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峡州流贬官考

2022-12-06 09:37尚永亮
关键词:旧唐书刺史

尚永亮

(武汉大学 文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峡州,亦作“硖州”,隋之夷陵郡,唐属山南东道,治夷陵(今湖北宜昌)。“武德四年,平萧铣,置硖州……天宝元年,改为夷陵郡。干元元年,复为硖州……在京师东南一千八百八十八里,至东都一千六百四十六里。”[1]1553其辖区,《旧唐书·地理志》谓旧领县五,初为“夷陵、夷道、远安三县。贞观八年,废东松州,以宜都、长阳、巴山三县来属。其年,省夷道入宜都。”[1]1553《元和郡县图志》载其县五,即夷陵、宜都、长阳、远安、巴山。[2]1054-1055《新唐书·地理志》谓其属县为夷陵、宜都、长阳、远安,并谓“天宝八载省巴山入长阳。”[3]1028此各书所载领县稍有歧异,盖因不同时段政区变化所致,今姑依《新志》而斟酌去取。

峡州东居三峡之口,历来为兵家要地,亦为流人、贬官汇聚之所。兹据相关文献,对唐代近三百年贬、流峡州之人数、时间、原因等稍加搜辑,考订如下。

高宗朝末,汾州参军郑崇道,以亲累,贬授硖州参军。

邵炅《唐故歙州歙县令郑府君(崇道)墓志铭并序》:“君讳崇道,字惠连,荥阳开封人也……弱冠,乡以明经贡,对策高第。永淳中,调补汾州参军。以亲累,贬授硖州参军……丁内忧去职。服阕,授潭府户曹。”[4]116

按:《墓志》谓崇道永淳中(682-683)调补汾州参军,又以亲累贬授峡州参军,其时疑在此后未久,姑系于高宗朝末。

武周天授三年(692)一月,司农卿裴宣礼,坐来俊臣等罗告谋反罪,贬夷陵令。

《册府元龟》卷三〇七《外戚部·害贤》:“天授三年二月,御史中丞来俊臣奏言:凤阁侍郎任知古,地官侍郎狄仁杰,冬官侍郎裴行本,司农卿裴宣礼,前文昌右丞卢献可,御史中丞魏元忠,潞州刺史李嗣真并谋逆,请诛之。制不许,特令免死……殿中侍御史霍献可奏曰:‘陛下不杀裴宣礼等,臣请绝命于前。’遂以头触殿陛,血流覆面。献可即宣礼之甥,以此表人臣之节。凤阁舍人向光道、侍御史张知默,又极言请诛之。不许准,左授知古江夏县令,仁杰彭泽令,宣礼夷陵令,元忠涪陵令,献可西乡令,行本、嗣真流于岭表。”[5]3470

按:《资治通鉴》卷二〇五系其事于本年一月,谓“庚午,贬知古江夏令,仁杰彭泽令,宣礼夷陵令,元忠涪陵令,献可西乡令;流行本、嗣真于岭南。”[6]6479-6480今从之。

玄宗开元四年至七年(716-719)间,监察御史李如璧,以直道,贬硖州宜都县尉。

李稹《唐故处士李君(强友)墓志铭并序》:“君讳强友,字刚克,陇西成纪人也……父,前监察□御史如璧。以直道谪,为硖州宜都县尉。君即宜都之元子也……年十五,善属文,往往奇绝,侍贬巴徼,□际有□,从还周京,膏肓迫祸。开元七年五月十七日,奄归冥于洛阳殖业里之旅舍。”[7]102《全唐诗》卷一〇一李如璧《明月》:“三五月华流炯光,可怜怀归郢路长。逾江越汉津无梁,遥遥永夜思茫茫……逐臣恋主心愈恪,弃妻思君情不薄。”[8]1081当为谪居时作。

