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儒、墨两家天道观

2022-12-07 02:30段显瑞
文化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墨家天命墨子

段显瑞

天道,是指天的运动变化规律。而天道与人道关系是人类文明中的永恒话题,是人与自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还是一直处于变动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天”的解释。早在《尚书》中,就多次提到“天”“天叙有典”“昊天”“天命”等名词,甚至与“命”相互一起论证,如“钦崇天道,永保天命”“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1]等,这其实和“天道”意义相同。邵雍在《观物篇》提到:“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2]。司马迁创作《史记》时也曾说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3]。张岱年指出:“天人之际即是天人关系,亦即自然与人的关系,实为中国古代哲学思考的主题”[4]。殷商时期结束后,天的权威性就受到了挑战,周初新政权建立后,神所保护的商王朝被掀翻,神不再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确立了“以德配天”的基本原则。如:“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5],将“天”与“人”划定了界限。其中,“以德配天”的“德”也正是儒家学派在天人关系上所依附的路线。“世之显学,儒墨是也”,先秦墨家与儒家并称为两大显学。墨家的思想核心是兼爱,其思想的内容也是以“天”“鬼”等意志推导出来的。墨子以“兼爱”为思想核心引申出来的“非攻”“尚贤”等都是天的意志,墨子的“天”基本继承了过去关于上帝的品性,是主宰一切并别有意志的天,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儒家与墨家的学说影响深远且巨大,儒家与墨家的天人学说作为哲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部分,虽然不同,但仍有聚焦的相同点。

一、以道德品格为天人关系的切入点

殷周时期,奴隶主贵族阶级为稳固自己的地位,将“天”人格化,神圣化,将其视为操控命运的主宰,统治阶级将自己说成是天的使者,是“天”的代理人。在春秋时期,天的地位开始动摇,但在儒家和墨家中,“天”的地位仍具有一定的主导性。且儒家内部之中都存在着不同的视域解释。在天人关系的处理中,墨家与儒家是相同的,以道德为切入点,因为儒家与墨家都在各自学说中特别强调道德修养问题。儒家孔子提倡仁爱思想、孟子提出仁政,荀子提出化性起伪;墨子提出兼爱非攻。这些思想中,都包含着对于人的道德阐释,属于各自思想家的基本哲学观点,那么在天的关系中,人的道德理解和行为标准受到了天的影响和制约。在这一点上,人的道德品格便是天人关系的重要切入点。

孔子就赞同西周以来的“以德配天”。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吾从周”是孔子所身体力行的价值选择。“德”是对周代政权合法性来源的解释,周朝时常以道德实践作为在社会立足的基础,这样便可得到了天的肯定,那么道德成为了人与天的媒介工具。天具备一定程度上的道德意蕴,人的实践活动和思维方式也必然符合道德标准。孔子把“德”发展为“仁”的标准,这样的跨越性也势必会强化人心中道德的自觉性。正所谓“仁者爱人”,就是以人内心的情感作为道德的基础。这种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行性的特点就是天与仁结合;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6]102。做到仁就是有德,德是“天”赋予给人的,任何力量都不可以将之消灭。最后,孔子的目的是恢复周礼,礼是仁的具体表现,也是孔子所尊崇的文化。孟子主张以性善论为基础的仁政说,他说的性是指人的本性,也就是儒家所讲的仁、义、理、智,也叫“四德”。所以与之适应的认识论必为先验论,这与孔子是一致的,孟子提倡人的认识是靠自身的“良知”“良能”,不必在实践中学习。在道德与天的关系上,孟子认为,认识自己性善的本性就可以认识天,他倡导“知其性则知天也”。表明人的命运是天给安排的。

