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版权业务现状及发展建议

2022-12-27 14:40韩玲曹文婧
新闻研究导刊 2022年22期
关键词:版权文化产业知识产权

韩玲 曹文婧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版权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版权产业取得了巨大进步,不但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民众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认识到,我国版权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为促进版权的转化运用,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各地设立了多个知识产权交易场所,但其对版权交易业务的促进作用仍然十分有限。文章分析了我国版权交易市场现状,通过广泛调研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版权业务,指出了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在版权交易业务中存在的不足,最后从版权交易的特点入手,提出了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开展版权交易业务的建议,旨在实现版权价值转化,促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版权;转移转化;交易场所;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2)22-0247-03

版权是人力智力创新成果的重要内容和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版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是著作权人对文学著作、音乐、照片、游戏、电影等作品享有的一项权利,更是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是衡量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指标[1]。而对版权著作权人来说,仅拥有知识产权不是目的,拥有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价值实现与创造。而价值实现与创造集中于知识产权类权益或产品的现实应用与交易。特别是交易,有且只有交易,才能激发社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激活创新潜能,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知识产权的交易并不是简单的商品或权益性资产的一次性买卖,是集交易、投融资、再开发、授权应用与再出让等为一体的复合型交易体系,其价值实现涉及多方面的人和事[2]。因此,建立和完善版权交易平台及版权交易服务体系,能够有效保护版权著作权人的权利,为版权交易双方提供一个有保障的、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规范版权交易市场,加快版权领域数字化经济产业发展,推动版权有效运用和价值转化,实现我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在世界的市场占有率及全球影响力[3]。

一、版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一)版权交易品种多,交易市場大

版权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不同,版权作品呈现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电影、音乐、小说、书画等,这导致最终版权交易的标的物也多种多样。并且中国的版权交易市场大,2022年1月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报告显示, 2020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7.51万亿元,同比增长2.58%,占GDP的比重为7.39%。

(二)版权交易方式多,市场化程度高

随着新的技术、新的市场需求的出现,版权作品在交易时,除了常规的转让、授权、许可等交易方式外,还衍生了一些新的交易方式,如IP联名、NFT数字藏品的发行与销售等。相比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版权交易的市场化程度更高。

(三)版权交易涉及主体类型多,支持政策少

专利交易买卖双方主要是创新主体,在版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主体类型可谓多种多样,如普通消费者、艺术家、出版社、影视发行公司、博物馆等,不一而足。对全国各大城市版权支持政策的调研发现,目前主管部门对版权的支持主要是通过出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来体现,支持方向主要为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文化产业活动投入、文化企业贷款贴息等,几乎没有政策涉及对交易场所促成文化产业著作权交易活动的补贴。

(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藏品交易发展迅速

NFT数字藏品,即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是指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4]。据统计,2021年国内数字藏品发行平台40家左右,2021年各大平台发售物品数量达到460万个,总发行量市值高达1.6亿元。

(五)全国知识产权类交易场所版权交易业务现状

对全国十几家知识产权类交易场所的版权交易业务进行调研发现,目前大部分知识产权类交易场所的主营交易业务仍然是传统的专利、商标、技术等交易,涉及版权交易的很少,即使有,在整个交易业务中所占比重也较小[5]。只有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两家做得比较有特色,其中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在版权交易业务方面专注于书籍出版物的版权融合物交易,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挂牌版权类型较多,能够满足不同版权购买者的需求。

二、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在版权交易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版权项目少,版权服务资源少

由于版权交易产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面上已经有诸多名气大、运营良好的版权交易网站,版权所有人更倾向于选择这种类型交易网站作为自己的交易中介,这就导致目前全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场所普遍存在缺乏优质版权项目、缺少版权服务资源的问题。

(二)版权作品价值评估难,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

大多数版权作品投入的主要是创作者的时间和精力,这就导致目前行业内对版权价值的评估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也难以通过传统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实现对版权的价值评估。此外,由于版权作品自带的文化属性,不同的交易主体对版权作品的认知水平不同,因此交易双方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供求双方的资源匹配度不高。

(三)线下交易流程复杂,交易效率不高

应监管部门的要求,目前在知识产权交易场所进场交易普遍须通过线下完成,且整个交易流程手续繁杂,交易周期较长,与版权行业的短、频、快的交易习惯不匹配,不利于版权交易业务的高效实现和广泛推广。

(四)版权业务单一,缺少相关综合服务

目前的知识产权交易场所涵盖的版权业务较为单一,仅涉及少量版权交易业务,缺少版权认证、版权登记、版权评估、版权维权等综合服务,无法满足版权交易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不利于增强与版权交易客户的黏性。

(五)交易规则监管严,缺乏数字版权运营能力

据调研,超过90%的版权交易作品未进行行政确权,然而应监管部门要求,进场交易的知识产权必须权属清晰,这就导致大量未确权版权作品无法进场交易,极大制约了交易场所版权交易业务的发展。此外,当下数字藏品成为行业热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藏品交易发展迅速。然而,由于交易场所地域性限制、交易制度限制、缺乏专业版权运营能力等原因,交易场所难以开展对数字版权的运营,亟须通过新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对数字版权的运营,增加业务收入来源。