按:《旧唐书》卷九九《崔日用传附日知传》:“日用从父兄日知,亦有吏干……坐赃为御史李如璧所劾,左迁歙县丞。”[1]3089《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系日知左迁歙县丞于开元三年十二月。因知如璧谪居宜都县尉,当在开元三年十二月后,至其子强友所卒之开元七年五月前已自贬所还洛阳。又,《全唐文》卷三四三颜真卿《有唐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右丞相上柱国赠太尉广平文贞公宋公(璟)神道碑铭》:“狂竖权梁山构逆长安,有司深探其狱,敕公按覆,如京兆司录李如璧等百余家,皆以借宅假器,悉当连坐。公以……凶渠之外,一切原免。”[9]3478-3479因知开元十年权梁山事发时,如璧官京兆司录。

天宝五载(746)七月,坐韦坚案,嗣薛王李琄,贬夷陵别驾。

《旧唐书》卷九《玄宗下》:“(天宝五载)秋七月丙子,韦坚为李林甫所构,配流临封郡,赐死。坚妹皇太子妃听离,坚外甥嗣薛王琄贬夷陵郡别驾。”[1]220同书卷九五《睿宗诸子》:“琄封嗣薛王……琄为金紫光禄大夫、鸿胪卿同正员。天宝五载,坐舅刑部尚书韦坚为右相李林甫所构,贬夷陵郡别驾长任。”[1]3019《新唐书》卷八一《三宗诸子》:“天宝中,琄舅韦坚为李林甫所构,坐贬夷陵别驾,徙置夜郎、南浦。”[3]3603参看《新唐书》卷五《玄宗皇帝纪》、两唐书《李林甫传》、《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五载条、《册府元龟》卷一五八《帝王部·诫励》、卷九二五《总录部·谴累》。

天宝十四载(755)十二月,河南尉李璠(伯玙),贬硖州夷陵尉。

湛然《唐故朝议郎行河南府河阳县尉李君(璠)墓志铭并序》:“君讳璠,字伯玙,陇西成纪人……差摄河南尉,宠威名也。既静寇盗,旋知邮驿。时巨猾幽蓟,方胎乱萌。皇穹荐瘥,恣其蛊惑。赤羽飞鸣于大野,骅骝奔毙于广途。君以驲骑阙供,贬受硖州夷陵尉。寻换仪州平城丞,又改淄州济阳丞。至德元年,大夫来公始差君摄支度判官……以干元元年夏六月,驰驿次于申州,遇疾殁于长亭之别馆,春秋卌有九。”[4]243

按:天宝十四载十一月甲子安禄山反于范阳,十二月壬辰,上下制欲亲征,至丁酉,东京陷(参看《资治通鉴》卷二一七)。据《志》文“巨猾幽蓟,方胎乱萌……君以驲骑阙供”云云,知李璠贬峡州当在本年十二月。

代宗宝应元年(762)四月,驸马都尉张清,坐张皇后党,贬硖州司马。

《旧唐书》卷五二《后妃下·张皇后传》:“干元元年四月,册为皇后。弟驸马都尉清加特进、太常卿同正,封范阳郡公……宝应元年四月,肃宗大渐,后与内官朱辉光、马英俊、啖廷瑶、陈仙甫等谋立越王系,矫诏召太子入侍疾。中官程元振、李辅国知其谋,及太子入,二人以难告,请太子在飞龙厩。元振率禁军收越王,捕朱辉光等。俄而肃宗崩,太子监国,遂移后于别殿,幽崩。诛马英俊,女道士许灵素配流,山人申大芝赐死,驸马都尉清贬硖州司马,弟延和郡主婿鸿胪卿潜贬郴州司马。”[1]2185-2186参看《旧唐书》卷一一六《肃宗代宗诸子》、《新唐书》卷七七《张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二二二宝应元年条、《册府元龟》卷十一《帝王部·继统部》。

宝应元年五月,礼部尚书萧华,为李辅国所排,贬峡州员外司马。

《旧唐书》卷九九《萧嵩传附萧华传》:“时中官李辅国专典禁兵,怙宠用事,求为宰相,讽宰臣裴冕等荐己,(萧)华颇拒之,辅国怒。肃宗方寝疾,辅国矫命罢华相位,守礼部尚书,仍引元载代华。肃宗崩,代宗在谅暗,元载希辅国旨,贬华为硖州员外司马,卒于贬所。”[1]3096《新唐书》卷一〇一《萧瑀传附萧华传》:“李辅国用事,求宰相,华拒之,辅国怨。会肃宗大渐,矫诏罢华为礼部尚书……贬华为峡州司马,卒。”[3]3955参看《旧唐书》卷一八四《李辅国传》和《资治通鉴》卷二二二宝应元年条。

