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迷雾的电子烟

2022-12-09 11:01张宏羽
检察风云 2022年23期
关键词:调味公共场所烟草

文/本刊记者 张宏羽

电子烟市场迎来合法合规化

犹记得2021年,记者在调查时发现,电子烟专卖店“遍地开花”,年轻人视电子烟为潮流,整个市场更是乱象丛生……

也是在2021年,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社会普遍认为电子烟迎来“强监管”。

时隔一年,电子烟市场的变化显而易见:电子烟监管动作频频、大众对电子烟的认识更加清晰,电子烟逐渐走出迷雾,百亿级市场迎来合法合规化。

下架

“身边好多人都开始囤调味烟弹了,甚至几十盒一囤。”早在2022年春季,调味烟弹就迎来了一波“囤货潮”。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置了5个月的缓冲期。当时,不仅电子烟消费者提前备足“口粮”,电子烟厂商也纷纷对烟油、硬件设备、口味等进行调整,并提交烟草局审核。

2022年10月1日起,电子烟监管全面施行,同时《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简称《标准》)全面生效。《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调味电子烟正式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下架的背后,有哪些考量?专业人士解释说,规定的出台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可以自主添加雾化物带来的健康安全风险;二是各种调味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吸引。记者注意到,有多项研究表明青少年使用电子烟会导致未来吸烟的可能性增加1倍以上。对青少年来说,他们第一次接触烟草制品,也许就是电子烟。长期抽食电子烟,对尼古丁上瘾后,他们很有可能会“进阶”,开始吸食卷烟。还有研究发现,电子烟会对青少年的大脑发育造成长期影响,电子烟的使用与青少年呼吸系统症状显著相关。故而,禁止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对防止青少年使用电子烟以及对尼古丁成瘾意义重大。

调味电子烟虽被强制下架,但市场上是否仍有售卖呢?据《IT时报》《成都商报》《现代快报》媒体报道,调味电子烟以更隐蔽的渠道在线上线下销售,甚至还出现了推出果味的过滤吸嘴等擦边球行为。

记者实地走访了市区内的多家电子烟商铺,均未发现调味电子烟的踪迹。但一位数年吸电子烟的消费者告诉记者:“想买调味烟弹还是买得到,有些商家有存货的。”

光明网时评频道发表文章称:“电子烟厂家、品牌不能贪图眼前的利益,甚至铤而走险。与其通过暗度陈仓生产、销售果味电子烟来获利,不如将重心放在产品创新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创新,不断改进产品,才能走得更远。”

征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对此,有媒体称:“悬在电子烟产业头上的最大不确定性终于尘埃落定。”

随后,电子烟零售商更新建议零售价,多家品牌的烟具及烟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一些品牌的烟具批发价涨幅从32.83%至95.3%不等,建议零售价涨幅从33.52%至97.49%不等。记者于11月初来到某电子烟品牌专卖店,发现以往一盒99元的烟弹已调成129元。

郭哲、高明华、黄江在《关于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研析》一文中表示,我国对电子烟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出台,突显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必要性。一是控烟的需要,我国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控烟,税收被认为是有效的控烟手段。烟草消费具有一定的价格弹性,对其征税后部分税负将向消费者转嫁,价格上涨能够减少消费者对其消费的数量,以达到控烟效果;二是监管的需要,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是实行对卷烟与电子烟的一体化管理的需要。

信达证券分析师李宏鹏向媒体表示:“随着消费税征税公告出台,国内电子烟监管阶段性落地,国内电子烟在生产规范、流通销售、税收等方面均与传统卷烟看齐,行业风险显著释放。”

禁止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跟卷烟一样会产生二手烟,电子烟产生的二手烟中同样含有有害物质。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电子烟加热溶液产生的气溶胶中通常含有有毒物质和污染物,与清新空气相比,会使PM1.0值高出14—40倍,PM2.5值高出6—86倍。

资料显示,气溶胶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和金属元素等会刺激呼吸道引起咳嗽。严重时可造成“爆米花肺”,是一种严重致命且不可逆的肺病——细支气管闭塞性肺炎。此外,电子烟还显著增加卒中和心梗风险,引发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和消化系统疾病。因此,公共场所禁吸电子烟刻不容缓。

记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地将电子烟明确纳入公共场所控烟范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电子烟被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官方表示,这是《条例》实施12周年之际的新举措,也意味着社会共治的无烟城市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记者发现,除各地陆续发布公共场所的“电子烟禁令”外,高铁上也将电子烟纳入禁止之列。此前,有网友发布高铁上有乘客在吸电子烟的视频。12306客服回应媒体称,高铁上可以携带电子烟,但不能抽,高铁上抽烟被发现或触发烟雾报警器将送警方处理。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在高铁列车上或列车的其他禁烟区域吸烟的,将会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2月,蚌埠铁路公安处淮南南站派出所接到列车工作人员报警,一名旅客因在高铁列车上吸电子烟导致列车烟雾报警装置报警,该趟列车由时速300公里降至时速230公里运行。该旅客被铁路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电子烟禁令”不仅存在于公共场所,广告领域同样对电子烟有严格限制。

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制品,其广告监管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媒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同时,电子烟经营者违法发布电子烟广告,将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明星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进行广告代言。

日前,记者就公共场所是否存在电子烟广告问题,随机选取多家商场、景区进行探访。当记者走进某热门景区时,一处电子烟广告格外显眼——广告画面上一名男子手持电子烟,旁有“品质安心”“随时随地 绵柔顺滑”等广告用语。

该景区管委会一位姓陆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电子烟广告已经存在很久。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否知晓《广告法》时,该工作人员笑称:“这个法律我们不懂,我们又不是专业的。”

记者随后将该线索反映至市场监管部门。接举报后,检查人员立即对景区进行检查。经查,在景区内曾经有经营电子烟的店铺,但因经营不善已歇业搬离,其在搬离时未将店内广告拆除造成内部广告裸露在外。管委会收到反映后已将裸露在外的广告拆除。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坦言,该景区管委会之前在对于电子烟广告的监督上确实疏于管理。

思考

“迎来剧变”“风雨时刻”“最艰难的时期”……如果翻阅电子烟的相关文章,可能会看见这些字眼。记者在采访一位电子烟经营者时,她指了指店里曾经的一张海报,海报上五花八门的口味已成为历史。她说:“买的人少了,店也少了。以前两公里内有20多家店,现在呢?”

诚然,短期内电子烟行业将面临阵痛。但从长远看,电子烟正在告别“野蛮成长”,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正如一家知名电子烟品牌在推广文案中说的那样:“行业正式进入全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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