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研管理与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与对策

2023-01-03 11:00马俊君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1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成果林业

马俊君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站,青海 西宁 810100)

1.国内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发展现状

1.1 国外发展现状

国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和国内并没有很大区别,都是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一个过程。从全球范围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已经变成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成果转移转化不畅都存在科技研究与企业发展脱离现实的问题。于是大量探索分析和实践研究在世界各国展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转化模式逐步形成。美国的模式是承担基础研究的主体为各类研究机构和研究高校,政府为经费主要来源;承担应用研究的主体则为企业,企业和商业贷款为经费主要来源。通过制定相应法规并实施,政府帮助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引导企业与产业部门合作。德国的科学研究主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是主要经费来源,应用研究由企业承担,基础研究由科研院所来承担。

1.2 国内发展现状

国内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还很难谈得上成功,国家科研机构、高校内部专门设立的转移转化小组、受市场规律影响的企业和独立存在的第三方技术转移组织,都将在长期的摸索中曲折向前。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概念的推广和使用做出了贡献,他们限定其范围内涵,与国际定义接轨确定了相对口径,修正了科研人员和科技信息使用者的误区。“科技成果转化度”的概念,他们从成果转化的内因入手研究,并且认为在成果评价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可以应用“成果转化度”;研究成果转化的内因,认为应该纳入非国家级技术转移载体为监测评价范围内,使其数据的覆盖范围扩大;科技部门介入成果管理的措施;把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3个外部因素和6个内部因素系统地梳理出来,并对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分别起到的作用提出了看法;分析国内成果转化的现状,探索出如何把成果评价和成果应用转化结合起来,从而凸显了他们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

2.林业科研计划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林业科研计划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林业科研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周期长,决定了完全竞争性项目的应用不一定适合我国林业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林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资金来源多种多样,林业产业融资发达国家宣布完全竞争性项目更为合适。在一些亚洲林业发达国家,林业科研项目的管理分为政府固定拨款和自由竞争,既解决了固定拨款科研效率低的问题,又考虑到林业科研周期长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虽然林业资源分布丰富,但林业产业发展不足,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特别是传统林业种植业的积极性普遍较低,导致林业科研经费来源单一,过度依赖政府资金,缺乏自主创新,从而争取社会、企业等林业投资资金。此外,林业科研成果的使用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管理也限制了科研主体争取政府外林业科研经费的积极性。现阶段,项目管理应采取自由竞争与政府拨款并存的方式。在经济效益好、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高的林业领域,科研项目管理应充分发挥自由竞争的效率优势。在经济效益慢、周期长、生态效益显著、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低的传统森林培育、森林经营和森林保护领域,应考虑政府融资模式。

2.2 林业科技计划参与者

各级林业发展都有大量计划,这些计划本身旨在促进林业发展,至少在林业科学研究方面是如此。然而,各种计划的制定大多是由该领域的少数专家编写的。虽然在实施前会广泛征求意见,但作为林业科研成果的最终使用者,林业生产实践者很少参与,容易造成规划与林业生产脱节,林业科研与生产实践不一致,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在保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业者应参与各级计划的制定和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

2.3 林业科研经费不足,渠道单一

林业是国民经济体系中最特殊的产业之一。它具有很强的利益溢出效应。它除了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生产提供大量的产品和服务外,还具有普遍而巨大的生态效益。此外,林业在确保林区林农的基本生活和农村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林业最突出的特点是周期长,这决定了林业科研周期较长。因此,科研经费的充足性和稳定性尤为重要。与林业的多效益属性和长期性特征相比,林业科研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且不稳定。不用说,与工业、信息产业等高技术产业相比,即与农业相比,林业在各级立项中的比例每年都很低。造成林业科研水平低、连续性差等问题。究其原因,除林业自身的特殊性外,我国林业产权归属、管理主体和社会对林业的认知等因素导致林业科研经费来源单一、经费不足。青海省最好的森林资源通常是国有或集体所有,拥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也是如此。林业从育苗造林到经营利用的各个环节都由国有或集体主体经营。虽然这种模式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其效率似乎很低。

3.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3.1 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虽然林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有了很大提高,但在林业科研实践中仍有大量的技术成果难以推广和转化。按科研经费投入产出比计算,林业科研成果产出比较低。一些科技成果转化较好的成果,一般集中在非木材资源的利用上。传统的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森林生态等领域的成果很难转化。这固然与林业生产周期长有关,但应该看到,林业科技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与林业实际和市场需求脱节。

3.2 林业科技转化平台建设不足

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对于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至关重要。林业科技成果集中在主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使用者往往是各类企业和林业基层生产者。双方信息交流不畅,难以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各级政府正在率先建立各种机制,使林业科研机构与当地林业推广部门和用户建立直接联系,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渠道。然而,应当指出,这些机制的有效性应由各种机制来保证。