按:萧华贬地,《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作陕州司马[1]269,误。当从两《唐书》本传及《通鉴》,作峡(硖)州。

广德二年(764)八月,驾部郎中刘伯华,出为峡州刺史。

《全唐诗》卷二三〇杜甫《寄刘峡州伯华使君四十韵》:“峡内多云雨,秋来尚郁蒸。远山朝白帝,深水谒彝陵。迟暮嗟为客,西南喜得朋。哀猿更起坐,落雁失飞腾……刺史诸侯贵,郎官列宿应……皆为百里宰,正似六安丞……咄咄宁书字,冥冥欲避矰。江湖多白鸟,天地有青蝇。”[8]2515-2516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九谓:“刘盖郎官而出为刺史者。”[10]1721

按:《全唐文》卷四二七于邵《送峡州刘使君忠州李使君序》:“国有戎事,今兹十年……尚书驾部郎中刘公、司门员外郎李公分命之拜,中朝骏选……凉秋八月,言辞北阙。”[9]4349据“国有戎事,今兹十年”,知刘自驾部郎中出刺峡州当在广德二年八月。又,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一九、浦起龙《读杜心解》卷五之三均系杜诗于大历二年,是时刘出刺峡州已三年。《全唐文》卷五四二令狐楚《为人作奏贬晋阳县主簿姜鉥状》:“右臣刘氏堂外生,即故硖州刺史伯华嫡孙,左补阙某第三女……”[9]5505陶敏《全唐诗人名汇考》杜甫条谓据此知峡州刺史乃刘伯华终官。[11]406

永泰二年(766)二月,刑部尚书颜真卿,为元载所谤,贬峡州员外别驾。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永泰二年二月)乙未,贬刑部尚书颜真卿为峡州员外别驾,以不附元载,载陷之于罪也。”[1]282同书卷一二八《颜真卿传》:“后摄祭太庙,以祭器不修言于朝,载坐以诽谤,贬硖州别驾、抚州湖州刺史。元载伏诛,拜刑部尚书。”[1]3595《新唐书》卷一五三《颜真卿传》:“帝自陕还,真卿请先谒陵庙而即宫,宰相元载以为迂,真卿怒曰:‘用舍在公,言者何罪?然朝廷事岂堪公再破坏邪!’载衔之。俄以检校刑部尚书为朔方行营宣慰使,未行,留知省事,更封鲁郡公。时载多引私党,畏群臣论奏……真卿上疏曰:……于是中人等腾布中外。后摄事太庙,言祭器不饬,载以为诽谤,贬峡州别驾。改吉州司马,迁抚、湖二州刺史。载诛,杨绾荐之,擢刑部尚书,进吏部。”[3]4857-4859《全唐文》卷三三八颜真卿《乞御书题额恩敕批答碑阴记》:“永泰二年春二月贬峡州别驾,旬余移贬吉州。”[9]3431参看《资治通鉴》卷二二四大历元年条、《册府元龟》卷三三九《宰辅部·忌害》和《全唐文》卷三三九颜真卿《西林寺题名》《靖居寺题名》、卷三九四令狐峘《光禄大夫太子太师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墓志铭》、卷五一四殷亮《颜鲁公行状》、卷七九〇郑薰《移颜鲁公诗记》。

大历(766-779)中,楚州刺史、营田使薛珏,为观察使诬奏,左授峡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八五下《薛珏传》:“薛珏字温如,河中宝鼎人……迁楚州刺史、本州营田使……为观察使诬奏,左授硖州刺史,迁陈州刺史。”[1]4827

按:《册府元龟》卷六七三《牧守部·褒宠》:“薛珏,大历中历楚、硖、陈三州刺史。”[5]7755《新唐书》卷一四三《薛珏传》:“观察使恶其洁,诬以罪,左授峡州刺史。建中初,德宗命使者分诸道察官吏升黜焉,而李承状珏之简,赵赞言其廉,卢翰称其肃,书参闻,于是拜中散大夫,赐金紫。”[3]4689据此,知薛珏贬峡州在大历中,其返朝已至建中初。

德宗贞元五年(789)春夏间,右庶子、史馆修撰令狐峘,为窦参所恶,贬峡州别驾?

