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这十年政策盘点

2022-12-16 08:24鲁艳敏钱尔赫
传媒 2022年21期
关键词:融合发展

本刊记者 鲁艳敏 钱尔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在巩固党的舆论阵地、深化机构改革、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划,从发展规范到行业指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新政,为新时代党的新闻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为新时代新闻事业开启了崭新的局面。

《传媒》杂志自2011年以来,坚持作年度十大政策的盘点与点评,为读者梳理国家对传媒行业的管理政策法规和指导方针的出台背景及其将对行业带来的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传媒格局发生巨变,在国家政策方针的指引下,各级媒体不断突破、创新发展,形成了新的发展态势。

新时代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守正创新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必须按照守正创新要求不断提高水平,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宣传工作的中心环节。对此,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提升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充分认识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新时代,世界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变局,国际环境错综复杂,要充分认识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2019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提出了宣传工作“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提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向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的转变,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一根本任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将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和生命线作用,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发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同时对新闻媒体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构建对外传播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外宣工作进入了历史性新阶段。对外传播取得显著成效,媒体“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大,中国声音逐步传遍世界,中国方案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识。一系列促进对外传播的政策相继出台,推进我国文化“走出去”的力度空前加大。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国际传播,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增强国际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2021年5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是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实际上,早在2013年8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着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推进文化“走出去”。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是对外传播的重要途径。2014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加大内容创新力度,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面向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编创、设计、翻译、配音、市场推广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2022年7月,商务部等27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是继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后对外文化贸易领域的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文件,并从七个方面提出28项具体任务举措,明确了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路径。

2016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增强中华文化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竞争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2016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强调,软力量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助推器”,要加强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理论支撑、舆论支持、文化条件。

2017年1月,《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公布,为我国长久有效的文化输出制定了具体的、多层次的、长远的发展规划。该行动计划设立了12项具体的子计划,包括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中国文化中心、“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建设“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等。

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回首这十年,传媒业的关键词为“融合”。自2014年中央提出媒体融合发展战略以来,媒体融合已经走过了8个年头。从“相加”到“相融”,从中央媒体到县级媒体,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方案,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都有对应的指导意见出台,为融合的每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媒体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媒体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媒体融合发展从此拉开序幕。该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要求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主流媒体要科学运用先进传播技术,增强信息生产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传播党和政府声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此后,各领域提出细分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如2015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等。

媒体融合全面推进。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化机构、人事、财政、薪酬等方面改革,调整优化媒体布局,推进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组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利于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打通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至此,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如火如荼,到2020年底,我国县级融媒体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

针对县级融媒体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2019年初,中宣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又陆续发布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五项标准规范,包括《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县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监测监管规范》。这五项规范中,《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为总纲,其他四项是总纲内容的具体细化,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与指导。

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自2014年推动媒体融合以来,我国媒体融合进入快速发展期,但建设效果明显,深度尚显不足,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速推进媒体深度融合。202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要求尽快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该意见是对2014年颁布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升华和深化,表明推动媒体融合的迫切性,意味着媒体融合将向纵深发展。

依法推进网络治理

在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网络走进千家万户,深刻地融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在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的同时,其问题也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家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内容治理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范和引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明显的效果。

网络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适应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障网络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里基础性的法律。

其实,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出台之前就有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例如,2012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从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保护出发,对治理垃圾电子信息、网络身份管理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义务与责任、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15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仅有十条,又被称为“账号十条”,是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提高广大互联网用户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分别用于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规范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网络内容管理。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信息爆炸式增长,涌现了一批新的内容形态,却也掺杂着各种不同的声音。网络环境复杂,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为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相关部门对网络内容发布、传播及各主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国家广电总局在网络视听方面印发了一系列通知,2012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2014年1月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旨在完善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止低俗网络视听节目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2017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实行统筹管理。2019年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直播和短视频尤其受到关注。2016年,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网络直播平台要有许可证,网络主播要进行身份证实名注册。2018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服务许可、备案管理,强化网络直播服务基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存量违规网络直播服务清理工作。2019年1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要求网络短视频平台对平台内容建立管理制度。2021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

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传媒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媒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传媒的边界一次次被突破,产业新形态、新业态不断涌现,并逐步形成以数字为基础的新的传媒生态系统。为了促进产业发展,近年来,推行了一系列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措施。

推进三网融合。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指出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推进新兴业务发展,促进三网融合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制造,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2016年3月,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作为2016年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一号文,该文对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全国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为IPTV的爆发提供了足够的政策支撑。“三网融合”给有线电视网络带来了机遇,却给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广电媒体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是也推动了电视产业自身的网络整合,逐步向综合内容提供商的方向发展。

广播电视产业。进入新时代,广电产业的规模和市场急剧扩大、新技术新手段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文化精神产品的新需求、新期待越来越高,加快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既是时代呼唤,也是广电行业自身改革发展的题中之义、必然要求。2019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明确要求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2022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清超高清电视发展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电视台和有条件的县级电视台全面完成从标清到高清转化,标清频道基本关停,超高清电视频道和节目供给形成规模。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了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9年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到2025年的具体发展目标,并指出要以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为抓手,推动内容产业健康繁荣。

2012年之后,我国电视剧的制作数量开始呈现减少趋势,并朝着精品化方向发展。2012年,我国生产并获准发行电视剧超500部,到2021年,我国生产并获准发行电视剧仅194部。精品内容不足是制约我国电视剧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2017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对电视剧的制作、播出、评论、收视、宣传、舆论等提出了更为详尽的要求,促进了电视剧的繁荣发展。

电影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影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在不断提高创作质量的同时,电影市场保持快速增长,电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并于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国家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金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投入力度,国家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电影产业发展。该法将长期以来中国电影产业改革发展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为电影产业持续健康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电影产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8年12月,国家电影局下发《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就我国电影院建设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及保障落实等提出具体意见,指出要通过财政补贴提升放映技术和设施改造,鼓励新建和并购重组,实施院线市场化进入退出机制。

期刊业。学术期刊是开展学术研究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传播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是促进理论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学术期刊品种数量迅速增长,出版质量和学术影响力也得到了较快提升,已初步形成学科门类齐全、基本满足科研学术交流需要的学术期刊出版体系,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知名品牌期刊,但是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低,国际竞争力不强。

2014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学术期刊出版环境,建立起学术期刊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国学术期刊健康发展,提升学术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科技期刊传承人类文明,荟萃科学发现,引领科学发展,是科技创新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一个国家赢得科技话语权的重要工具。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并于2019年8月由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意见强调,要以建设世界一流科技期刊为目标,科学编制重点建设期刊目录,做精做强一批基础和传统优势领域期刊。

2021年5月,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学术期刊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学术引领能力、推进集群化集团化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推进融合发展平台建设、提升开放办刊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学术期刊相关评价体系、加大扶持力度等,为学术期刊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年间,我国传媒业在系列新政的引导和规范下发生了巨大变革,在融合中突破创新,在实践中转型升级,行业整体得以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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