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黑龙江省农机化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2022-12-21 21:49傅东兴
农机使用与维修 2022年11期
关键词:农机化现代农业黑龙江省

吴 金,傅东兴,刘 军

(1.兰西县远大镇人民政府,黑龙江 兰西 151500;2.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哈尔滨 150081)

0 引言

在中央和黑龙江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下,黑龙江省农机化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步提高,改变了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新时期黑龙江省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启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关键的机械基础和技术保证,促使黑龙江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促进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实现全程机械化。

1 黑龙江省农机化工作回顾

1.1 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高

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总动力达6 775.1万kW,其中73.55 kW(1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近7.7万台,同比增长162%;联合收获机械达18.9万台,同比增长43.7%;水稻插秧机达34.5万台,同比增长31.7%。

1.2 农机田间作业水平稳步提升

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整地、播种、收获等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9.41%、98.80%、 96.97%。其中水稻机插秧程度达到99.27%,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达95.85%,农业重点生产环节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

1.3 农机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

以现代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机服务组织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底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达到1 400余家。

1.4 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效显著

黑龙江省加强了农机推广及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突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农机化技术集成配套, 加强农机化先进技术基地建设。截至2020年底, 黑龙江省共有60个县、市、区被国家授予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域。农机智能化发展步伐加快。近年来,积极探索农机智能化发展新途径,黑龙江省先后在农机深松作业、玉米和水田秸秆还田作业、免耕播种作业等方面进行监测,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1]。

2 黑龙江省农机化工作开展的几点建议

2.1 面临的发展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黑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农业结构调整将更加深化,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专业化生产规模将不断扩大,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将进一步替代传统生产要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这些都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利因素;随着农业生产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农业机械需求将持续增长,农机装备制造业进一步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国家和黑龙江省强农惠农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良好,新时期将是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

黑龙江省农机化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但按照农业生产高标准作业要求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仍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有待提高。现阶段土地的规模化种植水平不高,规模化种植方式主要是将几个农户的土地集中到一个农户种植,土地比较分散,不是连片式的规模化经营,该方式限制了大型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且经营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的转型升级。二是农机装备结构有待优化。黑龙江省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高效复式作业机械比例偏少,老旧的中小型机具偏多,能耗偏高, 与现代农业发展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不相适应。黑龙江省现有拖拉机161.8万台,其中无法从事高标准田间作业的22.06 kW(30马力)以下拖拉机的占比较高。因使用年限长,处于效率低、能耗高的状态,急需更新换代的拖拉机数量偏多。三是部分环节现代化机具数量不足。目前,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较高,但在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离田及经济作物机械化作业方面缺少高效适用的农机装备,部分先进设备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四是区域发展不够协调,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丘陵和山区、半山区的播种、收获、整地机械还不能满足农机化发展需要[3]。

2.2 做好农机化工作要坚持的几项原则

2.2.1 坚持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的导向作用,秉持“大农业、大农机”理念开展工作,进一步激发农机制造企业积极性,开发适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机装备,同时要调动广大农民尤其是种田大户的积极性,只有发展大农业,才能获得规模化效益,种粮大户积极扩大种植规模,积极购置先进适用的大型农机装备,推进黑龙江省农机化工作向现代化的目标发展。

2.2.2 坚持融合发展

围绕粮食生产,按照农机与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 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的发展路径,开创农机化发展格局[4]。

2.2.3 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

在农机化发展进程中,既要考虑发展数量和速度, 更要注重质量和效益,重点支持质量好、作业效率高、 对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有促进作用的农机技术和农机具的发展。

2.2.4 坚持点面结合

在全面开展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提档升级的同时, 针对黑龙江省农机化短板,在畜牧、水产和设施农业等弱项重点突破,全面提升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2.2.5 坚持创新驱动

聚焦黑龙江省大农业发展急需的农机化关键环节和先进技术,推进自主创新、协同攻关,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促进关键适用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遵循市场化发展方向,做大做强农机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规模适度、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发展格局,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2.3 农机化生产的几项重点工作

“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主旨,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发展布局,协调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照黑龙江省现代农业总体布局,打造现代农机化发展环境,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全面提高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实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3.1 进一步完善农机化政策体系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大力完善农机化政策,通过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工作的规范实施,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整合资金、优化结构,确保扶持政策精准到位,落地见效。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向新型经营主体、农机田间作业环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倾斜, 用足、用好、用活各项农机化政策,充分发挥新型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重大作用。

2.3.2 建立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化评价体系

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结合黑龙江省农机装备结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法,准确掌握黑龙江省现代农业机械化实际水平,科学评价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引导智慧和生态农机化技术发展,加快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

2.3.3 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提升工程

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各级农机推广服务组织体系科学规划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提升基层农机技术推广能力,不断提高试验示范技术水平,提高试验示范基地的装备能力,继续加大新技术试验验证力度。鼓励广大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制造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使广大农机生产企业、 科研单位、农机服务组织能够紧密合作,积极参与各类农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技术推广。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新型农机产品检测鉴定,进一步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与推广作用。

2.3.4 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程

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时“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关于黑土耕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根据黑龙江省气候特点、土壤条件等实际情况,重点在第一到第三积温带的干旱、半干旱、盐碱、风沙地区和中南部地区的适宜区域耕地实施。力争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推广应用体系,使保护性耕作成为黑龙江省适宜区域农业主流耕作技术, 稳定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3.5 开展数字化农机建设工程

落实中央关于数字化改革的具体精神,依托黑龙江省现有的农机化信息平台,积极开发各类农机化智能终端,促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力争实现农业生产全作物、全环节信息化监测和调度。支持科研院所和优势企业对接重点用户,形成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相互促进机制。鼓励各地与科研院所和优势企业共同开展智能化农场建设,探索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智能化发展新模式,实现73.55 kW(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含进口大马力拖拉机)、收获机及其他大型动力机械的车辆定位、作业导航、质量面积监控、信息远程传输等内容的融合,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精准作业能力,提升农机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工作,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字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同时,借助北斗定位系统,逐步提高北斗卫星技术在土地确权地理信息管理、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田间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水平。开展农业智能与传感控制系统、农业机器人、农机田间自主作业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农业装备智能化转型升级。

2.3.6 开展农业机械机务管理提升工程

积极开展农村农业机械集中停放管理行动,借鉴垦区机务管理的成熟经验,以村屯为单位,推进农机具集中管理工作,明确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主体, 建立机务管理新机制,推进机务管理方法创新,针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大型化、智能化、规模化的特点,落实“班次保养+定期保养” 机制,设定机务管理新标准,落实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责任,加强监督与指导,探索“抓好机务、提升状态、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农机监管新途径,有效保障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2.3.7 开展农机化实用型人才培养工程

重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与农机化相关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实训能力。结合农机化发展实际需要,以职业教育作为农业发展服务出发点,积极开展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调动参与人员学习积极性,选择农机实用新技术及现代农机装备适用技能进行培训,让广大参训人员尝到甜头,提升广大农机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打造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机的新时代农机人才队伍,带动农业新型主体发展, 辐射小农户进入大农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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