《旧唐书》卷一四九《令狐峘传》:“贞元中,李泌辅政,召拜右庶子、史馆修撰。性既僻异,动失人和。在史馆,与同职孔述睿等争忿细故,数侵述睿。述睿长者,让而不争。无何,泌卒,窦参秉政,恶其为人,贬吉州别驾。久之,授吉州刺史。”[1]4013-4014《新唐书》卷一〇二《令狐峘传》所载略同。

按:贞元五年二月,窦参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三月,李泌卒(参两《唐书·德宗纪》和《资治通鉴》卷二三三贞元五年条),因知峘贬当在此后不久。又,《全唐诗》卷二五三有令狐峘《硖州旅舍奉怀苏州韦郎中》,同书卷一九〇有韦应物《答令狐侍郎》,中有“吴门冒海雾,峡路凌连矶”句。陶敏据此谓“峡路”与峘之贬吉州不符,据峘原诗题,疑峘初贬地为峡州。[11]301另据《册府元龟》卷九二五《总录部·谴累》:“令狐峘前为衡州刺史,列上前政户口以为己功;其后入为右庶子,又与刘太真所亲善。太真坐事贬,峘亦出为陕州别驾。”[5]10733此“陕州”或为“峡州”之误。检《旧唐书》卷一三《德宗下》:“(贞元五年三月)丙寅,贬礼部侍郎刘太真为信州刺史。”[1]367准《元龟》所记,则令狐峘之贬似又与刘太真有关,其贬地似当先为峡州,后移吉州。存疑待考。

贞元十六年(800)五月,判官薛正伦,为方镇于頔所怒,贬峡州长史,旋复旧职。

《旧唐书》卷一五六《于頔传》:“吴少诚之叛,頔率兵赴唐州……因请升襄州为大都督府,府比郓、魏。时德宗方姑息方镇,闻頔事状,亦无可奈何,但允顺而已……邓州刺史元洪,頔诬以赃罪奏闻,朝旨不得已为流端州……又怒判官薛正伦,奏贬峡州长史。及敕下,頔怒已解,复奏请为判官,德宗皆从之。”[1]4130参看《新唐书》卷一七二《于頔传》和《册府元龟》卷五九六《掌礼部·谥法》。《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贞元十六年条系其事于当年五月。[6]7588

宪宗元和五年(810),职方郎中知制诰王仲舒,坐与杨凭善,贬峡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九〇下《王仲舒传》:“元和五年,自职方郎中知制诰。仲舒文思温雅,制诰所出,人皆传写。京兆尹杨凭为中丞李夷简所劾,贬临贺尉。仲舒与凭善,宣言于朝,言夷简掎摭凭罪,仲舒坐贬硖州刺史。迁苏州。”[1]5059《册府元龟》卷九二五《总录部·谴累》略同。

按:仲舒自峡州量移地所载不同,《旧传》谓苏州;《新唐书》卷一六一《王仲舒传》谓“贬峡州刺史,母丧解。服除,为婺州刺史。”[3]4985《全唐文》卷五六二韩愈《唐故江南西道观察使中大夫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仲舒)神道碑铭》谓转庐州:“元和初,收拾俊贤,征拜吏部员外郎。未几,为职方郎中知制诰。友人得罪斥逐后,其家亲知过门,缩颈不敢视,公独省问,为计度论议,直其冤。由是出为峡州刺史,转庐州,未至,丁母夫人忧。”[9]5693今从韩《碑》。

