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继承与发展的是中国传统音乐吗
——论中国音乐中的传统音乐和音乐传统

2022-12-29 06:19余沁毓
轻音乐 2022年3期
关键词:管弦乐队古琴琵琶

余沁毓

一、概念界定

“中国音乐”是个很大的概念,我们可尝试从多个角度理解。首先从时间分类上中国音乐可分为中国古代音乐(远古时期至1840年)、中国近代音乐(1840年至1949年)和中国现当代音乐(1949年至今);其次是从民族角度上可分为汉族音乐和中国55个少数民族音乐;最后进入20世纪后,从地理位置上又可分为中国内陆音乐和港澳台地区的音乐。此外因近年以日本为代表的部分国家的音乐家们也创作了较多广受中国人民喜爱的“中国风”音乐,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这些非中国籍音乐家创作的具有中国音乐元素的作品也可称为“中国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中,以杜亚雄和王耀华为代表的音乐学家们认为: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其中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世代相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1]这一概念中,可从“中国人”“固有形式”“古代”“当代”等关键词看出“中国传统音乐”并没有明确的时间和年代限制,而是更多地强调中国人创作的具有中国音乐风格且采用中国音乐体裁的音乐。中国音乐学界现在最为推崇和认可的中国传统音乐分类方式为四大类,即宫廷音乐、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2]其中民间音乐又可分为六大类,即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民间说唱、民间戏曲和综合性乐种。[3]

相较于“中国音乐”和“中国传统音乐”这两个概念而言,学界对于“中国音乐传统”的界定较少。笔者以“中国音乐传统”和“音乐传统”作为关键词在中国最大的文献数据库知网中进行搜索,不论是搜索关键词还是文章名,都没有搜索到相关的文章,而是出现了大量题目中包含“中国传统音乐”的文章。笔者对“中国音乐传统”的理解是:创作中国传统音乐体裁的作品时,运用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创作技法且包含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观点。使用西方作曲技法和原则创作的西方音乐体裁的作品,是没有遵循中国音乐传统的作品,也不属于中国传统音乐。例如20世纪初,中国著名音乐家贺绿汀先生创作的钢琴独奏曲《牧童短笛》就是没有遵循中国音乐传统创作的作品,因为此作品从体裁上看属钢琴独奏曲,创作技法中也运用了西方的多声部音乐创作方法,如复调和主调音乐创作技法等。

对以上三个概念进行界定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本文开篇所提出的问题,即当代中国人继承和发展的是中国传统音乐吗?在中国境内向普通民众提出这个问题可能会受到嘲讽,因为在绝大多数国人眼中,我们继承和发展的怎么可能不是中国传统音乐,换言之就是现今所继承和发展的基本都是中国传统音乐。民众产生这个错觉的原因多样且易理解,主要是部分组织机构和艺术家们在宣传某一类艺术形式的时候,会强调它是中国音乐,而不会强调这些艺术形式是否属于“中国传统音乐”以及是否符合“中国音乐传统”,长久片面且不清晰的宣传和传播下,中国民众会认为19世纪末期中国学堂乐歌(新式学堂中的音乐课程)的歌曲是中国传统音乐且符合中国音乐传统,会误以为《送别》是国人创作且传承下来的,而忽视了创作者是在采用了美国和日本曲调后创作而成的历史事实;会认为现今在音乐厅中听到的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演奏是中国传统音乐且符合中国音乐传统,而忽视了中国传统民乐合奏(Chinese Music Ensemble)和中国民族管弦乐队(Chinese National Orchestra)的差异。文中接下来将通过对中国古琴和戏曲、中国琵琶和民族乐团等进行阐述和分析,来检验是否可以得出一下结论:当代中国人继承和发展的中国音乐中,包含两类音乐,一类是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另一类是受西方音乐影响后在近现代产生的新音乐,所以现今继承和发展的并非全为中国传统音乐,但绝大多数民众会忽视“新音乐”的概念。

二、案例分析

(一)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

1.古琴,又称琴、七弦琴和瑶琴,属中国历史久远的的汉民族弹拨类乐器,相传在周代就已得到较好的发展。对古琴的了解可以从古琴型制、记谱法、琴派、琴人、琴曲和琴歌等多个角度出发。

