教学的基本素质

教学基本素质包括先进的教学理念、课堂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等。由于高师院校片面追求表演技能的专业化,而忽视了师范性,对师范生教学素质的培养力度不够,导致大部分实习生教学基本素质欠缺。例如“三字一话”是师范教育要求师范类学生必备的基本职业技能。在笔者的调研中,6所高校的老师均提到学生对于该项能力的缺乏。然而,当前的状况是,虽然已经了解到存在的问题,但是多数音乐专业学生在校时并未对此足够重视,更注重专业技能训练中的练琴、练声,忽视了书写训练,致使他们在中小学教育实习过程中的板书成了大部分实习生的软肋。

由于现代技术的发展,许多中小学课堂的设备更新迭代较快,大多城市中小学均配备了现代化教学设备。相比之下,高师院校设备更新较慢,缺乏先进的现代教学设备(如现代化微格教室、多媒体实验室等)。缺乏对设备的必要操作训练,造成很多实习生动手能力弱,缺乏教育教学理论与现代教学设备整合技能。在实习时,他们很难适应现代化基础教育教学的需要。因此,由于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在人才培养中过于强调所谓“专业性”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与中小学教学实用性教学技能的训练。当他们进入实习阶段后,这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就被暴露出来,一时间难以真正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三、改善和提升教育实习质量的策略

随着我国教育逐渐转向内涵式发展,教育改革也逐渐转向了深层次。实习工作是高校事关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高校的实习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也引起了教育部的重视。2019年7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明确强调“高校必须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9]在国家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的大背景下,结合当前新时代特点,以及音乐专业教育实习的情况,笔者认为,应该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和提升教育实习质量。

(一)加强与中小学对接,促进高师院校音乐人才培养改革

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主要是为中小学培养合格的音乐教育师资。从实际意义上看,经过高师院校培养的音乐教育毕业生是否真正合格,应该以是否能够真正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作为基本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已经颁布了多版课程标准,各地中小学音乐教学也经过了多轮次的改革,中小学音乐教学理念得到进一步更新。因此,高校应拓宽与中小学交流与对接的渠道,采用邀请中小学优秀教师进入学校举办围绕中小学教育教学开展的系列讲座、教学研讨,有步骤安排本科学生进入中小学课堂观摩教学,加大力度开展若干教师技能竞赛等活动。通过上述方式,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与中小学的对接,让高师院校师生充分了解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现状。在日常课堂教学中融入与理解中小学音乐教学理念,采取更有效、更具针对性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培养的“定制化”教学。通过对接中小学教育的若干活动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实习学生才不会感到不适。

此外,应根据中小学教学的需要,有意识地强化“实习前”教育,进一步提升教育实习的基本教学技能。例如,利用先进的微格教学设备,通过智能化地分析教学环节,不断完善自我。高校应积极引进和利用现代教学设备,整体提高师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在实习前进行考核,严把实习入口关,考核通过者派驻进入实习,进一步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二)组建强有力的优秀专业指导教师团队

教育实习与日常教学不同,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侧重多种实践能力的训练,这也是一个教师的教学风格与习惯养成最初模型的阶段。因此,在一个教师成长过程中,教育实习阶段的地位极其重要,需要具有专业、负责并且德艺双馨的艺术教育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因此,该阶段指导教师应该根据学生情况有针对性配备,形成指导团队。在一个实习基地,应该配备包括音乐教育理论教师、钢琴伴奏等实践类教师以及具有丰富的班主任经验的教师团队,对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不间断地提供全方位指导。由于实习生均采用双向指导制,也要求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的同时与高校指导团队及时沟通,实现指导与管理上的双向对接。

由于教育实习工作环节的重要性,应该为实习指导教师确立规范的指导方案并制定相关标准。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学校应组织对学生与指导团队进行考核,通过以工作量核算与奖励并行的方式激励指导团队。在实习基地指导教师方面,高校应进行统一管理与评价,加大表彰与奖励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凝练与强化指导团队,激发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实习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三)形成规范的多元化教育实习评价

教学评价不是目的,而是教育的手段与前提。通过对教育实习科学合理的评价,经过交流、分析与指正,发现每个实习生的潜质,进而改进和优化师范实习生的实习。为实习指导教师提供反馈,发现实习生不足之处并进行查缺补漏是教育实习评价的最终目的。规范性的评价对于教育实习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实习生的评价中,应分解成若干指标,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实习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由于不同实习基地存在一定差异,在评价方式上既注重规定动作(观摩、备课、试讲、上课、评课、音乐活动组织、班主任工作等)在一般量上的考核,又要充分考虑实习学校的差异性特征(如艺术类特色学校等)。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实习的整体成效与全面发展,也要关注实习学校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每名学生在实习前的综合能力存在一定差异,在评价中还应将关注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统一,既要关注结果性评价,也要注重过程性的档案式管理,充分关注学生的进步程度与努力程度。由于考量一个合格教师不仅要求其自身素质,还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处事能力等,在评价上还应将开展自我评价与团队成员以及任教班级学生的评价相结合。在具体评价的数据采集上,既可以采用构建专门的线上信息采集的数据信息平台或设计小程序收集原始数据建立数据库,同时也要辅助实地调查与问卷等方式相结合形成最终数据。通过上述采用多元化的多维度教育实习评价,认真把好评价关,才能更好地规范教育实习,提升实习生的实习质量。

(四)针对性统筹安排更合理的教育实习时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当前高校教育实习时长一般为18周(或1学期)以上,学生在实习中需要完成若干既定任务。目前,大多数高校把教育实习安排在第7或第8学期。由于安排在大学四年级,学生们面临就业、升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等压力,容易受到外界干扰,不能心无旁骛地实习。更重要的是,由于毕业在即,他们在实习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结束回校后无更多时间进行系统理论学习与技能上的修正。因此,根据学校与专业培养情况,可将实习时间调整至第5或第6学期开展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工作。此外,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采取实习时长总量不变,将任务进行分解到不同学期的分段式实习形式。学生通过在实习中反思自身不足,再返校学习,再实习的形式,有助于学生意识到相应问题,再进一步提升。经过反复实践后,每名实习生都能结合理论与实践并相互转化,教学知识与技能得到内化与发挥,从而真正达到教育实习的预期目标。

教育见习是师范专业学生从教育理论学习到教育实习之间的过渡环节。在合理安排教育实习时间的同时,也应该充分重视教育见习阶段。通过学校体验、教学观摩、课堂参与等专题性见习,了解中小学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课外活动组织、教学研究等内容。高校应该将教育见习作为教育实习的前奏作合理安排,一并进行统筹管理。通过见习与实习的对接,将让学生更清楚、深刻地了解到作为师范生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并对教师职业有更早的认知与认同。这样,才能使师范生更加快速地适应教师岗位对他们的要求。

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教师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对于实现教师的专业化和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有着重要意义。教育实习也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教师的“最后一公里”。我国教育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应该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追求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是今后的重要目标,这也对于当前的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已经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作为中小学校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培养的高师院校,应该充分认识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与新任务,切实深化人才培养中每一环节的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党和国家培养合格的美育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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