元和六年(811)十二月,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被劾与中官交结,贬峡州司仓。

《旧唐书》卷一八四《吐突承璀传》:“太子通事舍人李涉,性狂险,投匦上书,论希先、承璀无罪,不宜贬戮。谏议大夫、知匦事孔戣,见涉疏之副本,不受其章,涉持疏于光顺门欲进之,戣上疏论其纤邪,贬涉硖州司仓。”[1]4768-4769《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元和六年:十二月,“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于吐突承璀恩顾未衰,乃投匦上疏……知匦使、谏议大夫孔戣见其副章,诘责不受。涉乃行赂,诣光顺门通之。戣闻之,上疏极言‘涉奸险欺天,请加显戮。’戊申,贬涉峡州司仓。”[6]7687-7688《册府元龟》卷一五三《帝王部·明罚》:“(元和六年)闰十二月戊申,贬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硖州司仓参军。”[5]1709参见两《唐书·孔戣传》、《唐会要》卷五五、《册府元龟》卷六六七《内臣部·监军》《内臣部·将兵》、卷六六九《内臣部·谴责》等。

按:《新唐书》卷一六三《孔戣传》:“有诏斥涉峡州司马,宦宠侧目,人为危之。”[3]5008《唐才子传》卷五《李涉传》:“以罪谪夷陵宰,十年蹭蹬峡中。”[12]301此所谓“司马”“夷陵宰”,均不确,当从《旧书》《通鉴》《元龟》,作“司仓”。又,谓涉“十年蹭蹬峡中”,盖缘于涉《岳阳别张祜》“十年蹭蹬为逐臣,鬓毛白尽巴江春”句。《唐才子传校笺》卷五据此谓:“涉元和六年(811)贬峡中,十年后放回,已是长庆元年(821)。”[12]305

又,《全唐诗》卷四七七载李涉《再谪夷陵题长乐寺》:“当时谪宦向夷陵,愿得身闲便作僧。谁知渐渐因缘重,羞见长燃一盏灯。”[8]5437似此后涉又有谪夷陵事。果如此,则其时当已在穆宗长庆后。疑未能定,俟再考。

元和九年(814),故泾原节度使之子苏巨论,坐贿赂求官,流峡州。

《册府元龟》卷九二四《总录部·诈伪》:“萧文晟,诈妄人也。元和九年,与其党四人,诈称知内枢密梁守谦语故泾原节度使苏光荣子巨论(按:原书标点为:‘诈称知内枢密。梁守谦语……’,今据文意改),云将拜为节度使,许钱六万贯文。为人所告,文晟俯伏内决,重杖处死。巨论流峡州。”[5]10718

按:上引《元龟》语周勋初校订本于“知枢密”下断句,疑误。清方中德《古事比》卷三六《诈伪》云:“诈称梁守谦者,萧文晟也。语苏光荣子巨论云:‘将拜节度。’许钱六万贯,为人告,杖死。”[13]827可参。

元和十一年(816)九月,吏部侍郎韦顗,坐与韦贯之善,贬峡州刺史。

《册府元龟》卷九三三《总录部·诬构》:“元和中,韦贯之为相,严身律下,以清流品为先,故门无杂宾。(张)宿以利口得幸于宪宗,将使淄青,宰臣裴度欲为请章服。贯之曰:‘小人以他门获进,吾辈未能排抑,岂要假其恩宠邪?’所议遂寝,宿深衔之。卒为所构,诬以朋党,罢为吏部侍郎。不涉旬,出为湖南观察使,又以出吏部郎中韦顗为峡州刺史。”[5]10809《旧唐书》卷一五下《宪宗纪下》:元和十一年,“(九月)丙子,新除吏部侍郎韦贯之再贬湖南观察使。辛未,贬吏部侍郎韦顗为陕州刺史……并为补阙张宿所构,言与贯之朋党故也。”[1]457

按:两《唐书》本传皆不及韦顗被贬事。前引《旧纪》云“贬吏部侍郎韦顗为陕州刺史”,然《元龟》谓“出吏部郎中韦顗为峡州刺史”,《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称“以吏部侍郎韦顗、考功员外郎韦处厚等皆为远州刺史”。[6]7724-7725检《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三“吏部郎中”,下有“韦顗”名[14]96,韦顗贬前似为吏部郎中,所贬之地当为远州之“峡州”。又,《新唐书》卷一一八《韦顗传》:“长庆初,为大理少卿,累迁给事中。”[3]4270白居易《韦顗可给事中……制》则云:“中大夫、使持节苏州诸军事守苏州刺史、上骑都尉韦顗……可行给事中,散官、勋如故。”[15]530《唐才子传校笺·李涉传》据此考云:“白居易长庆元年、二年知中书制诰,知时韦顗已为给事中,其前已历大理少卿、苏州刺史二职。故顗至迟在元和十四年即已离峡州任。”[12]214其说可从。