首先从古琴型制上看,中国汉代时古琴的型制便定型为七弦十三徽,历经1800多年的发展古琴的核心型制未有变化,只有从美观和使用角度出发分别在款式和琴弦上有所创新,现今最常见的古琴款式有伏羲式、仲尼式、蕉叶式和混沌式等,外观上的差异并没有造成音质的差异和演奏指法上的改变;近现代时随着工业的发展及民众对古琴音色的需求,古琴琴弦经历了从丝弦转向钢弦(钢弦外部包裹尼龙线)的转变,演奏钢弦时对手指的磨损程度有所下降,且音色更为清晰明亮。

古琴的记谱法最早采用的是文字谱,文字谱是一种指法谱和演奏谱,可以通过文字的描述记录演奏的位置及指法,但无法准确记录音高和节奏。唯一存世的用文字谱记载的琴曲是魏晋时期传下的《碣石调幽兰》。文字谱发展至隋唐时期,经唐代的曹柔和赵耶利改编为减字谱,这是一种用中文汉字的偏旁部首组合而成的记谱法,也能准确记录左、右手演奏的指法和位置,较之文字谱更加简洁明了。近代时期,随着西方文化传入五线谱和简谱逐渐进入大众视野,逐渐出现将减字谱与五线谱或简谱配合使用的记谱法,这也是现今最常见的古琴艺术的记谱法,院校教学中偏向使用减字谱和五线谱的结合,民间古琴学习和交流中偏向使用减字谱和简谱的结合。

古琴的琴曲大多记载于重要的琴谱中,例如由朱权主编且在1425年出版的《神奇秘谱》、由龚经主编且在1491年出版的《浙音释字琴谱》和谢琳主编且在1511年出版的《谢琳太古遗音琴谱》等均记录了众多经典古曲。现今古琴演奏中常见的曲目几乎都是历代传承下来的,例如《广陵散》《流水》《阳关三叠》《潇湘水云》《梅花三弄》等,新创作的曲目较少。新创琴曲中广受欢迎的则有龚一和许国华创作于1980年的《春风》,且在创作中仍以中国民间和民族音乐元素为主进行创作,演奏指法和方式上仍遵循传统演奏技法。

通过以上从古琴型制、记谱法和琴曲的简单回顾,可以看出古琴艺术在现今的发展中,仍以继承传统的型制、记谱法和琴曲为主,少有受到时代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后所产生的较大改变。所以能看出当今的古琴艺术仍是中国音乐,是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

2.戏曲艺术是中国特有的艺术形式,是融音乐、文学、舞蹈、杂技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形式。中国戏曲历经千年发展,直至南宋南戏的形成才被认为是戏曲艺术的正式形成。宋、元、明、清这四个朝代时,中国戏曲艺术繁荣发展,各种戏曲唱腔和戏曲剧种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借鉴及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直至近代以谭鑫培、梅兰芳等为代表的京剧表演艺术家们,对戏曲的演唱方式、表演形式、伴奏乐器和剧本等进行了创新性发展。例如梅兰芳在京剧唱腔上,发展和创造了新腔,实现了青衣和花旦(青衣指端庄娴静的女子;花旦指天真活泼的少女或性格泼辣的少妇)两种角色在表演上的逐渐统一;在戏曲伴奏乐器上,梅兰芳加用了京二胡、月琴;在剧本整理和创作上,他着重于古装新戏的创编和传统剧目的加工整理,排演了大量“新编戏”等。但这些所有的创新和改编均是建立在继承戏曲传统的基础上,是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创新。20世纪初期,梅兰芳出访美国时便开始在京剧谱中加入五线谱,直至今天京剧学习和表演中使用的曲谱绝大多数是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但从整体看来京剧艺术受西方文化影响较小,更未采用西方音乐体裁、西方创作技法和表演方式等,仍属于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传统音乐。

(二)受西方音乐影响后在近现代产生的新音乐

1.琵琶,是中国传统弹拨类乐器。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时将西域琵琶带入中国,即曲项琵琶和五弦琵琶,这两类琵琶皆为梨形共鸣箱,其中曲项琵琶为四弦;五弦琵琶为五弦,体型小于曲项琵琶。现代琵琶是在继承外传琵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在这个模块中提及琵琶,一定很有争议,因为琵琶一直被认为是中国传统音乐(民间器乐)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并不否认这一观点,只是想强调近代琵琶艺术发展的过程中,受到西方影响后变化较大且与传统琵琶艺术相差较大。如中国近代著名音乐家刘天华在1926年时,依照明代律学家朱载堉所提出的“新法密律”,增加了琵琶的品和项后制作出新型琵琶,使得琵琶可以有准确的音阶并可演奏出完整的半音列;同时他也与乐器厂商沟通合作,制作出近乎符合科学化及规范化的琵琶;此外刘天华还在音乐创作上大量学习西方作曲技巧,创作出了《歌舞引》《虚赖》等琵琶新曲。著名的民族音乐学家杨荫浏于20世纪中期在其文章《琵琶上添设柱位之提议》中提出在琵琶上运用“十二平均律”,进一步推进琵琶艺术的发展,力图使其能够与西方乐器甚至西洋乐团以和谐的状态合奏。琵琶艺术在近代发展中,不论是乐器制作上、曲目创作上、还是律制的使用上,都受到了西方音乐极大的影响,所以本文认为近代后的琵琶艺术是新艺术,不属于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