荀子在强调自然之天与人的能力的同时, 也讲到天与人的道德关系,这种关系以人性作为连接纽带。把“人”与“性”拆开,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在《天论篇》讲到:“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7]267。表示天和人是有其分职的,天有时令的变化,地有丰富的资源,人能治理并利用天时地利是自然而然的,是符合人的发展规律的。从“性”的角度看,荀子将“天”理解为自然,人性为恶,而性恶又是自然,人要通过化性起伪才能符合礼仪规范,道德礼义这种人为意味着人必须有理性自觉,就好比圣王制礼不仅是具有修饰人情感欲望使其合理表达的作用,并且礼义之道能解决人类社会的实际的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所以,荀子在孔子礼的基础上提出隆礼重法,只有君子深刻意识到了礼义的重要性,能够制作礼义并遵守礼义,才能以礼义教化百姓。故,君子根据人为的自然(礼法)来应付本然的天性。

墨子的中心思想为:“兼相爱,交相利”。“天志”“非命”“明鬼”作为与墨家之“天”有关系的绝对信仰,是一直肯定人的命数能够被安排,俗称“信命”,但这种思想的关键性、决定性的因素却是由于人的后天的实践所促成的。当根据思维主体认识这一点时,并通过主观努力,便可以掌握主体自身的命运,且无论在此之前贵贱与否。值得一提的是,在人与天的二层对立之间,墨家提倡的虽是平等,但从现实角度考虑,人的生活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在墨子看来,“天”的意志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天”根据人后天具体的实践操作来决定自己的意志,也就是说人命运如何完全取决于自己道德行为的善恶。这种平等思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下层劳动人民的意愿。在君王角度层面上,墨家思想限制统治者权利,《天志中》提到:“天子为暴,天能罚之”[8]224。墨子借“天志”所表达的“兼爱、非攻、尚贤”观念,这里标准是“善”。对于普通百姓,天代表下层人民从事道义之事,天就是义,或者说,义就是天志。义是道义。墨子将义当作天志,意味着他将人道当作天志。本来高高在上的天,却被悄悄地输入了人道的内容。

二、以稳定政治秩序为天人观的目的

抽象之“天”产生世间“万有”,作为“神”,它的哲学含义更像是一种绝对力量,冥冥之中指导人类社会的何去何从。人们必须怀有敬畏之心。在儒家这里,祭祀就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一直以来对天的敬畏与信仰深深地烙在中国人的心中。儒家的“尽人事,听天命”,也是表达了人们对天的恐惧,当人世间出现灾难,即是警示人间事物将走向厄运之路。孔子说过:“获罪于天,无所祷也”[6]38。如果君王犯了滔天大罪,那无论怎么祈祷也没用。此外,孔子继承了西周的先验论的思想,认为人生下来的三六九等是天所安排,是不可改变的。

孟子的天人观是直接论证他政治理论合理性的,实际上孟子比孔子先进的原因是代表阶级比孔子先进,孟子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确立天人学说,用“天”来作为统治者警示的至高力量,但也用一些愚民政策来麻痹被统治者,他的主张立场完全是为了维护统治地位,为更好地保障统治者,就用天来作为约束,也可作为解释其地主的合理地位。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9]25。主宰之天的安排不可违逆也无法违逆,因此,人面对主宰之天所应采取的态度是:“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9]182。“天”已经告诉统治者,得天下还是亡天下的关键在于民心。

荀子作为先秦典型的唯物主义代表者,在天人关系上其实也并不彻底,他对天的神秘作了许多批判,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理论,批评宗教迷信行为,但他仍旧没有逃脱封建枷锁的桎梏,他又主张保留祭祀、占卜等宗教活动,所以他的思想仍旧保留了天的神秘色彩。

在天与人沟通上,墨子相信鬼神的存在,并且它对稳定全社会秩序有较大作用。显然,墨子关注的侧重点还是从国家人民的实际利益出发的。如他说过:“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8]251。天下之人知道鬼神的力量,天下便不会大乱。《天志上》提及:“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9]216。墨子认为天子就是就极其富有的人。统治者顺从天意的人,同时相爱,交互都得利,必定会得到赏赐,违反天意,就会受到惩罚。墨子将天的意志直接与政治论证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更显得有功利性,他认为社会历史发展不取决于天命,而是由统治者的执政决定的,墨子说:“世不渝而民不易,上变政而民改俗”[8]303。来说明君主的政治变动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安定。