穆宗长庆元年(821),镇州从事独孤铉,坐不孝,贬峡州司户。

《册府元龟》卷九二三《总录部·不孝》:“独孤铉,穆宗初为田弘正镇州从事,及王庭凑作乱,从事皆遇害。铉时奉使邻境,故得免死。其母及血属皆为庭凑所囚,时有周僧达者,继母即铉之女弟,因随亲至镇州,亦为庭凑所囚。铉闻军乱,惧不敢入,留于境上。僧达时在京,闻乱,奔赴镇州,谒庭凑,谕以逆顺之理。庭凑虽不能纳,感其忠孝之心,遂许僧达迎其亲以归。当时朝议,奖僧达之行,授渭南县尉,贬铉为硖州司户。自此铉为士林所鄙。”[5]10704-10705《册府元龟》卷七五六《总录部·孝第六》同。

按:王庭凑作乱在长庆元年,至二年春朝廷有诏赦之(参看《资治通鉴》卷二四二),因姑系铉之贬峡州于本年。

文宗大和五年(831)?果州刺史刘垍,坐私潜入京,除峡州刺史。

《册府元龟》卷三〇七《外戚部·谴让》:“刘垍,为驸马都尉,文宗大和三年任陇州刺史,于本道节度使礼不恭,为其所举,降为果州刺史。又潜入京,诏下台司鞠问,翌日放归私第,寻除硖州刺史,驰驿赴任。”[5]3473《册府元龟》卷三〇七《外戚部·谴让》载同。

按:《唐刺史考全编》卷一九八系刘垍贬峡州约大和五年[16]2714,今从之。

大和八年(834),刘吾,贬峡州司马。

《全唐诗》卷四五四白居易《送刘五司马赴任硖州兼寄崔使君》:“位下才高多怨天,刘兄道胜独恬然。贫于扬子两三倍,老过荣公六七年。笔砚莫抛留压案,箪瓢从陋也销钱。郡丞自合当优礼,何况夷陵太守贤。”[8]5148

按:刘五,名不详。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卷三一作《送刘吾司马赴任硖州兼寄崔使君》,并引朱《笺》谓诗作于大和八年,时在洛阳。[17]2413-2414今从之。

大和九年(835)十一月,长安县令孟琯,坐罗立言案,贬峡州长史。

《旧唐书》卷一六九《罗立言传》:“太和中,为司农少卿,主太仓出纳物,以货厚赂郑注,李训亦重之。训将窃发,须兵集事,以京兆府多吏卒,用立言为京兆少尹,知府事。训败日,族诛。长安县令孟琯贬硖州长史,万年县令姚中立朗州长史。以两县捕贼官受立言指使故也。”[1]4410《册府元龟》卷七〇七《令长部·黜责》记此事云:“姚中立为万年县令,孟琯为长安县令,文宗太和九年十一月,两县捕贼官领其徒,受罗立言指使,内万年县捕贼官郑洪惧而诈死,令其家人丧服而哭。中立阴识之,虑其诈闻不能免所累,以其状告之,洪藏入左神策军。洪衔中立之告,返言追集所由,皆县令指挥。故贬中立为朗州长史,琯为硖州长史。寻再贬中立为韶州司户参军,琯为梧州司户参军。”[5]8154