2.中国民族管弦乐队这一概念的产生并不早,但中国民乐合奏的概念和艺术形式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周代宫廷雅乐中,便出现了吹奏和打击乐器两者结合演奏的形式;汉代时期的相和歌和相和大曲的伴奏乐队中,也已出现节鼓、悬鼓、筑、篪、琴、瑟、筝、笛子和琵琶等多种乐器;直至明清时期,民间已形成多种民乐合奏形式,例如江南丝竹、广东音乐、潮州音乐等。至此,这些民乐合奏形式还属于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而至近代时,随着西方音乐的传入,中国民乐合奏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例如20世纪初期,以郑觐文为代表的大同乐会组建了一支新型民族乐队,这支乐队为了适应大型民族器乐合奏曲演奏的需要,学习和借鉴了西洋管弦乐团(上海工部局管弦乐队和天津赫德乐队)的乐器编制,逐渐形成了吹、拉、弹、打四组不同特色的乐器组合,且具有高、中和低声部等。也正是从此时开始,中国民乐合奏队的发展逐渐偏离中国音乐传统,而偏向西方音乐传统和西洋管弦乐队。1953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筹建的广播乐团被认为是中国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新型民族管弦乐队[4],这类乐队的特点如下,第一是新型民族管弦乐队是在西洋音乐的影响下参照西洋管弦乐队的建制, 对中国民族乐器重新组织后形成的新的大型乐队演奏形式[5];第二是乐队成员多为专业演奏人员,且团队拥有了专门的指挥和专职作曲者;第三在乐器的使用中,将南方丝竹乐与北方吹打乐进行结合,并且使用增加了半音品位的弹拨乐器和增加了半音音孔的吹管乐器,使得乐器演奏时能够自由转调等。现今中国专业的民族乐团和高等院校中的民族乐团,甚至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海外传播的民族乐团,都属于这类新型民族管弦乐队。这也是为什么西方音乐家和观众在观看中国民族管弦乐队表演时并不觉得这种表演形式陌生,而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对他们而言这不过是变了样的西方管弦乐队。基于以上论述,笔者认为现代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并不是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

结 论

通过上文对“中国音乐”“中国传统音乐”和“中国音乐传统”三个概念的界定,以及从两类中国音乐发展和传承案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当代中国人继承和发展的中国音乐中,有一部分是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也有一部分是不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非中国传统音乐——新音乐。以上案例并不是中国音乐的全部内容,但已能明显反映出传统与非传统音乐在中国音乐中并存的现象。概念的辨析虽属于技术问题,但也有助于解决“继承和发展中国音乐”等现实问题。例如在继承和发展符合中国音乐传统的中国传统音乐中,我们要明确其独特性和音乐传统,力求在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不做过多地改变,而应力求以“原样”方式原样保存;而在继承和发展新音乐时,我们要明确其发展中受到了外来文化影响,并且力图在今后更好地促进其创新与发展。

全球化进程下,各国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频率极快,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介后音乐文化交流也更加便捷。但正是在这个阶段,各国和各民族需要更清晰地认识和了解本国文化艺术,在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同时才能更好地接受和吸收外来文化。也希望有一天在异国他乡求学的中国学子,能够在观看中国民族管弦乐队演出时候,并非一味强调其中的中国音乐传统,而是也能了解和感悟到其中所蕴含的西方音乐文化,承认并且明晰现今中国音乐中有部分音乐是受西方影响后发展而成的,并且在清晰认知下,寻找更多更好的途径,促进不同音乐种类在新时代的新发展。

注释:

[1]王耀华,杜亚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3.

[2]王耀华,杜亚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47.

[3]王耀华,杜亚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55.

[4]李丽敏.文化的嫁接——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历史成因新探[J].中国音乐学,2009(03):104—113,134.

[5]姚毅军.民族管弦乐队方兴未艾的艺术形式——由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建制所引发的思考[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7(02):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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