3.3 林业科研成果缺乏系列化、集成化

林业科研成果往往是针对某一生产环节进行的,解决方案往往是整套技术的一部分。生产实践需要一系列技术,从原材料到产品,或从幼苗到收获和利用。这种需求的不一致往往影响科技成果的转化。

3.4 林业科研激励机制存在偏差

现有的林业科研激励机制以奖励、新品种(部门)、论文、专利、标准等形式的成果为主,对激励科研人员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各类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难以形成这些形式的成果。同时,推广项目研究组人员名单需要由技术支持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组成。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主持人,参与者的级别较低。这就导致了推广项目对科研人员的推广作用不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3.5 林业科技转化中基层员工专业素质不高

现代林业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林业对从业者的文化要求高于农业。但现实中,无论是基层单位还是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林业实践者,普遍缺乏林业知识,对林业的认识还停留在“植树造林、采伐林木”的原始阶段。基层林业推广单位的地位和待遇不高,直接林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年龄普遍较低和较老。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人们对林业成果质量的判断、采纳意愿和实施效果。只有科学合理地利用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具有示范和技术辐射的能力。

4.意见和建议

4.1 科技支撑森林质量提高,促进森林功能发挥

域内森林普遍存在林分生产力低,结构不合理、功能效益衰减、森林病虫害多发等问题。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森林资源单位蓄积量相差较大,质量总体偏低,差距明显。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生产力高的森林资源是一切林业建设的载体,没有这一载体,一切以此为基础林产品和服务都难以为继。现阶段,我国林业难以提供和市场需求相符的林产品和服务,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生态修复改造、结构调整与功能修复、精准管理集约化经营、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可持续、高效发挥森林生产和服务功能,是建设生态文明,也是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开展森林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结构与功能修复重建是摆在林业科研人员面前的重要任务。

4.2 联合共建林业科研平台,产学研协同推进成果转移转化

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加强林业科研成果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着力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以及高增值效益的系列新产品,培训高质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增强面向社会提供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咨询等开放服务的能力。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创新机构,建设国家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增强林业行业核心竞争能力,促进林业新兴产业的发展。

4.3 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章制度

为促进成果转移转化,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鼓励成果持有单位,根据自身成果特点和当地产业情况,成立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建立转化队伍,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各单位与企业共同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建立产学研共同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4 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和队伍

坚持产学研结合,建立健全以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培养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型人才。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专业合作组织等力量参与的技术转移转化的人才队伍,大部分单位都已责任到岗,专门成立了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和队伍,专职成果转化管理、中介服务、商业洽谈、知识产权经营等建设,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度落实到了实处。

4.5 改进林业科研管理

在制定各项科研开发计划时,要在保密的条件下,征求林业基层单位和林业从业人员的意见,形成专业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学术性与生产性相结合的科学计划。在项目管理中注重分类管理。周期短、经济效益显著、易于形成多种成果的项目,应充分发挥自由竞争的优势。周期长、经济效益不显著或间接的项目应加强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和长期稳定的优势。此外,林业科学研究不仅要关注当前热点,还要从全面、长远的角度审视传统林业领域(森林培育、森林管理等)与新兴林业领域(林下经济、森林健康等)之间的关系,关注不同层次、不同时间跨度的主次关系。

4.6 完善人才激励和管理机制

在注重各项成果的同时,将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合力纳入评价标准。信任和依靠科研人员,加强宏观管理和计划实施,减少管理环节,注重结果和效果,减少过程干预,做好服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研人员自身价值的实现和个人发展应与科研实践和科研管理相协调。只有在同一个目标下,我们才能共同努力,把林业科学研究做好。

4.7 不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林业资源资产化经营,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的关键。从根本上理清产权关系是促进各种要素进入林业的必由之路和长远规划。林区体制改革是一项全面的、系统的改革,需要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关键是要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找到平衡,这不仅可以振兴林业,而且可以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林农的基本生活。难点和重点是搞好国有林区产权制度改革。只有改革产权,搞活林业,才能拓宽林业科研经费来源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空间。

4.8 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鼓励林业科研人员发扬艰苦奋斗、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的科研作风,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林业科研机构要把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养纳入自身工作。利用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水平高、专业性强的优势,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提高基层林业从业人员和林农的科学素养,是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长远规划。只有科学认识林业科技成果,正确使用林业科技成果,林业科技成果才能做出科技贡献。

4.9 科技支撑城市林业发展,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

城市林业是现代林业的发展趋势,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方向,是解决城市化进程中诸多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林业发展,打破城市化导致森林资源分布碎片化的格局,构建林城一体、共生优化、相互促进的生态城市建设新局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居民幸福感。这就要求林业科研在森林培育、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城市林业功能发挥和功能预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结论

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价值观、认识论、实践论和方法论的总集成,是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总方针、总依据和总要求。森林生态系统作为最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发挥着重要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在作为重要资源和生产资料,为人们提供丰富林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发挥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国土安全等重要的生态和社会职能,同时我国的森林资源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生活等方面有重要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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