开成元年(836)正月,溆州司户董昌龄,量移峡州刺史,寻诏改洪州别驾。

《旧唐书》卷一七六《魏谟传》:“前邕管经略使董昌龄枉杀录事参军衡方厚,左贬溆州司户。至是量移硖州刺史,谟上疏论之曰:‘王者施涣汗之恩以赦有罪,唯故意杀人无赦。昌龄比者录以微效,授之方隅,不能只慎宠光,恣其狂暴,无辜专杀,事迹显彰。妻孥衔冤,万里披诉。及按鞫伏罪,贷以微生,中外议论,以为屈法。今若授之牧守,以理疲人,则杀人者拔擢,而冤苦者何伸?交紊宪章,有乖至理。’疏奏,乃改为洪州别驾。”[1]4567《册府元龟》卷一〇一《帝王部·纳谏》:“开成元年正月,以溆州司户参军董昌龄为硖州刺史。昌龄前在邕南,以杀衡方厚待罪,无何,复命。右拾遗魏謩上疏曰:……疏奏数日,昌龄复改为洪州别驾。”[5]1110参看《新唐书》卷九七《魏谟传》、《册府元龟》卷五三三《谏诤部·规谏》、卷五四七《谏诤部·直谏》和《全唐文》卷七六六魏謩《论董昌龄量移硖州刺史疏》。

宣宗大中二年(848)二月,押军衙官李克勋,坐吴湘案,决脊杖二十,配流峡州。

《旧唐书》卷一八下《宣宗下》:大中二年二月,“御史台奏:‘据三司推勘吴湘狱,谨具逐人罪状如后:扬州都虞候卢行立、刘群,于会昌二年五月十四日,于阿颜家吃酒,与阿颜母阿焦同坐,群自拟收阿颜为妻,妄称监军使处分,要阿颜进奉,不得嫁人,兼擅令人监守。其阿焦遂与江都县尉吴湘密约,嫁阿颜与湘。刘群与押军牙官李克勋即时遮拦不得,乃令江都百姓论湘取受,节度使李绅追湘下狱,计赃处死。具狱奏闻……’其月,敕:‘……李克勋欲收阿颜,决脊杖二十,配流硖州。’”[1]619-620参看两《唐书·吴汝纳传》《李绅传》和《册府元龟》卷八七五《总录部·讼冤第四》。

大中十年(856)前,江州刺史裴夷直,量移峡州刺史。

《新唐书》卷一四八《裴夷直传》:“累进中书舍人。武宗立,夷直视册牒,不肯署,乃出为杭州刺史,斥欢州司户参军。宣宗初内徙,复拜江、华等州刺史。终散骑常侍。”[3]4772李景让《唐故朝散大夫守左散骑常侍赠工部尚书裴公(夷直)墓铭并叙》:“开成五年,出为杭州刺史。寻窜逐南裔,无所不及。十年之间,恬然处顺,戮辱之地,淡乎忘忧。有以见贤达所难也。臮大中皇帝即位,荡雪冤抑,征于崇山,且以潮、循、韶、江四授郡佐,换硖州刺史,转历阳、姑苏。”[4]398

按:夷直出刺杭州在开成五年十一月(见《资治通鉴》卷二四六开成五年条),其后“窜逐南裔”,至宣宗大中初始内徙,历潮、循、韶、江四郡,而后量移峡州,转和州(历阳)、苏州。据《旧唐书》卷一八下《宣宗下》:大中十年“六月,以兵部郎中裴夷直为苏州刺史”[1]635,因知其量移峡州在大中十年前。

昭宗干宁三年(896)九月,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陆扆,为崔胤所诬,责授峡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七九《陆扆传》:“(干宁三年)九月,覃王率师送徐彦若赴凤翔。师之起也,扆坚请曰:‘播越之后,国步初集,不宜与近辅交恶,必为他盗所窥。加以亲王统兵,物议腾口,无益于事,只贻后患。’昭宗已发兵,怒扆沮议,是月十九日,责授硖州刺史。”[1]4668-4669《新唐书》卷一八三《陆扆传》:“进中书侍郎,判户部。嗣覃王以兵伐凤翔,扆谏曰:‘国步方安,不宜加兵近辅,必为它盗所乘,无益也。且亲王而属军事,必有后害。’帝顾军兴,责扆沮挠,贬峡州刺史。师果败。久之,授工部尚书。”[3]5383