三、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版权交易业务建议

(一)收集版权项目资源,聚集版权服务机构

知识产权交易场所是知识产权供需双方集聚和达成交易的新机制,最重要的两项功能是协调资源和减少交易成本。对交易场所来说,为提升版权交易服务质量,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版权项目资源、聚集版权服务资源。一是积极拓展版权市场,持续引导音乐、影视、图片等市场化版权机构的优质版权作品进场挂牌及交易,协助文博机构开展文创产品授权,以交易促收入。二是与版权代理、版权咨询、版权维权等行业专家、版权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聚集版权服务资源,提升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版权专业化服务能力。

(二)构建版权价值评估体系,加快版权有序流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对于知识产权的评估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目前常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种,分别是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仍然难以完全解决知识产权评估的难题。而对交易平台来说,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是一个无法避开的话题。因此,交易平台仍然需要积极探索版权行业新标准,着力构建版权评估、定价体系,搭建基于“机器学习+人工调整”相结合的版权评估系统,为版权交易双方提供参考,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加快促进版权有序流动,实现版权商业价值,扩大版权交易规模。

(三)完善版权线上交易平台建设

目前国内各大交易场所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主要是通过线下进行的,流程、手续都较为复杂。而版权的交易有“短、平、快”的特点,为完善版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议着力建设版权线上交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版权交易服务。具体针对短视频、音乐、图片等版权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专门的线上交易板块,打通线上委托交易、作品试看(听)、资金结算、出具交易鉴证书等关键节点,实现“短、平、快”的版权线上交易。

(四)探索建设版权综合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在开展版权交易的过程中,基本功能和效用就是信息集聚、价格发现、融资渠道、制度规范、中介服务,以实现文化企业产业要素跨区域流动、优化文化相关资产结构、促进地区间资源整合为目的。因此,探索建设一个具有版权综合服务功能的交易平台,对扩大交易场所的服务范围大有裨益。这方面需要交易场所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版权主管部门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对接,获得主管部门的授权,探索建设版权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具有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功能的“版权综合服务大厅”,面向公众提供具有行政色彩的版权认证、版权登记、侵权监测、调查取证、版权托管、版权维权等“一站式”综合版权服务。

(五)探索参与设立版权运营公司,突破交易场所监管要求

由于监管要求,交易场所无法以自身为主体开展数字版权运营,因此可以考虑与市场化机构共同设立版权运营公司,并外派管理人员开展版权业务的运营与管理[6]。这样一是能满足监管部门对交易场所的监管要求,实现未行政确权版权作品的交易;二是能够突破地域性限制,开展全国性的版权运营;三是有助于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基于区块链、AR/VR等技术的数字版权业务[7]。

(六)设立版权融资产品,开展版权金融服务

版权属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很多版权所有人手中拥有高价值版权作品,但是缺少资金将版权作品进行转化以产生效益[8]。为解决版权所有人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可以利用其公信力强的优势,联合银行、保险公司、评估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一款版权融资产品,以版权作为质押物,帮助版权所有人获得金融支持。此外,交易场所可以开展诸如版权投融资等金融咨询服务,助力版权作品转化,实现版权价值。

四、结语

交易平台发展的宗旨是增强供求双方对平台的黏性和依赖,为供求双方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为此,平台须创造条件来拥有更多的垄断性资源向平台集聚,并以完善的交易服务提升版权供求双方的嵌入度。通过对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版权交易业务的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国内各个交易平台的资源聚集能力、交易服务能力都还不足,要保证版权可以被高效应用、开发与交易,急需建立完善的版权交易服务体系,而且只有健全的市场服务体系才能促进版权权益的高效流转、有效运用,从而实现智力价值,激发创造力,助推经济发展。

參考文献:

[1] 王帅林.版权对我国文化业影响的实证研究[J].今传媒,2022,30(6):63-68.

[2] 刘玲武,曹念童.版权交易机制外部生态的内涵、构成因素及优化策略研究[J].出版与印刷,2021(5):1-8.

[3] 孙晓翠.版权资本化运营模式研究[J].中国出版,2019(16):45-48.

[4] 初萌,易继明. NFT版权作品交易:法律风险与“破局”之道[J].编辑之友,2022(8):96-104.

[5] 韩顺法.版权市场结构及交易平台发展研究[J].人文天下,2017(18):35-40.

[6] 黄先蓉,李鑫.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内容产业版权交易的优化分析[J].出版广角,2019(8):25-29.

[7] 丁丽柏,颜梅林.探析统一化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的价值定位与运作机制[J].出版发行研究,2018(11):44-47.

[8] 朱冲.版权金融衍生品制度推出的合理性基础和构建思路[J].中国出版,2020(1):32-35.

作者简介 韩玲,硕士,业务主管,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曹文婧,硕士,经济师,业务主管,系本文通讯作者,研究方向:知识产权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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