三、儒家与社会发展

在孔子的天人观中,人受到天的支配是必然的,无论人们后天怎么努力地改变自己,都必然按照“天”的安排走。中国古代是靠天吃饭的农业国家,天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农业经济和国家的稳定,这直接表明“天”对于人事的干预。孟子也说过:“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9]184。世间天下,都是“天”给予的。此外,孟子的“天”也与“命”相组合和联系。前文提到,“命”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令”,“天命”也就是天的口令和给人们所安排的命运。冯友兰讲到:“读书人通常并不亲自耕地……他们的宇宙观和人生观都主要反映了农民的思想”[10]。而墨子的“天志”思想集中体现下层社会的思想意志。墨子虽然主张天是有意志的,但他认为社会历史发展不取决于天命,而是取决于统治者的执政。即使要有“非命”的态度,这种现世因果报应也无法得到立即证实。结果就是做了恶事之人没有得到惩罚,而做善事的人也没有获得天和神的赐福。这样,墨子的观点就很难引起人们的共鸣。此外,墨家的天人观念是为了说明兼爱思想的必然合理性,主张舍我精神,这在个人实践中是很难的。

根据任继愈的阶级分析法,可以看出在社会效益上,儒家学说要比墨家走得更长久。从周王朝开始,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以封建专制与宗法制结合为特点。宗法制充分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差别。在学习了等级制度中的规矩后,儒家重视学习的任务逐渐显露出来,从物到感觉,再到思维,都是儒家对人的本心和本性的回应与探究,这就是儒家对“天”的理解。是世间本性的必然安排。在孔子感觉自己仿佛如丧家之犬一般,自己的政治主张能不能被统治者任用时,便归咎于天意,只要做到“尽人事,听天命”便可。

四、墨家与社会需求

墨子承认鬼神的存在,墨子的“明鬼”学说作为他天人观的一种,是对“兼爱”思想做合理论证的。《明鬼》篇讲:“山林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8]265。鬼神能比一般人更有能力观察人事,有意志对人进行赏罚。此外,墨子虽然主张天是有意志的,但他认为社会历史发展不取决于天命,而是取决于统治者的执政。墨子说:“世不渝而民不易,上变政而民改俗”[8]271。来说明君主的政治变动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安定。

墨家主张“兼相爱,交相利”的核心思想,代表着小生产者的利益,为了解释“兼爱”思想为何存在以及如何继续存在的问题,墨子提出了对于此问题的逻辑因果关系。墨子提出“尚同”的思想,及“上同而不下比”的理论。天子要同于上“天”,“天”的意志才是最高意志,它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最高标准。但是,墨子所处时代并没有按照墨子的思路运作,墨子认为当时的君王忽略了天,所以墨家主张“天”是有意志的,是一切事物与意志的主宰,具有明显的宗教思想。以此达到统治者和下层劳动人民共处在矛盾社会中的目的,墨子在《天志》讲到:“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8]224。在实际中,墨子的理想思考实行却特别困难。兼爱思想以舍弃自我为中心,不适合人的本能,又将天引用出来,也很难调和统治阶级与劳动阶级的关系。正如荀子评价墨子说“敝于用而不知文”[7]341。墨子完全被表面的实用主义蒙蔽,其中明鬼思想继承了原始宗教思想,倡导多神论,是对天命决定人事的理论进一步扩大的说明。

五、结语

先秦天道关系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儒家和墨家既有不同也有相同之处。儒家孔子与孟子认为人事在天,且天赋予人道德,荀子则主张天人相分,肯定人的价值主题,但仍然承认“天”的存在,使儒家的天人关系学说扶持了地主阶级,终究也还是和孔孟一样,没能逃出封建等级的枷锁与桎梏。墨家提倡天志、明鬼和非命,是为了墨子的思想核心“兼爱”做理论支撑,局限明显,未能从人性和政治体制出发,最终导致宇宙本体论、道德论和认识论,与自身理想情况下的表现不同,所以墨家的“天道”的概念未受到当时的重视。总之,儒家和墨家都以道德为天人关系出发点,以稳定社会秩序为目的,却因被需求的原因而命运不同,具有深刻的时代性和可研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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