按:两《传》皆载扆因沮挠用兵被贬,此与《旧纪》《通鉴》所载不一。《旧唐书》卷二〇上《昭宗》:干宁三年九月,“丁酉,制中书侍郎、集贤殿大学士、判户部事陆扆责授硖州刺史,崔胤怒扆代己,诬奏扆党庇茂贞故也。”[1]759-760《资治通鉴》卷二六〇干宁三年:九月,“乙未,复以(崔)胤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丁酉,贬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陆扆为硖州刺史。崔胤恨扆代己,诬扆,云党于李茂贞而贬之。”[6]8493-8494《考异》按:《旧传》所记“乃景福二年杜让能讨凤翔事,时扆未为相。《旧传》误,《新传》亦同。今从《实录》。”[6]8494今从之,以《旧纪》《通鉴》为是。

天复三年(903)二月,兵部侍郎、学士承旨薛贻矩,为崔胤所恶,贬峡(夔)州司马(户)。

《旧唐书》卷一七七《崔胤传》:“昭宗初幸凤翔,命卢光启、韦贻范、苏检等作相,及还京,胤皆贬斥之。又贬陆扆为沂王傅,王溥太子宾客,学士薛贻矩夔州司户,韩偓濮州司户,姚洎景王府咨议。”[1]4586《资治通鉴》卷二六四天复三年:二月,“胤恃全忠之势,专权自恣,天子动静皆禀之。朝臣从上幸凤翔者,凡贬逐三十余人。”[6]8603

按:薛贻矩贬官记载不一。《旧五代史》卷一八《薛贻矩传》:“旋除中书舍人,再践内署。历户部兵部侍郎、学士承旨。及昭宗自凤翔还京,大翦阉寺,贻矩尚为韩全诲等作画赞,悉记于内侍省屋壁间,坐是谪官。”[18]243《新五代史》卷三五本传略同。《北梦琐言》卷一六:“梁相国薛贻矩,名家子,擢进士第,在唐至御史大夫。先是,南班官忌与北司交通,天复中翦戮阉官,贻矩尝与韩全诲等作写真赞,悉纪于内侍省屋壁间,坐是谪官。”[19]308此皆未记贬地及贬职。《全唐诗》卷六八五有吴融《送薛学士赴任峡州二首》[8]7876,卷八三七有贯休《送薛侍郎贬峡州司马》[8]9434,“薛学士”“薛侍郎”即薛贻矩,然称贬“峡州司马”,与《旧传》所载“夔州司户”不合。吴融诗云:“负谴虽安不敢安,叠猿声里独之官。”“片帆飞入峡云深,带雨兼风动楚吟。”贯休诗云:“得罪唯惊恩未酬,夷陵山水称闲游……花落扁舟香冉冉,草侵公署雨修修。”夷陵郡即唐之峡州,古属楚地,故薛贻矩确曾贬峡州无疑。《唐五代文学编年史·晚唐卷》据吴融、贯休诗以为《旧唐书》所记夔州误[20]950,《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谓:“岂《旧唐书》传误欤,抑后来累贬欤,悬以俟考。”[21]428检薛廷珪《梁故开府仪同三司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大学士充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判建昌宫事河东郡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食实封一百户赠侍中薛公(贻矩)墓志铭并序》:“公讳贻矩,字熙用,虢州府君之子也……间行□□□□□□□□□羽仪觉刘□□慢,济川有日,去国无辜,鼓枻狎鸥,含毫问鹏,人虽玷白,道实益丹,两从左迁,爯□□□□。□掌丝纶之重,周旋冠□□之荣……自长沙征,□□□□□□,迁吏部尚书,未至,特拜御史大夫。”①中云“两从左迁”,或先贬峡州司马、继贬夔州司户?疑未能定,俟再考。

综上,知唐代贬、流峡州可考者共25人。以时段多寡论,代宗朝5人,宪宗、文宗朝各4人,玄宗朝3人,德宗、宣宗、昭宗朝各2人,高宗、武后、穆宗朝各1人;以谪罚性质论,贬23人,流2人;以贬后任职论,刺史8人、长史、别驾5人,参军、司马、司仓、司户7人,县令、县尉3人;以诗文创作论,李涉、颜真卿、裴夷直文名较著,令狐峘、李如璧、王仲舒、独孤铉、李克勋、陆扆均有诗作留存。

注 释:

① 图版及释文见傅清音、王亮亮、夏楠《新见五代〈薛贻矩墓志〉考》,《文博》2012年第4期;参看周阿根《薛贻矩墓志录文商补》,《学术界》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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